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认得这个胖子,姓金,是个做五金生意的小老板,以前经常照顾生意,特别喜欢烤牛肉串,以前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攥一大把烤串配触灵之吻,今晚不知道为什么就点几个烤翅。
叶飞手脚麻利的把三个鸡翅膀放在铁槽上翻烤,嘴里不经意问道:“金老板,今天不来点烤牛肉串么?”
金胖子摇头说道:“烤串不要,触灵之吻停了,现在调了一种新酒,叫火凤之歌,听说配着烤串儿吃上火,这几个鸡翅是打包回去给我老婆做宵夜的,三个……”说到最后他又竖起了两根手指,愣说要三个鸡翅膀。
叶飞神情微黯,现在总算是弄明白了其中原因,新酒出来替代了老酒,用烤串配酒的日子一去不返,生意肯定会急转直下,他心中有不舍,转念一想其实这样也不错,可以把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为小妹治腿的事情上来,对学业也有帮助。
三个鸡翅膀烤得金黄喷香,叶飞用餐盒同塑料袋装好递给了金胖子,低声说道:“金老板,鸡翅膀算我请您的,您拿好。”最后一单生意他不准备收钱,就当是给做了几年的生意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谢了,下次我请你喝酒。”金胖子醉眼迷离,接过袋子偏偏倒倒朝酒吧街出口行去。
叶飞收拾好物件装上三轮车,望一眼前方对面的荆棘鸟酒吧,抬步走了过去,这是他第一次进酒吧,或许也是最后一次。
酒吧内的气氛并不如想像中那样嘈杂喧闹,迷离灿闪的灯光下卡座与小圆桌旁坐着许多举杯慢品的男女,空气中弥漫着一种薰衣草与烟酒混合的味道,悠扬的萨克斯风音乐在耳边萦绕,仿佛在述说着夜的寂寞,抚慰着一颗颗寂寥而又充满饥渴的心。
酒吧中间有一个突兀出的圆形舞台,此时没有舞者,只有一根笔直竖立的钢管,在灯光下映照下闪烁着金属的光泽,吧台在最南面,那里竖立着一个巴洛克风格的大烛台,几盏明亮的烛火俨然成了最耀眼的存在,同烛光一般耀眼的是一位红发女调酒师,她手中的金属摇酒器随着音乐翻飞跳跃,闪烁着韵动的亮弧,叶飞虽然在酒吧街门前摆了几年摊,但极少正面看到过她的脸,即便是看到了也只是把她当成来这里喝酒的客人,女客人。
叶飞迈着轻快的步子慢慢走向吧台,他看到了林诗曼,她坐在吧台旁的一张高脚圆凳上,托腮望着指尖一只晶莹水晶杯愣愣出神。
“诗曼姐!”
