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的,孩子长大了,要成亲了。可是,这些年来,家徒四壁,她根本没有钱让儿子娶媳妇。
这时,一个橄榄枝抛向了她。村里一个同是姓林的男人,因为长相丑陋、身形佝偻,打了半辈子的光棍儿。年近四十了,实在想有个媳妇,也不知道谁撺掇的,他向她提了亲,聘礼就是帮她的儿子找个媳妇。
这是解她燃眉之急的好事,尽管知道自己改嫁会遭人唾弃,可是为了儿子,她也顾不得这些了。于是,她从那快要倒了的房子里搬了出来,带着十七岁的儿子,嫁进了林家,也就是林雨家旁边,现在的大壮家。
佝偻的老林信守承诺,果然帮着她儿子娶了媳妇回来。只是这媳妇年纪小,又颇为嫌弃林家人,若不是看在钱的份儿上,也不会嫁过来。仗着这家人除了自己,再娶不得别人,媳妇就难免张狂起来,在家里颐指气使,所有人都要听她的话。
媳妇进门第二年有了身孕,而这时她亦有了五个月的身孕。老林体谅她有孕,帮她承担了许多家务,可她还是经常需要去照顾儿媳妇。
她生了女儿,老林很不高兴。于是她月子都没坐,就开始继续伺候着一家老小。不过让她觉得安慰的就是,儿媳妇生了个男孩。
她以为,生活总会好起来的。可是,佝偻的老林没几年就死了,村里人又开始说她是个克夫的。一切她都咬牙坚持了下来,毕竟儿子的生活越来越好了,而自己,也有了个小女儿。
日子不欢乐,但也不是完全没了乐趣。她大抵是麻木了,忍让了一辈子,如今算得了什么呢?
她教育女儿,要忍让,当然,她除了忍让也不会别的。
其实,她自己也不觉得自己有多苦吧?毕竟这一生,她没有过什么追求。在家的时候,是父亲、是哥哥、是嫂子、是侄子;嫁人了之后,是丈夫、是孩子;寡居时,是孩子;再嫁后,是丈夫、是儿子、是儿媳、是女儿、是孙子。她从来不是为了自己。
当女儿被人说成“克夫”的时候,她再次想到了自己。她慌了,第一次觉得不想让女儿再走自己的路。于是,她求着儿子,让女儿离开了家,希望让女儿和她不一样。具体怎么个好法,她是想象不到,但是就是不要像她这样了。
听说女儿过得一切都好,她很是欣慰,她终于在睡梦中都能笑醒了。
然而,儿子的腿摔断了,却带回来了许多银子。她很好奇,但是她习惯性地不敢问太多。
若不是儿媳妇是个爱炫耀的人,她还不会知道,她的女儿被卖了!她竟然被卖了二十年!
她不管过的多苦,她始终觉得自己是个人,可她的女儿,从此连个人都不算了。
虽然是雨丫头买去了,可是她女儿已经成为下人了。
她忽然觉得,她的世界崩塌了。她活了一辈子,究竟得到了什么?儿子把女儿卖了!
她绝望了!病倒了!可是竟没有个人愿意照顾她!
她躺在炕上,嘴里喃喃地叫着女儿的名字“珊儿”。
当林家村的人和林雨他们说这件事的时候,林珊的面部无比平静。
林雨看着她的样子,觉得此时的林珊当是十分崩溃的。便道:“珊妹,要么,我给你几天假,你回去看看大娘、好好照顾一下她吧?”
林珊勾勾嘴角,不带温度地道:“早先她若维护我些,我能到这样的地步?如今想起我了?哼哼,晚了!”(未完待续)
ps:今天要出门参加同学的婚礼,明天不一定能回来,所以明天的稿子将会自动更新~~~希望大家继续支持哦~~~另外,这章的里的林母的原型我老家的一个人物。写她的时候,因为了解,一气呵成,十分感慨。
☆、第七十一章 改变(第二更)
林珊彻底的改变了!
