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铃响了,贺秋渡怕吵到林杳然,赶紧下楼开门,没想到来的人竟然是方荷芝。两人进到卧室的时候,林杳然又睡着了过去。他们就静静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维持着沉默的姿势。
大概刚从医生那里得到消息就立刻出了门,方荷芝极其难得地没有化妆打扮,素净的一张脸上表情难遮难掩,混杂着焦急、心疼,还有明晃晃的伤心。
一袅五月暮春的铃兰花香扩散开来。
“您不是不喜欢这个味道吗?”贺秋渡压低声音,“还说坚决不用那些复刻了这种味道的东西。”
“你还不知道你妈很善变吗。”方荷芝默了默,带点儿感慨道,“没想到然然还留着那只潘崽玩偶。”
“还?您也知道这只玩偶的来历?”
母子二人抓重点能力真是如出一辙
方荷芝不说话了。
她当然知道,不仅知道,还亲眼目睹孟芸芙和那个杀千刀的狗男人牵着他们儿子的手从玩具店出来。狗男人另一只手上,就抱着那只包装精美的潘崽玩偶。
狗男人一边逗儿子,一边跟妻子说笑,笑得跟二百五大傻叉似的。阿芙也笑,笑容还是那么好看,像阳光下开得盛好的花一样。
他们一家三口可真幸福啊,幸福得是个人都会嫉妒。幸福到当时的画面像一刀一刀刻在了她心里,令她至今难忘。
“您认识杳杳的妈妈,对不对?”贺秋渡开了口。
方荷芝轻声道:“谁不认识。”
贺秋渡看着她,“您明知我不是这个意思。”
方荷芝嘴唇绷成直线,神色不明。
林杳然翻了个身,被子带动那只潘崽玩偶,没声息地滚落在床边。方荷芝俯身去捡,指尖正好触上肚子上的圆兜兜,有点硬,露出尖尖一角。她犹豫了一下,把里面藏着的那张东西抽出来,是全家福照片。
缘了被精心塑封保存的缘故,就算时间久远,颜色还是鲜泽如新,仿佛一切就在昨日。穿碎花长裙的美丽女子和西装革履的英俊男人并肩坐在花园里的长椅秋千上,一同搂着一个圆头圆脑的小男孩。小男孩活泼又精神,脸蛋像颗红苹果,冲镜头笑出了两排没长齐的小奶牙。
照片背后,右下角用歪扭童稚的笔迹写着“我们的新家”。
旁边还画了个丑丑的笑脸太阳。
贺秋渡和方荷芝看着这张全家福,很久都没有作声,直到有热泪“啪嗒啪嗒”地落下。一颗眼泪正好凝在孟芸芙的脸上,像晶莹透明的琥珀,永远保存住这张温柔无暇的面庞。
方荷芝捂住脸,快步走了出去,贺秋渡跟上她,给她递纸巾。看着她抽噎呜咽的样子,心中不由滋味复杂。
在他的印象里,母亲从小就是被捧在手心长大的大小姐,成婚后也照样活得任性潇洒,没烦恼更没伤心事,既不可能落泪,更不可能有人让她落泪。活到现在,他还是第一次看见母亲露出如此悲伤的情态。
方荷芝小声哭了会儿,渐渐止住眼泪,哑声道:“想问什么就问吧。”
贺秋渡摇摇头,“你不愿说我就不问。”
“没什么愿不愿意的。”方荷芝喝了口凉水,指尖下意识地摩挲着杯沿,“她……阿芙,我是说然然的妈妈,我确实认识她,而且认识了好多好多年。”
60. 玫瑰人生 “她这一辈子,真是不值得”……
贺秋渡微怔, “可我从未听您主动提起过她,你们之间是发生过什么事吗?”
