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全能挂逼完本[快穿耽美]—— by:酌桃

作者:酌桃  录入:11-22

火舌渐渐蹿高,舔舐着毫无生气地躺在柴薪上的男人完美无瑕的面孔,他苍白的脸皮被火星溅烫出了一个又一个乌黑的小洞,而那头乌黑的长发也被灼烫的火焰燃烧地只剩下头顶一片细小的茬。
男人依旧睁着墨笔点缀的眼,空洞而幽深地望着不知名的虚无之处。
方宜臻放下了火把,静默良久,说道:“这位大哥,现在拘着你魂魄的木偶已经毁了,你也自由了,如果你心无怨念,就入往生道,来生投个好人家吧。如果……你怨恨我把你最后的皮都烧成灰的话,你可以来找我,但是请别去害我妹妹阿云,她只是个孩子。”
此言一出,方宜臻一脸懵逼。
???系统大哥,什么仇什么怨?
他内心痛哭流涕:这位大哥,你要是真的变成飘飘了,可千万别来找我,你的死跟我和阿云一点关系都没有,要找就去找杀你的人吧,谢谢谢谢。
火星的噼啪声断续响起,木房内阿云的哭喊渐渐减弱。方宜臻还沉浸在被系统坑惨的抑郁之中,没有注意到躺在火堆里的人偶的乌黑的眼珠子突然微微地转动了,艰涩地将视线投向了被烟气氤氲的模糊的方宜臻。
那双墨黑的瞳眸就像无底深渊,没有一丝生气,只余一片森然的死寂。
直到人偶被烧成了炭灰,方宜臻才长出了口气,把阿云从木房里放了出来。阿云哭累了,抱着膝盖缩在角落,时不时抽噎一声。
方宜臻把铁钩上的人皮全都取了下来。手上滑腻冰冷的触感让方宜臻整个人都不好了,简直想去死一死,如果他能控制自己的身体的话老早躲得远远的了,碰过这些人皮,他今晚肯定睡不着了!
阿云可怜兮兮地问道:“哥哥……你要做什么?”
“把他们都好好地埋了。虽然他们在之前就已经去世了,但是偷剥他们的皮,还是你的错,如果不想再走父亲的路,你就听哥哥的话,别再执拗下去了,跟其他女孩子一样,乖乖地去上学,不好吗?”
阿云把脸埋在了两臂之间,没有说话。
方宜臻叹了口气,走出家门口,在空巷子深处找了个附近没住房的地方,挖坑把人皮全都埋了下去。
这些人的魂魄还没有被拘在人偶里,而四处游荡的魂魄容易被道士捉了,继而打散,所以他们大抵早已投胎去了,方宜臻并不担心他们会为难他跟阿云。但他还是燃了香,好生祭拜了。
这事过去后,方宜臻把木房锁了,不允许阿云靠近一步,而阿云难过了几天后就恢复正常,脸上有了笑影。
数日后。方宜臻背着斜挎包,骑着一辆破破烂烂的旧自行车从学校回来,刚骑进路面高低不平的巷子口,就被一个坐在家门槛上抽烟的中年男人叫住了:“小臻啊,放学啦?”
那男人声音粗嘎嘶哑,十分难听。方宜臻听到有人叫自己,就从自行车上下来,转头看过去,然后微微笑着朝他打了个招呼:“赵叔,下午好。”
经过几天的适应,方宜臻已经把这个环节的背景弄清楚了。
这里的确是民国,而他现在的身体也叫方宜臻,而且无论是面貌还是身材,都是小了几岁的他自己。这种感觉就好像是平行世界的自己一样,方宜臻颇觉新鲜。
他住的地方就是这条被划分到了贫民区的巷子尾。叫住他的赵叔是他爸年轻时在赌桌上的朋友,后来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赵叔是个挖坟盗墓贼,只不过手艺不佳,挖不了好坟,只能靠着一里外的乱葬岗艰难维持生计。而将那些为数不多的陪葬财物搜刮一空后,赵叔就会把水银从那些尸体头部灌下去,剥脱下一层完整的人皮,带回去卖给他爸。
估计之前木房里那几十条人皮也是阿云从赵叔这里买的。
赵叔干枯蜡黄的手指夹着根廉价香烟,指甲皲裂,皮肤发皱,两侧脸也深深凹陷下去,只有浑浊眼球高高凸着,面相就有几分阴森可怖。他眯着眼,不着痕迹地上下看了眼生的挺拔干净的清秀少年,满布血丝的眼里掠过一丝贪婪欲念,然后咧嘴笑了:“小臻啊,好久没到赵叔家玩了,进来坐坐?”
