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同居[现代耽美]——BY:归荼

作者:归荼  录入:02-19

  前半段不用动手,程识就站旁边看着。任明尧洗菜的姿势一看就是生手,洗完一样还有一样,洗得开始心生疑问,“你不是说就走一天吗?”
  “是一天啊。一天要吃三顿饭呢,再加上今天晚上要吃的。反正都下手了,干脆一起做完。”
  他拿胡萝卜逗孩子,闻言笑道,“而且蔬菜里水分多,要多放一点。看着这么一大把青菜,其实炒出来只有一小盘。”
  “我刚开始做饭的时候也很惊讶,丢一把青菜下去看着大半个锅都被占满了,谁知道越炒越少,最后只有一铲的量。”
  任明尧嗯了一声,垂着眼不经意地问,“你什么时候学的做饭?”
  “好多年前啊,一开始自己住的时候……”
  他顿了顿,话势有微妙的转移,“也没有特意学过,就是自己乱做,做着做着就能吃了。反正比你强点吧。”
  “是比我强。”
  洗完的蔬菜沥干水分,放上案板。任明尧刚拿起刀,余光里瞥见他护着程晓君往外退了几步:“……”
  “来小君。”程识一本正经道,“我们站远点给任叔叔加油。”
  “……”
  “任叔叔,切菜的时候最好用两只手哦。左手不好好按着的话,蔬菜都会逃掉。”
  “……”
  他在那边捏着嗓子奶声奶气地说话,任明尧注意力完全没法儿放到案板上,手忙脚乱地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真的不会做家务。
  程识见不得他把厨房搞得乱七八糟,旁观了一会儿实在忍不住,叫他出去陪程晓君玩,利落地收拾了残局,又接着往下做。
  帮了个倒忙。任明尧被赶出厨房没有半句话可以反驳,看他手起刀落姿势干净漂亮,有条不紊地备料,在厨房里运筹帷幄的样子赏心悦目,居然看得入神。
  直到热油开始冒烟,程识提醒他再带程晓君往后退远一点,连叫了两声他才回过神来,“……好。”
  食材备好,接下来火候就是决定一道菜好不好吃最重要的因素。
  程识做菜时的专心程度不亚于画画,尤其住在这里以后,给自己做菜和给任明尧做菜的感觉又有大大的不同。
  那天半夜在医院里遇到他挂吊瓶,就知道他总是昼夜颠倒地工作很伤身体。最近他剧本会总在上午,难得会起来吃早餐,趁机调整成健康的作息再好不过了。
  调整作息最好的方法,就是按时按点地吃饭。吃好一点。
  程识知道他为什么不想点外卖。再好吃的外卖也会平衡大众的口味,但在家里吃到的饭菜,却全都是有意迎合私人口味的量体定制。
  任明尧喜欢吃甜,他会炒漂亮的糖色。不爱吃蛋黄,他煎的蛋都是空心的。咖啡里加奶加糖加冰各多少量,他都记在心里。
  再早一些,任明尧喜欢坐靠门口的座位,打球的位置是小前锋,抢篮板时惯用手的小动作是什么,喜欢喝哪个牌子的矿泉水,凡是能看到的一切,他都记在心里。
  只不过任明尧不知道,才以为他做饭本来就是这么好吃。以为他真的每天放学都会顺路经过球场,以为他们喜欢喝同一个牌子的矿泉水。
  任明尧不知道的程识,一退就是一万步是真的。
  一上心就万分用心,也是真的。
  作者有话要说:
  来辽!
  今天不修仙!
  明天有惊喜
  大家晚安
  mua!


