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开棺见喜完本[穿越]—— by:水烟萝

作者:水烟萝  录入:12-01

若证据指向单子隐,说想要纵火害死他们的是他,那倒不令人意外,他反正不是第一次想要害单连城了。可看他的神情,半点儿也不心虚,莫非这件事真不是他做的?
可除了他,还有谁呢?
云冲原本是低着眼的,当单子隐说出这句话时,他的目光也突然正面迎向了单子隐,似乎想从他的神情里看出真假来。
“冲儿,还没吃饭吧,赶紧坐下来吃饭吧。”苏玉婉适时地打破了怪异的气氛,招呼着云冲坐下来。
于是,接下来的饭桌上,大家都各怀心思,安静得更加怪异。
而起先一直比较活跃的云揽月后来却一个字也不再说了,一双筷子挑22 着碗里的饭粒,一副食不知味的样子。
事后的很多天,一直再没有关于纵火犯的消息了。
兴许,随着那个渔夫的死去,真相就这样被掩盖了。但云七夕觉得,无论是她还是单连城,都不至于与一个渔夫结下什么仇恨。
事实可能是,这世上又多了一个替死鬼吧!
日子一天天过去,眼见着和单连城约定的一个月的日子就要到了。皇上指婚的旨意仍在,看来,她只有拿钱走人了。
头一天夜里,她在房间里准备了好久,将自己的工具包以及二小姐留下的三样东西都拿了出来。
思来想去,虽然免死金牌和玉佩是二小姐的,可二小姐说过,这些东西都给她了。更何况,二小姐已死,她如果不带走,也是便宜了那些不怀好意的人。
想通了,她便理直气壮地把东西装进了自己的包里。
第二天,一个月期满。
凌晨天不亮,她便起来了,背着包往晋王府的方向走去。
第88章 现在乞丐都这么阔绰了?
国公府,虽然云七夕不太喜欢,但毕竟在这里住了一个月。她虽然平时大大咧咧,好像对什么事情都不在乎,但她并不是一个无情的人,对她的好与坏,她都很清楚。这里也不是完全没有一点温暖,比如巧儿,比如云冲,都是温暖的所在。
关上门,她走出几步,回头看了看高高的朱漆大门。
对不起了,二小姐,这样的高门宅第,不适合她。宅斗的戏码更加不能成为她生命的主题。潇洒写意才是她想要的人生。
深吸了一口气,她将包甩在肩上,转身快步离去。
国公府的房顶上,一个身影一动不动地坐着,静静地望着娇小的身影没有半刻留恋地走远,他提起手上的酒壶,将醇香的酒送入了口中,只是,这酒今日却不如平日那般甘醇,多了几分苦涩在里头。
走了一阵,望着天边渐渐浮起的白,云七夕的脚步又缓了下来。
一大清早地去讨债是不是不太好啊?以前听母亲说过,这是个忌讳。不知道那个封建王爷信不信这些。算了,打最后一次交道还是希望能和平一点。反正已经出了国公府,还是等天亮了再说吧。
光亮一点点吞噬黑夜,走到集市时,天就已经大亮了。
集市渐渐热闹起来,做生意地开始忙碌,逛早市的人也渐渐多了。云七夕穿行在集市中,开始构想自己的未来。
如今不做这个二小姐了,她也可以考察一门好生意来做一做。她向来不太愿意做米虫,靠着任何人,她觉得,只有自己双手赚回来的钱,才踏实,才真正属于自己,用得也才安心。
凭着她超越古人的经验和智慧,兴许她很快就能成为大燕商界的后起之秀。成为在大燕叱咤风云的女强人。
不远处响起几声口哨声,把她从白日梦中唤醒。
侧着一看,只见云七穿着破旧地抄着手倚在墙边,头上那顶毡帽压得很低,他轻轻抬头,她才看见帽檐下面那一双璀璨含笑的眼睛。
云七扫了眼她挎在肩上的包,笑问,“大清早的,去哪儿了?”
