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甜园完本[经商种田]—— by:焱然

作者:焱然  录入:11-28

景皓倒是没立刻同意,只说会考虑考虑。
宴席到了*,大家伙儿也都喝了不少了,虽然是小酒杯,但是这么一直喝下去,胃里又没吃太多东西,大家都深恐皇帝难受,想劝着吃些东西,却知道这样的场合要无限的给皇帝面子。
“今天是个让人高兴的日子,咱们胡山人才辈出,朕是高兴啊!那个、”皇帝的目光在场中逡巡了一圈,最后看到了坐在第二排的、穿着紫色衣裙的萧兰。“乌兰郡君!”皇帝笑着道,“乌兰郡君这一不穿红色,朕险些找不到了!哈哈。”
自打皇帝封了这个劳什子的郡君,萧兰的神经就没放松过。听到皇帝叫她,她本能地一个哆嗦,明知这时候自己该起身,可身子却怎么都挪不动。
“圣上有些喝多了,去给圣上煮一杯醒酒茶来。”皇后有些挂不住脸,皇帝确实没少喝,可是总拿她的侄女来做暧昧,她实在是看不下去。好在她姓萧,她不用像别人一样唯唯诺诺看皇帝的脸色。因为她姓萧,她也有与皇帝平起平坐的资格。
皇帝笑了一下,“朕确实是有些多了。”皇帝又看向萧兰,“乌兰郡君是咱们乌兰草原的郡君,所以,你、”说着,指了一下萧兰,“你替朕,向今天表现优秀的、诸位少年英才、敬杯酒!”
再不情愿,皇帝都点到了她的名字,萧兰还是硬着头皮站了起来。她脸色苍白,不敢看皇帝、皇后,更不敢看他们旁边的景皓。
替皇帝敬酒,呵呵,她一个郡君,何德何能!皇帝这是真把她当后妃了!
皇后的脸色也不好看,既上次被赐衣服后,皇后再次感受到了浓浓的屈辱!
这会儿皇帝身边不是没有儿子,这样的场合,是该皇帝的儿子去敬酒的!他身边也不是没有妻子,她这个皇后,很多场合,都可以代表他。他身边更不是没有女儿,若是女儿敬酒,那是要替她择选夫婿的。萧兰呢?她只是郡君,她凭什么代替皇帝敬酒!
一时间,整个毡房里只能听见大家极力放缓的呼吸声。
萧兰拿着自己的酒杯,一步、一步艰难地向前走着。
替皇帝敬酒,所以今天的所有马球队员也都站了起来。
萧兰站定在那里,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她似乎说与不说都是错,所以恐惧间,竟掉下了一滴泪来。
“阿兰妹子,虽然你你是郡君了,可是在我心里你依然能是我的妹妹!你来敬哥哥喝酒,哥哥这杯就干了!”穆旦突然出声,吓了所有人一跳!
可还没待大家反应过来,穆旦一杯已经干了,并且冲着萧兰一笑。
其余的人,见到穆旦干了,自然也别真让人家敬,名不正言不顺的,有个坡,大家就都下了吧。于是纷纷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穆旦冲着萧兰笑笑,萧兰这才回过神儿来一般,举起酒杯便喝了下去。
林雨这次不得不感叹穆旦这为了爱情不要命的架势了。皇帝态度尚未明朗,他倒先认下了这个妹妹。讽刺的是,刚刚皇帝还说,让他叫自己“皇伯父”。
“阿兰自小跟随萧侧妃住在科勒尔,与穆旦、阿景你们都是青梅竹马的,她自然是你们的妹妹,什么当不当的!”皇后笑着说道。
眼瞧着皇帝的脸色还没有缓和,皇后便叫了歌舞上来。一时间,琴箫和鸣,舞步摇曳。
终于,申时的时候,酒宴告一段落,大家各自回去换洗收拾,准备参加晚上的篝火晚会。
这次皇帝没用景皓陪同,反倒自己先一步离开了。
景皓看着这闹剧,略微笑了一笑,就直接朝着林雨走了过来。
萧兰的位置正是景皓要去林雨那儿的必经之处,所以她有些空洞的眼神在看到景皓的那一刹那,一下子就亮了起来。
“阿景!”萧兰激动地站了起来。
景皓看着她,冲着她点头、微笑,然后就这么朝着林雨走去。
林雨如同平常一样,把手交给了他。两个人就这么手牵手,走了出去。
“阿景——”直到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背影,萧兰才哭了出声。
