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周围那些小声议论的声音。
“这个男人是谁啊?”
“怎么穿成这样就进来了?”
“有点眼熟?老板怎么会认识他啊,打扮成这样来这种场合也太不尊重人了吧……”
“卧槽这不是季助理吗!”
“季助理?!”
……
人群中惊讶声四起,就连陆知非和商四,都没有第一眼就认出季宵。因为现在季宵的这个打扮实在太不起眼了,别说是在这化妆舞会了,就算是平常走在大街上,都不会有什么回头率。
过长的已经快要到眼睛的刘海,沉闷的黑框眼镜,带着褶皱的看起来一点儿都勾不起少女心的白衬衫,和普通到理工男人手一条的牛仔裤,以及一双球鞋。
这身打扮,放在别人身上都不会又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可季宵是谁?那是全公司公认的全能型男神啊!
“难、难道这也算是一种另类打扮了?”有人狐疑地说着。
其余人面面相觑,但又觉得好像只有这个理由说得通。
议论声四起,可是季宵却全然不顾。此时此刻他的眼里只有孟小荃,他牵过孟小荃的手,看见旁边玻璃杯上两人的影子,忽然叹了口气。
音乐声响起,孟小荃抬脚踢了踢季宵,“叹什么气,跟我跳舞你很亏吗?”
“是我赚大了。”季宵搂住她的腰,“只是你变得越来越漂亮,我站在你身边,感觉又快配不上你了。”
孟小荃笑着迈开舞步,手指不经意间拂过他的衬衫领子,说道:“谁叫你打扮成这样来的?”
“因为我本来就是这样子啊。”季宵回答着。
本来?孟小荃心里疑惑,但舞步将她稍稍带离季宵的身边。下一个节拍,她微微靠在季宵怀里,亲昵的动作让他们看起来亲密无间。她转过身离开,季宵便伸手拉住她的手腕,音乐声沸腾,两人的眼神交错、定格,嘴角都扬起微笑。
欢笑、掌声,荷尔蒙爆炸。
孟氏的员工们从来不知道平日里高高在上的老板还有这样的一面,性别在她身上模糊了界限,每一个舞步里都仿佛充盈着能让人尖叫的魅力。
是男?是女?这个时候谁还管这个!
季宵呢?作着一副从没有过的平凡打扮,跟孟小荃站在一起时,就像一块石头和一颗星辰,天差地别。然而就是那样一块石头,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石头,在刚开始的一轮惊讶过后,竟然也开始变得顺眼起来。
一个靓丽,一个平凡,极致的反差下,竟然也让人感觉到一丝和谐。
一曲终了,人群里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声。员工和上级的界限在这一刻变得非常模糊,大家都开心地笑着,甚至有人吹着口哨,喊着老板和季助理在一起的。
“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季哥不仅迟到,还抢走了我们老板的第一支舞,太过分了啊。”跟季宵相熟的人开着玩笑,其余人便跟着搭腔。
“是啊是啊季哥,跟我们老板这样的大美……大帅哥在一起!你竟然没有把压箱底的衣服拿出来穿,罚你上台给我们表演一个节目!”
“打住,哪儿是给我们表演个节目啊,给老板表演啊!”
“对对对!”
季宵无奈,“这就是我压箱底的衣服了。”
大家都不信,季宵便被赶鸭子上架,到了台上。目光扫过一张张期待的带着笑意的脸,季宵推了推眼镜,说:“既然这样,我唱一首歌,送给我们亲爱的老板。”
“好!来首情歌吧!”
“干脆表白算了!”
“对啊对啊,季哥你如果不上的话就把老板让给我们啦!”
秘书室的几个妹子欢快地叫嚷着,她们平日里跟孟小荃接触的时间比较多,知道她其实就是刀子嘴豆腐心,所以彼此关系都算融洽。
季宵挑了眉,“这可不行。”
妹子们顿时捂着心口表示悲痛,看到孟小荃看过来,连忙假模假样地恢复正经表情,可实际上只要孟小荃一个不注意,她们就给台上的季宵加油打气。
好像季宵真的要跟孟小荃表白似的。
季宵在会场里摆放着的一台钢琴前坐下,他深吸一口气,手指摆上琴键的同时,目光穿过人群,准确地落在孟小荃身上。
那双沉静的眸子,透过玻璃镜片看着他。
你在看我吗?
