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大猫先婚后爱,但又没完全后爱[现代耽美]——BY:徒手吃草莓

作者:徒手吃草莓  录入:11-09
  我和大猫先婚后爱,但又没完全后爱
  作者:徒手吃草莓
  文案
  【为爱克制偏执黑皮大猫攻X人间玫瑰美人清冷受,体型肤色差】
  1
  盛初被二次当做联姻工具,他求神拜佛不要是个变态。
  结果连人都不是。
  是一只穿着西装的大猫。
  2
  婚后,大猫一直是用尾巴盘着他睡,直到某日……
  一夜无眠,躺在床上盛初觉得,我迟早要死在这里。
  事后他越想越觉得自己受骗了。
  什么高冷猫猫,什么清冷矜贵,都是假的。
  盛初实在忍不住,拿着小本本要离婚。
  高冷大猫一秒钟变野兽:我哪里不好,你说,我可以改。
  盛初:你很好……
  大猫面露凶光:那为什么要离婚。
  盛初:你骗我,一开始说自己是猫,但其实你是虎,以为你斯文温柔,其实是带刺玫瑰,我受不了。
  大猫:……
  大猫脑子里响起一句话,古有挥刀自宫……啊呸。
  3
  大猫总裁喜欢上了一个人类,好不容易等到了这个机会在雨中英雄救美。
  他克制自己装温顺装斯文,细心呵护,小心翼翼终于把人骗到手。
  他百般克制,婚后忍了一段时间。
  一不留神没忍住,将人rua个透。
  然后,翻车了。
  ※高亮:
  受和前任莫得任何亲密接触,1V1HE,有些娱乐圈内容。
  猫一开始以拟人态出现,后会是人型态。
  强攻弱受,古早梗,正文非常非常古早,但作者就吃这一口。
  连作者都受不了自己为什么喜欢这么古早这么土的剧情!救命!
  非爽文非爽文非爽文,重要的话说三遍。
  内容标签:幻想空间情有独钟恋爱合约娱乐圈
  搜索关键字:主角:盛初,白燃┃配角:┃其它:
  一句话简介:原来只有我是先婚后爱
  立意:沟通是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桥梁


第1章 第一章
  徒手吃草莓/文
  “下雨了呀。”盛初打开窗户轻声呢喃,寒风灌入口鼻,直冲心肺,浑身变得冰凉起来。
  外头飘起了秋雨,延长一片的绿化带景色变得模糊起来。
  盛初与顾家大少联姻三年,见面次数不超过十次,两次是在准备婚礼、举行婚礼。
  没有顾钦的电话号码,能联系的永远是助理、特助、小秘书,他们机械得像是AI。
  就像是此刻,他坐在大厅,在顾少的特助与众人目光签下了离婚协议书。
  “盛少爷签这里,其余的事情,我想顾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也幸亏当初婚前协议书签得很细,免去了很多离婚时的麻烦。
  盛初点点头,微微倾斜身体,低头将自己的名字写上,字体娟秀格外整齐。
  周特助他来之前还想了一百种制止对方撒泼的方法。
  面对青年,他意外地愣住,仿佛被吸走了心神。
  桌上台灯暖黄色的灯光打在青年的侧脸上,一半脸藏在阴影中。
  青年眉眼舒展,鼻型的角度与眉眼指尖,形成了一个恰到完美的弧度。
  美得惊心动魄、淋漓尽致,散发出奇特的旖旎感。
  盛初点点头,将签好的纸张递给周特助,唤了几声,周特助才猛然回过神来,连声说抱歉。
  盛初有礼貌地点点头,起身去拿自己的行李,他的身形有一种画家手下流畅轮廓线的艺术美感。
  他在一众佣人与管家的注目下,离开了这座昂贵的别墅。
  初时,与母亲被找回到盛家,自己被推出联姻。
  盛初是直男,从没想过与一位男性成婚。
  但后来发生了一件事,以及盛家出资治好了母亲的顽疾,迫使盛初放弃离开盛家独立的想法。
  最终他妥协了联姻,也算间接得到了盛家、顾家的庇护。
  走出了铁门时,他听到身后传来声音。
  “盛家少爷,雨就要下大,怎么没车来接?”
