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这一日,趁着柳弦安在山道上骑马,高林也挤进车来,“再有三天就能进入伏虎山,该伪装的都已伪装好了,不过前些天他们被常霄汉砍杀了一批同伙,也不知道还有没有胆子再冒头。”
梁戍道:“人为财死。只要抬着金山去赎人,他们没什么不敢。”
高林又问:“那柳二公子呢,可要让他在山脚下的镇子里暂住?”
“不必。”梁戍重新闭上眼睛,“带他一起进山。”
高林:“……”
没有这个必要吧。
他往窗外看了一眼,就见柳弦安还在不甚熟练地骑着那匹小矮母马,步伐慢慢哒哒。在平坦官道上尚且是这种姿势,上了伏虎山的险路还了得。这身手明显是没法参与剿匪的,所以王爷硬要带人家进山,目的可能只有一个——先折腾折腾,再吓唬吓唬。
唉,要怎么说才好呢,人竟能缺德至此。
就这么一路缺德到了伏虎山。
临进山前,骁王殿下还以“不宜太过招摇”为由,将大半人马与阿宁都留在了附近的村落中,随行只带着高林、几名扛着赎金的护卫,以及“万一人质受伤,需要大夫及时救治”的柳二公子。
哦,还有一名车夫,此时他正赶着马车行驶在山道上,而马车里面,则坐着金贵慵懒的骁王殿下。
高林:“……”
造了个大孽。
他策马紧追两步,护在柳弦安身侧,免得人滚下山。
柳弦安的骑术经过这些天的练习,其实已经有了飞跃式进步,不过再进步,也架不住山道实在崎岖,初时尚且算是宽阔,后来就变得越来越窄而陡。小母马驮着背上的人,一蹄一蹄踩得惊险艰难,所幸到底没有尥蹶子不干。
整座山都被金阳铺满了,抬头但见满目青翠碧影绕云环,山重了一层又一层,有一种气势磅礴的空深寂静。
柳弦安平时鲜少出门,自然也就没见过几回这壮阔美景,但他此刻也确实没什么心情细细体会天籁,实在是太晒了,也太累了,累得腰杆都打不直,晕晕乎乎腿脚发软,整个人几乎要俯趴在马背上。
高林不得不又钻了一回马车:“王爷,我觉得柳——”
梁戍开口打断:“他们来了。”
“来了?”高林一把掀开车帘往外望去,果然就见在山崖高处,出现了一堆黑压压的人影,粗看大概有二三十个。
而与此同时,那二三十个人也在观察着山下。就如梁戍先前所说的,人为财死,这群劫匪虽说因为常霄汉而损失惨重,个个如鸟雀受惊,甚至想过要缩起脖子躲一阵风头,但最终还是没能招架住程素月许下的丰厚赎金。
他们已经埋伏在隐蔽处观察了半天,见为首的青年居然连马都不大会骑,整个人颤颤巍巍地半趴着,半长墨发被风吹得蒙住了脸,狼狈至极,心顿时放下大半,挥手下令喽啰打开山门,又将刀剑出鞘,做出凶恶的阵仗来。
好不容易抵达山顶,柳弦安气喘吁吁地爬下马,脑子里依旧是方才那截几乎要竖直耸上天的险道,膝盖没半分劲,亏得高林在旁一把扶住,才不至于一屁股坐在地上。
土匪们自然把这当成了吓破胆的反应,他们哈哈大笑着走上前,用刀尖挑开小车上蒙的油毡,看着下头满满当当的四五箱金银,眼里几乎要冒出绿光来,当初只是想随手抢个娘们儿,没想到竟是只大肥羊。
高林问:“我妹妹呢?”