方宜臻婉拒了:“谢谢赵叔,不过阿云快从学校回来了,我得回家做晚饭。”
赵叔手指搓了搓烟:“说起阿云,上次那些‘料’,她钱还没给足呢。你们两没父没母的小孩,我也不好为难你们,原本想着算了,但是这几天手头实在是紧……”
方宜臻微微一皱眉:“赵叔,还差多少?”
“不急,你现在能给多少是多少。”
“那好,我现在回家拿,待会送过来。”
“行。不过我要出去买点东西,你拿了钱过来直接放桌子上就行了。”
“好,我知道了。”
方宜臻回家数了自己打零工赚来的钱,把生活开销必须要用的都拿出来,只余手上几枚银元。嘶……他再次体会到了生活拮据的痛苦。
叹了口气,聊胜于无吧。
揣上几枚银元,他走去赵叔家。推开半开的木门:“赵叔?”
没有回音,大概已经出门了。
因为往日赵叔跟他爸很熟,方宜臻不疑有他,走向院内唯一一间屋子,推门而入。
然而就在他把银元放到桌上的一瞬间,突然,一道灼热而腥臭的气息从后面扑了上来,紧接着,两只枯瘦却迸发出巨大力量的手紧紧地把方宜臻的身体从后抱住了。
赵叔丑陋却满是欲望的脸露出一丝沉醉,起皮的嘴唇不住地摩挲着方宜臻后颈白皙的皮肤,贪婪地嗅着他的气味:“小臻,你真好闻,不要动,赵叔陪你玩个游戏……”
方宜臻一惊,恶心地几欲呕吐,疯狂地在脑内呼叫系统。
“狗比系统快把我身体支配权还我!!!”
“……挣扎or顺从,请选择。”
“这还用选吗我要打死他个龟孙子!!!!”
“……请选择。”
“挣扎挣扎挣扎!!”
下一秒,方宜臻就一个转身,挥起一拳砸在了赵叔凹陷的脸上。
即使挨了打,紧箍住他的手却不舍得放,甚至贪婪地想钻进衣服抚摸方宜臻的皮肤,方宜臻头皮都要炸了,他赤红着眼四处看了一圈,然后奋力将赵叔推开,抡起椅子就直接朝他脑袋上招呼。
赵叔被打趴下了,两道浓稠的血液从头顶缓缓流下,空气中隐隐弥漫起一丝血腥气。
“靠,这次便宜你了,要是敢再对我动手动脚,老子直接把你嘴巴撕了,手指一根根拔了!”被激地狠了,方宜臻脑袋里充斥了一股股无处发泄的狠戾,他暴躁地把椅子全踢翻了,临走前看了眼还有余力坐起来休息的赵叔,确认人死不了,这才头也不回地走了。
回到家里。方宜臻马上脱了衣服去洗澡。
被赵叔粗糙的手指摸过的所有地方好像都像有针在刺一样,方宜臻反复地搓洗着,直到心情平静下来了才关了水龙头。
“真是倒了血霉了……”
他用毛巾擦干身上的水珠,探手去拿干净衣物。
就在这时,耳边蓦地传来一声细微的呵气声。
冰冷的、黏湿的,紧贴着他的耳廓,16 令人油然而生一种不舒服的感觉。
方宜臻揉了揉耳朵,以为是水进去了。他拿到了内裤,弯腰穿时,尾椎骨处突然传来一阵凉意,那滑腻的凉意一点点地沿着他弯腰时突出的脊柱线往上挪动,就好像是在抚摸上好的丝绸珍品一般,因为怕弄皱了弄坏了,所以只能小心翼翼地、慢慢地触碰。
森寒的感觉从四肢神经传到大脑深处,方宜臻倏地直起身,警惕地四下看了一圈。
这是个狭小幽暗的浴室,顶上的灯十分昏暗,好像下一秒就能熄灭一样,而窗口出了锈,关不紧,留了一指宽的缝,凉风就从那缝里吹进来,充作窗帘的黄布一角被吹拂地翻飞起来。
并没有异样。
方宜臻觉得自己被闹出了疑心病。
这时一滴凉水滴在他的背上,他扭身一看,原来是淋水下来的口子没关紧。难怪刚刚背后总感觉凉飕飕的。
浑不在意地抹掉了水珠,他把衣服一一套上,然后洗了把脸,走出了浴室。
第二日,他一大早起来给阿云做了早饭,然后叼着个馒头骑着自己的破自行车,一颠一颠地驶出巷子。
贫民区里人很多,但是这条巷子里却没有多少住户,多半是因为方宜臻他爸还有赵叔都干着跟死人搭上关系的活儿,阴气重,也怕被鬼缠上。所以当方宜臻看到巷口里里外外围了三层人时有些意外。
系统操控他下车,朝人多的地方走去,方宜臻无奈道:“系统大哥,我不想看热闹,快迟到了诶。”
“与你有关。”
系统这么一说方宜臻就来了好奇心,越走近他心底的惊疑越甚,这……不是赵叔家门口么?怎么突然围了这么多人?
