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风不知道该怎么和布洛迪沟通,怎样才能让他明白,他的妈妈已经离开了这个人世。看着他灵动的大眼,星风无奈的选择让他沉睡。
“谙,麻烦帮我抱着布洛迪一下,我们得将甘蒂的带走。”
从戒指中取出一件崭新披风,包裹着甘蒂的尸体,星风抱起她,向石缝外走去。
“你们回来了?星风,你抱的什么?”
迎上来的星云,好奇的盯着星风怀里。
选择了一块平地,将甘蒂的尸体放下。
“这是布洛迪的妈妈,我们赶到时,她已经不行了。临终前,她将布洛迪托付给我,所以,从今天起,我,就是布洛迪的哥哥。”
“诶?到底怎么回事?”
星风将在石缝里发生的事告诉了众人,只是隐瞒了甘蒂来自于南大陆。
“这是我在甘蒂的遗物中发现的,应该是甘蒂家族的族徽,里面镶嵌了甘蒂的画像,很精细。看这手工,卡布罗地家族绝不是小家族,真不知道,她是怎么会生下布洛迪的。”
星风手里是一根白金项链,做工精细,向日葵花下是两柄剑相交叉,这种图案,一般都是家族族徽才会选择,私人饰品,是不允许有两柄剑相交的。
向日葵中间可以打开,里面有一副微缩的画像,很清晰的看得出是一位金发女子,甜美的笑容,洋溢着满满的幸福。
“那,甘蒂的尸体怎么办?”
“只能火化,将骨灰带回她家了。”
众人默然,火化,是最无奈的选择,这样的方式意味着,亡者的灵魂将无法回到家乡。可是,又不能将尸体一直带着,更没办法就地掩埋,左右考虑,火化是唯一的选择。至少,能将亡者的遗骸送回家乡,也算是了了她生前?0
醒来的布洛迪看到换了地方,惊恐得呜呜直叫,眼儿一转,看到母亲孤零零的躺在地上,一股蛮力上来,竟挣脱了谙的怀抱,四肢着地的跑到母亲身边,不停的拉扯她的身子。
“阿布,阿布……,听我说阿布,你妈妈已经去了,她将你交给了我。我知道你能听懂的,听话好吗?我们得将你妈妈火化了,好带她回家。”
“呜呜~~,妈……姆……”
布洛迪惨厉的叫唤着,一双小爪子激烈的抓扯母亲的手,想将她唤醒。有好多次,母亲睡着了,都是被他这样唤醒的,这次一定也不例外。
“布洛迪,布洛迪,听话,听话!”
星风紧紧的抱住布洛迪挣扎的身子,任凭他在自己身上肆虐,只是牢牢的抱住,不肯放手。
火光腾起,烈焰滚滚,布洛迪像发狂似的挣扎着,死命想冲进火里。星风几乎抱不住他,幸得星云一把将他俩都揽入怀中,和星风形成夹角,死死钳制住红了眼的布洛迪。
当最后一抹灰烬被装入瓶中,挣扎得晕厥过去的布洛迪才缓缓醒来。
“呜~呜~”
小兽惨厉的叫声已经沙哑的破裂了,大眼红肿得惨不忍睹,身子不住抽搐,倒在星云怀里再无力站立。
“布洛迪,这是你妈妈的骨灰,现在我帮你收好,等以后找到你妈妈的家,再由你亲自安葬。”
布洛迪颤抖的小爪子触碰着瓶身,剔透的水晶瓶可以清晰的看到里面的骨灰。
“妈……姆……”
“这是你妈妈留下的项链,我给你戴上,记得千万不能取下来,不然弄丢了,妈妈会不高兴的。”
将项链挂上布洛迪的脖子,打开里面的画像。
“来,布洛迪,看看你妈妈,看她笑得多开心。”
“妈……姆……”
眼泪顺着布洛迪布满绒毛的脸庞滑下,布洛迪牢牢的握住妈妈留下的唯一纪念。
