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海镇完本[耽美]—— by:寂静清和

作者:寂静清和  录入:11-09

就是舍不得离开。
他记得老爸的日记里有一句话。
是他第一次见到王归的那天,王归写的一句话。
——成辉还是选择和妻子复合。走的时候,看我的样子,像是洪水猛兽一般。下雨了,我清醒了点,希望自己快点走,因为狼狈的样子一定不好看。可是我怎么也动不了自己的脚步,好希望这一刻能永远停下来,留一个背影给我也好。
王舟知道,王归喜欢盛成辉。
他藏了很多很多年,又坚持了很多很多年,最后彻底地放弃,有了事业,有了家。但最后的最后,知道盛成辉要移民,还是没忍住回到了这里。
王舟曾经有些看不起王归。不过是一个人,也没觉得他多特别,为什么这么的牵肠挂肚念念不忘?
现在,站在盛乐家的楼下。
王舟突然间明白了王归的情感。
这世界上,总有这么一小挫人。哪怕你知道,不能永远和他在一起,不能成为一辈子的朋友,或许此生再也见不到面,可就像吃了□□一样,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思维。只想对他好,只想让他高兴,让他快乐。不求回报,一秒钟也是好的。
这是喜欢吧。
这就是老爸的爱。
下雨了。
盛乐站在落地玻璃前,看着楼下的王舟傻兮兮地淋着雨。
盛成辉在客厅看着英国新房的材料,抬头问:“看什么呢?”
“懦夫。”
盛乐突然说了一句,拿了把伞出门了。
盛成辉过去落地窗前往下看。
明明什么都没有。
下雨了。
他们走的那天,可能会下雪呢。
王舟到家的时候一身的狼狈。
王归做了一桌的菜等着他。
“爸,这是什么?”王舟洗完澡出来,
王归看似漫不经心地给了他一叠文件,还开了一瓶气泡酒。
“这是和乐乐一起去英国的机票,还有你的签证,高中的入学通知书。”王归笑得自豪:“老爸还不知道你的成绩那么好,英国那边已收到你的成绩单就联系我了,还给了你全奖。”
“我哪里也不去。”王舟眉头皱得紧紧地。
“傻瓜,其实我都懂。”
“爸……”
王归笑着让人坐在餐桌前,给自己和儿子都倒上了酒:“我也差不多想退休了,你走了以后我就回老家陪你奶奶养养鸡,种种蔬菜。你的路还长着呢,难道真的想陪你老爸回农村养鸡呀?我的事业得等你学成回来以后继承的。”
王归说着冠冕堂皇的理由。
心里想的无非是——
老爸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和喜欢的人一天都不要分开。就当帮老爸一个大忙。也让我看看美梦成真是一种什么感觉……
☆、第66章 记不得
一切都来得很快。
在王舟还没有反应过来,和王归争论,学校的退学手续已经办完。
王舟并不能理解王归为什么着急赶自己离开。这么多年,王归一直是一个很孤独的人,除了工作,他一无所有。如今工作也慢慢松手,又把自己送走,以后真的回老家陪奶奶养鸡种菜?