  这时天上一个惊雷,保安下意识看了一眼天空。
  雨哗啦啦倾盆而下,几乎瞬间将整个世界遮盖住。
  再去看,盛初的背影已经被雨帘阻隔,消失在保安的视野里。
  虽然盛初在第一时间就打开了雨伞,但是还是被完全淋湿。站在原地停留了一会,眼神中带上了一丝茫然。
  公交车站离这里两公里远,私人别墅区不允许出租车进入。
  这个富人别墅区展示了自己最冰凉无情的一面。
  从口袋里拿出蓝牙耳机戴上,随机了一首歌往前快走,指尖被伞柄吸走了最后一丝温度。
  他逃到了最近的一个屋檐下,雨水乱舞,眼前几乎都看不清路。
  口袋里的手机一下子就从浅浅的外套口袋里滑了出来,耳机也没挂住。
  盛初拿起手机,心里哀悼机机的逝去,却意识到自己陷入一个不算是绝境的绝境。
  他原来有几种办法。
  一是走到公交站离开这里,二是打开手机叫一辆出租车,三就是搭附近的顺风车。
  第二种和第三章 方法都需要用到手机。
  他找了一个角落避雨,雨水还能落到他的脚面。
  只等这场雨退下去吧,他心想。
  盛初呆愣地盯着地面,没有情感的宣泄,表情平淡死寂,只是手指拨动鞋带,一遍又一遍。
  雨水顺着鞋子缝隙渗透进去,他忽然听到了什么声音。
  哒哒哒,哒哒哒,夹带了一点低吼的声音。
  盛初一抬头,就与一只黑色大犬面对面,几乎贴了面。
  这一刻,心跳仿佛停止。
  小时候他被野狗追过,身上的东西掉了,蹲下去捡,屁股被咬了一口。
  现在还留有一道像是八字的疤。
  跑!
  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但还是要跑,他几乎看不见前路,也看不
  重点是,这只狗比之前咬盛初的那只还要大上一倍。
  排水沟的凸起边缘绊倒了盛初。
  绝对没有着力点让盛初能够立住,后头的大狗怒吼就在耳边时。忽然,有什么挂到了他的腰侧,稳稳地将他接住,追逐而来的大犬突然发出了咽呜声,掉头就跑。
  盛初过了好一会才回过神,雨水被遮蔽了,他低头一看,吓了一跳。
  刚刚他以为有谁接住了自己,可盘在自己身上的,并不是谁的手臂,是一条淋湿的毛茸茸!?
  ……
  青年浑身都湿透了,略有些长的发丝,蜿蜒地缠在苍白的后颈,与洁白的额头上,形成一种脆弱的美感。
  五指蜷缩,像是勾着什么,食指的第一节 指背上有一颗不大的黑痣。
  笔直的双腿打颤着,而从自己的尾巴上传来的触感告诉他,极细,极软,却很坚韧。
  眼角红了,不知道是因为雨水进入眼睛,还是哭过。
  让这副情景的观看者,胡须颤动不止。
  直到他嘴里的舌尖顶了顶自己尖锐的犬齿,舌尖疼了一下,他才回过神。
  下一瞬,尾巴才松开。
  盛初缓缓站立起来,抬起头的瞬间被吓退了几步。
  他恍若整个人被抽干了血液,口干舌燥。
  死寂的情绪瞬间被搅动起来。
  一只硕大的猫头立在这个身躯的顶上,胡须颤抖,金色眸子直勾勾地盯着他。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流速变慢。
  盛初感觉自己一下子就被锁定,心脏揪紧,呼吸急促,几乎瞬间就撇开眼神,不敢与其对视。
  是一种生理本能,当弱小的生物遇上强大的气息后,那种后颈汗毛都竖起来的可怕感觉。
  盛初再一看,对方的手也是肉垫,脚是猫爪。
  自己一米八,对方的身躯对于他来说,像是一个庞然大物。
  身高至少两米多,厚重的肉垫比盛初整个脸还要大。
  刚刚圈住自己的,是他像是鞭子一般黑白相间的猫尾。
  他撑着比平常人使用大了两圈的雨伞,穿着极为合身的西装,站在大雨倾盆当中。
  自己穿越了吗!?
  盛初张大眼眸,甚至忘记了寒冷。
  “谢、谢谢您。”回过神来,盛初道谢。
  那只猫张开了嘴,道:“过来点。”
  听到了对方的声音,盛初浑身的鸡皮疙瘩全都蹦出来。
  这是一种睥睨众生的语气,如果从别人的口中听到,盛初会觉得反感。
  但是从这只大猫的嘴里说出来,他身体竟然不由自主地想去做。
  但身体因为惊惧而紧绷,脚趾在鞋头里蜷起,僵在原地没有挪动脚步。
  像是鞭子一样的被水淋湿的猫尾,勾了勾,将在僵在原地的盛初拨弄进伞来。
  妖族,这些年已经逐渐进到人类的视野,也慢慢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但是盛初从未与妖族有过接触,只在远远地看见过一只狼。
  与眼前拟人兽态的大猫不同,那是头顶着狼耳的人类的面孔。
  而传闻中,他们野性难驯,既危险又强大。
  “去哪儿?送你。”那只大猫说,不容置疑。
  盛初磕磕巴巴回答:“不、不用了。”
  大猫不说话,金色瞳孔紧盯青年,直到他犹犹豫豫说出地点。
  “去八角路……不对,去两公里外的公交车站,麻烦您了。”
  害怕抵不过寒冷,对方救了自己,应该是只好妖吧?