“布洛迪,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哥哥,以后,有我来疼你,照顾你。你放心,哥哥绝不会丢下你不管,也绝不会,让任何人来伤害你。”
布洛迪没有回应,他还不懂得星风所说的话,小小的心里,只知道妈妈没有了,变成灰了。
“布洛迪,来吃点东西,我们还得赶路。”
接过蛮递过来的食物,星云小心的吹凉,放在布洛迪嘴边。布洛迪小小的脑袋摇了摇,悲伤将自己蜷成一团,闭上了眼睛。
“那,好好睡吧。”
“我来抱他。”
“我抱就好。星风,你现在的状态很不好,恢复一下吧,不然待会儿赶路你会受不了的。再说了,既然你是布洛迪的哥哥了,那我自然也是,我体力比你好,等你恢复了,再换你抱他。”
“嗯,那好,小心别颠着他了。”
“我会的。”
电四人没有说话。他们虽然知道带上布洛迪的话,绝对是个负担和麻烦,但是,任凭谁也无法说出丢弃他的话来,只能默默接受。
幸得,这里已经是塔吉克行省的地界,食物和水源方面要有保障得多,自然条件比起前几天也好多了,小心一些的话,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第一卷 蔷薇的香馥 第六十三章 咏歌森林的魔咒
当一行人进入皮筒镇后,眼前的景象让他们大吃了一惊。
“这位兄弟,发生什么事了?”
敦拉着一位兽人,悄声打听。
“听说前面有个村子发生瘟疫,统领大人派来军队将这方圆百里的通道全都封锁了。这不,所有的人都在等消息呢,要再不放行,想要前往商业联盟,只得退回去,绕道大泽了。”
“怎么会这样?封锁多少天了?”
“有三四天了,听说那瘟疫很厉害,统领大人已经请了兽人族的萨满和人族的草药师进入瘟疫发生地,有消息说,至少还得封上一月。”
皮筒镇挤满了佣兵和商队,大家都焦急的等待消息,有部份人已经放弃等待,决定绕道而行。
“怎么办?还不知要等多久,我们也绕道?”
“可是绕道的话,要多花一个月的时间,来不及啊。”
“但是,等的话,说不定也要一个月。”
“电,你说怎么办吧。”
电沉默地双手握拳。英俊地脸上纠结一片。
“唉呀。我说。就算我们赶到商业联盟。看这架势。也不定能买到海魂石。商队全被困在路上了。就算我们赶路。人家也不定会赶路啊。”
星风星云对视一眼。感觉不应该再隐瞒了。大家一路同行。好歹也算是朋友。要是再瞒着他们。心里也会不安地。
“电。如果你只是为了海魂石。那就不需要赶路。”
“为什么?”
电抬起头。不解地看着星风兄弟。
“海魂石,我们有。只是当初不知道那就是你们要找的东西,而且……”
星风不好意思的看了敦一眼,没说出当时因为和敦不对盘,所以当知道自己有海魂石后,故意没告诉他们。
“你有海魂石?有多少?”
“一大块吧。”
“只有一块?”
电有些失望。
“电,我好像记得你们当初说过,一个婴儿拳头大的海魂石就已经很少见了,我这块海魂石应该不算小吧。”
“哦,有多大?”
电很好的掩盖了自己的失望,好奇的看着有些困惑的星风。
“这个,我们回房间再给你看好不好?”
“嗯?哦,也好。”
***
看着眼前的海魂石,除星风星云以及星云怀中的布洛迪外,集体傻眼了。
“这就是你说的一大块?”
“是啊。”
“你从哪里找到的?”