你愿意倾听我的声音吗?
你愿意同我,在一起吗?
第一个琴键按下,第一个音符流淌,心微微颤着,就像初见的时候。在绯色的天空下,特立独行的女子赤着脚站在荒芜的土地庙前,她在笑着,骂着,也哭着。
像是破土而出的一根荆棘,披着满身淤泥,却仍然努力地想要开花。
平凡的我站在一旁手足无措,山里吹来的微凉的风,仿佛在我们中间划出了一道泾渭分明的线。
然而你不知道,我原本平乏、单调的天空,还是染上了你的绯色。
我摘掉了令人压抑的眼镜,剪掉了过长的头发,换上了崭新的衣服,来到你的面前。
你那双曾经充斥着悲伤和倔强的眼睛,看到我了吗?
看到如今因为你而变得更好的我,看到从前平凡、无趣,想要安慰你却只能站在一旁的我。
我知道的。
你的孤独、疲惫,我都知道。
我的平乏、单调,你也都见过。
所以,你愿意跟这样的我在一起吗?
音乐还在响着,歌声缓缓地在会场里飘荡,所有的欢笑声都随之沉淀。也许是季宵的声音太温柔,也许是会场里的灯光太暗,营造的气氛太柔情,人群里忽然有人悄悄地抹掉一滴眼泪,然后自己也惊讶得不知所以。
再抬头看时,钢琴前的季宵整个人都沐浴在柔和的灯光下,明明是最不起眼的打扮,可嘴角流露出的温柔,却让人挪不开视线。
好烫。
孟小荃伸手捂着自己的心口,微张着涂着口红的嘴,眼神闪烁着,不想让眼泪掉下来。掉下来就太丢脸了,既损失了她在公司里的威严,又花了她的妆。
不过就是他给她唱了一首歌而已,为什么会想哭呢?
太丢脸了,太不像话了。
即使当初被逼着去接受心理治疗,不得不放弃自己求学的梦想,孟小荃也没有像现在这样想哭过。
她是不是真的,特别特别爱季宵呢?爱这个在她人生最难堪、最崩溃的时刻,来到她身边的男人。
歌声停了,所有人都沉浸在温柔的歌声里,谁都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要鼓掌。然后不知道是谁惊呼了一声,发现孟小荃竟然捂着脸蹲在了地上。
大家纷纷问她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孟小荃却只是摆摆手说没关系。其实她真的只是有点脚软,一时间站不住了而已。
一个字,怂。
然而季宵还是走到了她面前,从一直在旁边待机的吴羌羌手里接过一束“芦苇”,陪着她一起毫无形象地蹲下来,把“芦苇”地过去,“送给你的。”
孟小荃抬头看着那一束丑丑的“芦苇”,第一眼就看出了它的出处,顿住,“你去欢喜山了?”
“是啊,欢喜山上走一遭,整整花了我三天时间。”季宵苦笑着,“所以你下次再去的时候,要不要考虑带上我?或许它们看在我是你家属的份上,会给我几分薄面。”
孟小荃噗嗤笑出来,微红的眼睛瞪着季宵,哪有人这么表白的。手里拿着束破“芦苇”,还蹲在地上。
等等,欢喜山、土地公?
孟小荃忽然想到了什么,“你、你不会就是那个……”
“对。”季宵微笑着,“向土地公许愿的那个人是我,而你,就是我的愿望。”
你就是我的愿望,多美好的话啊,孟小荃这样想着。这种你喜欢的人恰好也喜欢你的感觉,真的是太好了,这让她忽然有了可以完全忽略周围那些惊讶声音的勇气。
但是。
孟小荃伸手接过了那束“芦苇”,站起来,微挑着眉,说道:“跟土地公串通一气,不告诉我。去欢喜山,也不告诉我?”
“我错了。”季宵态度诚恳地后退一步。
周围的人还沉浸在两人的对话造成的巨大震惊里,就看到他们的老板拿着那束“芦苇”开始追杀她的助理。一切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又好像没有什么改变。
财务部部长咳嗽了一声,说:“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今年尾牙的时候,我们可以敲一顿豪华海鲜大餐。”
海鲜大餐!