“能有什么事。”方荷芝下意识就否认,“再好的朋友的都会渐行渐远, 更何况我们只是同学而已。”
“普通同学会有那样的反应吗?”贺秋渡道,“从您最开始对杳杳的态度,我就觉得有点奇怪了。”
“我认识她的年纪和你遇到然然那会儿差不多,那时我刚上中学,她和我都是圣荣女中的学生。”方荷芝道。
贺秋渡听了有点儿惊讶。圣荣是全国有名的贵族学校, 能进这所学校念书的女生,基本都是家境优越、出身良好的大小姐,而偏偏林鸿不喜欢孟芸芙的很大一部分原因, 就是觉得她与林远枫相差太多,别说门当户对,简直就是天上地下的差距。
“她家原先也是做生意的,一家人生活得相当不错, 很幸福。但是在圣荣,她家这样的情况却会被周围同学轻视。某些人表面不显,背地里却说她家是不上台面的暴发户。”方荷芝想起自己那时还带上自家“员工”, 挨个儿堵人“晓之以理, 动之以情”, 差点让孟芸芙变成人见人怕的校园大姐头。
“可即便如此,她还是学生里最优秀最出挑的那个。不光成绩好, 还多才多艺,不管做什么事都认认真真、全力以赴。”
说到孟芸芙的好,方荷芝整个人的气场都柔和了下来。“而且,她性格也很好,我从来没见过比她更温柔善良的人。无论谁向她寻求帮助, 她都会慷慨无私地伸出援手。甚至连路边被遗弃的小猫小狗,她只要看见了就不会不忍心不管。到后来她家收养了一堆猫猫狗狗,多到都快养不下了。”
“初三那年,她突然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来学校。我去问了校长,才知道她家里出事了。她父亲涉嫌经济犯罪,吃安眠药自杀了。虽然她和她母亲作为家人不需要背负债务,但是会在死者的遗产范围内进行偿还。一夜之间,她们母女二人没有了家,连最基本的生活都成问题。”
“我想帮她,但我知道,按照她的脾气,一定不肯接受直接的帮忙。于是,我和校长商量,希望由方家承担她的那部分学费,但跟她说起来,还是用校方资助优秀学生的借口。她的成绩很好,如果放弃直升高中部,真的太可惜了。”
“之后,我还绞尽脑汁想了很多方法、撒了很多谎,只想在不被她察觉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多帮到她一点。小秋,你不知道,但凡你见过她本人,你就一定会觉得,像她这样的人,天生就该当做被捧在手心的花,让她吃一点苦、流一滴泪,都是不可饶恕的罪过。只要她愿意,甚至不用开口,只要稍微点一下头,我就恨不得把我有的一切都捧到她面前。她要也好,扔也好,我都不在乎,我只希望她能过得好一点。可是她太坚强了,坚强到近乎强硬,坚强到任何同情或是怜悯,都是对她自尊的伤害。”
“她的那双手,本来是弹钢琴的手,现在却要做很多粗活累活。每次我看到她在那间逼仄狭小的出租屋里忙忙碌碌,心里就像针扎一样疼,怎么会这么疼。”
“每天一放学,她就要去打零工挣钱补贴家用,回去后还要照顾卧病不起的母亲,忙到很晚才有空温习功课。双休日也是一样,几乎连一点喘气的余裕都没有。但就算这么苦,她也从来没有抱怨,连一滴眼泪都没掉过。”
“那年我过生日,她不能像以前一样买贵的礼物送我,就自己动手织了一个毛线手提包给我,还煮了一碗长寿面给我吃。她的房间太小,挤不下两个人,我们就坐在地上,我趴在小桌板上吃面。她问我好不好吃,我都没法儿回答她,只能闷头吃面。我怕我一开口,眼泪都要掉到碗里去了。”
“那年生日,我没有许有关自己的愿望,我只祈求上天能让她再次得到幸福。”
说到这儿,方荷芝已经气息颤抖,她拿起杯子又喝了两大口凉水,冰冷的液体落到胸腔,才稍微压下去一点烧灼的酸痛感。
“高三那年,她母亲终于去世了。我帮她一起料理完后事,第一次,她哭了,哭得很伤心很伤心,好像要把迄今为止忍耐的痛哭,统统通过眼泪发泄出来。她对我说,从今天起她就是孤儿了,这世界上她连一个家人都没有了。我想都没想,就说那让我来当你的家人吧,我绝对不会像他们那样离你而去,从今往后,我们要一直在一起。”
“毕业后,她如愿考上了心仪的音乐学院,她一直都很喜欢唱歌,从来都没放弃过自己的梦想。拿到录取通知书那天,我陪她先去大学校园看看。她站在湖边,让我帮她拍照留念,镜头里的她笑得很美很美,我都不记得她多久没这样笑过了。看着她的笑容,我心里就想,她能永远这样笑就好了,她以后一定要过上最好的人生。”
