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殿的门也是大开着的,门口还有整齐的宫人,衣着整齐干净,个个眉清目秀,若是不看外面的刀兵与杀戮,那这里几乎就是天堂的配置了。
堪布王首先踏进了殿门,一进大殿中,他第一眼就看到了高坐于上的那个女人。
尊贵、雍容,而且倾国倾城。
岱钦已经目瞪口呆,在他三十年的生命中,尚且没有见过如此的美人,她是谁?可以抢走么?
堪布王最先回过神来,他眸色复杂地看着华裳,轻声开口道:“当年一别,多年不见,娘娘还是这般的容色,十三年的时光都没能在娘娘的脸上留下痕迹,娘娘,您果然是受神宠爱的女人。”
华裳看着堪布王,神色平静,声音清冷:“本宫也没料到会见到故人。”
堪布王勾了勾嘴角,笑着道:“本王在胡戎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神殿,娘娘应该去那里看看,您是最适合侍奉神的人。”
岱钦猛地转头看着堪布王,扯着嘴角道:“大王是想要将人抢回去?我可没答应。”
最美的人就应该配上最勇武的英雄!他就是那个英雄。
大梁皇帝的女人?正好,很适合他!
堪布王没有理会岱钦,在他眼里,从来就没有岱钦的位置,这个人虽然不傻,但是绝对算不上聪明。
“贤妃娘娘意下如何?”堪布王看着高坐于上的女人,势在必得,甚至从未这样强烈的想要得到一个女人,这已经不仅仅是当年的执念,更是对现在的她的欣赏。
能够以一介妇人的身份,坐镇沉都,鼓舞百姓,不顾生死,这样的女人生该是他的人!
华裳微微抬了抬眼皮,开口道:“大王的消息还是太滞后了,本宫早在十三年前便晋位贵妃,大王不是精通汉学么?礼仪向来是汉学的中心,杏黄色的宫装可不是贤妃能够穿的。看来,有关大王学识的传闻,还是夸大其词啊。不过,这也正常,您是大王,关于您的伟大,自然会有润色之处。”
堪布王听出来了,这是辛辣的讽刺。
堪布王并没有发怒,而是饶有兴趣地换了一个话题:“娘娘在这里大开中门,礼仪齐全地迎接我们是为了什么呢?显示皇室的尊贵么?本王倒是有不同的看法,在榆林的时候,本王的骑兵还没开始攻城呢,大梁的皇太子殿下就早早地逃之夭夭了,他并没有像娘娘一般,坚持到最后一刻呢。”
华裳动了动眼皮,声音依旧清冷:“你们哪里配皇太子亲迎,不要太高看自己啊,大王。”
堪布王沉下了面色,然后笑道:“十几年没见,娘娘的伶牙俐齿依旧没变,倒是让本王回想起了很多过去的事情。”
岱钦等人都没能说的上话,大约是殿内的气氛太奇怪了吧,高坐于上的贵妃,沉稳平静的宫人,一切都井井有条、森然有礼,这根本不像是能够出现在这种时候的仪仗。
这种压抑中透着不安的味道,那个倾国倾城的贵妃,让岱钦等人都有些沉重,只有堪布王久经风雨,老练狠辣,依旧能够谈笑风生。
华裳伸出右手,中指和无名指上带着金色和大红色的护甲,尖利中透着沉稳和贵重,一旁的兰芝伸出手臂,让华裳的手搭在上面。
华裳扶着兰芝的手站了起来,身上那身杏黄色的宫装透着凌然不可侵犯的贵气和厚重,那微微斜侧的俯视视线中露出了几分轻蔑,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让站在底下的人都十分不爽。
华裳微微勾了勾唇,那艳红的唇色蔓延开来,一时之间,竟然迷乱了人心。
“财富、女人、生命、尊严,本宫都不会给你们。”华裳清冷的声音回响在大殿中。
然后从房顶上倒下了几桶液体,将大半的北蒙和胡戎的人都淋湿了,众人都有些惊慌,堪布王躲得快,没被淋湿多少,他皱着眉闻了闻袖子上沾到的味道,一时想不起这到底是什么,然而多年的直觉,正在嚎叫着告诉他:危险,很危险,极度危险!!!
