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芷岚没有像以往那般在两人边上守着,又或者差人去盯梢,她把所有下人都撤了,自己抱着宝儿回了正房,留给陈旺树与胭儿说心里话的空间。
“娘子,王家来人了。”
“是何人?”
“是个账房管事,姓刑。”
“将他领至书房招待,我马上就过去。”
刑荣的到来显然出乎林芷岚意料,王启年有话一向都由普通管事过来传的,像刑荣这般超然的存在,往往只在最关键的时刻出现,比方说,他请动了官府来救王子墨,又比方说,来劝林芷岚去为王子砚奔丧。
如今,刑荣巴巴前来,不会出什么大事了吧?
林芷岚的脸突然煞白煞白,没有半丝血气,在如今这个节骨眼上,能让刑荣亲自来的,怕也只有王子墨了,莫不是。。。
林芷岚不敢想下去,虽然这个结局她在午夜梦回想过很多次,但当真正来临之时,依然无法接受。她慌乱地让张婆子看好宝儿,步履有些踉跄地走向书房。
在书房喝茶的刑荣,脸上一贯的云淡风清没有了,覆上了一层薄薄的忧虑,额间那道淡淡的皱纹,眼下看上去很深。
抬头看到面色不对的林芷岚,刑荣说道:“坐吧,我有事与你商量。”
林芷岚拘谨地坐下,有些手足无措,与她头一次见到刑荣时判若两人。她想问而不敢问,欲言又止,连基本的行礼问好都顾不上了。
有些人看似刀枪不入,似学了金钟罩铁布衫,其实,不管什么武功,都有死门,不管什么人,都有软肋。
钱,权,色,情,经年的老和尚也有看不通悟不透的时候,芸芸红尘众生,又有几人能做到心如止水。
刑荣看着这样的林芷岚,不由苦笑。自己不也一样,本以为北宋灭亡,自己心灰意冷,但听到兴元府陷落,襄阳告急,爱徒生死不明,少主人(岳飞)危困重重,他又怎么坐得住呢。
“林氏,我此次前来,有些事要与你交待,你且听好了。”刑荣放下茶杯,郑重地说道。
“师父,请讲。。。”
第七十六章
“我明日便会去襄阳,一则寻找子墨,二则替岳将军守城,我这一次去,怕是不会再回来了。”
“师父,您要去襄阳?”
林芷岚觉得今天这是怎么了,一个个的都要去北面,还都是一副舍生忘死视死如归的样子。
“躲了这么多年,也尽够了。山雨飘摇,国破家亡,躲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刑荣悲痛地说道。
“师父年事已高,身子又不好,您怎能去那危险之地。”林芷岚劝道。
“已是残破之身,又何足惜哉。”刑荣摇着说,说道:“我此一去,往后便再也帮不到你与子墨了。”
“师父大恩,子墨与奴家定不相忘。”
林芷岚起身,恭敬地行礼。
“起身吧,下面的话,你且听仔细了。你是否听过一个故事,‘申生在内而亡,重耳在外而安’?”
啥意思?好好说话怎么又开始拽文了!