“放心,她在我们寨子里吃香的,喝——”匪首话没说完便戛然而止,因为柳弦安此时已经整理完衣冠,抬起了头。他脸上的苍白尚未完全退去,嘴唇也没几分血色,脖颈更白,整个人晒在大太阳底下,素色衣袍被风吹得扬起,像一尊玉石雕成的神像,袖口生莲,细腻剔透。
匪首当场愣在原地,自打出娘胎到现在,他还从没见过如此倾绝的样貌,一时脑子竟有些被看懵了,心中带着几分垂涎邪念,以及另几分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惴惴虔诚,往前走了两步,抬手便要用刀鞘去勾他的下巴,结果却觉得肩膀骤然一凉,紧接着就有什么东西“咚”地砸在脚边。
柳弦安皱眉往后躲了两步,没躲开,他的衣摆被溅上一片鲜红,正淋淋漓漓,散发着铁锈的腥气。
“……”
而对面的土匪早已炸了锅,他们没有一个人看清是谁动的手,像是只一眨眼的功夫,自家副寨主的一只胳膊就已经飞上了天。
惨叫声伴随着兵器出鞘声,回响在原本寂静的群山间。对面明显来者不善,土匪们凶相毕露举起长刀,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冲了上来,原本想要先发制人,不曾想还没走两步,就被一道巨大的内力掀了回去,接二连三似断羽鸦雀“砰砰”落地,口中也溢出鲜血。
众人挣扎着想要起来,浑身的骨头却像是全部断了,透过被风沙模糊的双眼,只能隐约看到从不远处的马车里缓缓走出一个人,黑色衣摆暗绣金色花纹,靴底先是踩过草叶尖稍,又踩过地上蜿蜒的鲜血,最后堪堪停在自己面前。
他们费力地抬起头,却什么都没看清,天光刺目,四野也蒙上一层红雾,心底只余惊恐骇然,在剧痛中糊涂想着这一天,先有仙人一样的白衣菩萨,后有修罗一般的黑袍煞神,这……种种诡异场景相互交错,竟连时空生死都辨不明了。
梁戍踏着血印,继续往寨子里走。高林与柳弦安跟在他身后,沿途就见到处都是散乱堆放的木料,还有尚未完工的房屋,几个穿着短打的男人应该是修房工匠,见着这一行人走进来,先是一愣,又看到柳弦安身上未干的血,这下就算傻子也能猜出来者不善,赶紧将怀里的木头一扔,撒丫子跑了。
高林对工匠的反应并不意外,毕竟就连大漠里的狼群见了骁王殿下,也恨不能绕着走。相较来说,他对柳弦安的淡定倒是更感意外,除了累得有些狼狈外,这位养尊处优的贵公子似乎完全没有被杀戮和血腥吓到,连脸上的神情也没怎么变,就好像远远看了一场寡淡无味的戏,情绪始终游离在剧情之外,既不喜也不悲。
啧……白鹤山庄出来的人,果然不可小觑。
又往里走了一阵,眼前出现了一片新的房屋,挂着“聚义堂”的大牌匾,贼窝本窝。
高林抬脚踹开木门,伴随巨声砸得灰飞土扬,将里头还在商量分钱的一群人惊得原地窜起,争先恐后拔刀出鞘,警惕地看着这群不速之客。
高林又问了一次:“我妹妹呢?”
柳弦安衣摆上的血,已经将山门口那场杀戮的胜负做了很好的说明,匪徒不敢轻举妄动,只是缓慢地后撤两步,将刀柄握得更紧。
坐在虎皮椅上的男子名叫姜贵,是这伙山匪的首领。他自诩为烧杀掳掠几十年的大恶人,人到中年雄心不死,千挑万选了伏虎山这块风水宝地,本打算将新事业做大,没曾想先是被那镖师砍杀了数名弟兄,还没缓过劲,现在又因为抢来的“压寨夫人”惹下祸患,开局如此大不利,直教他怀疑当初是不是找了个冒牌的风水先生。
高林不耐烦:“把人给老子带出来!”
“……”姜贵愣是被震得没敢说话,用眼神打发喽啰去了后院,没多久,就带出来一个红衫姑娘,正是程素月。
程姑娘打小混在军营,是不懂何为矜持端庄的,在匪窝里装闺秀正装得浑身难受,所以此时一见到王爷与义兄,便恢复了能徒手斩狼的本性,将袖子往上一撸:“哥……哥。”
她的视线落在柳弦安身上,立刻又将袖子放了下来,双脚并直,连说话的声音也捏细了。
可见闺秀也不是不能装,主要还是得看对面站着的人是谁。
高林对这种中邪反应叹为观止。
“诸、诸位大爷。”姜贵在旁边观察了半天,忐忑开口,“前头是我们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这位姑奶奶,现在人也还回来了,这件事是不是就能做个了结?”
梁戍道:“说吧。”
“说……啊?”姜贵没搞懂,还要说什么?他抬起头,却见对方并没有在问自己。
程素月上前道:“王爷,这座山寨里藏了不少旧东西,看着皆与十几年前的谭大人案有关。”
她这声“王爷”一出,姜贵险些没被吓出三魂六魄,哪怕他再没见过世面,也知道这个年纪的王爷,朝野上下唯有梁戍一人。想起骁王殿下没事都要找茬杀几个人玩的盛名,姜贵眼前一黑,从那张还没捂热的虎皮椅上重重跌滚下来。
程素月口中的“谭大人案”,柳弦安也听过一些。谭大人名叫谭晓钟,曾是先帝朝中一名大员,十三年前,他奉旨押运一批金银粮食前往南方赈灾,不料在途中被人劫道,抢了个一干二净。先皇因此震怒,下令将谭晓钟打入天牢,御林军在一个雨夜前往谭府拿人,推门只见满院横七竖八的尸体,天空惊雷闪电交加,鲜血源源不绝被冲下台阶,染红了整条长街,真如地府一般。
然后这桩灭门惨案就成了大琰朝的第一悬案,直至今日也未能抓到凶手。
第7章
程素月原本也要去白鹤城,而且还是奉旨前去。皇上可能觉得弟弟身边都是军营光棍,不大有助于促成美好姻缘,所以特意命令她也去帮忙,至少姑娘与姑娘之间,还是能说上几句话的吧?