一旁几个高壮的太监突然从袖子中掏出了诸多的火折子,点燃后,有的扔到了地上,有的扔到了柱子上、横梁上、门窗上,更多的,扔向了那群蛮夷。
对,不论是大王、王子还是将军,那都只是一群蛮夷而已。
一只在门口没动的小太监突然高声尖叫,那声音凄厉尖利,传得远远的,远远的:“放火——”
正殿是最先燃烧起来的,这充满了行宫的味道有很多种,但是它们共同的特点就是易燃品,火油的存货不多,没关系,食用油来补上,府库中还积攒了很多黄磷,这是最危险的□□和易燃品。
这些东西都已经被埋藏到了行宫的各个地方,那些高大的柱子甚至被重新粉刷了一边火油。
而刚才从房梁上倾倒下来的液体,就是火油,只是略微沾到了一点火星,便成燎原之势。
嚎叫着,互相拍打着,还有已经几乎烧成了火人的。
堪布王并没有被烧到多少,但是整个宫殿都已经烧起来了,他知道,必须快跑,跑,跑,离开这座行宫,不然只有葬身火海一途,那刺鼻的气味和黑烟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堪布王用随身的弯刀割下一截干净的袖子,捂住嘴巴和鼻孔。
北蒙的一个将领已经成为了一个移动火球,他仇恨的目光紧紧地盯着上首的华裳,然后嚎叫着冲了上去:“你这个女人休想跑!要死就一起死吧!”
他理所应当地认为那上面一定有密室或者地道,不然这个女人怎么会放火烧宫!
就在他向上疯狂地冲锋的时候,兰芝面无表情地从袖子中掏出了一截火折子,轻轻吹燃,然后转头看着华裳,轻声道:“娘娘,一路走好。”
华裳高傲地挑起嘴唇,笑得很美。
火折子落在了华裳长长的衣摆上,火焰像是一条火龙一样,从下迅速又疯狂地蔓延到上——这套宫装本就被华裳洒满了黄磷。
北蒙的那位将领脚步慢了下来,然后愣在了台阶上,他直愣愣地看着那个在滔天火焰中笑得高傲的女人,突然感觉不到痛楚了,因为那个女人笑得那么美,那么美……
已经被下属护送着冲到了门口的堪布王回头一望,看到的便是那个女人的浅淡又尊贵的笑容,带着蔑视和淡定,平静如常。
那应该是他这一生见过的最美的景色。
大火烧了七天七夜都没有熄灭,人们传说,那是凤凰在浴火重生。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是的,终于正文完结了,是的,你没看错,华裳死了。
恩,目测不管透明说啥,你们都想打死透明了,所以透明就不多说了~
其实老读者的话,应该能预测到结局吧。以前这个文的名字不叫宫妃的正确姿势,而是叫:欲寄彩笺兼尺素。因为名字太生僻了,所以才换了,哈哈,果然换了之后,看得人多了点。
欲寄彩笺兼尺素,这句诗的下一句是:山高水阔知何处,这两句诗本就哀伤的,文章的基调早就定下来了。
PS:还有N多的番外,华裳虽然死了,但是故事并没有结束,后续以及每个人的结局,番外都会慢慢更新的。
第189章 番外篇·沉都后续
沉都,行宫。
火,到处都是火。那天空中的云彩都被渲染成了瑰丽的红色,那样美丽的景色,人的一生也许只能看到这一次吧?0 死?是的,很痛苦,但是,有人陪伴着啊。有敌人、有朋友、还有效忠的主人。所以,一点都不痛,一点都不,因为早早地就向那个宫殿中的人宣誓效忠了,无论生死。
虽然没能保护她不受伤害,但是拼尽一切,将自己的所有都赔了进去,怎么能够不算忠诚呢。
他们应该是最幸福的一群奴才吧,因为从始至终,他们的主人都没有抛弃他们,所以一同赴死吧,这是最幸福的事,这也是他们内心最奢侈的妄想。
娘娘,黄泉路上等一等,奴才们来伺候您了。
尸体们最终都会化为灰碳,但是他们是带着笑容的,而那些敌人是带着惨嚎和绝望的。
堪布王和他的儿子伏骞在亲兵和将领的保护下终于冲出了行宫,算是捡回了一条命,所有人都仍旧惊慌不已,因为这是从死神的怀抱中逃出来的。
堪布王喘着粗气,脸上尽是黑灰,风度以及优雅都已经消失殆尽,他慢慢抬起头看了看周围,声音嘶哑,有点像锯子锯木头的感觉:“有多少人跑出来了?”