刑荣见林芷岚无知茫然的样子,只得耐心解释:“这是春秋晋国的故事。晋献公晚年骊姬作乱,也就是晋献公的小老婆,想杀了晋献公原配所生的儿子立自己的儿子为国君,申生与重耳便是原配的儿子,申生选择留在国内,结果被害死了,重耳逃亡国外后,招纳人才,发展势力,后来回国抢回了君位,立盖世之功,为春秋五霸之一。”
在刑荣刻意直白的讲述中,林芷岚终于明白刑荣在说什么。
“如今的王家,与那时的晋国并没有什么不同。这次捐献,王家公中出了一万贯,老太爷贴了两万贯棺材本,为大老爷谋得了扬州河运盐铁转运副使的官位,长房大势已成,如今二老爷,怕是很难再有所作为了。”
“你当知道,像王家那样的家族,出仕做官才是最好的前程,管家赚钱不过是庶务,二老爷最吃亏的并非是二子的身份,而是他没有官身,家主的位子永远轮不到他坐,遗憾的是这么多年来,他就是看不透这一点。而今二房势弱,子墨若是归来,你万万要劝着她莫陷进王家的内斗之中,要像重耳那般,在外头经营自己的产业。”
“若子墨。。。不归,你当早早与王家切断联系,归拢产业,遣散家仆,去外地寻个安生之处好生抚养宝儿,我知你非寻常女子,但如今这世道,并没有女子施展的空间,你今日能成事,除了你的聪明才志,还有你是子墨正妻的身份,若子墨不在,你便什么都不是了。”
刑荣没有刻意去修饰自己的语言,因为他此去便再也不会回来,有些嘱咐,还是说透的好,他不想给林芷岚错误的信息,致使她做出一些自己都不知后果的事,从而累己累宝儿。
若是换了别的时候,要强的林芷岚决不能接受刑荣的说辞,这些明显带有性别歧视的观点,如何让接受过后世平等思想教育的林芷岚信服,特别她又是那么骄傲的人。
但林芷岚此时并没有反驳,而是认真聆听,因为她知道刑荣的话很真诚,时代变了,世道变了,人心变了,观念变了,就凭这两日家中下人的人心浮动,林芷岚也知道刑荣的话不无道理。
失去依附的女子,想要在这里干出一番事业,成功率堪比后世的彩票中头奖。
“奴家多谢师父指点,定铭记于心,不敢相忘。”林芷岚再次行礼,向这个令人尊敬的?8 吮硎咀约旱母行弧?br /> 因着陈旺树也要去北边,正好与刑荣结伴而行,另有王启年拨给的两名护卫,一行四人在第二日清晨之际,坐船向襄阳驶去。
林芷岚在码头上望着那艘装满货物的漕运船,眼中有着淡淡的哀伤,如今除了货船,几乎寻不到向北去的客船了,他们此行,前途未卜。
胭儿没有到码头相送,但陈旺树的包袱是她亲手准备的,除了衣物吃用,另包了十贯私房钱,这是她攒下的体己银子。
陈旺树走后,胭儿一直闷闷不乐,就是憨态可爱的宝儿都无法让她展颜,林芷岚对此很伤神,身边咋就没一个省心的呢。
这日,忙过了家事,林芷岚特意唤了胭儿到正房,打算让胭儿手把手教自己,她想为王子墨做身夏衣,林芷岚想着若是王子墨能回家,按着行程到家时正好能穿上这衣服。
不过有些事,天赋很重要,林芷岚一下午也不知戳破了自己多少手指头,衣服还是做得不成样子。
“胭儿,嫂子没用,这些小事都做不好。”
林芷岚有些惭愧,家里从胭儿到小丫头,人人都有一手好女红,原想着学学,才发现看似简单的事并不简单。
“嫂子是做大事的人,这些事不值当嫂子费心,若嫂子不嫌弃,胭儿替哥哥做吧。”
林芷岚看看自己伤痕累累的手指,只得点头答应。
“胭儿如此好的手艺,可有为树哥做过衣服鞋袜?”林芷岚好奇地问道。
“并没有。”
“待树哥回来,胭儿怕是要为他做一辈子了。”林芷岚试探地说道,眼睛紧紧盯着胭儿的脸。
胭儿脸上露出了一抹无奈的苦笑,停下了手上的活计。
“你我情同姐妹,我见你整日闷闷不乐,心里也不舒服,别把嫂嫂当外人,心里有什么事,只管与嫂嫂说。”
胭儿无意识地叹了一口气,又拿起活计做了起来。
这种软绵绵三棍打不出一个屁的性子,真叫林芷岚头疼,王子墨是这样的,妹妹也是这样的,林芷岚突然觉得柳氏那样敢说敢做的性格也挺可爱,至少不必自己去瞎猜。
就当林芷岚放弃之时,胭儿喃喃说道:“树哥说,他若回不来,这门亲事便不作数,若是回来了,他会与哥哥商量解除婚约。”
“什么!你们俩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芷岚不敢相信陈旺树居然有这想法,不是非卿不娶么!
“嫂嫂,树哥从小与哥哥亲厚,他与我也算是青梅竹马,但一直以来,我只是将他当哥哥看待。他对我的心思,我很早就知道了,只是女儿家,也不好与他说这事。我家的情况,您也是知道的,娘要把我送给鲁地主做妾的时候,我也期盼着树哥来我家提亲,树哥人品端方,跟着他过日子也挺好的。”
胭儿的想法,林芷岚懂,这个时代的女子,与胭儿相像的又何其多,情爱这种奢侈品,并不是农户家的女子所能享用,如果胭儿还在沈家,陈旺树确实是很好的归宿。
只是,她如今在王家。
读书知礼了,思想开放了,有些事,不再懵懂无知了,特别在林芷岚的影响下,胭儿也想学着为自己活一回。
只是。。。陈旺树豁出命去找王子墨,这份恩情太重!