结果刚到伏虎山,就遇到了这伙二愣子。
程姑娘当时想着,绑了自己也行,正好点一把火烧光老窝,就当为民除害。谁知道刚一进山寨,首先就看到一个金丝楠木的大箱子,锁扣嵌玉,玉上又用金丝精巧缠出一朵荷花,金丝缠荷,怎么看怎么像十几年前谭大人押运的那批物资。
再往里走,她又发现负责看守自己的那名匪徒虽说穿得破烂,佩刀却非俗品,哪怕刀鞘上的宝石已经被抠得七七八八,也能看出是名家之物。于是程素月便捏起娇滴滴的嗓子去套话,对方可能这辈子也没见过几个漂亮姑娘,立刻就被迷得晕头转向,说出了刀的来历。
这群土匪原本一直在东南边的大仓山活动,因为家底丰厚,所以也没怎么干过大票,成日里就只吃喝嫖赌,逗蛐蛐儿玩狗,直玩到库房里再也领不出银子为止——身体力行地诠释了什么叫坐吃山空。
而钱没了,矛盾也就有了,一大群人彼此都看对方不顺眼,最终乌烟瘴气地分了家。姜贵也带手下抢得一批财物,千挑万选了伏虎山,迢迢北上,准备重新称霸称王。
程素月问:“这把刀就是你们最后抢来的东西?”
那看守点头:“到了最后,库房里也没剩什么值钱货,但总比没有强。”
“库房里的财物,又是从哪里来的?”
“也是抢的,早十年前的事情了,我是没亲眼见着,据说有人抢了个大官,啧。”
程素月一听这话,不敢轻视,立刻便写了那封信送往白鹤城。
“抢了个大官。”梁戍坐在虎皮椅上,盯着地上抖若筛糠的匪首,“哪个大官?”
姜贵硬起头皮答道:“是、是姓谭的官,他当时好像是要去哪里赈灾。”
话音刚落,脸上便传来火辣辣的疼,耳边“嗡嗡”直响,一股腥热顺着鼻子往下流,像是脑髓都被这道凌厉掌风打了出来。
“当时白江一带连年饥荒,百姓连草根树皮都要拼死去争,朝廷费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搜罗到了那批赈灾物资。”梁戍目色寒凉,字字如刀,“千万灾民的命,援兵的命,谭大人满门的命,你们倒是抢得干净。”
“不不不是,不是我抢的。”姜贵慌乱辩解,“我当时只管打杂,东西是凤小金和大寨主一起劫回来的,凤小金像是和那个大官有血海深仇,他不但抢了银子,后来还去王城杀了人!”
朝廷追查了十几年的悬案,就这么被一嗓子喊出了线索。高林追问:“凤小金是谁?”
“是大寨主的养子,那时他虽然只有十四五岁,却已经是一等一的高手,颇受器重。这人平时话很少,像个闷葫芦,从不交朋友,在抢完那批银粮后没多久,就彻底失踪了。”
又过了几个月,王城传来消息,说凤小金杀了大官全家,正在被悬赏通缉。从那以后,是生是死,没人再见过他。
高林继续问:“当年那桩劫案的参与者,现都在何处?”
“大寨主早就得病死了,其余人在前两年内讧时,也分家走得没剩几个。”姜贵断断续续地回忆着,中间不小心抬头对上梁戍的眼神,又被骇得一惊,瞬间加快语速,“不过有一个人肯定清楚,何娆,她曾经贴身伺候了大寨主许多年,知道不少内情。现在已经改头换面嫁给了万里镖局的总镖头,前阵子还来找过我们,花大价钱要买两个人的命。”
“买到手了吗?”
姜贵不自觉就哆嗦了一下:“没……没有,那人功夫高,我们没能得手。”
何娆天性刻薄贪财,在大寨主病逝后,她也卷着财物独自北上,同凤小金一样没了音讯。那时东南一带山匪横行,姜贵一直以为她已经死了,直到前阵子何娆主动找上门,才知道当年刁钻的小婢女,如今竟摇身一变,成为了万里镖局风光的女主人。
柳弦安站在旁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他对这些陈年旧案没有兴趣,思绪也已飞了一半去天外。直到耳朵里飘进“瘟疫”两个字,才出于医者世家的本能,将注意力重新拉了回来。
高林皱眉:“瘟疫?”
“是。”姜贵抱着戴罪立功的心态,谄媚提议,“王爷要是想去万里镖局拿人,按照一般的路线,定要经过赤霞城,可那里前阵子在闹饥荒,饿死了不少人,后头天气一热,又滋生出鼠患和瘟疫,城里就更乱了,千万去不得,得先绕到青云城,再走水路,这样才最安全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