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被勾搭的全过程(GL快穿)
作者:荔枝沙冰
晋江16-12-20VIP完结
非V章节总点击数:280549 总书评数:2219 当前被收藏数:3469 文章积分:61,839,548
文案:
#每一个世界的女主都有病系列#
老司机江以闲在流无数世界之后,遇到了那个让她开车的小姑娘。
至于收获的她亲爱的女友……们——
美人1:你爱我吗?
江以闲:爱。
美人2:你爱我吗?
江以闲:爱。
美人3:你爱我吗?
江以闲:爱。
美人4:你爱我吗?
江以闲:……爱。
……
本文又名:
《有一个精分的女友——表白×N》
《今天我又成了女主亲戚系列》
《总是莫名其妙被男主敌视系列》
《818辣个总小姑娘下手的食人花》
内容标签:天作之合 甜文 快穿 穿越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江以闲 ┃ 配角:美人123456789 ┃ 其它:炮灰男主1234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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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女王与奴隶1
[叮——系统升级完成,正在传送下一个世界——b级《异界大陆狠狠爱》,请宿主做好准备。]
这是一个山洞,石骨嶙峋,只有些许生人的痕迹,看起来颇为古老。
身下躺的是石板,或者说是石床,冰凉凉的,渗进了骨子里,不知是天气的原因,还是因为住在山洞里的缘故。
山洞里很暗,也很幽静,闭眼的光线在洞口留下一个半弧形的光晕。
衬得外面格外嘈杂,一群人七嘴八舌得在说些什么。
因为系统自动装载的语言翻译功能,江以闲即使从未听过这里的语言,也能听懂当地土著的话。
他们说的是女奴的归属。
女奴?
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他们口中的女奴,应该就是她如今的这具身体。
江以闲睁开了眼,摸了摸身上的兽皮裙和乱糟糟的头发,唇角微微上扬,在心里念道,“系统,把这次的任务传过来吧。”
别看江以闲操着一副和老朋友聊天的语气和系统说话,那高冷的系统连一个字也没蹦出来。
其实,对于她来说,系统倒是真.老朋友,可是却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能卖萌,能打怪的老朋友。
它也仅仅是一个发布任务和奖励的程序而已。
不过,却是陪了她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程序。
到了她如今这个程度,传送任务和这具身体的记忆根本不需要太长时间,几秒钟就搞定了。
想到刚开始才绑定系统,做任务的时候,她因为传送记忆而痛不欲生的样子,江以闲就忍不住叹息,时间果然是最会培养人的东西。
把好好的一朵温室小花朵,生生地养成了一朵食人花,还是那种没事就喜欢伪装的食人花。
与以往一样,这里也是一本小说的世界,只不过地点却是在她从未接触过的蛮荒。
在这本小说的设定里,人类文明刚刚起步,却又不是历史意义上的母系氏族,而是一个典型的能力至上的世界,谁打的猎物最多,谁就是强者,谁就有更大的权利,得到最丰盛的食物和健康的女奴。
没错。对于原始人来说,子嗣也是最重要的,健康的女奴对他们来说莫过于小孩对于糖果那般的喜爱,莫过于野兽对于幼崽的渴望。
而江以闲现在的身份就是一名女奴,原本是别的部落酋长的掌上明珠,在不久的将来也许会在酋长父亲的庇护下,或者说,在一定意义上来说也是作为联系强者的工具,在自己的部落选择与一名勇士结为夫妻,幸福美满的过完一生。
然而,若是她的人生能按照设想走,如今就不可能躺在这里了。