大家的心不禁都活络了起来,看着孟小荃和季宵的眼神也热烈起来。
混在人群里的商四略显得意地转头看着陆知非,说:“我就说吧,孟小荃知道实情后感动接受和提凳子追杀的可能性,五五开。”
“好,四爷爷神功盖世,料事如神。”陆知非心情好,不跟他计较,“我们现在回去?”
商四却摇摇头,目光扫向小乔,“这儿还有个问题等着我呢。”
小乔心里咯噔一下,暗自懊悔起来刚才怎么没趁机走掉。可现在逃跑已经晚了,于是他只好被商四拎回书斋,老实交代。
这一夜,对于小乔来说漫长而难熬。
对于孟小荃和季宵来说,心情却像雨洗过之后的天,一片通透。晚风微凉的露台上,孟小荃倚在栏杆上,歪头看着季宵的眼镜,“你以前是这样的吗?”
季宵从背后抱住她,满足的一声喟叹后,说:“我虽然成绩好,不过从小性格就沉闷又死板,脑子里的想法说得好听点叫理性,说得难听点叫消极,搁哪儿都破坏气氛。别人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我自己。简单来说,我跟你就像硬币的正反面,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
孟小荃还从没有见过那样的季宵,“具体是什么样子的,说来听听啊。”
“你确定?”
“你不知道我的快乐一向建立在你的痛苦之上吗?”
然而季宵看着她明亮的眼眸,哪里顾得上回忆当年,低头吻住她得理不饶人的嘴,过了许久才放开她,两人紧紧相拥着站在月色中。
季宵温热的吐息吹拂在孟小荃的耳畔,“戒烟吧,老板。”
一天后的周末,季宵再度来到了欢喜山。伴着晨曦的第一缕光,他开始沿着当年走过的那条小路,一直往土地庙走去。
从山脚下到土地庙,步行的话要很久才能到达,就像他跟孟小荃之间的距离那样。很远,但是总会有到达的那一天。
晨曦中,破旧的土地庙晕染着一层微光,安详而宁静。
季宵虔诚地走到庙前,闭上眼双手合十,感谢土地公的再次帮忙。
山风吹过,吹着屋檐下的铃铛轻摇,好像在回应他的感谢。盘腿坐在房顶上的土地公,透过破损的瓦片看到铃铛上扑簌簌掉下的灰尘,和变得好像干净了些的铃铛,微微笑起来。
他快速地在微信上回复了陆知非的信息,告诉他不用再为他担心,然后又麻利地发了一条新的朋友圈。
土地公:初一、十五,宜祭祀土地。心诚则灵,有缘则聚。
他想起雨夜过后的那个清晨,老土地在帮他擦着羽毛上的露水,对上他充满了担忧的眼睛时,说:“不要担心,我可是土地公啊,哪有那么容易死掉呢?而且我虽然说现在的大部分人类都不需要我了,可是总有那么一两个内心不那么坚强的。信仰这个东西,也是要慢慢寻找的嘛,在这个过程中,只要他们还需要我,我就有存在的理由。所以小麻雀啊,我或许真的有一天就消失了,但在那一天到来之前,我们都要认真开心地活着啊。”
嗯,认真开心地活着。
土地公看着飘渺的云雾和远方的城市,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眯起眼,让阳光洒满自己的全身,深吸一口气,“今天也是开心的一天。”
第103章 再会
小乔最近几天的日子不好过。
因为他在孟氏的周年庆典上被商四当场抓包,以至于他在当天下午假借商四名义请了一节课的假这件事也被抖落了出来。请假的事先不管,单说他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能拿到孟氏的请柬,顺道拿回一大叠名片这件事,就足够让人惊讶。
那可是孟氏,如果不是陆知非恰好遇到了孟小荃,连孟氏总部的大门他都不知道朝哪个方向开。
小乔说他的本职是经商,所以只是去试一试水深、摸摸情况,但商四不这么想。于是小乔被商四以“很闲”为由,每天晚上带出去查户口。
