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王妃的住处出来之后,云尧恨恨的道:“真不知道这个女人哪里来的好运气!”
云煜若有所思。
他清楚记得书中并没有这段剧情,王妃过段时间就被云尧害死了,皇帝可能都忘了他当年曾把楚家的女儿嫁到凛王府,自然不会随便封她。
但是,既然他能够知道所有的剧情,那么稍微有所改变自然是难免的事情。
就像云缓和连锋,在原本的剧情里,连锋这个时候并没有对云缓多上心。
让云煜不悦的事情并非王妃受封。在他的眼里,王妃不过是个死人罢了,再过一段时间,王妃就会被云尧推入水中害死。
真正让他感到不悦的,是王妃居然把连锋又调到了云缓的院子里做事。
云煜并不希望连锋和云缓接触太多。
不过,连锋这个时候对皇帝恨之入骨,皇帝突然加封王妃为镇国夫人,那么,连锋肯定会恨屋及乌,看不顺眼云缓吧?
云尧道:“五哥,再这样下去,我在府上的地位会不如从前,我们应该早些时候将王妃除去。”
云煜压低了声音:“不要在路上讲这些。”
云尧赶紧噤声。
过了一会儿,云尧又道:“天气越来越暖了,云缓总是在天冷的时候犯病,天气暖和之后,他的身体该变好了吧?”
云煜思考片刻,的确是这样。云缓最虚弱的时候往往是阴冷雨雪天,他体质那样弱,等王妃去世之后,没有人能庇护得了他。
天气变暖……天气变暖……
云煜终于又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
春季到来天气和暖,伯山族的王子和公主今年会来凛州做客,两边的人马会一同狩猎。
因为这个时候王府人员流动杂乱,云尧才有机会对王妃下手,凛王才能将王妃去世的事情遮掩过去。
凛州在麒朝边境,周边一些部落是不归顺麒朝的,几十年前,凛州和这些部落差不多。
伯山族在凛州的西北方向,伯山族的大汗与凛王关系很好,两族在多年前有过联姻。
说起伯山族,这个部落大概是连锋手中被灭得最干净的部落之一。
伯山族会派一名骁勇善战的王子和一名英姿飒爽的公主过来,这对兄妹俩常年在草原上奔腾,他们见惯了本族膀大腰圆的汉子,这次是为联姻而来。
虽然公主喜欢女人,但王子喜欢男人,他来到凛州,见凛王府的好几位公子要么他们那里的人差不多,要么容貌五官不合心意,瞬间失去了兴趣。
就在这个时候,王子见到了王妃身边的云缓。
云缓这张脸可谓是整本书中最完美的存在,哪怕是最讨厌云缓的云煜,都不得不承认他没有见过比云缓更优雅好看的公子。
伯山族王子不知不觉中被云缓的容貌给吸引住了,千方百计的想要云缓到他们伯山族去。
由于凛王看不惯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断然不肯把自己的儿子许给外族男人,伯山族的王子计划落空不得不稀罕而去。
伯山族的这个王子长相确实英俊,而且身形高大武艺高强,在王子刻意接近云缓的这段时间里,连锋对云缓从不太在意变成了十分在意。
大概吃了不少醋,连锋上位后一直想找由头起兵,恰好那年秋天伯山族照旧到边境抢了麒朝百姓的几头肥羊和谷子回去,连锋为了这几头羊带兵五万讨伐伯山族,数月时间内灭了这个部落,甚至亲手把这个王子砍成了十八段喂狼。
因为连锋这次实在残忍,周边其他小部落被吓坏了,大都乖乖献出土地表示要并入麒朝,每年向麒朝进贡。
云煜仔细想了一下,如果他暗中相助,让伯山族的王子把云缓带走的话,那连锋和云缓的感情是不是还未萌发便提前结束了?
云尧还在旁边喋喋不休的讲话:“五哥,你说云缓每年都是要死不死的,他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真的死掉啊?如果他死了,父王说不定会把他所有东西赏赐给我。”
云煜有些瞧不起云尧。
太小家子气。
倘若能当连锋的皇后,什么宝贝得不到?
他记得连锋给云缓修建了很大的宫殿,殿中无数奇珍异宝。
.......