“嫂嫂不必为我担忧,我只盼着哥哥与树哥早些回来,到时,我会嫁给树哥,不让你们担心。”
这叫不让人担心的口气吗!这简直就是小姑娘进入了青春叛逆期!
林芷岚突然有种里外不是人的感觉,柳氏生的孩子到底是怎么回事!王子墨这个做姐姐的,居然不知道自己妹妹的真实想法,还一个劲地撮合,林芷岚信了,还出钱出力帮着把事办成,搞了半天正主儿居然一脸的委屈,还美其名曰为了还恩情,委身给不喜欢的人,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难怪林芷岚怎么看都觉得胭儿与陈旺树不登对,总有一种别扭的感觉,这种感觉不是贫富差距,也不是思想差距,分明就是一个乱放电,一个绝缘体嘛!
问明白了,头更疼了。
要是陈旺树真死了,这事也就一了百了,可他若活着回来,这婚还真能退吗?
众口铄金,在把名声看得比天还大的宋朝,好端端的能随便退婚吗?可是让胭儿真这样嫁给陈旺树,怕这辈子也就完了,林芷岚知道还有一种说法叫日久生情,可是这两人打小一起长大的,不算日久?这情生了么?
什么叫女子无才便是德,林芷岚终于信了!
生气是一码事,自家人还是得帮一把,不过这事林芷岚说了不算,她除了安慰胭儿之外,也只能多抽出时间带宝儿,她很怕宝儿跟着胭儿太久,学了胭儿的糊涂。
又过了三日,随着北方移民的进城,城里的流言更多了,消息几乎是一面倒的糟糕,圣驾已到平江府,兴元府的金兵终于杀光了城中宋人,已调集船只沿江东进,襄阳被围困,岳家军殊死抵抗,山雨欲来风满楼。
而王子墨,依然杳无音讯。
再说刑荣,坐着货船,行程非常缓慢,到了平江府后舍了漕运船,直接买了一条船,又许与船家重金,才这算是加快了行程。
“荣叔,咱们还需要多久才能到达襄阳?”
“战情紧急,水路陆路多设关卡,若是以往,半月可到,如今怕是得一个月了。”
“如此拖沓,若是小二有事,咱们远水救不了近火啊!”
刑荣与陈旺树一样着急,但现实的状况并不是他们所能左右的。
而被家人惦记的王子墨,还真应了陈旺树这张乌鸦嘴,他们遇到了山贼,领头的是个女大王,这群山贼不仅劫财,而且劫色!
王子墨看着从阴影处骑马出来威风凛凛的女大王,以及躺在地上如同一条死狗的郑大明,心里凉透了。
宝宝心里苦啊!
第七十七章
这破事到底是怎么发生的,此地明明距襄阳仅两日路程,为何还会出现山贼呢?!
昏迷的郑大明高高举手强烈要求作答。
此地位于均州地界,是东去襄阳最后一个县镇,南来北往,沿汉江设城,均州成了沟通襄阳与兴元府的一个集散地,客商多,货物多,在这不太平的世道中,便衍生出了一股专门劫持商旅的黑暗势力——山贼。
均山以南群山中的山贼极多,往往几个走投无路的难民结成一组,便能占山为王。在这个贼窝子里,以绵轮山“红娘子”为首的义刀轮势力最大,不仅数十好汉在此聚义,单“红娘子”的武艺便可令无数男子甘拜下风,周围山头的贼人为“红娘子”马首是瞻。
义刀轮盗亦有盗,贼风很正,专劫富商权贵,不动官府差役,对平民秋毫无犯,劫财之时并不杀人,所以就算义刀轮频频犯事,百姓却是不惧怕他们。
百姓不怕,富商权贵怕啊。
每每出动大批随从护卫,仍然敌不过义刀轮,这事闹多了,岳飞迫于压力只得出动军队剿匪。不过大山茫茫,又有无数探子眼线,斩敌无数的岳家军几次进山都没寻到义刀轮主力,只剿得一些不成气候的小团体,义刀轮俨然成了均州地界尾大不掉的存在。
王子墨的马队一到均州,就被义刀轮的眼线盯住了,因为他们看起来太像为富不仁的富家子弟。
在今晚月黑风高之际,“红娘子”亲率兄弟下山捉肥羊,那些护卫并没有拼死抵抗以报主子的机会,只一个照面就被人家放倒了。而号称马队第一高手的郑大明,也不过与“红娘子”过招二十回合,算得上武艺高强。
劫财不杀人,是义刀轮的宗旨,所以马队的人只是被绑了,并没有少一根头发,郑大明当然是例外。按着剧本,义刀轮应该抢了财物回山上享受去了,可是,事情往往就这么不凑巧。
王子墨长得白净,蒋尚培长得白净,小良长得白净,哎哟喂,“红娘子”看得两眼放光,这三人是本大王的菜啊!本大王的口味一向这么清淡!