☆、第四百一十八章 晚会
不管发生了多少不愉快,晚上的一切还是如期举行。
篝火晚会不同于正常的宴席,不需要刻意邀请,但凡是想来的,都可以过来一起热闹。所以这次林雨也带了太财过来。
如今快到三月,所以夜晚的风也格外的和煦。
白天时候的桌子被摆到了外面,大家还是依照白天时候的位置坐着,多的,也不过是有的原本两个人坐的桌子变成了三个人,而白天不可以进毡房的奴仆们,现在可以在桌子的外圈站着。
巨大的篝火堆被点燃,旁边的小火堆上还在烤着四只羊。整个场地,香气四溢,而且十分温热、明亮。
篝火晚会对于这个马背上的民族同样具有非凡的意义。
据闻,最开始的时候,草原人与中原人一样,用火是来驱散野兽的。后来又发现这篝火所产生的浓烟可以驱散蚊虫。而这篝火,也可以为夜行的人指明方向。所以,篝火晚会的原型就是早年间大家每日打猎归来,围坐在篝火前烤制食物,然后为着篝火唱歌跳舞,表达收获的喜悦。
演变到如今,篝火晚会已经成了一种欢庆的活动,也是胡山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还是林雨到胡山以来,第一次参加篝火晚会。
一个胖胖的、有些谢顶的中年人和一个发须皆白的瘦小老头走了出来。中年人穿着漂亮的蓝色服装,黑色的腰带把他的大肚子勒出了一个游泳圈。他所有的蜷曲的头发都被他梳到了后边,系上了一个箍着胡珠的马尾,虽然极力用前面的头发遮挡,依旧能看出他中间发亮的头皮。老年人穿着相对简单,没那么花哨,但也看得出那衣料好的质地。他精神矍铄,眼神十分明亮。手中的胡山琴更是有了年头的样子,可以看出来跟在他身边的年头不短了。
两人到了场中央,向皇帝行礼,然后又向两边依次见礼,最后老人到了事先准备好的椅子上坐下。随后,悠扬的胡山琴声响起。这胡山琴也叫胡琴,就是后来的马头琴。在现代的时候,想要听到马头琴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了,林雨对于音乐不是行家里手,只是觉得这情境,配上这乐曲,好像十分得动听。不过,听着听着,似乎在那马头琴的声音中还夹杂着其他的,原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胖胖的中年人开始加入,用喉音唱着长调。
长调也叫长歌或者长调牧歌,也是胡山人在长期的游牧生活中形成的一种音乐形式。细细品味,就如与大自然低声对话一般。
马头琴的声音小,但是有了长歌为伴,两者也算是相互弥补,相得益彰。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生怕错过每一个让人舒服、熨帖的音节。
一曲歌罢,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皇伯父,这就是咱们胡山最为著名的两位音乐大师了吧?”景皓向皇帝求证道。
“正是!”皇帝笑着,丝毫不见之前在毡房中的不快,甚至还给景皓讲起了这两位艺人的历史。还说等景皓即位大典的时候,要让二人去给他唱诗。
由胡山最著名的两位表演艺术家表演之后,科勒尔的乐队也走了上来。
科勒尔的乐队以年轻人为主,与皇帝带来的艺术家不同,他们擅长的是以鼓点为伴的短歌。短歌相较于长歌更加欢快,也更能带动周围的气氛,所以没过一会儿,大家就都陆续受到感染,高兴地加入到了场地?1 校樗孀庞琶赖囊衾拄骠嫫鹞琛?br /> 篝火晚会本就是与民同乐的时候,所以这会儿也不拘着什么规矩,想要玩的,就都可以加入到场中。
青儿的眼睛闪闪发亮,太财也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林雨便让两人一起下了场,自己则继续盘坐在桌子前,尽情享受庖厨刚刚送上来的,还在滋滋冒油的烤羊排。
