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王不见王 [网络版]完本[耽美]—— by:樊落

作者:樊落  录入:11-28

许富拿过报纸,吴媚把报纸展开,翻到其中一张版面上,这则新闻苏唯跟沈玉书之前也有看过,就是有关勾魂玉大盗偷窃商界巨头的报道。
吴媚说:“勾魂玉在全国流窜作案,每次盗窃之前都会送上他的信物警示受害人,是个非常猖狂凶残的盗贼,偏偏这个盗贼很聪明,犯案这么多年,都一直没被抓获,我收到玉钩时没有留意,直到后来我家老爷出事,我无意中看到了勾魂玉的新闻,才惊觉原来那是他送来的信物玉钩,一定是他盯上了我们的金条,才巧立名目跟老爷会面,然后劫财杀人。”
苏唯摸摸鼻子,没想到当初他随口把此案定名为勾魂玉,居然一语成谶了。
“你说这个大盗每次作案之前都会先送上信物,提醒被盗的人?”
“传说是这样的,报纸上也都是这么讲的,现在我自己也收到了,所以应该是事实吧。”
“没想到这个时代居然有楚留香这类的人物啊。”
苏唯仰头,回想他少年时代看过的武侠小说,自言自语道:“可是没理由啊,盗帅夜留香那只是传说,不会有盗贼没事干自己找麻烦的。”
至少身为侠盗的他不会这么做,他相信他的同行里也没有这么蠢的人。
因为现代社会科技太发达了,光是要从各种高度保安系统里盗取宝物就已经很令人头痛了,谁还会再画蛇添足给自己找麻烦,除非是另有目的。
沈玉书问:“楚留香是谁?”
“喔,”苏唯回过神,发现房间里的人都在看自己,他急忙摆手,“我的话可以无视,请继续。”
“这就是我那天收到的玉钩,可惜昨天在躲避狙杀手时打碎了。”
吴媚从小皮包里掏出一块手帕,展开放到桌上,手帕里包了几块碎玉,她将碎玉拼到一起,便成了一只还算完整的玉钩。
☆、第三十章
苏唯好奇地凑过去,用手比划了一下。
玉钩长约十公分,跟报纸照片上的物体相似,头部类似龙形,中间弯曲,尾部再往里钩,不过做工很粗糙,不用细看就可以确定这是玻璃制品。
“这地摊货吧。”
实在忍受不了同行这种自大无聊又贻笑大方的行为,苏唯吐槽说:“地摊货也好意思拿来当警示物,看来这位勾魂玉先生的品味也不怎么样。”
端木衡拿起其中一块玻璃仔细查看,点头说:“这东西很低廉,去城隍庙,那里到处都有卖的,你有留包装盒吗?”
“没有,我收礼物时没想太多,拆了盒子后就随手扔掉了,如果我当时想到勾魂玉,就一定不会让我家老爷独自去赴约了。”
端木衡叹了口气。
“那真是太可惜了,城隍庙里卖这种小玩意儿的不少,但都不会配礼盒,如果盒子在的话,可能会查到什么线索。”
苏唯说:“我们可以去调查城隍庙里卖礼盒的店家。”
“你会这样说,一定是没去过城隍庙,那里光是卖礼盒的店就有几十家,而且我们也不确定勾魂玉就一定是在城隍庙买的盒子。”
吴媚眼圈发红,点点头。
“是的,都怪我,假如我一早留意到,我家老爷就不会出事了,都是我的错,害得他……”
她话语哽咽,最后说不下去了,拿起手帕抹眼泪。
沈玉书没有打断她哭泣,等她的情绪稍微平复后,才问:“所以姜大帅被杀后,你认为跟姜大帅会面的是勾魂玉,勾魂玉冒名骗了他,并为了夺取金条杀人?”
“是的,所以我如果跟巡捕房说出勾魂玉的名字,就势必牵扯到我家老爷来上海的真正目的,一些□□交易也会曝光,假如勾魂玉真是警察厅或护军使那边的人,那就更糟糕了,所以我不敢乱说话,索性一概不提。”
“等等!”
苏唯举手说:“据我所知,盗跟贼完全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以窃物为主的人通常都不会杀人,而且这位勾魂玉先生还被称为侠盗,更不该杀人吧?”