伏骞眼神虚浮,摇了摇头道:“放火之后,宫门就关上了,跑出来的人可能就几波,我们胡戎占了多数,也就不到一千人,北蒙的也就几百人吧。”
堪布抖了抖唇道:“岱钦呢,本王好像没看到他。”
一旁北蒙的将领也惊慌地四处寻找,岱钦是北蒙的继承人,而且他的两个兄长都十分平庸,若是岱钦真的在这里出了什么事,北蒙那可就真的要疯了。
伏骞被呛得咳嗽了几声,然后开口道:“我们的人没有看到岱钦王子,也许跑出来了,也许没有,谁知道呢。”
这就是北蒙和胡戎的不同。胡戎是奴隶制社会,虽然比封建社会更加落后,但是这种社会制度下,王的地位被无限拔高,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属下们第一时间几乎本能地开始保护王和王子,所以堪布和伏骞都算是平安无事。
而北蒙是游牧民族,他们的社会结构就比较松散,社会阶级也不明显,大汗和随便一个勇士都可以在草地上摔跤,那自然,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对王的保护就不那么本能了,在大殿中,岱钦身边的人几乎四散开来,仅仅有几个人还在身边保护。
所以岱钦现在到底如何,还真不敢断定。
堪布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二十岁就继承了王位的他,用了十三年的时间将胡戎振兴的他,终于感觉到了无力和绝望。
不是士兵损失惨重,也不是自己差点死去,也不是岱钦王子的生死不知,而是那个女人所做的这一切所透露出来的背后的更深层次的东西。
“走吧,带着剩下的士兵走吧,沉都城内还有我们一万的士兵,将人都整合好,走。”堪布王声音嘶哑,整个人也似乎苍老了几岁。
伏骞年轻气盛,虽然刚刚经历生死,但是那股年轻的冲劲和不知天高地厚的锐气让他反驳道:“父王!我们难道就这么走了么?我们受到了这么大的损失,应该在沉都城内好好劫掠一番,大梁的援军应该还要几天,我们不能白白跑了一趟,损失这么多勇士!”
堪布王睁开眼睛,他的眼珠透着点蓝,在阳光的映射下,显得更加剔透,但是那双美丽的眼睛中却充满了沉寂的失望:“我们的敌人已经不是大梁了,所以,不要劫掠。”
伏骞不明白地问:“父王,你在说什么,我们的敌人不是大梁是谁?大梁越发强盛了,如果不和北蒙联手,我们根本躲避不了被大梁吞并的命运。”
堪布王笑容苦涩,声音黯哑:“因为,看不到希望啊。”
伏骞倔强地问道:“什么希望?”
堪布王望着依旧在熊熊燃烧的宫殿,苦涩道:“战胜大梁的希望啊,完全看不到。民众富裕,国力强盛,兵强马壮,这些其实都不是问题,但是大梁拥有的不仅仅是这些,还有这个女人展示给我们看的东西。”
“那就是精神啊……”
伏骞沉默了,他慢慢垂下了眼皮,不知道该说什么。
堪布王又笑了笑,带着几分嘲讽又悲伤的意味:“大梁给人的印象,除了富足,便是软弱吧。起码在我们这些‘蛮夷’的眼中,那些无用的礼仪和信念,就是软弱。除了大梁,谁还会那么珍惜生命?在这个艰难的世上,我们要为了活着而不停奋斗,而死亡也是一种活着的方式,在战场中悍不畏死,用几倍的人命堆出胜利,我们将其视为理所应当。但是大梁不这样,他们的命好值钱、好值钱……”
伏骞眼圈已经红了,他咬着牙道:“所以我才讨厌大梁!我要让他们也品尝到痛苦和绝望!在充满了希望和幸福的国度,他们又怎么会懂!”