若说以前的她心思单纯、唯唯诺诺,如今,她的冷漠、她的无情让所有人咋舌。
试问,谁经历了这样的事情,还会一如当初呢?林雨也只能为此付出一声叹息。
终于,林珊没有回林家沟,而林母也在绝望中死去。
林母的死,不过是几天之间的事,谁也没有想到,好端端的一个人,一下子就成了风中残烛,还未让人反应过来,就离开了人世。
都说人活一口气,可是这气到底是什么呢?是骨气、还是正气?或许,这气就是一种希望,林母生活虽然一直活得浑浑噩噩,但即使是为别人而活,也是有希望的。她的希望是父兄、是丈夫、是子女,可骤然间,这一切都没了,那她的路也就到了尽头了。
或许,在这万千世界中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人物的流逝,可是,她的死,却也改变了许多人。其中,就包括大壮家。
郑氏一直以为,把林珊卖了,得了银钱,自己家里就会有大房子了,大儿子的媳妇也就有着落了。没曾想,林母一命呜呼,发送(出殡、埋葬)老人就要花掉三四吊钱。若按郑氏以往的性格,自然是能省则省的,可林母的死却让大壮的爹十分受打击。有的人,身边的人活着时从来不知道珍惜,以为他们遇到任何困难都能化险为夷,总是把自己的不舒服转移到他们的身上。可真当这个人不在了,后悔也晚了。
本来就是“死者为大”,棺木、摆席(宴请)等处处都要花钱,且都不是小钱。大壮爹十几年来,处处以媳妇为重。终于在这件事上硬气了一回,将母亲风光大藏了。如此一来,便花去了六七两银子。不过,逝者已矣,活人再做什么,不过也是给别人看的,死者也是感受不到了。
之后。他们到别处盖了房子。大全便把他家的房子、地都买了过来。郑氏依旧如愿有了大房子,也有了孩子娶妻的本钱,可是。因为离开了老屋,大全家从此不和他们来往了,村里人也因鄙视郑氏的为人而鲜少与他们往来。而郑氏因为当初“卖”林珊的事,让厉云城里很多人看见了。一传十、十传百,整个厉云境内。竟没有一家愿意把闺女嫁到他家。纵然有了好房子,有了银子,可是她的儿子,各个都是年近三十才能娶到一些个不安分的寡妇。倒也成了厉云的奇谈。
不过,话说回来,这次林雨摊位的事儿闹的着实不小。厉云县下属各村镇来赶集的人也很多,虽事情出在了散集的时刻。但仍有许多人见到了这件事。
有的看得全的,皆赞林雨心善,肯为他人分担,能救人于水火。有的看不全的,则斥责林雨为人凶悍、刻薄。
而其中有那么一撮人,纯粹的看热闹不嫌乱子大的,竟对戚千里、丁嗣这样帮林雨说话人编排起来,再加上林雨为李家人租住了戚千里的房子、而丁嗣又每日都招摇者来林雨这儿报道,所以,一时间众说纷纭。
而不论说什么的,总归是在背后议论。倒是没有敢上前来说的,女人创业的不易或许也可以在这事儿里体现出来,不过恰好在林雨发现的时候,及时做出了调整,此为后话。
这次赶集李友峰没来,因着前两日李友峰又来过一次,送来了一百双鞋底。紧接着,又接了个二百多双的订单。
不到一个月就回了五吊钱,这是原本李友峰不敢想象的。而随着年节的日益临近,势必需要的鞋底会越来越多。
冬日里,大家习惯穿厚点儿,所以千层底会格外受欢迎。如此算来,杨记布匹行三批一共在他们这里定了五百双鞋底了。其中利润约五吊钱左右,李友峰和林雨,每人得了两吊还多。
而这几日,杨掌柜来摊位上吃饭的时候也透露过,大约禹州的一个大货商会在他这里订一千对鞋底,打算销往禹州各县。因为临近年节,好多大户人家都要开始给下人们做鞋了。若是这笔生意成了,那么,他们在年前就至少能回来十五两银子的本钱,而要不了明年开春儿,全部投入的银钱就都会回本了。
“如今咱们家里,北炕上全是做好的鞋底和布料,地上我放了个大桌面,专门粘布的,南炕上,除了晚上睡人的时候,就都是铰得一堆堆的鞋底和边角料了。”趁着摊位上没什么人,李友峰和李母说着家里的近况。现在父母都不在家里,李友峰从未和父母分开过这么久,也是想念的紧。
“你可抻着点儿干,别累出来什么毛病。”李母关心道。
“娘你放心吧!咱那机器小,我也就摇一摇而已,都不累。而且,我胳膊都变结实了呢!”李友峰笑着,不让李母担心。
“你也别光顾着自己,你媳妇身体弱,你也别让她太累,知道吗?”相较于林珊家的冷漠,林雨觉得李家人真是这世间的正能量。不过,这里目前还不包括她的弟妹李月灵。
“你放心吧,娘。现在她就是帮我抻平了布,要么就是哄孩子、做饭,我也不会让她累着的!”
