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木说,“我来帮你搜搜具体方案。”
方木搬来电脑,跟知乐坐在树下,认真上网。
“很简单嘛,”方木看了一会儿后,扬扬眉,“万变不离其宗,就这些嘛。”
知乐看的慢一些,只觉没那么简单。
“这样真的,可以吗?”知乐不太有底气,“我怕,我不太行啊。”
方木拍拍知乐的肩膀,给好友打气:“我觉得你可以。沈程对你跟别人不一样,在他心里,你的意义绝对非比寻常。”
这也是为何方木会同意和鼓励知乐主动点的最大缘由。如果对方一点意思都没有,那么不管是当初自己跟秦越,还是如今的知乐和沈程,他都不会让自己,让知乐去太过主动。
虽然不清楚沈程对知乐究竟到什么程度,但沈程平日里跟知乐的日常相处,言行举止间,还是释放出了某些信号。
这点上,方木相信自己没有看错。
“真的么?”知乐马上又恢复些信心:“那我,好好学!”
“这个,这个,还有这个,”方木做了收集和筛选,“这几个帖子和视频好好看看,精华基本都在里面。”
“好的好的。”
初夏的阳光耀眼夺目,微风里飘来花朵的清香,小乐小程追逐着翩飞的蝴蝶。
方木接着画画,知乐趴在临时书桌上,面前放着电脑,笔记本,神情专注,边看边做笔记,时而停下,眉头微锁,现出思索的神色。
如此几日后。
知乐对沈程道:“哥哥,我开始,追你了,你准备好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七夕快乐~
第46章 四十六
“哥哥,我开始,追你了,你准备好了吗?”
知乐的样子很认真,好像在宣布一件大事。
沈程心中一跳,先是一怔,接着扬起眉头,如此一本正经提前预告追人的,还真不多见,沈程抱着臂膀,问:“我要准备什么?”
“准备,喜欢我啊。”知乐回答,想了一想,又说:“你会喜欢上我的。”
沈程看着他,没有说话。
而知乐不等沈程说什么,就快速的自己接着道:“你不说话,就是同意啦。”好像生怕被拒绝似的,又强调一遍:“我开始,追你了。”
沈程生平第一次遇到这种充满仪式感和分界点的“追求”,饶有趣味,倒想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要怎么追。
只见知乐上下看看沈程,认真道:“哥哥你好帅啊。”
沈程:……
知乐:“真的好帅啊。”
沈程:……
沈园夜晚总是格外静谧,乳白柔和的灯光照在二人身上,室内安静如鸡,充满令人窒息的氛围。
知乐与沈程对视,彼此沉默。
好像有点不太对啊,知乐摸摸鼻子。但应该没有错啊——
这些天看完那些帖子和视频,知乐认真做了笔记,在方木的帮助下,结合网络各路大神的归纳,弃其糟粕,取其精华,总结出最具代表性反响最好的万能追人攻略。
其中第一条,就是表达爱意。
喜欢一个人,定要让对方知道你的心意。而心意的表达,过于直白太无趣,过于委婉则容易杯具,唯有恰如其分的显露,才能让对方既能感知,又不会产生厌恶。
没有人讨厌赞美。
在初期,多多赞美他,真诚的赞美,会给他留下深刻而美好的印象,同时会感知到你的爱意。
知乐非常真诚,然而收到的效果貌似不太尽人意,有点不太对……
不过没关系,书上说,万事开头难,任何事,最开始都没那么容易,慢慢来嘛。
知乐没有灰心,决定再接再厉。
“哥哥,你个子好高啊,是我见过,最高的。”
知乐站在沈程旁边,伸手比划两个人的肩膀,知乐不矮,但跟沈程比,肩膀却低了一截。
“你的肩膀,好宽,腰好薄。”
知乐发出赞叹,沈程是典型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本身身体比例非常匀称,而规律适度的锻炼,则进一步优化了整体线条,与知乐偏单薄的少年感相比,沈程则更具成年男人的美感。
“哥哥你的腿,好长啊。”
知乐也有双漂亮的长腿,沈程的却比他更长,又长又直,无论穿西装,还是运动裤,都非常有型。
“手也好漂亮。”
沈程的手真是知乐见过最好看的了,指节均匀修长,白皙而具备力感,指甲修剪的干净整齐,指盖上有着健康的小月牙,无论做什么,看起来都赏心悦目。
知乐是个实诚的孩子,说要真诚赞美,便努力发现沈程的优点,做到言之有物,真心诚意。
身体外貌这些都是能够一眼便看到的东西,而通过仔细观察与挖掘,知乐还发现了许多平常不曾注意的东西。
比如,餐桌上的礼仪,哪怕只有两个人,沈程也不会忽视。细嚼慢咽,不慌不忙,既优雅又自然,没有半分刻意,知乐吃饭慢一点,沈程也会相应放慢速度,基本陪到最后,避免知乐独自就餐。
再比如,偶尔沈程亲自开车带知乐出去,车开的极稳,遇上堵车,慢车流时,单手控方向盘的样子非常好看。
还比如,沈程不怎么跟小程小乐玩,仿佛并不是很喜欢它们,然而它们调皮时打破或弄坏家里的东西,他从不责怪,反而第一时间察看它们是否受伤。
更比如,认真工作的样子就不必说了,打游戏也非常厉害,明明平常没多少时间玩游戏,上手依旧王者水平,吊打全场。
还有各种运动,都是个中高手。甚至还会修理东西——上次家中一台电器出现故障,正逢沈程有闲暇,卷了衣袖,三两下就修好了……
这天底下有什么是他不会的吗?
