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喝奶也很重要。”
接下来两天时间都没遇到村子,大小黑终于如愿以偿的体验了一把野营的感觉,然后他们的老爸召唤,兄弟俩不得不耷拉着脑袋回去。叶小楼、狗蛋还有阿炳、阿哥四个人又走了一天,身上的干粮都吃完了,就在树林里找野菜、野果等等,偶尔还会打个野味开开荤。
时间一晃而过,四个人几乎都变成了野人的模样,当看到一条清澈小溪的时候,几乎就如看到冒着泡泡的大浴缸一样,纷纷迫不及待的跳到水里清洗身体。
彻底洗漱一番,叶小楼坐在岸边指挥木头人洗衣服,狗蛋蹲在光滑的石头上看着前方的大山,有点不乐意的说:“还要继续爬山吗?”
“不用,接下来就是:等。”叶小楼吸了口气道,“没想到我们会出来这么久。”
溪水虽然清澈,但奇怪的是没有鱼,大家只能去树林里找吃的,拖这段经历的福,即便是手头只有一些盐和调料,大家也能就地寻找食材,然后填饱肚子。
前面是一小撮能吃的野菜,这种野菜嫩叶鲜美多汁,简直比味精还鲜美,无论是煮着吃还是烤着吃都味道绝佳。叶小楼和狗蛋一起蹲在那里摘野菜,忽然俩人同时抬头看向一个方向,然后默契的躲了起来。
“三叔都同意了,你怎么就想不明白呢?小莲,我跟你说,咱们村里也就我还可以,其他人要么是傻子,要么是疯子……”
“可我要是跟你在一起,也会生出傻子,就算不是傻子,肯定也会有别的病。”
“但我们没有别的选择啊?二伯家的女儿前些日子还找我,说想跟我成亲,我没同意,我就喜欢你。”
从叶小楼这边看过去,可以看到一个穿着麻布衣服的小伙子,个子不高,皮肤黝黑,身上都是腱子肉,他讨好的站在同样穿着麻布衣服,扎着两个麻花辫的女孩子身边,笑嘻嘻的说话。女孩子长得非常漂亮,个子也不高,一双眼睛大大的就像会说话一样,只是她看上去身体不太好的样子,站了没一会儿就不得不靠在男孩身上。
难得能在深山中看到陌生人,那应该很快就能见到村子,这也许就是最后一站,叶小楼不禁有些激动的捏了捏狗蛋有点瘦的脸。
这段时间生活非常艰苦,狗蛋的婴儿肥都消了不少,他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叶小楼还是心疼。童年绝对不能受苦,要不然青春期就有可能营养跟不上,个子不高或者出别的问题……咳,有点想多了,叶小楼看了狗蛋一眼,俩人很有默契的走了出去,准备跟那明显即将成为小两口的人打听一下情况。
在很多种情况中,有孩子在,都会让人的心更加柔软,脾气也会变得温和,因为孩子是人类的幼崽,是脆弱的,而且通常都是单纯善良的,所以成年人不会伤害幼崽。叶狗蛋就是个小孩,他牵着叶小楼的手走到那俩人前面,问:“你们好,请问你们是附近村子里的吗?”
脸蛋圆圆,眼睛大大,鼻子嘴巴都很小巧,个子不高,身体圆滚滚的狗蛋眼中透着灵气,让他看上去就像山里的精灵一样。小莲只看了一眼就被击中心中的母爱,她顾不得其他立即蹲下看着狗蛋,尽量温和的说:“是呀,你们这是迷路了吗?”
“恩,我想去你那里借宿,不知道可不可以。”狗蛋看了眼小莲,然后躲回叶小楼身后。
被晾在一旁的小伙子这才找到机会跟叶小楼说话,得知还有另外两个大人的时候,就忍不住皱眉道:“我们村子与世隔绝,基本不接待外人。”本来他想着要是只有这一大一小两个人,答应了也行,结果还有两个大人。
“人家带着孩子呢。”小莲掐了小伙子的腰一把,低声说,“你觉得有谁做坏事还带着孩子呢?你看那个孩子又聪明又可爱,难道你不喜欢?”
