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你能再靠近一点吗[古代架空]——BY:纷纷和光

作者:纷纷和光  录入:12-14

  只要王妃不想着把王位夺给云缓,云广陵才不在乎她给云缓枇杷还是琵琶。
  云广陵“哦”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
  云尧还要再挑拨些什么,云煜一把拉住制止了他。
  云尧叹了口气:“这果子看着金灿灿的,肯定很好吃。”
  云广陵不想再听他在耳边叽喳,随口应付道:“是很好吃,果肉香气四溢,比蜜还甜。云煜,云尧,我有其他事情,告辞。”
  云尧听到云缓和云广陵都夸这种果子好吃,一时间心里又变得不平衡起来。
  云煜知道云尧等下又要找凛王去闹了。
  如果在从前,云尧看上王妃赏赐云缓的什么东西,只要他一哭二闹三上吊,凛王肯定冷着脸让云缓送给云尧。
  现在王妃的地位水涨船高,府上又有朝廷的人在这里,不知道凛王还敢不敢这样做。
  云煜稍微提醒了云尧一下:“最近家里有客人,父王这段时间对你的态度不如从前,你就算想挑事,也该选个合适的时机。”
  云尧咬了一下嘴唇:“我当然知道。”
  云缓带着枇杷回到了住处。
  楚家这次送来的枇杷很新鲜,不仅个头很大,而且皮薄核小,鲜嫩的果肉入口即化,云缓从未吃过这么甜的枇杷。
  晚膳后云缓沐浴更衣,他在浴桶里泡了太久,热气蒸得他浑身发热,更衣过后,云缓不自觉的坐在桌子前面,顺手拿了一个枇杷剥皮吃掉。
  这个时候,门被人推开了,连锋从外面走了进来。
  云缓用帕子擦一擦手指:“你回来啦?”
  “今天有一点事情。”连锋道,“在吃什么?”
  “枇杷。”云缓又拿了一个,“母妃给我的,你要不要尝尝?”
  连锋并没有接过来,只是半跪在云缓面前:“这个怎么吃?”
  云缓想了一下。
  或许连锋也没有见过枇杷,自然不知道这个东西怎么去吃。
  他把表皮一点一点的剥开,新鲜果肉露出,云缓送到连锋唇边:“就这样,直接咬着吃,里面有个核,不要把它吃掉。”
  连锋低头咬上去。
  云缓“啊”了一声:“你咬到我手指了。”
  连锋狭长的眸看着云缓:“抱歉。”
  虽然听不出连锋有任何抱歉的心思,但云缓亦不在乎这些细枝末节,他把另一边果肉送到连锋面前:“没事,不太疼。是不是很甜?”
  “很甜。”
  云缓把果核放在盘子里,拿了湿帕子一根一根擦净手指上的汁液。
  手指虽然擦净了,依旧带有很清淡的果香。
  连锋握住了云缓的手心,抚摸被咬到的那根食指。
  云缓不常骑马,也没有习过武,他的手指细腻得不像话,指腹上留着一点很淡的齿痕,或许用不了半个时辰,这点齿痕就会完全消失。
  云缓垂眸看着连锋。
  尽管连锋看起来是一个冷情冷性的人,但他做的很多事情都很温柔。
  连锋手上稍微用了一点力气:“小公子为什么总是在看我?”
  “不要叫我小公子。”云缓道,“我只是在想,倘若不在这里,你会是什么样子。”
  连锋挑眉:“嗯?”
  云缓总是忍不住幻想未曾发生过的事情。假如两人都不在这个朝代,连锋会是什么模样?