因为狼群的原因,她的部落在迁移的时候走散了,而原主也被迫成为了如今这个部落的女奴。
是的,在这个蛮荒的世界,只要你不够强大,被人强抢了当奴隶也是有可能的,更别说在山林里捡到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
管她之前是什么身份,没了庇护,什么都轮不到自己做主。
原主是如此,女主也是如此。
只是在她看来,女主要比她惨多了。
肤白貌美胸大腿长的女主,在爬山的时候,脚一滑滚下了山坡,莫名其妙来到了这么一个陌生的世界。
她一定是惶恐的,她一定是害怕的,然后惶恐和害怕之后,接下来便是各种“发家致富”,找到神奇的食材,制造新奇的工具,左拥右抱各色美男,走上人生巅峰。
不——以上是种田文。
江以闲拿到的是n‖px文。
名字就不吐槽了,全文也没有什么剧情,走肾,不走心。
好好的一个现代三观端正的好姑娘,莫名其妙穿越到了蛮荒世界,还硬生生得被逼成为了好几个大男人的禁‖脔,每天几个男主换着花样走肾,了此残生,想想都觉得惨绝人寰。
女主潘茵茵,才穿越到蛮荒,江以闲不知道她会不会惶恐和害怕,可是还没等女主“发家致富”,找到神奇的食材,制造出新奇的工具,她就被男主之一给捡了回去,成为了他众多女奴之一。
当然,这只是开篇,接下来女主总是会花式地遇上男主2345,然后开展一段有一段,或者一次多段的唯美爱(走)情(肾)。
能成为男主,身份地位绝对是不低的,所以,我们的肤白貌美胸大腿长的女主以另一种方式,走上了人生巅峰,成为了人生赢家。
到死也没有摆脱女奴身份的潘茵茵也成为了所有女奴所羡慕的对象。
有人说过,女人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这句话用在潘茵茵的身上是再合适不过。
江以闲对这样的剧情没有什么反应,毕竟也是做了这么多年任务的老司机了,仅仅是挑了挑眉,便查看起了任务内容。
满满以为是攻略哪位男主,或者是多位男主她也不介意,没想到她需要攻略的是——女主潘茵茵。
听这名字,江以闲就有些牙疼。
一直以来,江以闲做的所有任务无一不是围绕着男人打转,不是成为神助攻,就是攻略男主,低配点儿的就是攻略男配,再或者来个虐心虐身的正餐也别有几分滋味。
这还是她第一次接到攻略女主的任务。
是什么意义上的攻略?
友情?亲情?还是爱情?
原主的身份在书里顶多算是炮灰,谈不上什么友情,亲情更扯不上了,天外来客和异世土著能有什么血缘关系?
只剩下爱情了?
第一次接触,饶是老司机的江以闲也有些摸不着头绪。
不过,江以闲仔细捋了捋大概剧情,呐,如果是潘茵茵的话……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下手。
至少那是个漂亮的姑娘,肤白貌美胸大腿长。
就在江以闲琢磨这次的任务的时候,山洞外的嘈杂声也渐渐弱了,应该是讨论出一个结果了?
自己如今的身份已经有了归属了?
江以闲挑眉,暗道,“系统,将身体数据调整为b级。”
[叮——是否花费b级任务点将身体数据调整为b级?]
“是。”
还是那句话,都是老手了,也不装什么旋风逼,强行提升身体数据虽然在一般人看来是痛不欲生,然而对于江以闲来说,仅仅是一个b级,还在忍受范围之内。
只不过,一升级,系统就发布了一个b级任务,实在是让她有些费解。
以往升级后的系统,仿佛都是默认了删除记录,发布任务也都是慢慢从最低级的d级往上加,没想到这次直接就窜上了b级。
就像是暗搓搓建了个小号玩游戏,突然在新手村蹦出一个精英怪一样。
还好她不是真正的新手,包里还有以前的存货,否则,如今女奴身份的她,哭都没地儿哭去。
既然这是一个以拳头做主的世界,她自然不会吝啬之前辛辛苦苦赚到的b级任务点。
有命在,才能做任务。
这个游戏可没有读档重来的机会。
“江,你终于醒了。”
逆着光,随着男人的走近,江以闲看清了他的样子,虎背熊腰,模样英俊,即使是和其他人一样的乱糟糟的头发,也能展现出不一样的狂野。
才打猎回来狂野也能理解。
能不一样吗?眼前这货可不就是把女主捡回来的男主之一吗?