王舟在酒店整理的自己的东西。从小到大他随着王归去过很多城市,住过不同的酒店。他们一定是全世界最会整理行囊的父子,无论去哪里,都能一个箱子带走所有的一切。
小时候每次搬到新的酒店王归都会问他,喜不喜欢新的房间。王舟每次都会觉得这是一个多余的问题,酒店里的套房永远是大同小异,在曾经的房间里和墙壁,窗帘,窗户,甚至是茶几上留下的记忆,换一个地方就全部抹去。所以从小到大王舟最不害怕的就是别离。总会有新的羁绊,新的回忆慢慢地生成。生活总是一个方向,慢慢地往前滚动。
王归的行李也整理了一半,一个箱子里,就几套换洗的衣服几本快翻烂的小说,和基本破旧的日记本。
王归要回老家住一段时间,在王舟走了以后。那本日记本,好像在自己发现之前从来没有出现过,但这几年好像总能看到,王归随随便便地放在那里,人都不在。
窗外下起了小雪。
王舟明目张胆地给自己泡了杯热可可,然后随意地坐在行李箱边上,翻着日记。
王归终究是个痴情的人。
盛成辉终究是个大直男。
谁都没有错,哪怕在王归的日记里,带着些得不到的悲伤。
王舟依旧相信,感情里谁都没有过错。
王归和盛成辉的故事很简单。
两个一无所有的青年,曾今在这个城市里地下室里住了五年。一贫如洗,常常没有饭吃,但他们有年轻的身体和梦想。
年少时候的梦想呀,好似永远都会有无穷的魔力,滋生出依恋和爱意,滋生出和希望和向往。
王归很早就喜欢盛成辉,不过盛成辉年轻的时候帅小伙一枚,从来不缺主动贴上来的女人。王归伤心过几次,心里也就坦然了。很多事情不说破就永远都有希望,说破了,希望就成了零。
那一年盛成辉出庭第一个案子。王归用自己所有打工的工资买了一件高档衬衣。
买来了才发现没有熨斗熨衣服,于是用大茶缸加了滚烫的热水,一点点吧衬衣熨得笔挺。那是盛成辉初露锋芒最重要的一个案子。
那一年王归打工的酒店在外地开了分店,王归被调去做大堂经理。盛成辉的日子慢慢有了起色,想王归不在了刚好换一个房子。王归硬是说服盛成辉留和他重新租了一个好一些的房间。王归在两座城市里都租了房子,租金几乎占了他工资的全部。剩下的钱都用来每周休息的日子来回两座城市了。
那段日子王归过得也很痛苦,特别是盛成辉越来越成功,身边的女伴慢慢地稳定。
盛成辉结婚的时候盛乐的妈妈只是个刚入娱乐圈的七八线小演员。盛成辉对盛乐的妈妈是痴迷,收了心,认真工作,隔绝了一切外来的诱惑。
婚礼的那天王归赶回去做了伴郎。
那晚王归特别的冷静,做完伴郎,随了礼,回到工作的城市,继续工作。
他们一起租的房子,终究是终止了合同。搬走的时候,连一个行李箱的行李都装不满。
很快,盛乐出生,王归在外地工作着。
盛乐两岁的时候,盛乐妈妈提出离婚。盛成辉一蹶不振。
王归终究是乘人之危了一次。
盛成辉有了钱开始迷恋夜总会。
王归回来市里,每天每天地陪着。从一开始的不知所措,到后来的游刃有余。
盛成辉最最脆弱的时候,曾经在喝高的时候问过王归:只有你在我身边。为什么总是你?
王归说了真心话。
盛成辉听了,没有表示,醉得睡着了。
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王归都怀疑盛成辉接受他了。
每天晚上陪他喝酒唱歌,盛成辉睡着了就送他回去睡觉。
可惜,等那人真的从离婚的阴影里走了出来。他找王归好好谈过一次。内容很简单,他不是gay,让王归好好找个对的人。
王归挽回过。没有任何用处。然后离开,创业。
盛成辉的工作也回归到了正轨。
翻着老爸的故事,王舟的脑海里一直浮现出当年两个男人都年轻时候的模样。
王归是那种藏得很深的人,盛成辉也慢慢修炼出了老油条的痞子样。
人的一生果真是要经历许许多多的成成浮浮,才能走到老去的那一天。
心里依旧带着不舍和不甘。但是怨不得别人。
王归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
哪怕在盛乐六岁那一年盛成辉突然找王归,整天同他吃喝玩乐,一度让王归以为又有了希望。
那一天是王归的生日。他订好了餐厅,请了驻场的乐手。他想听完一首歌,然后和盛成辉告白。
有三层的把握,盛成辉会答应。
虽然王归自己都不知道,如果他答应了,未来要怎么办的,但是他已经幻想出无数个幸福的场景,计划未来五十年的生活……
那是市里最贵的餐厅。点的都是盛成辉最喜欢吃的菜。
那时候小小的盛乐漂亮的像个小姑娘,一个一个地吃着补丁小蛋糕。
那个唱歌的女生唱完很多温暖的民谣,终于唱到了那首王归想要的歌。
盛成辉喝着酒,眯着眼睛,也不知道醉美醉。