查户口这事儿是王建国提出来的,因为现在网络越来越发达,消息越来越公开透明化,万一哪天妖怪们不小心暴露了身份,可不好办。于是王建国跟几位同是妖怪的同僚商量了一下,决定成立个秘密小组,专门处理各种有关于妖怪的突发事件,避免引起骚乱。
秘密小组的构思其实一早就有,但一来妖怪们难管,光是把他们一一找出来就很困难。二来,每个区都有大妖坐镇,彼此实力不相上下,表面没什么冲突,可实际上谁也不会服谁。
但现在不一样,因为商四醒了。
如果有谁能一力促成这件事,那非大魔王莫属。
为此,王建国提着礼品亲自登门拜访,正好赶上小乔这事儿,商四就答应了。他对于参加秘密小组这件事没什么兴趣,但前期的却可以帮一点忙。
不过商四虽然接了这个差事,却是个甩手掌柜。每天等小乔有空的时候就带着他出去找妖怪登记户口,或着找别区的大妖喝茶聊天。小乔在前面忙,他就在后面抄着手像个大爷一样散步。
也不知道花木贴是怎么知道了查户口的事情,联想到吴羌羌曾经跟她讲过的大魔王夜巡,觉得特别酷,就跟商四撒娇,非要跟着一起去。
商四拗不过小姑娘,于是每次时间还早的话,就带她出去溜一圈。也好让其他的妖怪们都瞧瞧,省的以后有人欺负她。
这样出去了几次,商四慢慢品出带着花木贴的好处来。
小姑娘对谁都很热情,无论小乔摆着多冷的脸,她都能毫不畏惧地过去牵他的手,一蹦一跳地往前走。
因为花木贴觉得小乔是个好人,虽然他是一个捉妖师,但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还帮了她一个忙。她娘说过,凡事不能看表面,连四爷爷都是个好人呢,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这一天花木贴又从便利店带来了她最爱吃的蛋挞,要分给四爷爷和小乔哥哥吃。小乔依旧很冷酷地拒绝,花木贴依旧很热情地直接递到他嘴边,小乔看着花木贴垫着脚尖眨巴着大眼睛的样子,又一次败下阵来,张嘴叼住了蛋挞,一脸别扭地吃了下去。
商四向花木贴递去一个赞赏的眼神,花木贴咯咯地笑,对着他伸手要抱抱。商四心情好的时候,会让她骑在自己脖子上,抓着她两只小手带她走。
花木贴最喜欢这个时刻,因为这样她就能看很远、看很高。不管是旁边屋檐上的瓦片还是树上的小鸟,她都能伸手跟他们愉快地打招呼。还有总是悄眯眯跟在旁边,想靠近又不太敢的影妖们,花木贴俯视着它们,觉得威风极了。
还有一点她没有说出来,就是每次商四让她骑着脖子的时候,她都觉得四爷爷好像她那个很早就死了的爹,心里可甜了。
“四爷爷,小乔哥哥的那只大狗狗呢?他怎么总是不来啊?”花木贴把肥嘟嘟的下巴搁在商四头顶,问。
听到这话,商四下意识地瞥了一眼小乔,就见他的眸光陡然间深了一分,随即又像没事人一样继续往前走。
“他家大狗狗在赚钱养家呢。”商四说。
“原来是这样啊,就跟木头一样,赚了钱可以娶媳妇!”花木贴深有同感。
商四乐了,“万一木头娶了媳妇以后,他媳妇不喜欢你怎么办?”
花木贴蹙着小眉头仔细又认真地思考了一下,然后说:“木头不会喜欢不喜欢花木贴的人的,我们以后还要买大房子住在一起呢。”
“你倒是自信。”商四说。
花木贴笑着,余光忽然瞥见前面有只黑猫走过,想起大家提过的那个变成了猫咪的柳生,不由大叫一声,“柳猫猫!”
黑猫被她吓了一跳,差点从一户人家的院墙上掉下去。
商四细看了一眼,“这就是只普通的黑猫而已。”
花木贴有点失望,她到现在都没见过柳生呢。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心愿太过强大,就在今晚,他们刚出门不到半个小时,就碰到了正在渡魂的柳生。
“这又是一只普通的黑猫吗?”花木贴低头问商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