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吧,我都知道。过了年回去,你和我一起走,林家沟山里的事情,便交给其他人吧。”
“成!”天狼笑着应道。
这边林雨在兴奋过了之后,不禁想起来今天景皓当着所有人的面吩咐天文和天武的事儿,他吩咐的自然,天文天武应的也自然。当时情况混乱,所有人都没太注意。可是,等冷静下来,大哥他们一定都能猜到的!到时候问她,她该怎么解释?要说实话吗?
想到说实话,她的心竟然“扑通扑通”跳得厉害,用手捂着都有些捂不住的感觉,脸儿也不由自主地红了起来。
要命了,怎么会这样?林雨使劲儿拍打拍打自己的脸。
“哎呀!火大了!”林雨赶快把锅底的火撤出了一些来。
☆、第三百一十二章 见面
林雨自打穿越以来,第一次在厨艺上失败了,而且还是煮粥!
看着这一锅特意加了薏仁和燕麦的小米红枣蜂蜜粥,如今都有些糊的发黑了。果然做菜是一个需要专注的活儿,她只能把它倒掉重新做。
也不知道景皓什么时候过来,不过眼瞧着时间不早了,再做加了薏仁的粥显然是来不及了,就只能转而做起小米南瓜红枣粥再丢进去几片泡发的百合倒也不错。
等待的时间很漫长。若是不知道他与自己近在咫尺也就罢了,这会儿林雨的心跳得快极了,好几次都要用深呼吸来调整。幸好含玉这会儿已经睡下了,否则看到她的样子,还不一定会怎样取笑她。当然,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景皓也和她一样在紧张,甚至这少年还难得犯起了中二病,他一面觉得自己帅气的不要不要的,林雨一定会迷死他。一面又害怕林雨会介意白天的事情,对他冷淡。
坐立不安了好一阵子,林雨还是决定出去瞧瞧,虽然知道天九他们不一定藏在哪里,她出门的话,很可能被他们知道,但是这会儿她的心就跟长草了一样,在屋里怎么68 也呆不住了。
哪知,她一开门,景皓正站在门口,竟然吓了她一大跳!
可是这声惊呼还没完毕,便整个人落入了他略微冰凉的怀抱里。
他身上的味道很特殊,似乎有着青草、又有着柠檬的味道。虽然还看不清他的衣着打扮,但是她也知道,景皓已经换洗过了,绝对不复白天时候的邋遢。
“怎么来了又不敲门?”总感觉景皓又长高了一些,刚认识那会儿他应该和自己差不多个头,离开之前比自己高了一些。这会儿就能看到明显的差距了,她应该只到他耳上的位置了。这个身高差可不太美丽,在现代穿高跟鞋的话两人就差不多高。这会儿自己穿的平底鞋,倒是没他高了,可是鼻子正好抵在他肩膀的位置。上不上、下不下的,虽说没有搂的很紧,可是他这样冷不丁一下,也是压到了她的鼻子。倒不至于疼,但是说话也有点闷闷的。
“我、我就要敲的。”人家是近乡情怯,可景皓却是忽然间有些紧张。只是他自己不肯承认这是紧张,还强撑着在撒谎。
林雨这会儿心跳的厉害,倒也没发现她的紧张。她鼻子有些不舒服。就想着把景皓推开一些,可是反倒景皓以为她还在不高兴,搂得更紧了些。
大氅上的貂毛柔软又顺滑,但是戳进鼻孔里还是会觉得痒痒的。林雨也有些贪恋他的怀抱,索性就把头侧过一些,让脸颊贴合着皮毛,如此一来,就十分舒服了。
“我想你了。”景皓的声音哑哑的,听得林雨十分舒适。
“我也是。”林雨低声回应着。
景皓立刻就舒展了笑意,他觉得这句“我也是”一定就是最好听的话了。这就是林雨说的“君心似我心”吧?
林雨的头侧着。浅浅的呼吸吹拂在他的脖颈处,痒痒麻麻的,让他整个人都有些不由自主地轻轻颤栗起来,喉咙也开始有些发干。他想了又想,好像过了好半天才下了勇气一般,艰难地转动着脖颈。
快了、快了!