“没想到苏先生对偷盗这行这么了解。”
面对端木衡惊讶的目光,苏唯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他在嘴里咕哝道:“呵呵,那是当然……”经验之谈嘛。
“那是当然。”
沈玉书大声帮他说了出来,看到吴媚跟许富脸露惊异,苏唯气得偷偷踢了沈玉书一脚,沈玉书受了他的暴力提示,改为问:“那以前勾魂玉杀过人吗?”
端木衡说:“好像没有,据说他很擅长神不知鬼不觉地盗物,并引以为豪,如果为了偷东西而杀人,对一位侠盗来说,是很有损面子的事。”
许富道:“我也没听说勾魂玉杀过人,但这次非同以往,那箱金条足够普通人用一辈子的了,难保他不会见财起意,或是大帅发现他有问题,抢先动手,他为了自保,不得不杀人,这也是有可能的。”
“可是我觉得一个人的做事准则不会轻易改变,尤其是成名已久的那类人。”苏唯继续在口中咕哝道。
出于同行惺惺相惜的心态,苏唯不喜欢外人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就擅自做出结论。
外人也许不懂,但对他们偷门一行来说,抢劫杀人是暴力血腥的行为,完全没有美感,这种低等犯罪他们根本不屑于做。
他是这样想的,所以勾魂玉一定也是这样认为的。
沈玉书制止了他们的争辩,说:“我们现在首先要弄清楚一件事——姜大帅是去跟勾魂玉会面的?还是他在会面途中被勾魂玉设计偷走了金条?”
“我们都不知道那晚跟我家老爷会面的人是谁,不敢确定,但我想他不会跟江湖大盗有来往,所以很可能是勾魂玉半路偷梁换柱拿走了金条,导致我家老爷跟客人的会谈出了问题,对方或许认为他没有诚意,双方在争执中开了枪……”
吴媚说完,观察着沈玉书的表情,轻声问:“沈先生觉得我说得有道理吗?”
“吴小姐很聪明,这大概是最接近真相的推测了。”
既然沈玉书都这样说了,身为搭档,苏唯也不能当众跟他唱反调,而且吴媚说得很有道理,就算勾魂玉没有亲手杀人,但也不可否认姜英凯的死亡跟他有直接关系。
“所以,我在这里恳请沈先生跟苏先生查明真相,找回那箱金条,将勾魂玉绳之于法,以慰我家老爷的在天之灵。”
吴媚从皮包里掏出一个信封,双手放到了面前的桌子上。
“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还请二位收下,昨日我诸多隐瞒,也请二位不要放在心上。”
“不会不会,吴小姐你也有苦衷,理解万岁理解万岁,至于钱嘛……”
当然也是要收的,毕竟任何事通过钱来沟通最方便。
苏唯探身要取信封,沈玉书已经先他一步拿到了手,苏唯挑挑眉,他就知道沈玉书不会拒绝的,以他的作风,看到金钱,他会一脸正气地收下,然后说——
“让吴小姐破费了,请放心,我们一定找出真相,让真凶伏法。”
果然会这样说啊,他居然都猜对了。
苏唯以手抚额,免得让大家发现自己忍笑的表情。

三人告辞出来,下楼时,苏唯问沈玉书,“这件事你怎么看?”
“我觉得吴媚没必要说谎。”
“可是勾魂玉这么重要的线索她昨天却隐瞒了。”
“很正常,昨天她委托我们的时候,对我们的能力还抱着观望的态度,你看她另外准备了钱,应该就是在等我们找到线索后支付的,如果我们什么都找不到,她就会直接放弃我们了。”
端木衡点头道:“不错,这么重要的事,她不可能把所有期待都放在你们身上,她一定还做了其他的部署。”
“依我看,比起找出杀人凶手,她对那箱消失的金条更在意。”
苏唯打量着酒店里的装潢,这家酒店很新,内部装修得金碧辉煌,看得出是上海数一数二的大酒店,他说:“否则正常情况下,都被追杀了,不是该找个不起眼的地方隐藏身分吗?谁会这么张扬地住高级酒店?”