所以,大家都被劫上山了。
“大娘子,咱们这回可算是遇上肥羊了,马匹财物可不少呢,哈哈哈。”
“大娘子,那几个小白脸小的们手下留情了,全须全影的,没碰坏一处。”
“大娘子,您得了压寨夫君,可别忘了哥儿几个,那个小娘儿们,赏给咱们吧。”
“急什么,煮熟的鸭子还能飞了不成,赶紧的,回寨!”
“红娘子”一袭红衣,骑马的英姿非常健美,凌空亮出鞭声,跨下的马儿比小白脸听话,在黑漆漆的山路上跑得极稳。
被颠得头昏脑涨的王子墨无法抑制凄苦的心情,但比不得蒋尚培想自尽的悲切。想他堂堂官宦之后,朝廷恩科举子,居然沦落为女山贼的玩物,这次老天爷开得玩笑实在是太大了。
很想一死,保自身清白,可是,到了贼人手里,死也很难啊~ 死在女贼人的肚皮上,才是蒋尚培真正的归宿!
贼人对山路极熟悉,从熟悉的程度来说,这次下山干一票仅仅只是他们生活中的一点小事,七拐八绕的,在天亮之际到达了贼窝。
广场上早已架起大锅,正煮着大块牛肉,香味飘散而开,让得几个光屁股的小孩直流口水,案上摆放着一排大碗,斟满了浓烈的酒水。老的少的,男的女的,随意歪在一边,当听到“红娘子”回来的马蹄声,整个山寨瞬间沸腾起来。
“大娘子威武!”
“大娘子威武!”
山呼地狂放,不断在山坳里回荡,他们兴奋地跳着叫着,如同百姓接迎得胜归朝的大将军,每个人的眼中是骄傲,自豪,是狂热,“红娘子”俨然一副救民于水火的民族英雄模样,在众兄弟的簇拥中走到了广场上。
“兄弟们,睁大你们的眼睛好好看看,这些为富不仁的软蛋,并没有什么可怕,他们喝我们的血,吃我们的肉,我们要自立自强,将他们欠我们的血债统统讨回来!”
“讨回来,必须要讨回来!”
“这帮朝廷的走狗,不知收复河山,只知欺压我们百姓!”
“杀了他们!”
“杀了他们!”
“杀了他们!”
群情激昂,依然是那般的狂放,但此时贼人的眼中,却是满满的仇恨,每个人都凶恶地盯着王子墨等人,就连光着屁股的小娃子也手拿木刀,指着他们叫骂。
“众兄弟,且听我一言!”
“红娘子”扯着嗓子一喊,即将暴动的贼人一个个神奇地安静下来。
“兄弟们,一刀结果简直便宜了他们,咱们要让他们为牛为马,让他们尊严尽丧,要把他们加在我们身上的苦难,十倍讨回!”
“十倍讨回!”
“十倍讨回!”
在一团混乱之中,被俘虏的人个个白如纸金,他们想辩解,但双手浑身被绑,口被封住,徒劳地挣扎,只是换得贼人们的嘲笑。
王子墨与蒋尚培对视了一眼,皆看到对方眼中的无奈彷徨,真是天大的误会,可是又有何人会听他们解释!
王子墨抬头看向站在高处的“红娘子”,一个身材修长容颜清秀的年轻女子,二十岁出头的样子,穿着一袭红衣,在晨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秀美。她的眼睛有些狭长,但眼神却是冷冰冰的,与其容貌极不相符,手中随意甩着马鞭,那是她最锋利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