看着眼前的小型假山,电的面部直接抽筋。
“这是在可可家附近的海里找到的,我觉得它造型挺不错,准备拿回去放花园的水池里当装饰。这东西能聚集游离的水元素,作为水池里喷泉的基座非常合适。”
星风越说越小声,他实在抵挡不住那四人眼里的刀光剑影。星云很没义气的抱着布洛迪闪开了,一副置身事外的模样。
“那个,那个,我又不知道这就是你们说的海魂石,我们都把它叫水灵石的,而且这么大的也很难得啊,我想搬回去又没错。可可家的水池里也有一块,不过形状没这好看。”
说罢,神态还有些沾沾自喜,当初可可还想和他换来着,被他一口拒绝了。这石头假山可是他和星云费了两天的功夫,从深海底的礁石群中挖出来的,当时占据这块石头的水系魔兽,还差点在和他们争斗中,将之毁掉,要不是自己眼疾手快,这漂亮的假山可就变成一块块的小石子儿了。
“你们在哪里找到的?还有吗?”
“在失落之地的外海啦,反正我们那块海底应该没有了,我和星云找了好几天,本来还想再找一座的,结果费了功夫没一点收获。”
其实也不是没一点收获,当时那片海域的中高级魔兽,可是被他们兄弟俩骚扰得凄惨无比,二人连带收集了不少水系魔核。
“电,这么大块海魂石,我们买得起吗?”
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蛮,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卖。”
冰寒,绝对的冰寒。
“大家是朋友不是,一座假山而已,拿去好了。下次有机会,我再和星云去找找看,我就不信,那么大的海域,连座假山都找不到。”
春回大地是什么样的感觉,只要看看四人的表情就知道了。
“诶,你们来看,那车队怎么过去了?”
抱着布洛迪缩在一边的星云,无意看向窗外时,竟发现一队人马越过了封锁线,朝唯一的道路而去。
“什么?我看看。”
挤到窗边的星风,刚好看见车队的尾巴,封锁道路的军官正放下撩起的车帘,看样子是在检查马车里的人员,一抹灿烂金色被落下的车帘遮掩。
“他们怎么过去的?”
跟在车队后的人马被军队挡下,隐约听得见吵闹的声音。
“走,我们下去看看。”
海魂石已经乖乖的躺在电的戒指里,去掉一件压在心上很久的大事的电,脸上的表情也松和了许多。
“为什么他们能过去?”
“我们也要赶路,快点放行。”
群情激愤,让封锁的军队进入战备状态。
“那是统领大人请的治疗师,有统领大人的手谕,我们自然会放行。你们不要吵闹,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军官是一位比蒙兽人,快三米的身高,和贲起的肌肉,以及他手里寒光熠熠的大剑,无不彰示了极其强悍的战斗力,更别说他身后杀气凛凛的一众士兵,正将手里不知染了多少鲜血的武器对准闹事的众人。
这些佣兵虽说艺高人胆大,但多数都是临时组合在一起的,真正的正规佣兵团的佣兵,是不会对着国家机器蛮横的。
吵闹了一阵,还是被迫散去,回到旅店,大家商量着到底该怎么办。
“我们要回去,必须得穿过商业联盟,绕道大泽要花费一个多月的时间,就算现在有海魂石了,我们也得赶在两个月之内回去。”
“没有其他的路了?”
“没有,除非穿越咏歌森林。”
“森林?这里有森林?”
“嗯,塔吉克行省有大陆唯一的三座森林之一的咏歌森林。但咏歌森林也是大陆的禁地。不说里面的魔兽数量之众,能力之高,光是传言中咏歌森林的魔咒,就足以让人却步了。”
“咏歌森林的魔咒?那是什么东西?”
“那不是东西。是魔咒。”
无辜而可怜看着蛮,星风有种想哭的冲动。
“蛮,我知道它不是东西,我只是想问那到底是什么?”
“哦,我听说咏歌森林的魔咒可以使人迷失在森林里,永远也走不出来。”
正儿八经的解释着,蛮一副生怕星风冲进去的模样。
“据史料记载,咏歌森林在几千年前被南大陆的森林精灵施放了诅咒,凡是进入森林的人都无法再走出森林,而那森林常常会传出不明的歌声,但又被证实不是森林精灵的语言或是南大陆的语言,因为这歌声的存在,这森林才被称为咏歌森林。有很多人不信邪闯了进去,但还没听说过有谁能从里面出来。”
“那就是说,除了被封锁的道路外,我们只能选择绕道或是闯咏歌森林了?”