哦,有的,抓鸡他不会。
但这委实算不得什么瑕疵。
知乐觉得,只要沈程愿意,就没有办不成的事。不管外在还是内在,从整体到细节,沈程就如同一座宝藏,藏着数不尽的优点,既让人仰望膜拜,也不乏生活化的一面,简直堪称完美。
“爷爷,给我找了个什么媳……”知乐越发掘越觉得厉害,由衷感叹,忽然感觉到沈程警告的眼神,忙识趣的改口:“……对象啊。”
沈程淡淡一瞥,收回目光。
沈程没将这件事当回事,但也没阻止,问他的感受……他的感受不重要,知乐开心就好。
而那些充满戏剧性的赞美,起初他无动于衷,甚至有点好笑,知乐就像学生在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但他态度太过认真,其投入的感情乃真情实意,倒不算虚假恭维。
不得不说,赞美的力量的确强大。
“哥哥,你怎么,这么厉害?!”
沈程低头垂眸,神色如常,片刻后,嘴角勾起一抹弧度。
万能攻略作战第二条:加深存在感。
这一点对知乐来说颇为有利,两人本就住在同一屋檐下,晚上更“同床共枕”,相较其他人而言,条件可谓得天独厚,不必费尽心力制造相处机会。
但白天沈程去公司,至少有八小时不见面,从前这八小时不算什么,如今却不可忽略。
“哥哥,你到公司了么?开始工作了吗?我刚散完步,准备读书了。”
知乐认真读书,知道沈程那边随时可以看见,便不时一瞥摄像头,露出笑容。
总视频或通话会打扰沈程工作,知乐便采取折中的传统方式,拍下照片,发到沈程手机上,这样待沈程有空时再看即可。
“猜猜我中午吃的什么?喏,给你看,超好吃,给你留一点,晚上回来吃。”
“小乐小程今天打架了,小乐赢了。小程闷了一下午。”
“哥哥忙完没啊,有想小乐吗——是狗小乐,不是说江小乐。”
以前知乐也会跟沈程分享日常,但不会这么细碎这么频繁。知乐不管了不管了,一定要多多努力刷存在感,慢慢慢慢多多多多的渗入到对方生活中去。
但这样一来,也出现了弊端。
知乐发现自己的学习效率明显下降了。
“我以前每天,可以读十页书,现在每天,只能读五页了,”知乐跟方木通电话,方木最近有点忙,没时间来沈园,与知乐的联系却没有断。
“怪不得,学校,禁止早恋。谈恋爱真的,耽误学习啊。”知乐感叹道,“好费时间啊。”
“倘若爱情随随便便就能获得,未免也太廉价了。”方木在电话那头说,“这世上大部分爱情,都需要付出相当多的心力与时间,才有可能得偿所愿。而现在的人啊,却大多缺乏耐性,随随便便追一追,短期内得不到结果,便觉得好累,算了,不做舔狗,不浪费时间了……这种人啊,就活该一辈子单身。”
知乐:……
知乐赶紧说:“我不算了,还要,追的。”
“乐仔加油。”
“谢谢木头。”
早晨的阳光温和明亮,洒满人间。
“哥哥,你今天有点怪。”
早餐过后,沈程整理袖口,准备出门,知乐送他到门口,注视着沈程面孔,忽然说道。
“哪里怪了?”沈程随口接道。
“怪好看的。”
沈程:……
沈程站在台阶下,那表情甚是无言。
知乐笑起来,阳光跳跃在他得意的眉眼间。
第三条:撩动人心。
有了前面的花式夸赞和刷存在感作为铺垫,撩动人心便顺理成章,粉墨登场,力求达到进一步催化作用。
“这些情话虽然……,但也要看谁用,怎么用。”方木自己是绝对没办法说出这些话,主要怕说了,被秦越当成失心疯,“但你可以试试,反正你也不会别的,说不定正好对沈程管用。”
“哥哥,你今天累不累啊。”
“不累。怎么了?”