王归想过,如果那一刻永远都不要停止,那该有多好。只可惜,那一刻,走得太快。就像漂亮的的泡沫,晶莹剔透,破得好快。
可惜,盛成辉终究是没有听完这首歌。
盛乐妈妈的一个电话,那人就和没有魂一样地抱着盛乐就离开。
王归一个人听完歌,回家了。
后来王归收养了王舟。
去了其他城市经营自己的事业。
以为再也不会回来的,终究人老了老了,比年轻的时候更任性。
………………
出国之前,王归找盛成辉吃饭。
盛成辉推了半天,终究是拗不过。
两个大人两个儿子,市里最棒的餐厅。
盛乐在知道王舟会和他一起去英国,同一个城市同一所学校的时候,别扭地表情也不知道是高兴还是嫌弃。
王舟一直安安静静的吃饭。
盛成辉说些有的没的。
王归在和孩子们主妇出国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25 冬天天黑得快。
饭店的驻场歌手不知什么时候调试好了设备。很好听的女生,唱着青春的爱恋。
盛乐吃了第三个布丁蛋糕。
王舟偷偷把第四个布丁蛋糕一口气吞了,被盛乐狠狠地瞪了一眼。
盛成辉翻着手机看着股票和基金。
王归抿着酒,眯着眼睛,发着呆。
服务员送来他们点的最后一个甜品。
乐队的吉他,弹起了一首很老的歌。
“我依然爱你或许是命中注定
多年之后偶然偶然都无法代替
那些时光是我这一辈子最美好的
那些回忆依然无法忘记
我依然爱你就是唯一的退路
我依然珍惜 时时刻刻的幸福
你每个呼吸每个动作 每个表情
到最后一定会依然爱你
你每个呼吸每个动作 每个表情
到永远 一定会依然爱你……”
那天在ktv,王归哼的那首歌。
很多年前,王归想让盛成辉听的那首歌。
盛成辉依旧看着手机上的数字。红红绿绿的,几个百分点代表着他一天几十万的进出。
王舟微微地皱起眉头,不和盛乐抢蛋糕了,转头去看窗外。
窗户的倒影里,王归依旧发着呆。好似什么都没有听到一样。
“这首歌原唱是谁?”盛乐突然摸出手机问。
盛成辉抬头:“很老了吧,你爸年轻的时候就听过。”
“哦。”盛乐在努力找原唱。
盛成辉问王归还记得起来是哪个歌手吗?当年特别红的一位。
王归回了神,摇摇头:“好熟悉……就是记不得了。”
“哦。”
然后四个人安静了一会儿。
歌曲唱完,漂亮的主唱小姑娘已经开始哼起了慢摇滚的前奏。
王归接到一个电话。出去很久才回来。
………………
两天以后。
三个人就走了。
王归一个人站在安检的口子边上。
他看着周围的人群来来去去。送别的时候,多是伤感的。
好在年纪大了,这样的事情做得多了,也就熟练了。
连心里闷闷的感觉也不会在意,不过是过一段日子就会慢慢恢复的症状。很快就会消失,生活总能继续下去,不会停歇。
飞机快起飞的时候。盛乐看到王归拿着手机给王归发照片。
“这张照片什么时候拍的?”头等舱很宽敞,盛乐废了老大的力气才探头过来。
“吃饭那天让服务员拍的。”王舟说。
“都不和我们说一下,我都在干什么呀。”盛乐拿过手机来看,皱着眉头,有点嫌弃。
“你在吃布丁蛋糕。”
“你在看雪……你侧面的脖子好长呀,哎?我爸盯着手机在干嘛呢?”
“你爸在听歌”,王舟看了会儿照片说:“我爸在笑。”
“好像是耶。”盛乐看了一会儿笑了。把照片发给了自己手机,也发给了自己老爸。
然后关机。
系上安全带。
从此天各一方。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终于讲完了。
☆、第67章 最后的

大结局
那天小黄怀里的小花猫一大清早就醒了,窝在小黄的怀里蹭了好久,磨磨蹭蹭地挪去卧室里大床。
司徒在镇口把琴妈和齐骥他们这一排的房子都给翻新了,一楼是店面,二楼全部装修成了民宿,村口的路也修过了,不再那么坑坑洼洼,来红海镇钓鱼出海休闲的客人渐渐地多了起来。
司徒到底是个生意人,做什么都有条不紊很有计划性,并且能别人出钱的事情他绝对不会自己动手。于是等他把政府采购的十几台医疗仪器给医院配齐,离陆离他齐骥他们离开已经过去八个月了。
这些日子,小黄和小花猫都胖了不少的,陈彦也圆了不少,昨天还看着自己的肚腩表示绝对不能再吃夜宵了,结果睡前又被司徒骗着吃了半碗红烧猪蹄。
小花猫跳上床的时候看到司徒和陈彦背对着背,舒舒服服地谁在大床的两边,于是在床尾缩了起来,等着主人起来投喂自己。
等红海镇的阳光的已经从窗户斜斜地晒了进来,床上的司徒醒了,翻了个身,长手一捞,就把边上的陈彦搂在怀里。然后和小花猫早上蹭小黄那样蹭呀蹭的,直到陈彦被他弄醒。
“唔?”