“金门大酒店是去年开业的,吴媚也许是看中了它的保安措施做得好,但我总觉得内情并不像她说得那么简单,她一定还有事情隐瞒没说。”
沈玉书看向端木衡,“比如?”
“不知道,只是一种直觉,说不定姜大帅的死也在她的预料当中。”
苏唯拍拍端木衡的肩膀。
“直觉还告诉我,我们可以很快就找到金条发大财的,但实际上我们现在一点线索也没有。”
右肩被拍到,端木衡不由自主地皱了下眉,其他两人没有注意到,沈玉书说:“也不是一点线索都没有,我猜姜大帅跟神秘人会面的地方就在四马路,不会更远。”
“为什么?”
“因为姜大帅要在狸猫换太子的戏结束之前返回戏院,会谈的时间再加上回去的时间,两个小时已经很紧张了,而且勾魂玉也是在戏院附近受的伤。”
“等下……”苏唯拦住他,“你的意思不会是说逍遥遇到的那个面具男人就是勾魂玉吧?”
“除此之外,你还有其他的解释吗?”
苏唯耸耸肩,没话说了。
端木衡问:“你们之前也有提到过面具男人,这又是怎么回事?”
“车上慢慢说。”
☆、第三十一章
三人上了车,沈玉书开车去大世界,路上他把洛逍遥的经历说了一遍。
端木衡听完,点头说:“结合吴媚的说法,面具男人是勾魂玉的可能性的确很大,所以我们现在知道更多有关这个江洋大盗的线索了——家里是行医的、AB血型、年龄在三十到四十之间,不过这好像没什么价值,全国这种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假设面具男跟勾魂玉划等号的话,那么问题来了——吴媚坚持说姜大帅那晚没有带随从,如果他是勾魂玉杀的,那勾魂玉又是怎么受的伤?如果勾魂玉只是调换了金条,姜大帅什么都不知道,就更不可能伤他。”
“你们本末倒置了,这种事等抓到了大盗,让他自己坦白就行了,阿衡,你能帮忙打听一下孙泽学在四马路附近有没有私宅吗?”
“没问题,”端木衡答应下来,又问:“你怀疑那晚跟姜大帅会面的是孙泽学?”
“至少他是其中一个,如果孙泽学没有私宅在那边,你再想办法问问看四马路有没有空置的房屋或别墅,或是租屋,范围以戏院为中心往外查,我等急用,所以资料能越快给我越好。”
“……好,我尽力。”
看着端木衡僵硬的表情,苏唯有点同情他——在资讯不发达的这个时代,要求人家立即收集这么多资料,沈玉书这家伙简直就是鬼畜上司啊。

到了大世界,沈玉书跟苏唯负责去舞厅找那位叫明月的舞女,端木衡去借电话打给他的朋友,拜托他们帮忙搜集情报。
那位舞小姐很好找,她从巡捕那里听说了孙泽学为她自杀的事,正兴奋地跟大家炫耀,沈玉书给了她几张大钞,她就把二人带去自己的房间里,将自己跟孙泽学的交往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
她二十出头,长得很漂亮,明月是她的艺名,刚好对照了孙泽学遗书里的那句古诗,所以她对孙泽学迷恋自己的说法深信不疑。
她告诉沈玉书跟苏唯,她跟孙泽学认识了半年多,孙泽学在她身上花的钱不少,他又很有才学,常常写一些情诗相赠,还几次跟她求婚。
所以明月也很为难,一方面觉得孙泽学的条件不错,另一方面又觉得他岁数太大,家里又有儿女,怕真要嫁给他,将来会受罪,没想到就在她犹豫不决时,孙泽学竟然自杀了。
“早知道当初就嫁他了,说不定他一死,我还能分点遗产什么的。”
明月吐着烟圈发出感叹,神情中完全没有对孙泽学抱有一点留恋。
苏唯忍不住提醒她。
“他是因为被你拒绝才自杀的,如果你嫁了他,他就不会死了,更不可能留遗产。”
明月咯咯笑起来,冲着苏唯吐了个大大的烟圈。
“先生,那些为我自杀的话是对外说的,这样才能提高我的身价啊,孙老板是迷恋我没错,但他还不至于为我死吧,他那种人,肯定不会因为一点感情问题就想不开的。”
“那你说他是因为什么自杀的?”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最近他看起来很烦躁,上星期还在舞厅跟人吵起来,我问是怎么回事,他也不说,只说等那件事解决了,就考虑我们的婚事。”
“‘那件事’是什么事?”