一口烤羊排,一口马奶酒,再看着场中欢快的舞蹈,听着悠扬的音乐,若是当成旅游度假的话,那她这次真的是不虚此行了。
“林姑娘!”这时候林雨听到有人在唤她,她顺着那提醒她的人的手指方向一看,原来是瑜妃娘娘正在招呼自己。
林雨起身,便去了瑜妃那边。
“白日里看你在看马球比赛的时候,那叫一全神贯注,我以为你特别喜欢胡山文化呢,怎么晚上这有趣儿的节目你反倒不爱看了呢?”瑜妃温润的笑着,就像在关心一个老朋友一般。
“并没有不喜爱,只是相较于去参与,我更喜欢在旁边看着别人热闹。喝点小酒儿,吃点美食,多惬意。”林雨笑笑,她肢体不协调,又不会跳胡山的舞蹈,还是不要下去引人关注的好。
“也是。天哲的女人大多都不喜欢参与这样的活动。”瑜妃笑笑,“不过啊,既然来了,最好还是要入乡随俗,不然会更加显眼。”说完,果然旁边有一位贵妇过来邀请瑜妃共同下场跳舞。
瑜妃冲林雨点点头,便和那贵妇一起加入到了场中。
林雨回了座位,周围的人已经有好多陆续下场了,林雨把刚刚杯中的酒倒了,又让旁边的侍女重新给自己添了一壶,便又开始一边欣赏舞蹈,一边饮酒。
这会儿景皓也已经陪着皇帝下了场,跳了几下之后,就过来找林雨。
“不想下去玩一会儿吗?”景皓坐在林雨旁边问道。
林雨觉得自己周围的空气好像忽然就热了些。笑着摇摇头,“不下去了,我不想那么多人看我的情况下,我做的还不好。”
“嗯。没关系,以后我会教你。”景皓的嘴巴贴着林雨的耳朵道。
“行。”林雨也笑着,然后又饮了杯酒。
“你稍等一会儿,若是觉得没意思,我就让天九他们提前送你回去,今儿晚上的情况不用跟到底的。圣上刚刚就喝多了,这场只要他一走,咱们就也不用守到最后了。”
“嗯。”林雨应着,“不过我总觉得有些热,可能是被这火烤的。我想我还是先出去走走吧,就在这附近。”
“行,你稍等一会儿,我让天九和天十陪着你。”
☆、第四百一十九章 中招
整个场地上都有些热,尤其是那些下去跳舞了的。这个季节本就属于乍暖还寒的时候,大家还都穿着冬装,再在篝火旁跳来跳去,更是热得好多人都把袍子的上半部分脱了,凭借着腰带在腰间挂着,只穿一件里衣。
林雨用手扇了几下,总觉得今日这酒像是比平时要烈一些,于是就去后面叫了乌云和天九他们,一起陪她出去走走。
出了篝火的范围,再被凉风一吹,林雨觉得整个人都舒坦了些。可是没走几步,便又觉得有些晕晕的。
“乌云,我觉得我今天可能是喝多了。”林雨摇了摇头。“要么,咱们还是先回去吧。”
“可是这会儿圣上还没离开,若是咱们先走了,被人发现的话,又是个问题。”乌云有些踌躇,但又见林雨似乎脚步越走越虚浮,还是道,“这样,让天九回去先通知小王爷一声儿,然后奴与天十陪着您往外走。”从篝火地点到外面乘车的地方还要等一会儿。
林雨点了点头,“然后再安排一下人手过一会儿把青儿和太财送回去。”
天九应了声,然后又回到了篝火晚会的现场。
这平时十分钟左右的脚程,今天林雨走的格外艰难,总也像是走不到头一般,让她愈加的烦闷。
好容易走到了门口,天十去找马车,可是走了好一会儿还不过来。
“怎么这么慢!”林雨都快挂在乌云的身上了,总感觉连站都站不住了。“乌云,你快去找他。”
“姑娘,要么咱们一起去看看?你现在醉成这样子,我不放心丢你一个人在这里。”乌云也是着急,不住地抬眼看着,就希望天十赶快驾着马车回来,抑或天九那边安排明白了快些赶过来。
“哎算了算了,我走不动了。”林雨摆摆手。
“姑娘,奴瞧着您今天也没喝多少啊,怎么醉成这个样子?”乌云有些担心,这会儿虽然光线不太好,但是能感觉林雨呼吸是越来越粗重了,恐怕也是难过得很。
哒哒的车马声终于传了过来,“姑娘,来了。”
林雨哼哼唧唧地应着。
“姑娘您说什么?”乌云有些招架不住林雨了。
“热——”林雨小声地嘟哝着。
“天九怎么没过来,就你自己?”乌云问着车夫道。
那奴才应,反倒说,“小的帮姑娘把林姑娘扶上车吧?”