“这就好!如今我看你大舅哥家的太福和太财都在这城里读书,我也很羡慕。咱们家要是有条件了,我寻思着你也把我大孙子送来,他和太财同岁,他们有个伴儿,多好!而且我总觉着,咱们家小清是块读书的材料!”
“娘,我也是这么想的。要么我怎么这么努力挣钱!我可不想这俩孩子再走我和月灵的老路!我看看,等明年钱多了些,我就送小清过来!”李友峰信誓旦旦,做父母的,哪个不是为了让子女过得更好呢?
“对了,娘,现今我觉得咱们家里什么都好,只有一点我觉得可惜了,就是剩下来的那些边角料,我寻思要是做鞋底的话,拼拼凑凑不仅浪费时间,价钱还低,总觉得不合算。要是扔了吧,我又觉得可惜了!我想问问大姐,看看她有没有什么好办法,要是没有的话,我打算按斤卖给村里的人,到时候他们拼起来当被面儿也好,做门帘、鞋底儿也成,总归不浪费。”(未完待续)
ps:推荐一本老妹的书:《皇后好嚣张》
风格比较轻松~
☆、第七十二章 归人(第三更)
林雨听了李友峰的提议,也建议他试一试。
这做鞋的边角料和其他的边角料不同。因为是鞋楦画出形状而铰出来的,所以都是弧形的。按说,这不是什么好东西,更不好拼凑,就是送给人也无妨。但是,林雨有了鲁家磨坊的教训,她亦不敢做这样白送人糖果的事情。
其实鲁家磨坊之后,林雨想起来她在现代的时候挺流行的一个故事。说甲每天给乙一块糖,忽然有一天不给乙,而给丙了,乙就不高兴了,就怨恨甲了。殊不知,乙从来没给过甲什么,而那糖是甲的,他爱给谁,便给谁。还有一句比较流行的话叫“你弱你有理,我强我活该。”说的大概也是这个意思。
帮人,可以。不说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只要是吃力不受埋怨,也就可以了。
就如这边角料,给人,行。但是这次给了甲,因为甲家困难,他有了这些边角布料可以拥有一个拼凑的新被面了,下次,他又有了一个拼凑的新门帘了,再下次,他有了一双厚实地拼凑的鞋底了。之后,他就会想,下次你给我的时候,我做什么呢?而这时,你把布料送给了乙,那么甲八成会怨恨你。可是,若是一开始就以低价卖给他们,所有的穷人都是公平竞争,买到与否,全凭自己。那么,自己买不买得到,就怨不得李友峰这边。而李友峰卖的便宜,大家也会为此称赞他。
李友峰最后把价钱定在了一文钱一斤。对于穷困的人家来说,能有这些边角料,也是很好的了。他把家里所有的边角料都收集了起来,一共五斤。刚刚放出风去,果然没一会儿就卖完了,还有人打听什么时候才会再有,也想买来用。
转眼间,林雨的小摊位已经开了一个月了,时间也进入了腊月,天儿也愈发冷了。都说“腊七腊八。冻掉下巴。”这周围的火炉也不能让大家觉得有多温暖了。林雨就把出摊的时间改成了巳时、午时和未时三个时辰。虽然这样流水少了很多,但是钱再重要也是人挣的,所以。不管什么时候,也不能15 为了钱而糟蹋自己的身体。
腊八这天,林雨在摊位上熬了一大锅的腊八粥,一文钱一碗。节日特惠。这是林雨来古代后卖的最便宜的一样东西,而因为她名头响亮。来得人自然很多。
临近午时,料想今天又到了取糕点的日子,林雨便耐心地在摊位上等着。果然,那座华丽的马车慢慢高傲得一点点向小摊靠近。这是每隔一天就要发生的事情。周围的摊主和吃饭的人虽说都见怪不怪了,但每每内心还是会感叹这马车的富丽。
马车缓缓停下,天星一下子就跳了下来。
他回过身去。把马车门打开,林雨以为他是要将里面的食盒拿出来。却不想,从里面露出了一顶黑色水貂毛的帽子,然后,一张白皙、帅气的小脸儿便露了出来。
“景少爷!”林珊一声娇呼!不枉她日盼夜盼,终于看到景皓来了。
而随着林珊的娇呼,景皓也跳下马车,抬起头来,对着这边迷倒众生般笑着。
“林姑娘!”景皓春风和煦地和林雨打着招呼。
“景少爷,许久不见了。听天星说你出门了,何时回来的?腿伤可好了?”上次和景皓见面,还是在她家里,与景皓闹了矛盾,烫伤了景皓的时候。如今虽才一个半月的时间,却仿佛过了许久。可若说其他事导致了许久时间的话,和景皓见面又像是发生在弹指之间,一切都很自然。
“昨夜到的家。腿伤已经大好了,你不要担心。”
一句“你不要担心”让林雨的心莫名暖了一下,不自觉就绽开了最真的笑容,道:“如今天愈发凉了,可别因为怕麻烦就穿的少!”