狂野的男主有一个特简单的名字,欧文。
说起来欧文是认识江以闲这个身体的原主的。
毕竟同样是部落的酋长的孩子,小的时候,部落赶集或者是交换日的时候,他们也是见过的,如果不是不属于同一个部落,原身的父亲恐怕会直接让两人定亲。
江以闲摸了摸自己的脸,没发现有任何奴隶的印记后,才装作认出男主的样子,道,“……你是欧文?”
欧文并不意外她认识自己,或者说,并不关心这个问题,问道,“你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迷雾丛林?是部落迁移走散了?”
迷雾丛林的凶名远近闻名,相邻的几个部落打猎都从来不去那,有些胆小的,惜命的,更是连路过都不敢。
一个柔柔弱弱的女人,突然出现在迷雾丛林,显然是出了什么事儿了。
江以闲知道他想问什么,无外乎是能让一个酋长之子突然晕倒在凶名赫赫的地方的原因,他猜到是部落迁移,更关心的却是会不会影响到自己的部落。
江以闲说出了狼群的缘故,一下子就把欧文的心给提起来了,又听见狼群进攻的方向与自己部落相反时,才松了口气。
这个世界,稍微强一点的野兽都能逼得人类不停地离开原来熟悉的生存之地。
等信息交流完毕,江以闲又直白地问,“我的部落已经不知道迁移到哪里去了,不知道可不可以在这里暂住?”
“江,你知道我们有这个规矩,只要被捡回部落的女人,是没有自由权的。”
“我听说,你们之前也在迷雾丛林里捡了个女人?”
☆、第2章 女王与奴隶2
当然,并不是他想的那样,除了他所在的石禇部落的人之外,就只有江以闲一个人知道罢了,现在的他和现在的石禇部落远没有后来那样有名,风吹草动都在别人的监视之下。
要知道女主的魅力是无穷的。
“她的身体也很虚弱,还在隔壁躺着。”欧文说。
江以闲出现的时间很妙,刚好在欧文救了昏迷不醒的潘茵茵之后还未曾烙下奴隶印记之前。
平心而论,任何一位姑娘,或者说任何一个人都不想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奴隶。
接着江以闲提出要看看她,欧文估计是抱着迟早都是要同住一个屋檐下的想法,又看在小时候略微有几分交情的份上直接就同意了。
江以闲的身体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碍,直接干掉欧文这个彪形大汉都没有任何问题,装着虚弱的样子,一步顿一步地到了墨口中的隔壁,真他娘的远的隔壁。
看到潘茵茵脸的时候,江以闲突然想起一句话:努力都是有回报的。
真不愧是n‖px文里的女主,那可怜兮兮的样子,真他娘的好看。
“以后你就和她住在一起吧,明天我给你们烙印。”就在江以闲沉醉在女主的美色下的时候,欧文突然说。
烙了印的奴隶才不会随便被抓,正所谓打狗还要看主人呢,蛮荒虽然不知道这句话,可是意思却是懂的。
江以闲替潘茵茵拉了拉下滑的兽皮,说,“烙印?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只有比自己强的人才有资格烙印吧。”
欧文楞了一下,看着江以闲纤细的胳膊,问,“你还想挑战我?”