“唔?”林诗曼淡应了一声,没有回头,两秒后猛的转过身来,杯中的琥珀色液体因惯性甩飞出两滴,沁入白色襟领,仿佛多了两颗不规整的小扣。
“叶子,你怎么来了?”林诗曼心里已经猜到了答案,但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叶飞微微一笑道:“该来的时候我不就来了么?”他说过,当他进酒吧喝酒的时候就是要离开的时候。
林诗曼脸上露出一抹复杂的表情,冲走近的叶飞勉强一笑道:“过来,姐请你喝酒。”
叶飞走到吧台旁坐下,偏头对林诗曼笑了笑道:“诗曼姐,其实我很能喝的。”
林诗曼笑道:“不管你喝多少,姐都请,谁叫你是姐的小叶子呢!”说完抬手对调酒师打了个响指,大声说道:“阿英,来一杯火凤之歌。”
叫阿英的红发调酒师微微点了点下巴,单手控住摇酒器短促的接抛,另一只手摆上一个古典杯迅速装入几块方冰,动作娴熟而流畅,几秒后,她徒然持杯倒去方冰,放入一块棱形小冰块,几乎是在同一瞬间,摇酒器倾倒出一泓酒水,呈弧线落入杯中,酒入七分满,一只手指在杯底轻轻一点,杯子在玻璃体台上滑出一条直线,不偏不倚停在叶飞面前。
“试试这杯火凤之歌!”林诗曼笑容有些发僵,她知道正是这种新酒的出现让叶飞生意大受影响,心里很是内疚,但酒吧不是她一人做主,更何况用新酒替代老酒本就无可非议。
叶飞伸手拿起酒杯,感觉指尖有一丝淡淡的灼热感,凑到唇边轻轻抿了一小口,只觉一股暖流在唇舌间弥散开来,随着吞咽顺喉泻下。
“呼!这酒挺烈的,好像比烧刀子还烈……”叶飞低声评价了一句,但很快又感觉腹中传来一阵清凉,根本没有那种烈酒的灼烧感,立刻改口说道:“我错了,这酒入口烈性,喝下去凉丝丝的,很不错。”他现在也明白了这酒不能配烧烤的原因,酒入口时会给人一种烈酒的错觉,如果这时候吃烤串儿除了感觉烧口外尝不到任何味道。
林诗曼低声说道:“叶子,我们还有机会见面么?”
叶飞仰脖子一口喝光杯中酒,笑着说道:“当然有机会,不卖烤串了也可以经常来酒吧喝酒的,我和小妹现在租住在金桃苑小区别墅区八号楼。”
“什么?你租了易佳的房子?”林诗曼手又抖了一下,险些把酒杯撂在地上。
叶飞放下酒杯,低声说道:“租谁的房子都是住人,好像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吧?”
林诗曼喝了口酒咕咚咽下,低声说道:“叶子,你知道我住在哪里么?”
叶飞摇头表示不知,林诗曼嘴角含笑,慢悠悠的说道:“姐住在金桃苑小区别墅区九号楼,欢迎你以后经常来串门。”
第64章 虎斑纹身
林诗曼当初跟卢易佳一起购下了两栋相邻的别墅,她平时大部分时间留在酒吧,只有等酒吧打烊才会回家休息,偌大的别墅就她跟调酒师阿英居住,不谈什么房租就为了有个伴儿。
叶飞笑道:“我和小妹复学的事儿已经办妥了,过两天就要入学了,以后有时间我一定去串门。”
林诗曼抬手朝阿英打个响指:“阿英,帮我把架子上那瓶路易十三拿过来。”
阿英放下摇酒器转身从酒架上取下一瓶洋酒,顺着台面滑了过来。
林诗曼拿起酒瓶启开给叶飞倒上一杯,笑着说道:“这是姐的珍藏,你试试。”
叶飞端起酒杯仰头一口喝干,咂咂嘴说道:“好香,这酒不便宜吧?”
路易十三据说有二百五十种香味,但一般人的嗅觉只能分辨出二十五种气味混合,喝这种酒享受的就是那种悠长的芳香,静心品味或许能尝到历史沉淀的味道,像叶飞这种一口闷纯粹是牛嚼牡丹,喝的是个畅快。
林诗曼笑道:“不算贵,不管什么好酒都是拿来喝的,没人喝的酒瓶子再漂亮也白搭,喜欢就喝,姐家里还有好几瓶。”
叶飞也不客气,拿起酒瓶再倒了一杯,这次他没有仰脖子灌完,而是不紧不慢的小口抿着。
林诗曼压低了声音问道:“叶子,你以后还会卖烤串么?”
叶飞摇了摇头道:“不卖了,这套家当还会留在,以后有时间自己烤点东西也不错。”
林诗曼又问:“不卖了就没有了收入来源,你和小妹以后的生活费怎么解决?”
叶飞笑道:“不瞒你说,前些天我在清古街淘到两个值钱的物件卖了一笔钱,如果省着点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为钱的问题发愁了。”
林诗曼眼中闪过两点异彩,心中的愧疚感随之减轻了许多,笑着说道:“好啊,原来你发达了,老实说赚了多少?”