“我知道了!”景皓乖乖地应着,然后道:“听天星说,林姑娘又做了几种好吃的,可否拿来给我尝尝?为了吃林姑娘的吃的,我早起便只吃了很少呢!”
林雨只当他是小孩子调皮,笑道:“可是饿坏了?你等着,我这就去给你做!”
说罢,林雨便去调了粉汁,拎了一勺片汤。又烫了汤面,攥了一碗酸汤子。如今天冷,人不多的时候,她和李母就尽量只一个人沾手,省着伸进伸出的,冻伤了。
那边林雨做着吃的,林珊先给景皓和天星一人盛了一小碗的八宝粥,配了两个水晶蒸饺和两碟咸菜。
“这八宝粥是昨晚就焐在锅里,今天一大早又继续熬的,又软又糯,香甜可口,你们尝尝!”林珊向主仆二人做着推荐。
“少爷,今儿这粥我也是没吃过的呢!真好吃!”天星大声地夸奖着。
景皓拿起羹匙,舀了一勺,放入口中,即便是寒冬腊月,动作依旧十分优雅,不像旁人,恨不能捧起碗一口干了才好。“真是不错,比府里的大厨都不差呢!”
林珊站在两人不远处,实在是越看心越如小鹿一般乱撞起来,大冬天的,竟也觉得浑身暖洋洋的。
林雨很快做好了两种吃的,给端了上来。
“如何?景少爷对我的新吃食有何评价?”林雨把东西放下,又把双手放到了手焐里,在他们对面坐下。
“好吃!我们少爷刚刚还夸赞林姑娘呢,说这东西做得,比我们府里的大厨都好!”天星忙不迭地为景皓做着代言。
“大厨可不敢当,我呀,做个小厨还算勉强!”林雨微笑道:“景少爷你挨个儿尝尝,这个片汤,我特意做得偏清淡了些,你试试看。”
景浩舀起一小片粉皮,轻轻送入口中,果然顺滑又有嚼劲,清淡中透着一股子甜香。
“林姑娘做出的东西果然不同凡响,离家日久,最怀念的事情之一,便是林姑娘的各种吃食。遥想刚离家那会儿,还带了些姑娘这里的油茶面,每每怀念之时,饮上一碗,觉得温热畅快。只是几日之后便没有了,只能日日想着,总希望能够快些办完事回来。以前没有便罢,得而复失,才是最让人心中难过的。”(未完待续)
ps:最近女主与各种人开撕!那是因为马上就要进入下一个剧情了哦!
☆、第七十三章 情敌(第四更)
看到景皓那充满光彩的眼睛,和那略有委屈、不甘和愁绪的声音,林雨的心仿似有什么拨动了一下。这话听起来太惹人遐想,若不是看着景皓虽然个子比自己高一头,但是眉眼中依旧有些稚气,林雨险些把他看成了一个比自己差不多大的成人。当然,若是成人与她这么说话,她早尴尬到无以复加,甚至会羞恼起来。但眼前的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少年,林雨便没了那种被人言语冒犯的感觉,反倒感觉景皓是在对她撒娇一般,毕竟他与林珊同岁,又只比太福大了三岁而已。在林雨眼中,他就像弟弟,也像是晚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