“胃还疼吗?”林雨轻声问道。
顿时,景皓像是泄了气的皮球,有那么一瞬间,心里无比的失望。可是下一刻,他又下定了决心。转过头一下子就把有些冰凉的嘴唇印在了林雨的额头上!在得逞后,又无比窃喜,随即不待林雨做出反应,就又把林雨搂得更紧一些。
当然林雨不知道他这会儿内心的小挣扎。林雨不是古代人。没有什么做一个稍微亲密点的动作就多不得了的感觉。她一直认为,恋人之间,许多事都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的。甚至有时候需要有一些这样亲密的小动作来加深双方的感情。但是,她还是感觉到了景皓此时的不好意思,她也因此十分高兴,毕竟能这样被小心翼翼呵护又被尊重的感觉真的很好。于是。她也舒服地在景皓的肩膀处蹭了一蹭,甚至能感觉到他脸上特意留着没剪的小胡子也十分柔软。
景皓见林雨没什么反对的反映,心里简直乐开了花。
“其实我都没感觉到疼,那大夫就是小题大做。”他觉得自己是坚强的男人,怎么会被胃病打倒?当然事实上他也的确没觉得胃有多疼过,他不说经历许多,可到底也是习武之人,这点病痛实在是不够他疼痒的。
“怎么会是小事?含玉都和我说了,你这胃病是许久前就有的。你总在外面,必定不会好好调养自己。”林雨轻声说道。
“含玉说的?”景皓疑问道,可说完他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感情含玉这是帮着自己博同情呢!真是个伶俐的丫头啊!真没白把你送到这儿!不过话说回来,能这样被关心的感觉还真不赖!景皓心中又是窃喜,又是温暖。
“是啊!不能吃辣今儿还吃了那么多,你是不是傻?”林雨嗔怪道。
景皓“嘿嘿”一笑,“我这不是看你挨欺负着急么!”
随即又道:“不过你放心,我已经帮你好好出气了,赶明儿我就让他们三跪九叩来给你还钱!”
其实女人很简单,她生气的时候,你顺着她说话,和她同仇敌忾,她多数会立刻引你为知己。而假如你在她的气头上说她当如何怎样,给她讲道理,那她十有**会对你很反感。所以,这也是许多女人喜欢能为他出头的“坏男人”,而不喜欢处处管着她的“好男人”的原因。
林雨这时候也是这样。尽管她这会儿被与景皓见面的事情冲淡了白天时候的愤怒,但到底她还是生气的。盖老大把她当冤大头,夫人把她当软柿子,这都让她十分愤怒。只是,夫人是她的长辈,或许还会是她将来的丈母娘,她不能对她做什么,但盖老大就不一样了。所以在景皓说帮她出了气,又会让他们三跪九叩来还钱的时候,林雨的心里也是十分受用。
☆、第三百一十三章 所谓
景皓奔波了这么久,也没吃上点正经的饭菜。之前点了那一大桌子的菜,因为要见林雨有些紧张,所以压根儿就没吃什么。之后吃了那么一大份的老醋白菜,又来往于品味居和青田雅居之间,就再也没吃什么了。
这会儿林雨贴心地准备了食物,景皓愈发觉得幸福。
吃着甜甜软软的粥,胃里也舒畅了许多。
待景皓吃下一碗,林雨又给他盛上一碗,又做了一个肉夹馍给他。
“这是什么?又是新研究出来的?”景皓拿着肉夹馍,这馅儿饼是故意做成这样的?
林雨不禁笑了出来,馅儿饼!哈哈,“这不是馅儿饼,这叫肉夹馍。尝尝看,这肉炖了一天了,十分的松软可口。”
景皓把肉夹馍的盘子转了又转,眼睛紧紧地盯在肉夹馍上,皱着眉头问道:“馍是什么?”