“不知道,不过看起来对他很重要,后来他就再没来过。”
从时间上来算,孙泽学的不安应该是跟姜英凯来上海有关,看来他们都牟足了劲去争警察厅的那个位子。
“他写给你的情书能借给我们吗?”
“送给你们好了,人都死了,这些东西我留着也没用。”
明月拉开抽屉,抽屉里很乱,口红脂粉堆在一起,上面有一叠纸张,明月随手拿出几张纸,塞给了沈玉书。
那都是上等的宣纸,纸上是清一色的毛笔字,字迹风骨挺拔,很难相信是出于一个奸诈好色的人之手。
由于跟化妆品放在一起,纸上沾了斑斑点点的脂粉油彩,可见明月完全没把这些情书放在心上。
沈玉书翻看着书信,发现大部分都是引用的唐宋诗词,但其中也有一些是孙泽学自己做的情诗。
不过这些与其说是情书,倒不如说是信手拈来的随笔,每张纸下方还有孙泽学的签字盖章,由此不难看出比起赠情书,他更像是在炫耀自己的书法。
“这些信都没有信封吗?”
“没有,孙老板喜欢写完后就直接送过来,有时候还包着钱给我,不需要信封。”
用情耽美文库钱,真亏孙泽学想得出来。
苏唯在心里吐槽着,就听沈玉书说:“用情耽美文库钱,真亏他想得出来。”
这家伙又跟他想到一起了,而且还直接说出来了。
苏唯不爽地看过去,很想问沈玉书——你的大脑思维可以不要跟我在一条线上吗?

事情问完,沈玉书跟苏唯告辞出来,刚好端木衡也打完了电话,迎上来对他们说:“我朋友说帮忙调查,先从孙泽学那边查起,希望有所收获,我报了你们侦探社的电话号码,如果有消息,让他直接打电话过去,你们这边有问出什么吗?”
“那位舞女应该什么都不知道,她只提到孙泽学最近情绪不太好。”
“那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我说二位……”苏唯拍拍手,提醒他们,“接下来我们最应该做的难道不是吃饭吗?折腾了一天,你们不饿吗?”
“这样说的话,我也饿了,你们想吃什么,我请。”
“苹果。”苏唯举起手。
“苹果。”沈玉书附和。
端木衡的目光在他们两人之间来回转了好几圈,最后终于理解了苹果的意思。
“你们……真是……好搭档。”

半小时后,坐在万能侦探社事务所的椅子上,喝着沈玉书泡的柠檬红茶,再加端木衡买来的苹果派,苏唯觉得很心满意足。
以下午茶的标准来说的话,餐点很丰盛,前提是忘记他们没吃午餐。
饭后,沈玉书去了实验室,说要做事,不希望被打扰,苏唯便从厨房里找出两根黄瓜,切成薄片贴在脸上,躺到椅子上打盹。
端木衡没事做,他坐在书桌前抱着电话,做出随时可以接听来电的准备,看到苏唯的样子,他奇怪地问:“你这是在做什么?”
“做天然面膜,在我们家乡,这种美容方式很流行的,厨房里还有黄瓜,你要不要也来做做?”
“不必了,谢谢。”
“我跟你说,皮肤也是有保质期的,二十多岁时不注意保养的话,过了三十就会很明显了,所以要常做面膜,防止紫外线,这样才能避免老化。”
“我觉得一个男人不应该整天在意长相,又不是靠脸吃饭的。”
“我只是爱护自己的皮肤而已,唉,这种事跟你们这些老古董说了,你们也不懂,在我那个年代……我是说我的家乡,有专门的男士美容院美发院,爱美是一种时尚,跟性别无关。”
“你是哪里人?”
唉,怎么一聊就聊到这个敏感的话题上了。
苏唯只好打马虎眼,“我的家乡很远很远的,比永远还要远……”
“什么?”
回应端木衡的是轻微的鼾声,苏唯竟然聊着聊着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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