他挤不进去,只好站在最外层,踮着脚伸长脖子往里看。
这时旁边吃瓜群众的谈话传入他耳中。
“……死了啊?”
“对啊,听说死相可惨了,昨天晚上一个小偷进他家想摸点东西的,结果就发现了他死在地上,那小偷都吓得自己去报警了。”
“怎么个惨法?”
“我听别人说的啊。听说是肠穿肚烂,面目全非,一张嘴被撕地裂到耳根子!还有他的眼珠子都快瞪得掉出眼眶了,就像看到什么东西了似的,死不瞑目啊!”
“还有还有啊,”接话那人刻意压低声音:“他两只手掌都被拔了下来!连手指,也一根根拔了!是真的拔下来,不是用刀剁的!你说谁能有这么大的力气,把人的手硬生生拔下来?……都说啊,是那个玩意儿。”
众人立时议论开了。
“这赵二本来就常常去那阴测测的地儿逛,还偷死人的东西,不被惦记上就怪了。”
“对啊,真是死有余辜,这邪物也不是乱害人的。”
在一旁听的方宜臻已经出了一身冷汗。
嘴巴撕了……手指拔了……这不是他昨天气急之下说的狠话么?
怎么、怎么会……
“系、系统大哥……我这个身体,该不会有半夜梦游行凶的毛病吧?我该不会被抓进局子喝茶吧……?”
系统:“除非你自己去警局自首。”
方宜臻这才放下心来,但是一想到赵二的死法,他还是从心底里觉得不安。
这时,几个穿着警服的人从里面走出来,满面肃容,而随后跟出来的担架上则躺着赵二不成人形的尸体。
一阵风吹来,掩盖尸体的白布被吹起一角,露出赵二血肉模糊的半张脸。
他遍布血丝的眼球暴突,直直地盯着方宜臻的方向,好像在看他,又好像在看他的身后,某个看不见任何东西的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写暴走这部分纯粹是为了满足作者自己的恶趣味,所以不喜欢看这部分的读者可以跳过,毕竟后面还有那么多个世界,总会有你们喜欢哒,看文写文都是为了开心,互相理解不必勉强~么么哒。

第44章 暴走3

接下去的一整天,方宜臻都心神不宁。不光是赵二的死,更让他在意的是到底是谁杀了他?什么动机?为什么手法会跟他气急之下放的狠话一般无二?就好像……就好像那个凶手是专门为他报仇让他泄愤一样。
这个想法一经成形就开始泛滥,方宜臻坐立不安,越来越觉得有束目光在透过虚无凝视着他。他神经质地扭头四下查看,无果,倒是因为上课不专心被老师严词批评了一顿。
……但愿只是错觉。
他无论如何也不想往他最害怕的那方面想。那就是——
它回来了。

放学后,方宜臻骑上破自行车摇摇晃晃地驶向贫民区的一家小餐馆。那里的老板是附近唯一一个肯让他一个高中在读的学生打零工的,只不过由于餐馆靠近贫民区,食客大多是社会下层人民,所以不仅餐馆内环境差、食物不新鲜,还经常发生各类争执打闹,弄得人仰马翻鸡飞狗跳。
这会儿方宜臻刚收好了几个碗碟就听到身后不远处传来了吵闹声,他回头一看,是两个穿着粗制布衣的男人在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对骂,边上一圈儿食客为了不被牵连都站的远远的,连店内的小工也装作没看到该干嘛干嘛。
“出面阻止or袖手旁观?”