云七夕将背上的包提了提,笑嘻嘻地走近,“我啊,我单飞了。”
“什么意思?”云七轻轻蹙眉盯着她。
卸掉了二小姐的身份,云七夕心情极好,那股痞相又回来了,笑眯眯地凑近,如哥们儿一般地拍拍他的肩。
“没什么,总之呢,我跟你们一样,四海为家了。哦,对了,你的银子,我不会忘记的,等我再拿了一笔钱,请你们大家上醉酒飘香喝酒去。”
“你……发财了?”云七狐疑地盯着她。
“哈哈……”
云七夕大笑出了声,点点头,“云七,你真好,大清早地赐了我一句吉言。对,我是发财了,发大财了,到时候钱生钱,会生出更多的钱来。以后啊,我带着大家创业,发家致富奔小康去。”
云七抬手将毡帽掀起了一些,一头雾水地盯着她,云七夕却已经笑着摆摆手。
“不跟你说了,这些都是后话,现在,我有要事去办,拜拜。”
一时激动,云七夕顺口飚了一句英文出来,见到云七眉头皱得更深,云七夕尴尬地吐了吐舌头,呵呵笑着快步走远了。
云七盯着她脚步轻快的背影一会儿,吹了一声口哨,不一会儿,小雨就跑到了他的面前来。
“公……小七,怎么了?”这么久了,他还是不太习惯叫他小七。
“跟上她,看她去哪里?”云七道。
“是。”
小雨正要走,集市上却突然涌出来一群男子,将本就不宽的道路堵了个水泄不通。
“快让开,让开,强哥,找到了,您射的鸽子在这儿呢。”一个男子当先冲在前面,高喊着。
“强哥,吉兆啊,这鸽子的毛是彩色的啊。”男子更加兴奋的声音响起。
云七眸子猛然一沉,眼底聚起一道锐光。
“有这样的事儿?”几个男子快步走了过去,看热闹的百姓也纷纷围了过去,想看看彩色的鸽子是什么样子。
云七看了小雨一眼,小雨心领神会,小身影如一只闪电貂一般飞快地窜入人群。
谁也没有看清这个小身影是什么时候挤进来的,只是当所有人都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只彩鸽已经到了小雨的手里。
原本正要将彩鸽递给那位强哥的男子慢半拍地反应过来,叉着腰瞪着小雨,“哟,小乞丐,干嘛呢?饿慌了?想吃鸽子肉了。也不看看这鸽子的主人是谁,不想在京城混了?拿来。”男子手一摊。
小雨不吭声,只是将手里的彩鸽往身后挪了挪,很明显不打算拿出来的意思。
“你个小兔崽子,不想活了是吧?”男子恼了,伸手就过来抢。
小雨小身板一闪,就巧妙地躲过了男子。一次,两次,男子不仅没抢到彩鸽,更是连小雨的衣服都没有沾到。
一个是五大三粗的男人,一个是身材瘦小的小乞丐,偏偏男人好像还被小乞丐弄得团团转,一点办法也没有。
有这么多百姓和兄弟围观,人群里还隐隐传来窃笑声,男子恼羞成怒,一双手将袖子撩高,尖着嗓喊道,“你个小免崽子,不给是吧,看我怎么收拾你。”
正要扑过来,一只有力地手钳住了男人的手。
男人胀红着脸抬起头,看见毡帽下的一双冷然的眼睛,心里莫名慌了一下,想要挣脱,可他的手竟不能动了分毫。
男人不肯在众人面前失了面子,咬着牙,恨恨道,“我说你们这些要饭的真是不想混了,也不看看你们惹的是谁?不识相的,改日爷爷我便找人抄了你们的乞丐窝。”
云七冷冷一哼,捏着男人的那只手不放松,另一只手朝小雨一伸,小雨便将彩鸽放在了他的手里。
“这只鸽子,我买了。”云七淡淡道。
他的帽檐压得很低,围观的百姓只能看见他轻轻掀动的唇,而只有被钳制住的那个男人可以看见他的眼睛里的冷光。
“你,你一个乞丐,你买得起吗你?”男子仍然嘴硬。
云七看向小雨,小雨想了想,便掏了钱递过去。
男子瞪大眼睛,愣是没敢伸手去接。而周围更是响起了一声惊呼。
“一绽金子啊?天啊,为一只鸽子花这么大的价钱?”