蛮荒所崇尚的是公平对决,追求勇猛、正义、不屈服、不逃避。
无论是谁,无论对手是谁,都不能拒绝。
欧文虽然看不上江的小胳膊小腿儿,但是也点头答应了。
那看似老实忠厚实则从骨子里透露出来的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轻蔑的样子,引来江以闲不置可否的嗤笑。
是的,小说里欧文的人设就是忠厚老实的忠犬,只不过是对女(shang)主(chuang)忠犬,对其他人……呵呵。
江以闲当然明白这个规矩,甚至名正言顺地下个套让他跳进去,为自己在这个新的地方立威。
在这块大陆,没有什么比实力更让人心服口服的东西了。
这么多世界下来,江以闲最喜欢的就是能用武力解决的事物。
b级的身体数据可不是说笑的,在这个b级世界里,她江以闲就是最强大的人。
别说一个男主了,再来十个,她也能干趴下。
石禇部落的人一听欧文要和一个女人对决,都起了看好戏的意思。
要知道欧文可是石禇部落公认的最强大的勇士,在往常的对决中更是出了名的狠,这个女人可真是不怕死。
露天的石台上,在所有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下,江以闲快速地解决了这场对决。
甚至没用上任何技巧,就一个来回,在所有人都没有看清的情况下,就看见自己心目中的最强大的勇士,以最狼狈、最耻辱的姿态趴在啦石台边,脸上鼻青脸肿,没有一块完好的地方。
江以闲瞥了眼下面的人,用□□的脚,踩在欧文的背上,说,“我要谢谢你没有给我烙下奴隶印记,今天就到这里吧。”
欧文捡到她的时候,看她身体太过于虚弱,按以往的经验,再有什么伤口,恐怕会直接感染致死,所以并没有对她做什么,只是随意丢在山洞里。
虽然奴隶印记她能消除,可是凭空消失对于这些土著来说也太过引人注目了些。
她想扮演的是土著,而不是神棍。
蛮荒土著都是崇拜强者勇士的,江以闲和欧文的这场对决基本上在石禇部落所有青壮年的见证下进行,免费地看了场单方面的虐杀游戏。
不过不是想象中的主人教训女奴,而是角色逆转的逆袭。
也不管趴在地上的欧文,江以闲走到石台边,没有装逼,就和普通人一样跳了下去,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让人不由自主地一抖。
□□的脚踩在小石粒和干草混成的路上,让江以闲颇为不适。
看来,未来她得适应没有鞋的日子了。
显示了实力,要留下来就容易得多。
虽然江以闲才揍了酋长的儿子,可是,没有什么比实力更能让人认同的资本了。
这个世界并不是歧视女人,它歧视的是弱者。
很快,在江以闲去迷雾丛林转了一圈,付出了几块肉的酬劳下,她要居住的山洞就被部落里的老人给收拾好了,并且里面器具一应俱全。
而酋长自从知道她轻轻松松像逛后花园一样在迷雾森林晃悠一圈回来,就扛回来了需要好几个人猎到的野猪之后,对她的态度就更加热切了,就差没直接提出让自己儿子和江结婚的意思。
在他看来自己儿子是最好的,而有实力又健康的江是最配他儿子的了。
江以闲的山洞是自己选的,位于部落边沿,不近也不远,离欧文的山洞尚且有一段距离,这是江以闲特意挑好的,她可不想被男主坏了好事。
一切准备就绪就应该欢迎女主了,扫榻相迎。
说收拾,其实并没有怎么准备,山洞是现成的,器具也是现成的,等到江以闲能住在自己家里,不过用了一天的时间而已。
呐,明天就去看看我的女主大人吧。
听说还没醒,身体也太弱了,以后好好养养,应该还是好养活的吧。
睡前,江以闲这样想道。
第二天。
“嘿!江,出来了吗?一起去打猎吗?”汉恩在山洞外喊道。
“你怎么不直接进去?”他可从来没在山洞外喊过人,罗萨不满地说。
汉恩看了眼站在一旁一言不发的欧文,说道,“听说江的脾气不好,不允许别人进她的山洞。”
昨天,江可是在迷雾丛林转了一圈回来,收获颇丰,看得人眼馋不已。
昨天晚上汉恩特意求了江带领他们一行人在迷雾丛林打猎,惹怒了她,之后几天的食物对于汉恩来说可是一大难题,饿着他可不要紧,自己家里还有母亲要照顾。
这样的天气,而来越少的野兽可以供他们狩猎了,也许是因为迷雾丛林鲜少有人进去的原因,里面的猎物比起其他地方多了很多,基本每次回来都能收获颇丰。
只要能活着回来。
就在说话间,山洞口的帘子掀开了,出来一位身材纤细的女人,小麦色的皮肤,肌肉线条流畅,看起来十分健康,五官清秀端正,那双斜长的凤眼尤为出众,配上猩红的薄唇,显得刻薄而不近人情,却透出几分禁欲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