第19章 他下意识地拨通了任明尧的电话。
  “你要不要过来学一下怎么用咖啡机?”盖上锅盖焖煮收汁的间隙,程识忽然想到。
  “这样以后我不在,你自己也能做着喝了。”
  任明尧和他都习惯咖啡续命。前者自然是买现成的饮品,他却喜欢自己动手,从咖啡豆磨粉开始,一步步制作。
  起初是因为画了部作品主角是咖啡师,咬咬牙买了套机器学习感受。后来逐渐爱上做咖啡的过程,每天早上都靠咖啡豆的香味提神,比喝速溶的体验感强太多。
  顺便还能省钱,相同品质的咖啡豆自己做比在外面买的成本低,还能按照自己的口味萃取,这些年剩下的人工费都够他再买两套机器了。
  任明尧却闷声道,“不想学。”
  “……啊。”对没接触过的人来说是有点繁琐。程识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任明尧也喜欢咖啡,他本来还想着搬走的时候把机器留下的。可这人完全不喜欢做家务,手工磨咖啡是有点强人所难了。还是喝现成的吧。
  任明尧看着程晓君啃胡萝卜,明明一颗心都牵系在厨房里忙碌的人身上,硬是忍住了不抬头去看。赌气似的。
  倒也不是真的不想学。
  他只是不想听什么“以后我不在”之类的话。
  为什么会不在。
  失联了那么久,以后还要再来一次吗。
  他也承认自己在感情上很迟钝,否则当年不会跟程识关系好成那样了都没想过,到底是为什么忍不住地跟人家贴一块儿。跟别的哥们儿多待半天都觉得腻,唯独跟程识天天形影不离。
  非得是有什么明示撞到他头上,直接让人给点破了,才会往那方面想。豁然开朗。
  原来正经哥们儿不那样。看上哥们儿了才那样。
  原来他以为的好哥们儿,正经身份叫做“初恋”。
  他到现在都不知道,高三没跟程识告白过,是该庆幸还是后悔。
  程识的女生缘一直不错,但一门心思学习,还以身作则天天在他耳边灌输不能早恋的思想。
  连女生都不想恋,还能看上他?更何况程识心思细腻,要看上他早就看上了,总不可能比他更迟钝。
  十七岁的任明尧认真地画过四象限分析,计算出告白的成功率总是很低,但总觉得有些话该说还是得说的。他是迟钝,但心思坦荡分明,一次只能在一条道上走。一旦开窍就跨不回去友情那条路上了,没法儿再像以前那样理所当然地做一辈子的好哥们儿。
  他暗地里计划着,得再等等,等高考结束之后。他喜欢的人太容易害羞,免得吓到人家,还影响复习……
  现在想来,或许当年没有说破是件好事。
  否则再遇见只剩相对无言的尴尬,连如今这样共处一室的机会都没有了。
  任明尧想得心里难受,索性算了,没什么好想的。
  他本来就是擅长快刀斩乱麻的性格,别说是上学时候,就是现在,遇上什么事都是当即立断,成就成不成拉倒。也就只有面对程识,他才会瞻前顾后。
  这几年的事程识不愿意说就算了。非逼着他说出来有什么好处?知道了又能怎么样,以前浪费的时间都找不回来了。
  过去的都已经过去,而现在,程识就站在他面前。还有以后。
  他已经不是十七岁的任明尧了,不会再眼睁睁地任由一切发生,毫无察觉,无能为力。
  他能分清楚什么才是更重要的。
  “你说的那个什么都聊的朋友,什么时候来?”任明尧忽然问。
  “我的朋友?关关?”程识忙着封保鲜盒,顺口接话。
  “就后天啊。”
  “我能见她么?”
  程识这才抬起头来,一脸不可思议,“……啊?”
  “啊什么啊。”
  任明尧说,“你不也见了我的朋友么?礼尚往来。”
  高中时程识私交太少,以至于人间消失之后,他能找到的线索少得可怜,很快就一无所获。
  现在有朋友是好事。想知道什么,不一定非得问他本人,也可以从他的朋友入手。
  她最好是个正经朋友。
  “不过我后天得去见制片人,她来这里玩多久?”
  “应该……有两三天吧。”
  程识迟疑了一下,鼓足勇气邀请,“那你,想不想去漫展?大后天我们约了去漫展。”
  从前只是在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念头,被他亲口提出时显得有些不真实。
  程晓君噗地一声吐出胡萝卜皮碎屑,挺着小舌头把嘴唇舔得亮晶晶。程识从厨房里绕出来,蹲在旁边给孩子擦口水,声音不自觉地放轻了,莫名地脸红起来,“你要是想去的话,我跟关关说。带着小君,我们三个人一起去。”
  他没好意思看任明尧。程晓君抓着他的手,另一只手握着胡萝卜伸给了任明尧。
  任明尧接过胡萝卜,握住那只小肉手,拇指在他手背上揉了揉,摁出一个小坑。
  “好。一起去。”
  **
  虽然近些年二次元文化发展很快,但总体看还是属于小众圈。对不熟悉的人而言,或许是一个幼稚的,无法理解的怪异世界。
  任明尧想要踏入这个世界,了解他所热爱的这个世界——程识打心底里感到高兴,甚至有些感谢。