叶飞抿了口酒,低声说道:“现在还有两百来万,我准备留下一部分日常花销,其它的都给小妹治病,如果能顺利读完书最好,不行就继续卖烧烤呗,人只要勤快生活不是问题。”
林诗曼笑着点了点头:“说得没错,人只要勤快就能养活自己,如果真遇到什么困难别忘了找诗曼姐。”
“行!”叶飞笑着应了一声,端起酒杯一口喝尽,起身说道:“诗曼姐,我还想再喝一杯火凤之歌。”
林诗曼咯咯笑道:“没问题,只要你喜欢姐请你喝个痛快。”
叶飞道了声谢,走到调酒师阿英面前把空杯放下,阿英伸手往下一扣,两人的手不可避免的触碰到了一起。
叶飞感觉阿英的手掌凉丝丝的,指头上还有一层老茧,他收手站在一旁等待,忽觉得脑海中嗡然一响,心中暗暗纳闷,怎么这时候来了?
脑海中浮现出一个身罩七彩光圈袖珍小人,五官轮廓跟对面的阿英一模一样,但小人脸上手臂上多了一条条黄黑相间的纹路,像极了老虎身上的斑纹,看上去有些诡异。
“英招降世,禽兽称臣……”苍老的提示音悠悠响起,很快就被一个沙哑的女声打断:“你的酒!”
叶飞猛的回过神来,阿英已经把一杯酒推到他面前,两只丹凤眼闪出两点冷光,让人瞬间产生一种距离感。
“谢谢!”叶飞道了声谢,伸手拿起酒杯走到了林诗曼身旁,低声说道:“诗曼姐,喝完这杯我就走了,以后有时间我会常来看你的。”
林诗曼突然伸出手指在他脸上捏了一把,娇笑着说道:“小叶子就是嘴甜,姐姐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了,要不你明天就搬来跟姐姐同居吧?”
叶飞没料到她会突然这样一说,一时间竟不知道该怎么答了,脸上的温度急剧攀升,大窘中把杯中酒一口喝光,居然被呛得一阵急咳。
林诗曼杏眼中流光闪动,她喜欢看叶飞躲闪的目光,喜欢他发窘的模样,只可惜他要走了,即便是能经常见面也不可能再回到从前,想到这里,脸上的神情微微一黯。
叶飞好不容易止住了咳嗽,把酒杯放上吧台,苦笑着说道:“拜托你别开这种玩笑行么?我这小心肝太脆弱,经不起几下折腾。”
林诗曼转眼就换了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儿,贝齿咬着下唇低声说道:“叶子,我真舍不得你走,留个电话吧,想你的时候可以随时联系。”
叶飞只能把电话留下,道声谢快步离开了荆棘鸟酒吧,诗曼姐绝对是属妖精的,跟她在一起念上几百遍阿弥陀佛也把持不住。
林诗曼望着叶飞远去的背影,幽幽叹了口气,伸手拿起他留下的空杯在掌中把玩,琉璃指尖在杯口轻轻划过,仿佛还能感受到一丝滑腻。
阿英不知何时已经放下摇酒器来到她对面,用沙哑的声音问道:“你真喜欢他么?”
林诗曼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道:“他走了我觉得心里空落落的,真舍不得。”
阿英瞄了一眼她手中的酒杯,低低说道:“我也感觉,他很特别,到底特别在哪里我也说不上来。”
“哦?”林诗曼抬头望着阿英,嘴角扬起一抹浅浅的弧度,低声说道:“你今天说了很多话,因为他么?”