夜间落了些许凉雨。
阴冷的气息从窗户缝里往房间里渗。
云缓的身体状况比昨天好多了,今天终于有力气洗了个澡,眼下他换了干净亵衣坐在床边,墨发半干不干的垂散下来。
房间里足够安静,甚至能够听到窗外滴滴答答的雨声。
一豆晕黄的灯火将房间点亮,云缓将一本书平放在床上,垂眸认真的看着。
在不睡觉亦不吃东西的时候,想打发时间莫过于看各种书籍。
云缓在等自己的长发变干。
在这个朝代,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除了和尚外,大多数人都要留一头长发。
云缓头发长得很长,用银冠束起来的时候发现不了,垂散下来之后很是惹人注目。
连锋从外面进来的时候,便看到云缓衣着松垮的坐在床边,里衣拢得并不很严,修长脖颈纤细锁骨脆弱且精致,灯下散发着白玉般温润的光泽,被浓黑的长发映衬,更似冰雪般晶莹。
因为颜色与气息过于迷人,很多时候连锋都怀疑云缓是冰雪、白玉和白梅混在一起捏成的。
连锋身上带着外面的冷气,他刚刚有些事情要处理,随便找了借口出去。
云缓不怎么过问院子里的动向,这些自然免去解释。
天色已晚,云缓忍不住打了个哈欠:“好冷。”
刚刚忘了给自己盖上被子,他的手脚都被冻得冰凉冰凉。
虽然王妃是要连锋给云缓暖床,却不是真的暖床,而是让连锋在这里守夜。一来云缓的床实在太小,容不下两个人睡,二来云缓不好意思总让连锋陪着自己睡,他又不是三岁小孩,他已经成年了。
连锋半跪在云缓的面前,他突然握住云缓的右足,手掌完全覆盖了足心。
云缓:“!!!”
虽然云缓知道自己的脚很干净,但连锋毫不嫌弃的给他温暖,他还是很感动。
做朋友做到这份上,可以称作亲兄弟了吧?若不是担心王妃揍他,云缓真想认连锋当亲哥。
自然,云缓完全不知道有些人是足控。
云缓体弱多病,这些年来很少走路,连锋握在手中就像握着完美小巧的工艺品,因为云缓骨骼轻盈,他并不敢用太大的力气,担心将云缓握得骨碎。
连锋用掌中薄茧磨了磨云缓白皙的脚背,他其实很想低头重咬一下,云缓明明很乖很脆弱,是该好好珍重,连锋偶尔却想把他弄得遍体鳞伤,最好是让他哭着示弱。
云缓的脚变暖了,身体也慢慢回暖,就连面容与唇瓣都多了几分血色。
他困意更重,眼睫毛因为泪水湿润几分,眼睛里似乎带着深深水泽。
连锋看出他很困了,现在确实到了云缓睡觉的时候,他把被子盖在云缓的身上,将云缓放于枕上。
片刻后云缓已经熟睡。
连锋低头亲了下云缓的脚背。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区随机掉落小红包
第25章
云缓的病逐渐好转了。
天气变暖了几分,他偶尔也要骑着马出门溜达溜达。
云缓对骑马没什么兴趣,他的身子骨经不起颠簸。
但凛州不会骑马的男人比单条腿的男人还要稀少,这是个马背上生存的部落,受这种风气影响,云缓不得不跟着学一学。
但他骑不了半刻钟便累了,从马背上下来之后,淡竹上前给云缓拿了帕子:“小公子身上是不是出汗了?咱们要不还是回去吧?”
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嗤笑。
淡竹回过头,只见云尧和云煜坐在马背上,云尧不冷不热的道:“七哥早早回去,倘若伯伯看到,又要挨骂了吧?若是只骑片刻,何苦换这身衣服来?你的骑术当真配不上这身衣服。”
云缓今天的装束和平常不同,既然骑马自然穿凛州本地的服饰更合适一些。
麒朝以黑、紫、朱、黄四色为尊,黑色与明黄是天子常用的颜色。
凛州以白色与朱色为尊,朱为烈日,白为凛州草原上最常见的月阆花。这一族并不像其他部落那样以各种猛兽为图腾,衣物上刺绣多是日月星辰。
云缓曾经瞎想觉着是这里太冷了,穿白色的衣服本就耀眼,加点大红就更显得很热,崇拜太阳是觉得太阳能给他们温暖,但当他将自己的想法告诉几个凛州的朋友,几个朋友居然没一个认同云缓,可见有相同观点的知己是多么难得。
云缓今日穿得便是凛族服饰,银白色的三寸宽腰带将整个腰身束得格外清瘦,黑色羊皮靴扣着修长的小腿,让云缓本就修长的双腿更显修长。
他两侧墨发被编成细小的辫子,银子和红珊瑚做的头饰将这些小辫子牢牢束起,只在尾部留下一串银色的流苏。
这是凛州贵族骑马打猎时一贯的衣着。肤色微黑一脸胡茬的猛男打扮成这样会增添几分野性威猛,云缓穿成这样……大概是增添了几分别样的明秀。
云缓懒得理会云尧。
云尧喜欢阴阳怪气不是一年半载了,他只装作看不见对方。
云缓对淡竹道:“已经中午了,王妃明天要去灵云寺,咱们回去吃饭吧。”
每次王妃带云缓去灵云寺,当天早上和前天晚上都是不准云缓吃任何荤腥的。云缓不是特别喜欢吃绿叶蔬菜,他想中午回去多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云尧见云缓不理会自己,他更加生气了:“你听不到我和你说话么?”