  即将到来的潼关关不算的话,他连一个有共同兴趣爱好的现实朋友都没有。终于逮着个萌新拉进圈,他心里“最想安利的作品”已经排出了前十名,恨不得再做个ppt在漫展前抓紧时间先给萌新补补课。
  还是要稳妥一点安利,万一把萌新吓跑就不好了。任明尧还没有见过他为什么事情狂热着迷的样子,说不定会觉得他很傻。
  可无论如何,能够拥有共同话题就太好了。
  这股子开心劲儿陪了他整个上午,连坐车时都在想。晚点跟关关说任明尧想去逛漫展,她一定也会尖叫起飞。
  她还一直对任明尧很好奇来着。到时候得提前交待一番,免得见面太激动,把他的底细透出去……
  老家这个镇子还是到处灰扑扑的,路也不好走。程识小心地牵着程晓君,和上次回来时的心情截然不同,遇到邻里客套时,也会推推眼镜露出真心的笑容。
  他买了新鲜的水果和糕点到墓园,放在奶奶的碑前精心地摆好,然后拉着程晓君在碑座旁坐下,慢慢地说话。
  今天回来是看望最亲的人,他不难过,起码不会比上次更难过。来的路上他也想好了要说什么,所以能说好一会儿,不会再像从前那样,潦草的几句就离开,留奶奶一个人为他担心。
  今天的天气也好,不冷不热,太阳也不晃眼,还有微风。程晓君这次乖乖地跟太奶奶比了心,又开始啃香蕉。
  程识详细地汇报了自己的近况,总结起来就是四个字,一切都好。以后还会越来越好。
  他想说说任明尧,但不太知道怎么介绍,“就是那个……以前到我们家来做客的,高高帅帅的,我们班长。您给他烧了鸡翅的,奶奶,还记得他吧?您肯定记得。我就只带过他回去呀,就是他。”
  “我们最近又见面了。他还收留我跟他住在一起,省了很多房租呢。他一直是个好孩子,对吧,您说过的。”
  程识说着说着停顿起来,不知怎么,那份深埋的羞赧的心意连对着奶奶都没能表达,抱起身边的幼崽转移话题,“小君呢,还记不记得太奶奶的样子?会不会想爸爸妈妈?”
  程晓君出生后,还是见了太奶奶几次的。可惜年纪太小,估计长大之后都不会留下什么印象了,只能看照片缅怀。
  其他亲人也差不多。
  “小君的妈妈在天上,爸爸……爸爸在……”
  程识语噎了一会儿,小声说,“爸爸应该,在一个能自由生活的地方吧。”
  他知道为什么程宇总不回家。
  他的脚踝断过不止一次,每次都是被喝醉的程勇殴打。第一次断掉是因为被同学排挤,他的书桌上被泼了墨水,始作俑者是四个人,对着他洋洋得意。
  那时候他年纪小,还不是忍气吞声的性格,受了欺负也是会报复回去的。还是原样奉还,把四个人的书桌上全都用墨水泼得没眼看。
  父母双亡寄住在大伯家,老师仿佛早就觉得他是个心理有问题的学生,发生这样的事情一点也不意外,直接请了家长。
  程勇常年跟着包工队走,时而在家时而不在,那段时间正好赶上在家休息,听到老师的电话,放下酒瓶骑着摩托就到了办公室。
  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学校里挨打。不分对错,不问缘由。少年人的自尊大过一切,却在那天被打碎了一地。
  从那天开始,到高三结束。他最想摒弃的过往,全部都是拜其所赐。
  那天连看热闹的老师都不忍心,说算了算了,带回家口头教育一下就行了。于是下午他真的没有上课,被带回了家,却并非老师所说的“口头教育”。
  他记得很清楚,程勇发了狠地揍他,咬牙切齿地说,打断你的腿,看你还敢往哪跑。
  那天他才知道,所谓的家长并不关心是非对错。他最大的错处,是长了一张跟堂哥太过相似的脸。
  程宇是程勇唯一的儿子。在市井街坊的议论声中,这个堂哥早早辍学,外出打工挣钱,结果在大城市里被传染了精神问题,喜欢男人。
  镇子太小了,一点风吹草动就人人皆知。作为家门之耻,程宇没脸一直待在镇上,隔几年过年才回来一次。
  程勇恨得牙根痒痒,要找个倒霉蛋发泄怒火。结果遭罪的是他堂弟程识。
  程识并不怪他,尤其在喜欢任明尧以后。他只盼着快点长大,像程宇一样离开镇子,独立生活。
  如今也算是实现了吧。
  程识看着身边一团奶气的小孩子,心里沉沉地叹气。
  离家太久,他不知道这个堂哥是怎么生出孩子的,奶奶在电话里也没有告诉过他。但程晓君也很像他,如果留在程勇身边长大,不敢想会有什么后果。
推书 20234-02-19 :老婆死了》:简介:(入库时间2022-02-19) 书耽VIP2019-12-29完结 收藏:7639 简介:余晓是个瞎子。 他说:“只要祝显不提离婚,我什么都可以接受。” 后来,祝显说:“离婚吧,他不能没有我。” 失去祝显,余晓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 死之前,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