“馍就是外边的这个饼,中原的人喜欢把这种硬硬的饼叫‘馍’。”
“那不是‘馍夹肉’么,怎么会叫‘肉夹馍’?”景皓好奇道。
“这个么,听说在中原‘馍’和‘没’是同音,所以‘馍夹肉’就和‘没加肉’是一样的了。为了区别,所以叫‘肉夹馍’。另一种说法,叫‘肉夹于馍’,就是肉夹在馍里面。不过据说最可信的说法,这个‘夹’不是‘夹着’的意思,而是做时候的动作、方法。就跟‘馅饼’中的‘馅’,‘蛋炒饭’中的‘炒’意思差不多。而且吧,我还觉得,这‘蛋炒饭’,就像是鸡蛋炒饭。感觉是鸡蛋多。而这肉夹馍也一样,听上去感觉也是肉多。”林雨解释道。
“就一吃的,你也能解释出这么多东西?”景皓以前倒是也知道林雨对吃的有研究,但是不知道这么有研究。
“那是因为是吃的啊!喜欢吃,自然喜欢琢磨。所有人都一样的。”林雨把肉夹馍的盘子向他推了推,“快些吃吧,一会儿凉了味道就不那么好了。”毕竟这东西里面还淋了一点肉汤。这个肉汤可是越热越香的。
景皓对于林雨那句“喜欢自然喜欢琢磨。”颇有同感。他和林雨相处的越多。越觉得她的身上有许多让他觉得新奇的地方。他这些年虽说没接触过多少社会底层的人,但是母亲身边的老人儿都是宫里出来的,可是他们和林雨一点都不一样。其实两个人在一起没多长时间。一开始纯粹就是为了让母亲能够熄灭了回京城的心,才来林雨这儿买一些“京中美食”,后来慢慢觉得她有些特别,尤其是脑子里的想法好像层出不穷。所以就更好奇了一些。尤其是她对自己,有对于客户的讨好。也有一种发自肺腑的关心,这是最让他纳闷儿的地方。两人顶多是买卖关系,她怎么会对自己有真正的关心?毕竟这样的感觉连在自己母亲身上都不是很能感受到。他开始留意她,或者说。有点依赖她身上的温暖。可是,他发现,她对于谁都是那样关心。尤其还有住在她家的她妹妹,那个丑丑的小姑娘。他自小就是独一无二的。所以他有些嫉妒,想要独占她的好。因此那次在林珊给他捧茶的时候,他才那样不给小姑娘面子。但是,他也烫伤了腿。他是故意的。他就是想看看林雨的表现。果然,虽然吼了他,可还是关心他的。那一刻,他想起了以前,萧雅偶尔也会这样,一边唠叨着、一边关心着。那时候父亲会笑的很开心,这会儿他也感受到父亲的那种心情了。他那个时候才发现,自己是喜欢林雨的。喜欢就希望总见到她,希望她能够离自己越来越近。他帮她出气,故意用利益把她放到了青田雅居里,放到了自己的身边。期间每次出门,他都是迫不及待回去的。这次也一样,但是,这次因为他离开的时间长,他反而有了更多的时间来思考。他开始正视自己的感情:到底是对林雨的好奇才喜欢,还是因为什么?他以前说什么自己以后会只有一个女人,这都不是假话。可是,正如父亲当初说的,那个唯一的女人一定要是自己最爱的。他不知道自己对林雨到底是不是爱,所以借着这次的离开,他其实想了许多。
这算不得什么毛病,或者说不负责。毕竟景皓还小,褪去了那份冲动,冷静下来,他也会检视自己的方方面面。而这感情,也在他的检视之中。诚如许多人一样,不管是男人、女人,总会有那么一段为了感情宁可头破血流的阶段。可是忽然间让他冷静下来,他才会认真分析相处的每一个环节,从这环节里判断这个人究竟适不适合自己。都说“小别胜新婚”,但是其实,这“小别”在很多时候,往往轻而易举地摧毁了两个人的感情。而到底男人属于理性的动物,女人属于感性的动物。所以男人在这段时间里通常会比女人冷静,而女人除了为数不多的在思考之外,大多数都是在想念与犯花痴。这种女人就包括了林雨。
而景皓就是这其中的理性的代表。这段日子,褪去那段觉得林雨哪儿哪儿都好的阶段,他每天晚上临睡之前,总会回忆两人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好的、不好的,他都会想,直到他想到了那次在青田雅居中他们两个堆雪人、做雪雕的时候,他才恍然发现,林雨的确值得自己去喜欢,因为她虽然没说,但是他感觉得到,她其实挺了解自己的,而且在鼓励他的时候,会十分有技巧。她多次拒绝自己,固然这里有怕伤害这样“自私”的成分,可是更多的,是自己没给她这样的信任。这时,自己喜欢她,她也喜欢自己,就如同当年父亲和萧雅一样!他也是那时才真正看懂了自己的心,也是从那时开始,他每日不再琢磨这个人适不适合自己,而是全身心地思念了。
对于林雨,他不懂的地方还有很多。可是他坚信,两个人有一辈子的时间去好好了解。但是,首先,他需要的是完全把她留在自己的身边。
☆、第三百一十四章 确定
吸了吸鼻子,这东西白天他来的时候就闻见味道了,真的是很香。
景皓拿了起来,毫不犹豫地就咬下去了一大口。
顿时,饼香、肉香、菜香,种种味道混合在一起,经过汤汁的完美融合,让他的味蕾得到了十分畅快的享受。
“这饼应该是有些干的吧?可是加了肉汤之后,就特别好。只是不知道这东西容不容易携带?”