堪布王转头看着伏骞,轻声道:“我的儿子,不要意气用事。当年的父王也是这样意气风发,但是即使已经这样努力了,却好似和大梁隔得更加遥远了。那个女人,你看到了么?你从她的身上看到了什么?”
堪布王自问自答,笑得苦涩且悲伤:“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骄傲,是大梁的骄傲至死的精神。”
“这是最可怕的地方,她不是为了杀死我们而放火的,她是因为骄傲到不屑于逃跑而放火杀死我们的。伏骞,我们被杀死了。我看不到一点希望 ,看不到战胜这个国度的希望。”
“我一度很痛恨这种骄傲,因为它高高在上,带着俯视又怜悯的眼光看着众生蝼蚁。可是,伏骞啊,我们没有这样的骄傲,我们可能也无法培养出来这样的精神,我看不到前路,也看不到光明。”
堪布王牙根已经咬得很疼了,可是他似乎一点也感觉不到,那双淡蓝色的眼睛充满了悲伤:“走吧,我们回家。”
胡戎的将领们沉默地围在堪布王的四周,压抑的绝望浮现在每个人的心头。
那个女人,她让人如此的痛恨,却又如此地受到了所有人的尊敬。
伟大不需要苍白的言语来为它歌颂,人们在心中自然会为它立碑纂书。
胡戎两万的骑兵,只剩下了一万一千人左右,堪布王带领着这些骑兵迅速从沉都撤离了,撤离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也有援军的因素,很简单的道理,虽然援军到达沉都还需要几天的时间,可是边疆的守军却可以很快调动,在那里守株待兔。
堪布需要在边军集结之前,回到胡戎。
也幸好,因为这次行动,胡戎的边疆布置已经完备了,所以倒也不太害怕突然的袭击,或是——战争。
而北蒙就比胡戎惨多了,北蒙四万的骑兵,除了在城内的两万,行宫内的两万几乎全军覆没,而这支军队的领导者岱钦也没有被找到,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知道,他还活着的可能性太低了。
行宫不仅是被烧了大火,里面的黄磷是剧毒物品,火油也不是好东西,那黑烟冒出来,便是没有被火烧死,估计也要被呛死或者毒死。
而且火势这样大,空气中的氧气几乎被燃烧殆尽,在靠近行宫的地方都会感觉到呼吸困难。
所以,只要是至今仍旧没有跑出行宫的人,基本已经可以被确认死亡了。
北蒙剩下的两万多点的骑兵群龙无首,在沉都城内乱哄哄地劫掠一通之后,还被百姓组织的反抗团体给杀掉了一些人,结果真正离开沉都的军队,都不足两万。
由于找寻岱钦、在沉都劫掠都花费了时间,所以他们赶回北蒙的时候,自然就不像胡戎那般的好运气了。
北蒙和大梁的边境本就战火熊熊,他们来的时候也是秘密通过胡戎的边境,如今因为这一系列的事件,胡戎蠢蠢欲动的样子也十分可疑,在胡戎与大梁边境驻扎的军队也增派了人手,北蒙的骑兵想要回家,自然只能硬拼了。
最后,真正能够回到北蒙的人,甚至不足五千。
那当然是异常惨烈的战斗。
大梁边军的守将甚至为此付出了两万条人命,但是他必须这么做,虽然消息的闭塞使他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这样的军队深入到了大梁的腹地,如今残兵剩将地回来了,那就意味着必然发生了战斗。
战斗肯定要死人,而且是毫无防备的战斗。他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因此而死,也不知道又会有哪些大人物会肝胆俱裂。
但是他知道,边军肯定是逃不过惩罚了,他的脑袋基本上也已经掉了,如今这般拼命,也只是求一个不牵连家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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