  有可能是不苟言笑的酷哥,身高腿长八块腹肌,大学里很受欢迎的那种篮球队队长,不必寄人篱下,可以依靠自己努力过上很好的生活。
  云缓天真的道:“你有没有感觉,整个王府死气沉沉,虽然大家都好好的活着,但没有一个人真正开心。如果我们都不在这个朝代,而在很久很久以后,或许每个人都很开心,都能做真正想做的事情。”
  连锋揉了揉云缓的脑袋:“你想太多了,思考太多会耗费你的心神。”
  云缓眨了眨眼睛。
  连锋一直都知道云缓生得很好看,只是很多时候,因为两人之间的年龄差距,他更多是把云缓当成未长开的漂亮少年。
  对这样漂亮又这样稚嫩娇弱的云缓生出过多的情--欲想法是不应该的事情。
  所以当云缓用这么干净的眼神注视连锋时,连锋偶尔会生出些许既怜惜又罪恶的念头,既想捧在心口,又想狠狠磋磨。
  云缓脑袋蹭蹭连锋的掌心。
  整个王府中他最最喜欢的便是王妃和连锋。王妃是他母亲,不计回报的爱他,连锋是他最好的朋友,亦是最理解他,与他有着相似想法的人。
  所以,在王妃和连锋面前,他可以露出最真实的一面。
  连锋只觉得掌心里一片丝滑,云缓的墨发质感是那般美妙,只要触碰过一次,便不会忘记这种感觉。
  能够触碰到云缓的头发,已经是很奢侈的事情了。
  毕竟前世那么漫长寂寥的岁月里,连锋只能沉溺在虚幻之象中。
  人心过于贪婪,得陇望蜀永远只想更多。连锋亦是如此,他不满足于当下,想在云缓清醒的时候,轻轻捧着云缓温柔的面容。
  这个时候已经很晚,房间里早就该点灯。
  淡竹见连锋进了小公子的房间,他知晓连锋这个人性子孤冷,一向不喜欢别人随便打搅小公子,因而他想着连锋会点灯伺候小公子入睡,这种事情不用他们来。
  但连锋并没有。
  外面夕阳西斜,一点一点落入云海,最终只剩鲜艳似火的红云烧了半边天。
  房间里一点一点的暗了下去,直至完全黑暗。
  云缓很想咳嗽,他对自己的身体太了解了,他知道这次一定会咳出血。
  对云缓而言,如果真正喜爱一个人,一定不要让对方担心。所以在王妃和连锋面前,他会让自己看起来还算健康。
  自然,脆弱的模样也不能让讨厌自己的人看到,因为他们会幸灾乐祸。
  云缓知道,自己无论在什么样的世界中,身体状况都是好不了的,他身体过分脆弱,只能让自己的性情变得坚强一点,虽然他有些笨,做不到十分坚强。
  连锋在黑暗之中捧了云缓的脸:“怕不怕黑?我把灯点亮?”
  云缓点点头。
  他一个人很畏惧无边的黑暗,连锋给人深深的安全感,有连锋在的话,一切会好很多。
  连锋宽大的手掌能将云缓的小脸覆盖,此时却分外轻柔的轻轻碰着,感受着掌心微凉细腻的触感,似乎怕把云缓弄坏:“先把你抱到床上?”
  云缓道:“连锋,我自己可以走过去。”
  他熟悉整个房间的构造。
  但下一瞬,连锋不容置疑的将他拦腰抱起来:“你太脆弱,倘若撞上桌椅,身上又会留下伤痕。”
  云缓被连锋轻轻放到了床上,墨发和宽薄的衣衫铺散在柔软的绸缎被面上,云缓伸手一拉,床帐抖落下来包围小床,将这个空间封闭。
  房中灯盏陆陆续续被点亮,深色的床帐并不容易透光,因为有两三层,连锋亦看不到云缓在里面做什么。
  过了一会儿,床帐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淡紫色的外衣被一只苍白的手扔了出来,一条白玉腰带也被扔了出来,落在铺着毯子的地上。
  连锋知道云缓是要入睡了,这段时间云缓睡眠并不好,所以他会尽可能的早睡来延长睡眠时间。
  他既想让云缓入睡,又不想让云缓入睡。
  就算云缓入睡,也应该在他的注视下入睡。
  连锋倒了一杯温热的茶水,水面上漂浮着几朵泡透的茉莉花苞,而后他撩起床帐,将这杯茶水递给云缓:“睡前喝点水。”
  云缓都闭上眼睛了,现在疑惑的睁开。
  他没有睡前喝水的习惯,既然连锋拿来了,那就——那就喝了吧。
  云缓从床上坐了起来,他的里衣刚刚脱衣服的时候就被扯乱了,现在一坐起来,领口部分松散许多,平时不见天日的锁骨和脖颈都显露出来,散发着有如雪玉的温润光泽。
  连锋目光落上去,瞬间变暗了许多。
  云缓一口气喝光,而后意识到口腔里居然有一枚茉莉花苞,而他喝花茶是从不肯把花瓣咽下去。
  连锋伸出手掌。
  云缓低头把这枚小小的茉莉花苞吐在了他的掌心。
  连锋甚至能够感到云缓的唇瓣擦过掌心的轻软湿润触感。
  其实连锋一直知道,自己不是正常人,正常人不会像他这般阴暗冷血。早在前世落败进入凛王府的时候,连锋就已经疯了,哪怕这次重来没有经历这些,因为拥有前世所有记忆,他依旧是原来那个连锋。
  所以面对云缓的时候,他总要克制自己不对云缓做一些很亲密的事情。
  连锋并非君子,他对自己喜欢的人,会产生很病态的想法,会有非同寻常的占有欲。
  或许如皇帝所说,他表面上是尊贵的麒朝太子,实际上却是不择手段的恶鬼。
  一个凶恶的,毫无人性的,沾满鲜血的男人,想把自己脆弱漂亮的小公子弄脏,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连锋把茶盏放回去,明知道不该再撩云缓的床帐,他还是再度掀开:“床帐颜色太暗了,里面漆黑一片。你睡觉的时候不应该把它们放下来。”
  云缓从不在意这些小事情,床帐放不放下对他来说都一样,反正睡觉穿着里衣,他和连锋都是男子,没有什么可避讳的。
  云缓趴在枕头上:“好。”
  连锋把床帐全都挂起来。
  凛州昼夜温差大,晚上还是很冷的,云缓闭上眼睛却睡不着,过了好一会儿,他见连锋都把地铺铺好了,才小声道:“连锋,我有点冷,你冷不冷?”
