不乖[现代耽美]——BY:快递小咕

作者:快递小咕  录入:08-27

  石板路周边的景色越发熟悉,连隐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想要问朗琢玉现在是要去哪儿,但抬起头,看到斜阳暖照在朗琢玉的脸上,忽然就忘记了言语。
  发了会儿愣,目的地便到了,连隐看到熟悉的民宅大门,恍然意识到刚刚的问题已没必要再问。
  这里是上次他来南城时住的李婆婆民宿。
  朗琢玉敲响大门,门内传来熟悉的应答声:“等下,来咧!”
  门很快被打开,李婆婆和上次见面时的样子差不多,银白发丝被绑成辫子。她抬头看到朗琢玉和连隐,露出个热情的笑容:“你们是今晚住宿的客人?”
  她身后还是同样的青石板院子地砖,和饱经风霜的二层木质小楼,那只胖金毛今天没有跟着李婆婆来迎客,正在自己的饭盆旁边哼哧哼哧吃饭。
  看清朗琢玉后,李婆婆脸上的笑容明显放大,嗔怪似的:“咋又是你!快进来吧。”
  朗琢玉熟稔地跟着进门。
  “婆婆晚上好,上次说的故事还没听完,我又来叨扰了。”朗琢玉抬起手,将油纸包递给李婆婆,“这是您上次说想吃的糕点,我的一些心意。”
  李婆婆脸上笑出一层层褶子,接过糕点,指了指面朝小院儿大开的客厅:“去坐,我正在做饭呢,留下来吃吧。”
  说完,她提着糕点进了厨房,没给连隐一个多余的眼神,估计是老人家健忘,不记得了。
  朗琢玉领着连隐去客厅里坐。李婆婆家的客厅中央摆了个大桌子,上面放着茶具,地板是木质的,上面铺了一层竹席,几个蒲团在旁,供人席地而坐。
  朗琢玉递给连隐一个蒲团,自己也坐了下来。
  连隐上次来的时候,基本都在自己房间呆着,因为不想给老人家添麻烦,三餐也是自行出去解决,这还是第一次坐进这个客厅兼饭厅。
  “你觉得这里怎么样?”朗琢玉忽然问连隐。
  连隐顺着他的声音看向他,然后又转头,从客厅环视整个小巧精致、富有生活气息和诗意的院子,真心实意地回答:“很不错,感觉很宁静。”
  这里位于渔棉镇的深处,需要拐过好几个小巷才能找到。占据了繁华旅游小镇的寂静一角,听不见城市的喧嚣。一个四方小院,两层木质小楼,一只大金毛。大隐隐于市。
  “是。而且这里的人也很好。”朗琢玉一只手搭在屈起的膝盖上,“李婆婆的丈夫年轻时候就在战场上牺牲了,儿子也为了上世纪的一项建设工程光荣殉职。她自己一个人带着还年幼的小孙子回到家乡,把孙子养大,我到南城之后偶然听说她,就来了这里好几次,为了听她的故事。”
  连隐可没想到一个看似平平无奇的老人有这么传奇般的经历,一时听得出神。
  朗琢玉看着他纤长的睫毛颤了颤,伸手捋了把他的头发,把连隐那灼热专注的眼神移开。
  这时候,吃过饭正躺在院子里犯懒的大金毛忽然站起身,像是感应到了有人来,蹬蹬蹬跑到门口坐下。下一秒,一个清瘦的少年面无表情地推门进来。
  少年大约十六七岁的年纪,整个人笼在宽大的校服中,见到客厅里坐着的两位客人,只是微顿,很快便将注意力转移到金毛的身上,揉了揉它的毛脑袋。
  逗完狗,少年走向客厅,将书包放在地上,和两人打招呼:“晚上好。”
  他音色清泠泠的,说话并不大声。看起来很不擅长与人打交道。
  “晚上好,乐乐。”朗琢玉应该与他很熟悉了,叫的是少年的昵称。
  李常乐低下头,有点不好意思地看了朗琢玉一眼,指了指厨房,对他俩说:“我去帮婆婆。”
  少年的身影消失在游廊转角处,到后面厨房里去了。连隐却长久地盯着他的离开的背影,愣愣出神。
  他觉得李常乐,和十七八岁的自己,很像。
  身材清瘦的少年人本就相似,而李常乐的眉眼又和连隐像了四五分,加上周身散发的“你别靠近我,我懒得搭理你”气场,任何一个见过高中时期连隐的人看见了,都会感叹一句好像。
  “怎么了?”朗琢玉见连隐在发呆,问道。
  连隐身子一抖,注意力回笼,对朗琢玉摇摇头:“没事。”
  朗琢玉微微蹙眉,细细地查看他的神色,的确没看出什么异样,便起身,对他说:“你在这儿坐着吧,我去看能不能帮帮忙。”
  “嗯。”
  朗琢玉走进后面的小厨房,李婆婆端着一盘菜,正对李常乐叮嘱:“乐啊,你端这碗汤。”
  她说完,就走出厨房。李常乐伸手去端汤,汤碗很大,热汤没到碗沿处,几乎没处下手。他用长长的袖子罩住手,隔着袖子去端碗。
  却不料,朗琢玉突如其来出声:“需要帮忙吗?”