……这个时候出头肯定会挨揍吧?他要是出事了,阿云就没哥哥了。方宜臻非常心安理得地选了袖手旁观,然后继续收盘子。
就在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阵高低不平的惊呼声,方宜臻还未来得及往后看,便觉腰间一紧,整个人被一股莫名的力量带的向下压倒。
电光火石间,方宜臻看清了那从其中一个男人手中滑出的酒瓶笔直地朝着他飞了过来,然而他躲过了酒瓶,却没躲过酒瓶撞到墙上后四处炸裂的碎瓷片。
方宜臻被压得躺倒在地,懵了懵之后才感觉到被碎片划过的颈项上有刺痛感绵延传开,温热的液体缓缓涌了出来,顺着脖颈的曲线往下流,最终隐入后颈的领口。
周围的喧嚣好像一瞬间尽数隐遁,一种阴冷森寒的气息将他包裹缠绕,某种冰凉的、黏湿的柔软东西轻轻磨蹭过他的下巴,辗转着流连着移向他脖子上那道伤口。
溢出来的血线被一点一滴舔舐掉,仿佛是什么无上珍品一般,任何一丁点都不被放过。那柔软的东西绕着伤口,一圈圈一遍遍地徘徊着,直到再也流不出一丝血痕,那种冰寒彻骨的黏湿感才慢慢离开。
方宜臻浑身僵硬,大脑一片空白。他躺在地上,瞪圆了的眼睛只能看到被烟气熏得发黄的天花板,然而他内心非常清楚——有个“人”压在他的身上,用舌头在舔他的脖子……逐渐从茫然混沌的状态中清醒过来,惊骇恐慌从他的四肢神经迅速攀援到大脑深处,他忍不住心跳加速、头皮发麻,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在不断地浮现。
这么多天之后,它真的来找他了。
那股压得他胸痛的重力终于挪开了,方宜臻四肢发软无力,幸而有系统支撑他才能站起来。
两个正在打闹的男人浑不在意刚刚的意外,仍旧在撸袖子干架,就在这时,刚刚无意间甩飞了酒瓶的男人突然像发了狂一样手舞足蹈地把另外一人推开,然后赤红着眼四下巡视了一圈,表情狰狞而可怖,仿若地狱恶鬼。
众人被他用这副神情盯着,不由胆寒,甚至胆小的已经掉头跑出餐馆了。
男人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片刻后,他哇哇乱叫着冲向了一面墙,到了墙前也没止住脚步,就这样重重地一头撞了上去。沉闷的撞击声伴随着血肉的迸溅声,众人纷纷骇然躲避,怀疑这男人身上带病,才会突然发起狂来。
男人一下接着一下地用头撞着墙,直到头破血流、皮开肉绽,血流了满脸他也没有停下。男人表情扭曲,眼睛暴突,嘴里似乎念念有词,一开始像是在畏惧着什么,所以那话都含在嘴里嘀咕着,到后来,真的疼到快死了,他才涕泗横流大哭大喊道:“放过我放过我放过我啊啊啊啊!!救救我,谁来救救我!!!”
众人就这般看着他边哭喊求救边用尽全力撞墙,啧啧称奇,有几个好心的想上前劝他,也被旁人拦住了,就怕男人真是犯病了,他们上前去说不定讨不着好,还要被逮着打一顿。
旁人只当奇事看,方宜臻心底却满是骇然。
他清晰地看到那男人脑后有一片不规则区域的头发被压扁了,就好像是有什么东西顶着他的脑袋,迫使着他一次次地去撞墙,而哪片阴影区域,分明是只手的形状。
是……它。
方宜臻差点膝盖一软跪下了:“系统爸爸,我们快点走,快逃吧!!!”
系统也许是可怜他快被整崩溃了,大方地让他趁着一片混乱,悄无声息地溜走了。
方宜臻一路骑着自行车,像是要甩脱身后的什么似得,速度快地链子都掉了两次。后来他懒得修车链子,拖着车飞快地跑进了巷子,一进家门就把车随手扔在一旁,然后旋风一样卷进屋内,将所有的门窗关上,直到密不透风了他才得到了一丝聊以慰藉的安全感,虚脱地瘫在了椅子上。
屋子里安静地能听到庭院外野狗的叫声。
甚至他自己那急促的心跳声。
他猛然意识到——那是鬼吧,能穿墙过的鬼吧,他整这些没用的干啥?
它现在在哪,会不会已经跟来了?在哪,在屋里?还是在他身边?是不是在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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