“携带很方便的。”林雨道,“你这么一说,我就想起来了,你时常出门,冬天里也没什么吃的,天天打野味,这胃好的也吃坏了。这个就很方便了。她里面水分不多,所以哪怕外面天寒地冻,其实它也不会受太多的影响。吃的时候用木棍夹着,在火上烤一小会儿就会变得外焦里软。在烤饼之前,把分成一份份的肉放到锅里热一下,等饼烤好了,肉也就热了。这时候把饼切开,肉往里面一夹就可以了。味道可能比这样直接吃的还要好呢!”
景皓三五口把一个肉夹馍消灭完,又迅速地把粥喝了,道:“咱们现在就试试!”
见景皓兴致高,林雨也乐于奉陪。毕竟两个互相喜欢的人在一起做什么都是欢喜的。
其实林雨刚刚给景皓的饼还是今早做的,刚刚她贴在锅上少烙了一会儿而已。这会儿景皓拿着铁钎穿在饼上,就在灶膛里烤了起来。
林雨蹲在他的身边,两人一起面向燃烧着的柴火,脸也被火光应得红红的。
林雨的一缕头发忽然掉了下来,她轻轻用手一拂,发丝就又柔顺地贴到了耳朵后面。
景皓看着这一切。觉得这样平淡的生活真的很好,于是自然而然地就说道:“我过了年就要回胡山草原了。”
林雨一愣,随即看向他,她不知道景皓忽然间这样说是什么意思,于是就静静地看着他,等着他继续往下说。
“其实你应该猜到了,只是我一直没有说。”景皓轻轻叹了口气。这其中有许多事。他不愿意向林雨提起,甚至自己都不愿意想起,可是。他希望林雨能和他一直在一起,甚至说,这次之后,他再也不想和林雨分开了。所以有些话还是要对林雨说。“我是胡山人。我父亲是胡山最英勇的将军,也是胡山最大的草原科勒尔草原的王爷。我母亲是十七年前和亲到胡山的天哲公主。云裳公主。我就是如今的科勒尔王世子,待明年我十六岁生日的时候,我会继位为科勒尔王爷。”
“李大娘之前给我讲过厉云公主和亲时候的盛况,我便已经猜想到你的身份了。”林雨对景皓的话没有太大好奇。只是不知道他为什么讲到了这里。
景皓把手里的饼翻了一个面儿,继续道:“我父亲在胡山属于前无古人的一位战将,因为父亲的强悍。所以我们科勒尔草原陆续也有许多部落前来投靠,没多久科勒尔就成为了胡山最强大、最富庶的草原。而胡山仰仗着我们科勒尔草原。更是吞并西方许多大大小小的国家。大概是我父亲的生威太高,我的祖父,也就是当时的胡山皇帝也不得不忌惮,所以在与天哲建立互市的时候,十分轻易地就答应了和亲的事情。”
把饼从灶膛里拿出来,顿时一股面香萦绕在两人的周围。
“当初我祖父的二十三个儿子中,我父亲是最优秀的一个。但是,因为我父亲娶了天哲的公主为妻,胡山是不允许一个外族女子为后的,所以父亲也相应失去了登基的可能。”景皓轻轻叹了口气,“而我母亲这边,因为她始终认为自己的天哲的公主,觉得和我父亲在一起十分委屈,所以和我父亲的感情并不好。而且,连我父亲最后去世,也都是我母亲一手策划。”
林雨的心不由一紧。她从来不知道这样的事情,也实在不理解夫人的思想。景皓说的这些,似乎都发生在演义里,没想到今日在自己的身边也有这样的事情。她有些心疼景皓,不由把自己的手轻轻覆在景皓微微有些发抖的手上。若是不爱,为什么要这个孩子?而自己的母亲杀害自己的父亲,这孩子这么多年是如何自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