  “走。”大猫说。
  盛初迈着冻僵的步伐跟上。
  肉垫抓着伞的肉垫,十分稳健,这是一个奇异的动作,但是却让人觉得,他做得到。
  雨伞丝毫没有受到暴雨的力量打压,仿佛在暴雨撑出了一片净土。
  盛初觉得一切都不真实,这个世界好像一下子改变了。
  耳边是刷啦啦的暴雨声,整个世界都被笼罩在这茫茫的大雨中。
  他就像是误入仙境的小豆丁,穿过了巨大的植物群,拨开一片叶子,进入到一个神秘的世界。
  然后遇到一只黑色穿着西装的庞然大猫。
  有些害怕,但是也好奇,两种奇异的情绪交织,碰撞出有一种类似心脏麻痹的感觉。
  耳边只有这只西装大猫的呼吸声和他几乎悄无声息的脚步声,以及头顶时不时被大猫的胡须扫过的触感。
  就像做了一场清醒梦,梦里陷入一本童话书,他在童话书里遇到通话中的原住民。
  两公里很长很长,但好像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被颠覆,时间变得很短很短。
  终点很快就到了,书页很快就翻完。
  不远处,暴雨中隐隐显露出轮廓公交站,仿佛是世界与世界的交接点。
  “到了。”
  大猫胡须抖动,盛初迈出步伐进入公交站遮雨棚,转过身来想要道谢时,大猫的的身形已经渐渐消失在暴雨中。
  盛初被送出了童话书,如雾气被烈日晒散。


第2章 第二章
  时间就像是拉了慢镜头,远处的公交车驶向公交站,他机械地打了卡,靠窗而坐,忍不住再望向那个身影消失的方向。
  像是被倾盆大雨格式化了一般,什么都不存在了。
  唯有自己依旧颤抖的指尖提醒着他,刚刚做了一场不可思议的童话梦。
  一路坐着公交车到了八角路,他就这样有些呆愣着换乘,打卡,下车,拖着湿漉漉的身体敲开朋友的公寓大门。
  开门的是个有点酷的青年,头发乱糟糟得像是个鸡窝,身上大体恤,脚上人字拖。
  “天哪,你不会就是这样过来的吧?我说要去接你,你偏偏不答应。”
  盛初什么都说不出来,摇摇头,秦笛接过盛初的行李,啧了一声。
  “还有多长的合约?”
  秦笛问的是盛初与星越娱乐公司的艺人合同。
  “半年。”
  秦笛呸了一声,低声爆粗口
  放好行李,秦笛皱眉看向盛初,仔细端详他的脸。
  “你怎么了,状态不对劲,淋雨生病了?”
  盛初唇抿成一线,摇头,睫毛上的一地余留的雨水滴落。
  “冲个澡就好了。”
  盛初沐浴在热水下闭眼感受到温度时,缓过劲来,脑海就立刻浮出了那爽金色的眸子。
  他脑内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与妖族打过交道的自己,还是普通人吗?
  妖族在普罗大众眼中依旧是一个神秘的存在。
  即使偶尔能在路上看到,即使他们会出现在电视中,杂志里。
  但是接触过他们的人类仅有那么一小搓,而且非富即贵。
  曾经见过的那只灰狼是一个负有盛名的超模,也在杂志上见过短耳兔画家专访专栏。
  离他最近的一只妖族,大概就是与自己同公司的白熊经纪人,不过他也从未见过。
  各种神秘的八卦与传说,将他们的存在渲染得格外地不真实。
  盛初勾了勾指尖。
  要是当时能碰一下就好了。
  胡须是什么感觉,像是钢丝一样坚韧吗?
  肉垫呢?会很软很热吗?
  那么,耳朵按下去会弹起来吗?
  他的发梢似乎还能感觉到对方胡须触碰的微弱痒感。
  盛初想象出那种手感,五指张开又闭拢,模仿那个动作。
  他身上的毛会厚到让自己指尖全都可以陷进去吗?
  要是当时能趁机碰碰也好啊,盛初懊悔着自己没有去抓一下大猫的尾巴。
  他此刻的心情像是年少时看童话世界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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