“可是你,都在我心里,跑了一天了啊。”
……
“哥哥你忙完了吗?”
“嗯。”
沈程坐在办公桌前,签署剩下的文件,戴着蓝牙耳机,耳朵里传来知乐的声音。
“那你,能帮我洗个东西吗?”
沈程笔头微微一顿,这几天已经被知乐时不时冒出的那些话套路惯了,一听就知道又来了。
只是这小傻子真笨,挑选“剧本”也不看看适用的场合,一个在家里,一个在办公室,相隔两处,能帮他洗什么。
“洗什么。”沈程还是接口道。
“喜欢你。”
沈程:……
朱辉站在办公桌前,身后跟着另外两名汇报工作的员工,几人忽然同时露出惊讶之色,迅速交换眼神。
“天,沈总刚在笑?”
走出办公室,两人仍不敢相信方才所见。
“没见过沈总笑吗?”朱辉波澜不惊。
“那可不一样。”两个女员工马上反驳道,“今天这笑容明显不一样,就好像……”两人对视一眼,心中冒出同样的念头,却记起之前的事,不好八卦上司私事,当即心照不宣的一笑,继而双眼发亮:“沈总这样笑起来好帅啊呜呜呜呜,要天天能看到这样的笑脸,我愿三年不加薪。”
朱辉摇摇头,大惊小怪,我们沈总最近天天都这样笑呢。
夜色如水,华灯初上。
黑色的车子缓缓驶入沈园,沈程下车,穿过喷泉池,漫步向前。
主楼灯火通明,门廊前站着一人,身边跟着两只小狗,小狗转来转去的打闹,那人便也跟着转来转去,地上的影子犹如动漫中的精灵,洋溢着快乐。
“哥哥!”
知乐发现了沈程,马上向沈程跑去。小乐小程颠颠跟在后头,与主人一起,迎接另一位主人。
“你今天,回来的好快啊。”
知乐跑到沈程身边,然后并肩与沈程一同往回走,侧头笑看沈程。
这样的知乐,总让沈程想起一些往事。那是小时候,母亲便常这样在沈宅门口,等放学的沈程沈明。偶尔父亲下班早,会与母亲一起,牵起两兄弟的手,带他们回家。
有时他们放假,则会陪伴母亲,等候晚归的父亲。
自从父母离世后,这种场景便也随之消逝,一去不复。
“今天累不?”
知乐跟在沈程身后,熟练的帮他递毛巾擦手,再熟练的送上一杯清水。
沈程年轻,事业有野心有规划,的确忙碌,尽管精力充沛,一天下来,也会略有疲感,从前靠运动,游戏,或抽烟来排遣调整。
如今则不用那么麻烦了,知乐一个笑容,就立刻让所有的疲累消失殆尽。
“哥哥,你今天,有喜欢我一点吗?”
晚上坐在书房时,知乐写完日记,忍不住问沈程。
天气渐渐热了,知乐仍坚持睡觉前穿着那套比卡丘睡衣,两只手捏着比卡丘两只耳朵,眼中充满期待的看沈程。
沈程向后,靠在蓝色皮质转椅上,微微眯眼,回视知乐。
“这才几天?这么没耐心吗?”沈程不紧不慢的说。
知乐想起方木那番话,忙道:“没有没有。有耐心的。”知乐马上放弃追问,改口道:“那个,时间多的,不急,不急的。”
过了会儿,又认真道:“明天我再,更努力一点。”
知乐已经写完日记,便坐到地毯上抱着小程小乐看电视,等着沈程。
沈程很久没有动,目光一直在知乐身上。这样不对,沈程心道,这不是他的行事作风。作为沈程,应该快刀斩乱麻,给人一个痛快,毫不留情让人不要浪费时间。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说什么‘急什么,没耐心’,这种听起来模棱两可,不太正经,仿佛刻意吊着人一样的渣言渣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