云缓抬眸:“啊,你是谁?”
云尧脸色铁青,拿着马鞭指向云缓。
云缓淡淡的道:“评价我的骑术,你并没有资格,在我眼里,你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云缓不骑马是有他不喜欢的缘故,但他同样不喜欢文言文,这些年却能将四书五经诸子百家背得滚瓜烂熟。
倘若他身子骨受得起颠簸,即便不喜欢,他也能做得很好。起码不会像云尧这个没病装病的家伙一样。
云缓在原来的世界也好,在如今的世界也好,都拖着一副病体勉强生存,所以格外不喜那些明明很健康却非要装得很病弱的人。
云缓对淡竹道:“我们走吧。”
淡竹牵着马跟在云缓的身后,两人慢慢走远了。
云尧脸色铁青的道:“自从王妃的地位被抬高,他也越发嚣张了。”
云煜看着云缓远去的背影:“倘若王妃没有了,小七的靠山也就没有了。”
云尧眸中闪过一丝异色。
云煜道:“伯山族的人是不是要凛州做客?他们应该给父王写信了吧?”
云尧常在凛王的身边,凛王许多东西都不避讳着他,云尧常常能得到一些其他兄弟不知道的消息。
云尧道:“伯山族的王子过来,就在这个月内,听说这次来的是陌那持和他的姐姐陌那鸢,陌那持是伯山族大汗最小的儿子。”
西北每个部落的习俗都不同,按照伯山族的习俗,继承汗位的往往是正妻生的最小的儿子,所以说,只要陌那持的母亲不给他再生个弟弟,他就是伯山族未来的大汗。
凛州现在已经并入麒朝,自身的行动被限制住了,凛王的权力亦被皇帝派到此地的刺史分割,手中没有什么兵权。
伯山族一直以来只是隔三差五的向麒朝进贡,而且进贡往往是在他们遇到暴风雪牛羊被冻死大半的年份,他们稍微进贡一点东西,会收到麒朝更多的回馈。
这些年来,伯山族的大汗野心勃勃,已经吞并了周边好几个部落,占据了不少土地,时不时的还会骚扰一下麒朝抢点东西回去。
相对于偌大的麒朝,伯山族是个上不得台面的小部落,但相对于西北其他零零散散的小部落来说,伯山族的势力就很庞大了。
因为这个缘故,素来慕强的凛王才愿意和伯山族往来。
这个月内。
和云煜预料的差不多。
云煜道:“等伯山族的人来了,想必王妃会很忙碌,府中的人也要比平日更浮躁。王妃每日傍晚喜欢到湖边散步,不知道过些时日,她还有没有闲心再去了。”
云尧知道,这是对王妃下手的极好时机。
......
凛州并入麒朝后,有一半的人会做中原装扮,无论曲裾还是直裾都受到不少贵族的追捧;一些平民和保守的家族会穿凛族传统的服饰。
虽然两边的服饰都比云缓原来世界的服饰麻烦百倍,相比之下,云缓还是习惯麒朝的衣着。
最大的原因便是麒朝的衣服冬天保暖夏天凉爽轻盈舒适,凛族原本的服饰会装饰许多银饰和红白珊瑚饰品。
而且,穿凛族的衣服,还要编很多小辫子,每次拆这些小辫子的时候,云缓都恨不得把头发全部剪掉。
淡竹一边忍笑一边给云缓拆下头上亮晶晶的银饰。
凛族贵族无论男女都爱装饰,身上金银是越多越好,但云缓好像很排斥这个,尤其是过年着盛装的时候,每次回来更换衣物都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
淡竹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对了,小公子,那个姓公仪的,王妃不是派他来伺候您么?怎么白日里总是不见他?”
云缓道:“他有事情,你不必过问他的下落。”
云缓原以为连锋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因为连锋的面相便很薄情。但前两日连锋告诉他,与他一起获罪的那些人每日有很多活计,他白日得空想帮一帮这些人。云缓自然不会拒绝连锋的这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