“回去的路上,我们看到张贴在校园告示栏里的海报,是一个唱歌选秀节目的海选招募。这个节目当时特别火,连我都知道。她跟我说,她也想参加这个节目,虽然很难,但就算失败了,也算挑战过了,她不想留下遗憾。”
方荷芝轻轻叹出一口气,热热的,是积聚在心口的回忆与感情。虽然被藏在心底很多很多年,不去想,不去碰,但还一直都在,完完整整,无失无忘。
“陪她参加比赛的那段时间,成了我前所未有的最快乐、最充实的日子。我帮她找最好的声乐老师,陪她练习,坐在练习室听她唱歌。我喜欢看她努力的样子,喜欢看她全神贯注的表情,偶尔会因为困难而皱起眉头,努力克服之后又会轻轻地笑一笑。”
方荷芝闭了闭眼睛,眼前仿佛又浮现出那张年轻干净的面庞。午后的阳光从练习室的窗口洒落进来,孟芸芙的笑容在浮动的金色光线里是那么柔和生动,最好看的温柔女孩儿样。
还有,最耀眼的、全力以赴的生存方式。
自己从来都是个没什么远大理想的人,但是,看着孟芸芙一点一点离梦想更近,一步一步走向更宽广的舞台,仿佛自己也终于有了渴望实现的事情。
希望她的美好能被更多人看见。
希望她的歌声能被更多人听见。
满溢的幸福驱走了长夜,忧伤与烦恼全无踪影——
由衷地希望她能拥有玫瑰色人生。
“后面的事你应该也知道,她成为那一年的总冠军,一时间家喻户晓。许多经纪公司向她抛出橄榄枝,她终于如愿成为真正的歌手。她是生来就适合舞台的人,哪怕新人时期登台,台风略显稚嫩,照样有种无可抵挡的吸引力。”
“每次她上台演唱,我都一定会在台下倾听,不是作为粉丝,而是她最坚定的支持者。她曾对我说过,其实她很容易紧张,生怕自己唱得不好辜负歌迷的期待。但是,一想到我也在台下,她就顿时不紧张了。虽然从台上望下去,下面是黑压压的一片,她并看不见我,但是心里想到我正看着她,就感觉自己有了最坚定不移的依靠。”
方荷芝撑着下巴,视线落在桌上的蜂蜜罐上。蜂蜜罐也是潘崽的造型,圆圆滚滚,憨态可掬,里面盛满了盈盈的金黄的蜜。
所谓幸福,也和糖罐里的蜜糖一样,一勺勺地蘸取,总感觉吃也吃不完。等到某一时刻,勺子突然“叮”地触了底,才惊觉甜蜜早已所剩无几。
一天晚上,她一如既往地捧着束孟芸芙最喜欢的铃兰花,在表演结束后去后台祝贺她,谁知竟意外看到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男人。男人长得很英俊,笑起来眉目温慈,令人着迷。
男人的手上,也捧着一束开得正好的洁白铃兰。
“从那以后,林远枫每天都来,就跟甩不掉的牛皮糖一样。”方荷芝牙关紧咬,衔着恨。“林远枫如果真是个浪荡下作的烂污男人也就算了,我不择手段也要让他彻底在她面前消失,可他偏就不是。”
“我调查过他,不止出身好,底细也很清白,感情经历基本是张白纸。平时连交际应酬都很少,闲暇时间会选择旅游和运动,还很喜欢音乐和文学。总之,我不得不承认,她会愿意和他交往,并不是毫无理由。”
“但我,就是讨厌他。”
讨厌,讨厌,讨厌。
讨厌到无以复加。
因为,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从看到孟芸芙笑盈盈地接过花束的那瞬间起,自己就无比清楚意识到,这个男人,一定会把孟芸芙从她的生活中剥离出来,打破她们的关系,改变她们的现状,让迄今为止积累的一切,全都化作沙砾堆起来的城堡。
只需要一个浪头,就能冲击得溃散无踪。
自己懒得知道林远枫是否真的爱她——自然是爱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因为,这世上很难有人不爱孟芸芙吧,既然眼里落入孟芸芙,又怎么可能再容得下其他东西。
爱,才是人之常情,理所当然。
这么稀松平常的爱,这么一文不值的爱,这么平凡而又平凡的爱,却被孟芸芙视若珍宝。
好不甘心。
“Amireux那位创制出五月暮春的调香师曾说,铃兰虽可作为香料,其幽淡的香味却很难萃取。他费了六年时间,才成功捕捉到铃兰独有的温柔气息。之后每年,Amireux都会在五月推出一瓶限量的五月暮春,每年我都会送她,她真的很喜欢这种花。”
“但是,之后就没必要了,因为林远枫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