乌云刚想说,姑娘的袍袖也是你这腌臜人碰的?结果一抬眼,这人根本就不是林雨的车夫!“你——”后面的话没有说出口,乌云就被人拍晕了过去。
乌云这一倒下,林雨觉得自己的酒瞬间醒了大半!可还不待她呼救,那人也如法炮制把她敲晕了。
林雨觉得自己好像睡了长长的一觉。
再次醒来的时候,屋子里一片漆黑。这味道不对,不是她、或者景皓毡房的味道!
忽地一下,林雨坐了起来。可这一起来,她能感觉到,自己身上竟然只穿了里衣!
一瞬间,林雨的脑子都空了!
怎么回事?!
她喝醉了!要提前走!乌云被打晕了!她也被打晕了!然后——
林雨想要尖叫,可是在要发出声音的时候,她行动比声音还要快,紧紧地把自己的嘴巴捂上了。
“不能喊!不能哭!冷静!”林雨安慰着自己,可是眼泪却不受控制地大滴大滴落了下来。
外面隐约有很多人跑来跑去,声音也大得很,不知道是要做什么。
万一有人冲进来看到她这个样子怎么办——
林雨慢慢松开手,在身边胡乱地抓着,希望能找到自己的衣服——
“咳咳,咳咳咳咳!”不远的地方,似乎有人嗑了起来,这声音——
林雨的脑子里轰隆隆好像被雷击过一般!自己竟然只穿着里衣出现在了信仁的房间里!
是信仁把自己掳来的,还是别人在嫁祸他俩?
林雨不敢想下去,只是轻轻往自己身上摸了摸,好像没有任何不适的地方。可是,为什么她没穿衣袍?信仁知道自己在这里吗?
信仁终于咳够了,又顺了顺气,轻声道,“你醒了?”
虽然没有称呼名字,可林雨知道他是在喊自己。现在敌友还没弄清楚,她不敢轻举妄动。
忽然,一道微弱的火光升起,林雨赶快抓起被子把自己的身子遮了起来。
“我在外间,看不到你。”信仁道。
“这是哪里?”既然瞒不下去了,林雨便出声问道。虽然极力掩饰,可那颤抖的声音还是出卖了她内心的紧张。
“枕头的旁边是一身我备用的衣裳。不是新的,但是干净的,你先将就着穿上吧。”说完,他又大喘了几口气,“快些!”
外面的人声越来越大了,林雨也不敢耽搁,好在信仁和她的身材差不多,所以几下就把衣裳穿好了,看起来除了是男性的衣服之外,也没什么不合适的。
“穿好了。”林雨小声道。
不待信仁说什么,外面就有人道:“里面的是谁?”
“回官爷,里面是咱们科勒尔的二王子。刚刚喝了酒,这会儿正不舒服着,所以在里面休息呢。”
“你不在里面守着你们王子,出来站着做什么?”
“里间儿有人伺候呢,怕别人不知道咱们二王子用了这个毡房,闯了进去,才在这儿守着。”
外面的人又嘀咕了几句,道:“二王子身子弱,你们当心着些伺候!”
“是!多谢官爷关心!”
外面的人终于被打发走了,林雨才发现自己的身子都僵了,身上也不知不觉出了一层的白毛汗。
“别担心。一会儿我送你回去。”信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进了里间儿,就在林雨的不远处。
林雨抬头看着信仁,他依旧是面色苍白,甚至眉眼之间还有一丝疲累。
“我、我怎么会在这里?”最关键的是,怎么会这个样子出现在这里?
信仁又嗑了几下,好像有些站不住的样子,赶快坐在了炕上。
“刚刚,大王子和乌兰郡君在隔壁偷情被抓。”信仁顿了一下,看着林雨惊讶的神色,继续道,“许多人都看到了,圣上再不可能对乌兰郡君有什么心思了。”
☆、第四百二十章 帮助
“所以——”林雨看看自己,再张大了眼睛看着信仁。
信仁无奈的摊出双手。
林雨一看,那白皙、修长的双手这上面会儿扎着许多的木屑,还有一道,甚至割破了皮,渗出一道血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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