  李常乐被吓了一跳,袖子本就比手滑,一个不稳当,哗啦一下,汤碗重重摔在地上,汤撒了个干净,碗碎了一地。
  朗琢玉害怕热汤将人烫伤,拉着少年的手臂往后退了几步,还好他动作快,热汤只有少部分飞到了李常乐的衣服上。
  碗碎的声音惊动了李婆婆和连隐,两人连忙跑到厨房来察看情况。
  李婆婆着急地拉过孙子:“乐乐,没事吧!”
  朗琢玉退开,给他们祖孙俩腾出空间,他解释到:“怪我,忽然出声吓到他了。”
  李婆婆怨怼地看李常乐一眼:“你这什么胆子,羞不羞?没烫到吧?”
  李常乐摇摇头。李婆婆这才松了口气,挥手赶他们出去:“出去吧,婆婆来收拾这里,没烫到就好,你就坐着等吃饭好咧。”
  “我来收拾吧。”朗琢玉觉得这事大部分是自己的错。
  李婆婆嫌弃地继续挥手:“都出去都出去,年轻人毛手毛脚的,别把老婆子的厨房搞乱了。”
  “走吧。”李常乐来到朗琢玉身前,遵照婆婆的意思,赶人出去。
  朗琢玉只好退出去,转身正好看到连隐站在门口。他将刚才的事看了个完整。
  朗琢玉走到他身边,轻轻抓住他的上臂:“连隐?怎么又在发呆?”
  连隐回神,垂眸,一言不发,顺着朗琢玉的力道被带了出去。
  李婆婆年纪大,但是手脚依然利索,十分钟后,不仅收拾好了残局,还将所有饭菜都端上了桌。
  四人围着客厅中央的木桌坐下,李常乐拿出了饮料给客人们倒上。
  等给连隐倒饮料的时候,他有点局促似的看了连隐一眼。内向沉默的人感觉更加敏锐,他早察觉到连隐的眼神总似有若无地落在自己身上。
  倒完饮料,李婆婆招呼大家吃饭。连隐尝了一口离自己最近的肉片,好吃得差点咬掉舌头。
  他觉得自己上一次来,自行出去解决三餐实在是太蠢了,该错过了多少美味啊。
  李婆婆夹了一筷子茄子放到李常乐碗里:“别挑食,吃这个,好吃的咧。”
  李常乐皱了皱眉,可能是顾忌到有客人在,只是小声地反抗了句:“我不爱吃茄子。”
  “哎!拿你没办法,就是这样你才跟瘦猴儿似的。”李婆婆又把茄子挑出来,喂到自己口中。
  连隐看着祖孙俩的互动,久久没继续动筷。坐在他身边的朗琢玉察觉到,微微凑近连隐耳边,问:“你也要我给你夹菜吗?”
  “嗯?”连隐没听清楚,只见朗琢玉无奈一笑,真的给他夹了一筷子肉。
  “多吃点,你也很瘦。”
  连隐看着白米饭上沾着油光的瘦肉,心中不知道为何升腾起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柔柔的,酸酸的,像是吃了一颗童年时期很流行的那种糖,表面是一层酸粉,倒牙的酸粉舔掉之后就是沁入心脾的甜。
  他的眼眶也莫名地发胀,宛如充满气的气球,里面还装了些水,等胀到最大的时候,泪水便要跟着滚出来。
  连隐在心里默默地否认了自己几十分钟之前的观点。
  李常乐,跟自己一点也不像。
  他小时候也有一次打翻过东西,那是唯一一次,他打翻了连天成的酒杯,酒液溅到眼睛里,烧得生疼。但是连天成没有关心他是不是被伤到了。
  那个人只看到自己要喝的酒被调皮的小孩打翻,生了好大的火,抽出皮带一下下打在连隐身上。
  那次连隐哭得很狠,因为不仅身上痛,眼睛也痛。
  母亲那时候已经不在了,没有人能为他说话,老子关起门来打儿子,邻居们即便听到了连隐的哭喊,也不会管的。
  而李常乐不是这样的,他有婆婆关心,甚至还有朗琢玉为他说话。
  挺好的,这才是正常孩子应该有的待遇。
  连隐垂下眸子,默默端起碗扒饭。
  吃过饭,李婆婆打开电视,伴着新闻播报的声音絮絮叨叨地讲起自己的人生故事,李常乐回房间写作业去了,朗琢玉坐在李婆婆对面默默听着,时不时跟着附和几句,两人娓娓交谈的声音回响起来。
  连隐坐在客厅门口,脚边躺着大金毛,它呼呼喘着热气,柔软顺滑的毛发贴在连隐小腿上,闭着眼睛犯困。
  连隐伸手捏捏它的大耳朵,它不屑地扇了扇耳朵,又闭上眼。
  整个小庭院渐渐被夜色笼罩,客厅散出暖黄的灯光,花圃里的夜虫出来唱歌,夜里的凉风拂过,把连隐额前的碎发吹起来。他昏昏欲睡。
  忽然,身边传来一阵轻柔的脚步声,朗琢玉随即坐在了连隐身边。
  “李婆婆接电话去了。”朗琢玉指了指里面,解释道,他专注温柔地看向连隐,问,“会不会有点无聊?”