“一个小乞丐身上竟然有这么多钱,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小雨见他不接,便将金子放在了男子的脚边,看向云七。
云七微微抬起头,唇角轻轻翘了翘,给了小雨一个赞赏的眼神。随后修长的手指一张,松了手,捧着彩鸽转身走出了人群,小雨紧紧地跟在他的后面。
男子缓慢地收回僵硬的手臂,望着云七和小雨走远,回头看了那个被他称作强哥的人。
“强哥,这……”
从头到尾,强哥都没有说过一句话。云七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与他的装扮极为不相符的气场让他沉默了。他同样盯着云七的背影,半响才道,“一只鸽子而已,卖了就卖了吧。”
男子动作利索地蹲身捡起那锭金子,有些不敢相信地放嘴里咬了咬,确定是真的,神情里还是跟做了一场梦的感觉。
“现在的乞丐都这么阔绰了?”
不远处的沉香阁楼上窗口处,站着一个白衣男子和一个绿衣女子。
起先发生的一幕,都尽收了他们眼里。
女子拿着绣帕掩嘴笑了,“公子,这人可真傻,一只鸽子哪能值一绽金子?”
白衣男子轻摇折扇,淡淡一笑,“婉兮,那可不是普通的鸽子。”
婉兮轻蹙秀眉,不解地道,“就算是一只彩鸽,确实稀有,那也不能比一头牛还贵吧?”
白衣男子笑出了声,“的确,这彩鸽的价值绝对比得过一头牛的。”
郊外的小河边,云七席地而坐,扳开彩鸽的嘴,从里面取出一根裹好的细长纸条来,展开了看了看,便撕碎扔进了河里。细细的纸屑便顺着水流飘远了。
他若无其事地开始给彩鸽检查伤口。箭口处的血液已经凝固,漂亮的彩色羽毛也粘在了一起。
云七轻轻地替它理顺了羽毛,再将药粉洒在它有伤口处,用纱布将它的伤口包扎了起来。全程动作都十分地轻柔,像是生怕碰痛了它一般。
彩鸽伤得很重,连眼皮子都快抬不动了。
“公子,灵儿还有救吗?”小雨担忧地瞅着彩鸽。
云七勾了勾唇,道,“当然有救,灵儿才不会那么脆弱。”
小雨偷偷看了看云七的眼色,似乎想说什么,又不敢说,憋了半天,终是忍不住,问道,“公子,又是催您回去的信吧?小雨想着,咱们也出来好久了,是该回去了吧?您这乞丐倒是做得开心了,若是夫人知道了,不知道该是怎样的伤心呢。”
云七将灵儿轻轻捧在手里,往松软的草坪上一躺,将毡帽往脸上一盖,手势轻缓地抚摸着灵儿的羽毛。
不一会儿,他缓缓从毡帽下吐出两个字。
“不急!”
又是这两个字,小雨愁着一张脸,充满了忧伤。
毫无疑问,到时候回去,受罚的还是自己。
第89章 喜欢是一种习惯
云七夕越想越觉得,自己的前途真是一片光明。可谁能想到她讨债的过程竟然那么地坎坷,晋王府的管家竟然告诉她,单连城去了望岳山。
竟然放她的鸽子?
“什么时候走的?”云七夕的牙齿磨得“咔咔”响。
“今儿一早。”四五十岁的老管家笑容可掬地回答。
云七夕好想吐血,郁闷地望天。
今天她出门可早了,若是她出来就到晋王府门口来候着,铁定能等得到他。
“他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云七夕忍着内伤问。
管家不知道她的表情为什么这么奇怪,但他很清楚眼前这个女子就是未来的晋王妃,所以他一直对她十分恭敬有礼,笑呵呵地道,“这个,老奴也不知啊。”
早不走,晚不走,偏偏今天走,云七夕十分怀疑,他是刻意躲债呢?堂堂一个王爷,为了那么点儿小钱,真是连脸都不要了。
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她还就不信,他出去了能不回来了?超过了还款的期限,嘿嘿,她急什么?算利息呗!利滚利,如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到时,她可真是发了。
哈哈,云七夕乐了!管家傻了!
这姑娘是怎么了?开始还挺愁的,这会儿怎么又开心起来了?