“太阳晒屁股了。”
“唔。”
“今天齐骥他们回来。忘了?”
“没……唔。”陈彦还迷糊着,司徒是要起床了,在他耳边嘱咐着。
“早上我去王婆婆家里拿鸡,也不知道麦柯和夏添他们来不来……晚上光叔做饭。”
“唔。”
“我找人把房间都打扫好啦,你醒来什么都不用干,把饭吃了……然后……”司徒也不知道该让陈彦干什么什么。反正麻烦的事情都搞定了。
“嗯,我去趟医院。”
“哎哟,今天休息呀,去什么医院,好好在家躺着。”司徒不高兴了。
“去给洪老爷子拿降血压的药。”
“哦,那就早点回来,中午我炖老母鸡给你吃哦。”司徒脑海里浮现出某些人吃鸡时候的“盛况”,心里哆嗦了一下,准备在“土鸡终结者”来之前先把陈彦喂饱。
“嗯。”
“那我起床啦?”司徒恋恋不舍。
“表……”陈彦的拉拉司徒的手,拽着不肯松开。
“那再睡五分钟?”
“唔……”
陈彦索性翻了身,窝在司徒的怀里,没一会儿就又睡着了。
下午的时候,琴妈给两个客人退了房,吃午饭的时候一个劲地往镇口看。光叔穿着背心叼着烟,也幽幽地看着镇口看。
“小凯和的小水一起回来的吧?”琴妈第五遍问光叔。
光叔翻翻手机,点点头第五遍说:“说两点到。”
“哎呦,也不知道饭吃没吃哦。”琴妈第五遍担心。
“都那么大了,还会饿到自己啊?”光叔第五遍安慰,拍了拍琴妈的肩膀。
是小水和的小凯先回来的。
两个孩子工作快一年了,两个人的样子都和以前不太一样。
小凯的衣服穿得笔挺笔挺,收拾的利利索索,哪里像小时候在镇上总是灰头土脸乱糟糟模样?小水的头发卷了,有一种都市女人的成熟犯,但是那张脸还是刚毕业大学生的模样,于是稳重中带着清纯。已经变成俊男靓女了。
两边的家长也顾不得问什么,就是搬出好吃的好喝的摆了一大桌。小水和小凯很久没回来,看到变化特别大的镇子也是吃惊不少。
“这不都是滕总和司徒的功劳嘛,之前又有地产商要买我们镇子,都和政府勾结好了,还是滕总想的办法的,把我们镇子留下来了,现在政府也扶持我们开发旅游业,哎哟,等会儿吃好饭带你们去沙滩那边看看,那边一排的房子都改建啦。沙滩也重新弄过,现在可漂亮了。”光叔喝着啤酒,笑得合不拢嘴。
“有躺椅,还有伞,和电视里一模一样,还有……”琴妈给两个孩子碗里各夹了一个鸡腿,这才看到小水和小凯的手腕上带着两个一模一样的手链子。话说了一半,没说下去,死命给光叔使眼色。
推书 20234-11-09 :男妃完本[古耽]—》:文案遇君焱本想着迎娶兵部尚书的千金以巩固自己的势力,却被皇帝在曾经的一句戏言上大做文章,被迫娶了太医院院判的傻儿子苏玉珩为王妃他卧薪尝胆、逆来顺受,只为了等待时机,本想着这个傻了吧唧惹是生非的傻小子不给自己添麻烦就要吃斋念佛了,相处下来,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