  云缓又乖又可怜,连锋实在不舍得他一个人受冷,他隔着被子把云缓抱在了怀里:“我看着你睡。”
  连锋身上果真温暖,云缓靠在连锋的胸口上,他担心连锋不小心把自己扔下来,绵绵无力的去攀对方肩膀。
  连锋呼吸有些重,他把云缓的手塞进被子里:“乖一点,不能碰我。”
  作者有话要说:

第36章
  夜深人静, 房间里的灯盏都被吹灭,云缓从睡梦中苏醒,终于按捺不住胸口的沉闷剧烈咳嗽了起来。
  手指拉着雪白的里衣挡在唇边, 云缓失神片刻, 瞳孔略有些涣散。
  袖口处染了一片鲜血。
  连锋点一盏灯起来,等看到云缓后,他的脸色一变。
  云缓擦了擦唇角,他没有想到连锋睡得这么浅, 赶紧把自己的手往被子里藏, 镇定自若的胡说八道:“今天枇杷吃多了。母妃叮嘱我说, 这东西不能吃太多, 吃多了容易咳嗽, 南方的大夫从不准小孩和老人吃枇杷。它看起来金黄色,吃进肚子里却会变成红色, 所以刚刚咳出来的是枇杷的汁液。你从前没有吃过枇杷, 大概不知道这些事情。”
  连锋声音有些冷,云缓完全看不出他在想什么:“原来还有这样的事情。”
  云缓很累,这只是夜里短暂的一次清醒, 不一会儿他又埋在被子里睡熟了。
  连锋垂眸看着云缓精致苍白的病容。
  是他太大意了。
  他居然忘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云缓前世咳血并非因为王妃去世,王妃去世之前,他便有征兆, 只是他从不让别人出来。
  短暂的春夏, 他看起来精神不错, 像是因为天暖而好转, 是因为尚有体力伪装。
  等秋冬来临, 云缓是连伪装的力气都没有了。
  ......
  陌那持一箭射中靶心,得意的抬了抬下巴:“二公子,怎么样?”
  云永泰脸色不太好看。
  陌那持骑射绝佳,这些天夺了不少风头。云永泰是王府公子,陌那持是远方贵客,即便内心嫉恨不已,云永泰也不得不装作一副大度的样子夸奖:“百发百中,真不愧是伯山族最出众的王子!”
  陌那持哈哈一笑,翻身从马背上跳了下来。
  一旁的陌那鸢抱着手臂一言不发。
  陌那持狐疑的看了陌那鸢一眼——陌那鸢是个心高气傲的人,她喜欢争强好胜,每每人多的场合,她总要展示一下高超的骑术和精湛的箭法。
  但是,这几天陌那鸢似乎藏着一些心事。
  陌那持道:“陌那鸢,你不和二公子比试一番么?”
  云永泰的目光开始在陌那鸢纤细的麦色腰肢上流连。
  伯山族这个小公主,比他们想象得更有味道,她成天露着一截腰,王府许多男人都忍不住盯着她看。
  陌那鸢道:“今天我没有兴趣,不想碰弓箭。”
  陌那持往前走去:“除了跟着我,这几天你没有别的事情做了么?”
  “你以为我想跟着你?”陌那鸢咬牙切齿的道,“还不是因为——”
  因为那个可怕的男人。
  回想起对方讲话时的语气和神情,陌那鸢不寒而栗,身上瞬间出了一层冷汗。
  周围的人称呼那个人为“陛下”,陌那鸢打听了一下,“陛下”在麒朝便是皇帝的尊称之一。
  据说麒朝的皇帝还未过世,而且是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陌那鸢看到的这个男人分明还很年轻。
  可是,连尊贵的麒朝遣使靖侯世子都跪在对方的脚下,陌那鸢不得不承认对方的身份非同寻常。
  他让陌那鸢俯首称臣为他效劳,并提出了陌那鸢心动不已的条件。
  陌那鸢不能拒绝,她也不敢拒绝。
  在当时的情境下,她清楚的知道,一旦她拒绝了对方,只有死路一条。
  这场交易不得不做。
  那个男人无疑是陌那鸢见过最强势的人,双眸比鹰和蛇的瞳孔都要冰冷,眼神里只有冷酷的利益,没有丝毫情感。她违背不了对方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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