  连隐摇摇头:“没有,挺好的。”
  一边说,他一边揉了揉金毛的头,这是他的心里话,这种悠然闲适的生活,是他从未体会过的。即便在逃离连天成,出来上大学之后,连隐也总是忙着兼职和读书,偶然可以有个周末偷闲,但独自一人在家也从未有过这种感觉。
  这种最亲近的人在身边的感觉,就像是整颗心被泡进了温水里,不用担心外面的风吹雨打,这里就最安全最温暖。
  “那就好,我怕你会觉得无趣。”朗琢玉温和一笑,伸手抚乱了连隐的头发。
  温热的触感落到脑袋上,连隐逆着光看过去,朗琢玉深刻的五官轮廓被暖黄的灯光柔化晕开。
  他的眼眸望过来,里面闪动的光全然映照着连隐的身形。任何一个人被这样专注的眼神看着,心脏都会不自觉地收紧,然后怦然跳动。
  一种早已沉睡在连隐心底许久的隐秘情感缓缓苏醒。
  为什么自己会不由自主地靠近朗琢玉,会贪恋在他身边的每一分钟,即便知道早就知道相亲是在骗他,也仍不理智地继续用那种方式去待在他的身边,为什么后来又会因为欺骗了他而心中酸涩难过,然后不顾一切地扔下工作和半个月工资跑到南城去找他。
  连隐不敢眨眼,想要把此时此刻的朗琢玉分毫无差地镌刻进自己的心里。
  金毛抖了抖自己的耳朵,夜虫悄然停下歌唱,微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
  啊,原来因为我喜欢他。


第35章 “连隐,帮我个忙。”
  当月亮挂上李婆婆家庭院树梢的时候,连隐和朗琢玉便起身告辞了,李婆婆坐在客厅,李常乐和身边甩着尾巴的大金毛将二人送到门口。
  从李婆婆家出来,一轮圆月悬在正前方,连隐稍微落后一点,跟着朗琢玉,踏着青石板路,往酒店走。
  连隐偷偷抬眸,从后面偷看朗琢玉。
  他刚刚,在李婆婆家的暖黄灯光和温柔氛围中,意识到了自己的心意。
  少年人有一种横冲直撞的猛劲儿,才认识到自己对前方这人的感情名为喜爱之后,连隐就忍不住,有满腹的话想要和朗琢玉说。
  连隐张张嘴,很快又闭上。
  说什么呢,难道现在能直接对朗琢玉说“我喜欢你”吗?
  恐怕朗老师会被吓到,然后反过来给自己来一次思想教育课。
  连隐清楚地知道,朗琢玉是个喜欢女人的男人。不然他怎么会相亲。而且朗老师性子一板一眼的,像个老古董,年纪虽不能说很老,也到了而立之年,和自己差了9岁。
  一个直了三十年的男人,在听到另一个男人的告白之后,尤其这个男人还是自己以前的学生,应该是什么反应?
  连隐猜不到,但肯定不会是欣然应允。
  而且……
  自己的这份感情真的是“喜欢”吗?
  连隐不太清楚,他之前也谈过恋爱,可从来没有对对方产生过与现在一样的感情。
  他喜欢过周绪,起码喜欢过周绪的脸和身材。但这份喜欢好像消失得很快,在周绪知道自己真实性别破口大骂之后,这份喜欢便毫无阻塞地化为了厌恶。
  在周绪之前,连隐也以真实性别和别的男人谈过,他们从认识到确定关系就两三天功夫。然后不过一个月,连隐就觉得那个男人很麻烦,随时都想和自己待在一起,而自己还要兼职、读书,没工夫陪他。于是,为了能专注自己的事,连隐和那人说了分手,到现在,甚至连对方的样貌都变得模糊。
  如果这就是喜欢的话,那也太淡薄,太不庄重了,好像对朗琢玉说这种词语都是一种亵渎。
  从来没有一个人,带给过自己此时此刻的感受。
  这种感受,大概就是,即便现在自己和朗琢玉相距只有十多公分,他在前方信步走着,而自己还是想要扑上去,从后面将人紧紧抱住。
  忽然,前方的朗琢玉毫无征兆地停下来,连隐正在走神,没注意到,一下撞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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