“谢谢你啊管家,那我改日再来吧。”直到云七夕乐呵呵地道了别,转身走了,管家都还好半响没回过神来。
这小姑娘的节奏,完全跟不上啊。
这下子,云七夕拿回银子,只能暂时回国公府了。
背着包,带着诀别的心情离开,以为即将踏上通往人生巅峰的路口,谁知,这会儿,又背着包回去,多少有点灰溜溜的感觉。
她还是假装自己没有离开过吧。
从后院儿的大树,爬上墙,轻车熟路地回到了院子里。
趁着院子里没有人,她飞快地回到了房间里,关上了门。
回过头,她吓了一大跳。
云冲坐在书桌背后的椅子上,静静地盯着她,看样子,他已经坐在那里好一会儿了。或者说他一直就坐在那儿。
他的眼神里,有那么一瞬间地诧异和激动,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云冲起身,从书桌后走出来,来到大圆桌前,将桌子上放着的一个盒子拆开来。
“这是你最喜欢吃的绿茶糕,我特意去一品居买的。”他的声音不大,像是在对她说,又像是在自语。
她最喜欢的绿茶糕?她能说她从没见过么?
将绿茶糕摆好,云冲抬起头,缓步走到她面前来,视线掠过她背上的包,落在她的脸上。
“喜欢一样东西久了,就变成了一种习惯,其实并非离不得,只是一种习惯。什么都会慢慢习惯的。”
淡淡的酒气飘在空气里。他又喝酒了?
他的话依然像是自语,云七夕不懂。
见到她茫然的表情,云冲眼底划过一道已经不能掩饰的忧伤,随即轻轻勾唇,苦涩地笑了笑。
“你好好休息吧。”
说完,云冲离开了。
云七夕将包放好,来到桌边,拿起一块绿茶糕来。淡淡的绿色,四四方方,闻了闻,很清新香甜的味道。
这个绿茶糕应该是二小姐的最爱吧?
他其实是在与她对话?他之所以明知道她是假的,却仍然留着她,没有揭穿她,是因为她的存在会让他有一种二小姐还活着的错觉?
“二小姐,您去哪里了?怎么一早就不见你啊?”巧儿从门外进来了。问完,她瞧见桌上的绿茶糕,了然地笑了。
“这绿茶糕是大少爷买的吧,大少爷对您一直都这么好,以前,大少爷只要在家,几乎每天都买,如果是出征一段时间回来,会一下子买好多,好像要把漏掉的那些天都补上似的。仔细想来,大少爷有好久都没买了。奴婢还想着,大少爷或许太忙了,忘了。原来大少爷一直都没有忘,您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大少爷永远都记得那么清楚。”
喜欢一样东西久了,会变成一种习惯。他那么了解二小姐的喜好,为她买绿茶糕也是一种习惯,对她好也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轻轻地咬了一口,淡淡的茶香,甜而不腻,连一向不爱吃甜食的她都觉得不错。
“好吃。”云七夕道。
巧儿笑了,“二小姐,您一直都那么爱吃的。”
二小姐喜欢吃绿茶糕,是一种喜欢,兴许也是一种习惯。也许她习惯的并不是这绿茶糕的味道,而是云冲对她的好。
云七夕的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很邪恶的想法,如果二小姐与云冲没有血缘关系,那么他们能在一起吗?应该不能,因为二小姐的心里只有单子隐。
人总是这样的,时常看不见身边的好,总是去追逐一些遥远而虚幻的东西。
“从今以后,我有了一样喜欢吃的甜食了,绿茶糕。”云七夕轻轻笑着道。
巧儿诧异地看着她,“二小姐,您一直都喜欢的呀。”
“哦,呵呵。”云七夕又不得已地傻笑了。
午饭过后,云七夕来到云冲的院子。
自从住进国公府,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到他的院子里来。
在院子外,她就听见一阵刀剑破风的刷刷声。
站在院子门口,看见云冲正在练剑,她便停下了脚步。
此刻太阳正当头,可云冲却好像完全不觉,练得极其投入。
云冲平日里话不多,大多时候,他给她的印象是有点沉闷,可沉闷里又有几分实在。而此刻沉浸在自己的一招一式中的云冲,却多了几分野性和阳刚。
不知过了多久,云冲终于发现了站在门口的她,收了剑,看着她。
不知他从几时开始练的,此刻脸上全是汗,大概几分酒气也变成汗。可却似乎并不累,气息很稳。
“中午练剑,顶着烈日,难道不热?”云七夕走进去,从旁边的石桌上,拿起一张帕子,递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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