阿英尖下巴轻轻一按,面无表情的说道:“是啊,很久没说过这么多话了,他在酒吧外呆了几年,直到走进酒吧才发现他很特别,就是一种感觉,或许是错觉也说不定。”
林诗曼微微一笑道:“他租了易佳的房子,以后我们还有很多机会见面,说不定哪天就把他带回家吃了,让他做我的小男人。”
“只要你喜欢就好!”阿英低声说了一句,抬手用食指尖拂开垂至眉头的散发,快行几步来到吧台另一边,伸手拿起摇酒器,继续调酒、装杯……周而复始,仿佛调酒是她全部,袖口内时隐时现的手臂上显出一种很特别的纹身,黄黑相间,宛若虎纹。
第65章 猎王屠夫
清晨的阳光斜照窗台,窗外的石榴树旁两只肥胖的绿孔雀叽叽喳喳,叶飞手持弹弓对着两只胖孔雀空甩两记,啪啪!两只胖家伙吵得更大声了,仿佛在责怪他打搅了它们谈情说爱。
“太蠢了,哥都不消打你们。”叶飞一脸郁闷的把弹弓放回桌上,伸手从大碗里抓只鸡腿啃了起来,昨天留下的食材一大堆,够兄妹俩吃好一阵了,今天约了张大少去猎神俱乐部打猎,那家伙好像欠缺时间观念,到现在连人影都不见。
唐倩坐在一旁看书,见大哥猴急火燎的模样禁不住暗暗发笑,低咳了两声说道:“哥,你今天去打猎一定要小心,别伤着了。”以前在乡下叶飞经常带着弹弓去老林子里转悠,有一次碰上一头发情的红毛野猪硬被追了几里路,最后爬上大树才侥幸脱身,但他却乐此不疲,很不让人省心。
叶飞嘿嘿笑了两声说道:“放心好了,哥去的是专供人玩的地方,都是些放养的野鸡野兔子啥的,没危险。”他刻意瞒下了有野狼的事情,免得小妹在家担心。
唐倩柳眉微蹙,轻叹一声说道:“哥,不是我说你,我真不想你整天跟那个钱的阔少混在一起,咱们跟他毕竟不是一路人。”
叶飞有个习惯,吃饭时总会把每天身边发生的一些趣事讲给小妹听,让她分享一份快乐,这几天他跟张大少在一起发生了许多趣事,自然也会挑拣出一些出来讲讲,没想到引来了小妹的担心。
叶飞收起笑脸,一本正经的说道:“倩儿,创哥跟别的阔少不同,他是真心把哥当朋友,你放心,什么事能做什么不能做哥心里有底,还记得咱妈以前说的么,人只要心正,走的路就不会歪。”
唐倩没有说话,使劲点了点头,她相信大哥,原本心中的些许担忧也随之烟消云散。
轰轰——窗外传来一阵引擎轰响,张大少特别的大嗓门飘窗入内:“叶子,哥给你和小妹带早餐来了,热腾腾的鱼头米粉啊,快出来拎进去。”
叶飞咧嘴一笑,转身一溜小跑出了门,看到张大少面带微笑站在那辆银灰色超跑九一八旁,手上拎着个大号保温桶对他晃荡,脚下加紧几步上前,热络的打起了招呼:“创哥,都来了别站着,进去坐。”
张创把手上的保温桶递了过来,笑着说道:“我就不进去了,城西的鱼头粉,还热乎,今早飙过去顺便帮你和小妹打了一份,拿进去慢慢吃,我在这儿等着,桶不要了。”
叶飞笑道:“早餐我吃过了,这粉给小妹送进去,谢了啊!”说完拎着保温桶转身跑进屋里,不到两分钟又溜了回来,手上拎着一个小布包,不问也知道里面装的是弹弓钢珠两件宝。
张创今天穿了一套浅绿色猎装,戴着一顶鸭舌帽,看上去精神抖擞,让叶飞最感兴趣的还是他腰间挂的一把鹿角柄猎刀,既然看上了就伸手过去拔出来玩玩,就在他手指刚触碰到刀柄的瞬间,车子轰然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