“话是这样,但其实我们能选择的只有绕道。”
星风很犹豫,最保险的应该是绕道而行,既能隐藏身份,又可避免危险。可是,身为森林精灵,居然面对森林而选择绕道,这简直就是一种耻辱。到底该怎么办,才能两全呢?
第一卷 蔷薇的香馥 第六十四章 思乡的夜晚
“还有一个选择。”
敦环视众人。
“我们可以选择从咏歌森林边上,沿着洛基山脉前进,再取道咏歌森林北的卡罗镇。那样的话,能节省十几天的行程,只是,这角兽就不能要了。”
“我们倒无所谓,可星风他们……”
“没关系,我们正好想见识一下咏歌森林,虽说不能进去,在外面看一下也挺不错。”
笑得灿烂的星风,没哪个时候比现在看敦更顺眼的了。
大家都是爽快的人,既然决定了,说走就走,更何况,也不由得他们不走了,据说瘟疫蔓延,连皮筒镇也快被禁止入内了。
几人出了小镇,趁着没人注意,转过山崖踏上去咏歌森林的小路。
这路怕是多少年都没人走了,灌木丛生,蛇蚁横行。幸好有皮厚肉粗的蛮开路,几斧下去,算是勉强能过人。
布洛迪还是要死不活的样子,瘦瘦小小的身子被星云背在背上,一双大眼毫无神采,给吃就吃,给喝就喝,却一句话也不说。
星云和星风很有耐性的时不时找他聊会儿,也不指望他会回答,只是想让他明白,还有人陪着他。
灌木丛里地路。真不是人走地。铁刺般地荆棘没多会儿。就将众人裸露地肌肤划出道道血痕。电几人无所谓地样子。对于星风兄弟来说。则有些吃不消了。
崎岖地山路。火热地太阳。汗水跟小溪似地止不住往下流。在灌木丛中行走时。才深刻地感觉到什么叫蒸笼。
翻过一座山坳。电指着前边遥远处地郁郁苍苍。
“那就是咏歌森林了。看样子。明天晚上能赶到边界。”
稍稍修整了一下。继续接着赶路。很久没用脚这么走过了。星风拄着拐棍。感觉这腿跟灌了铅似地。可怜他。自打恢复行走能力。还没这么劳累过。
“星风。你地腿……”
星云自是知道星风的腿才恢复了一两年,这期间,也没见他怎么锻炼过,平时走走路,耍耍剑还可以,这样高强度的行走,是第一次。
“没事儿,习惯就好了。”
这也是他自己的疏忽,以往出门都有代步工具,就算在森林,用腿赶路的时候也少之又少,结果忘记自己的腿还是不太适应高强度的行走,现在算是吃到苦头了。不过,他也不打算认输,坚持就是胜利,走习惯了,也就对了。
到了下午,敦还是发现了星风的吃力,犹豫了一下,拉着电说了几句,然后就找地方扎营休息了。
“现在扎营早了点吧。”
星风不愿因为自己而耽搁大家的行程。
“不早,这几天本来就很累,加上明天过后就进入咏歌森林的范围了,虽说是在外围,但谁也不知道危险有多大,保持体力和精力,才是最主要的。”
一席话,说得有理有据,就算星风想反对,也无话可说。
布洛迪在小镇上,就被洗得干干净净了,柔软的淡金色绒毛覆盖在体表,小小的爪子锃亮锃亮的,打结的毛发被小心翼翼的修剪整齐,这个一漂漂亮亮的小狼孩。只是毫无生气的眼睛,实在让人看了心疼。这几天,不管白天黑夜的,星风和星云都轮流抱着他,绝不放他一个人单独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