“喜欢!”小伙斩钉截铁道。
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村里的孩子全都有各种各样的毛病,有点一出生就没有眼球,还有的没有腿,甚至是没有嘴巴等等,就是身体看上去正常的,等长大一点点就能看出来是痴傻的,见过太多这样的孩子,猛不丁看到正常的狗蛋,他当然喜欢。
于是因为狗蛋的存在,这个处于深山中极为闭塞的村子就接受了叶小楼、阿哥、阿炳还有叶狗蛋。村子离他们休息的地方还有一段距离,而且并没有路,走的比较艰难,等到达村子的时候,已经快要天黑。
乍一看到处在山坳中的小村子,叶小楼仿佛以为自己穿越了一样。青色的瓦,青色的砖,古朴的木门,还有站在外面穿着长袍的妇女,见到叶小楼几个人进村,就赶忙躲回家里,不一会儿穿着麻布长袍的男人走出来,跟小伙子说话。
小莲特别喜欢狗蛋,就带着大家伙儿去了她家,叶小楼这一路走来看到许多成年人也都不健康,有着这样那样的疾病,这整个村子都像是生病了一样,一点健康的气息都没有,叶小楼几个人就显得格格不入起来。
“气运在消散……”叶小楼忽然说,“你们看,就连村里的狗都无精打采……”
“是近亲通婚,有一些遗传病吧。”阿炳很快就察觉到问题所在,他顿了顿继续说,“现在还有一些村子因为离得近,互相之间都有亲戚关系,结果通婚后很容易生出有遗传病的孩子……”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难了。遗传病分为很多种,像这种通过基因控制的比较难医治,但若是提早知道这些事,只要优生优育就能避免这些问题。因为基因是很神奇的东西,就像一个人的命数一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的生老病死,也许基因正是命数的科学解释,也许两者风马牛不相及。
小莲和那个小伙子显然两情相悦,只是担心俩人生出来的孩子有问题所以才没结婚,而现在叶小楼他们来了……
第47章 .12.03丨
最普通的野菜,最普通的鸡蛋还有腌制的腊肉,大碗口的蓝碗,自制的筷子,原汁原味,令人食指大动。阿炳和阿哥长得实在是太帅,小莲对他们的态度也很不错,再加上狗蛋在其中,小莲的爹就认同了这几个人,并且透露出更多的信息。
村子的历史要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那时候村里有好几姓人家,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互相之间通婚越来越频繁,生出来的孩子就越来越有毛病。大约在不到一百年前,村子里来了一位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他给了村子一点点糖果、盐什么的就挨家挨户的给每个人抽血,说是要做样本,然后就拎着血液样本离开,再也没回来过。
虽然住在与世隔绝的村子里,但还是有精明的人察觉到这似乎不是什么好事,因为生病的孩子大人越来越多,有人以为这个就跟血液有关。事实上村民们的一些病症是非常好的遗传学研究样本,而这些样本被歪果仁偷走,并且只给了他们极少极少可以忽略不计的报酬,这样的事情是当年发展极为落后的时候发生的。
再后来村子就不再欢迎外人,然而这里实在是太偏僻,几乎没有陌生人到来,直到叶小楼他们出现。
说实在的,都现代社会了还能闭塞成这个样子,也实在是太稀有了点。又不是桃花源记,人家那至少是古代,生产力低下,消息传递也非常滞后,现代社会来说,消息的传播应该是非常迅速的,再说当年的歪果仁也不应该什么都不透露。
很奇怪的感觉。
吃完饭天已经黑透,叶小楼几个人也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进屋休息,木制大床,麻布被褥,虽然不太舒服,但比起在山里露宿要好得多。阿炳和阿哥一张床,叶小楼和狗蛋睡在另外一张床上,窗户微微打开一道缝,方便随时关注外面的情况。
夜深人静之时,一缕清风缓缓吹拂着树梢,星空上出现一轮明月,在茭白月光的照耀下,村外的一片松软土地仿佛更加松软,忽然一只苍白的像鸡爪似的小手从土里伸出来,然后扒着外面的泥土,慢慢往外挣扎,不一会儿一个年纪不大的婴儿闭着眼睛,张开嘴发出清脆的阴冷的‘哇哇’的冰凉的哭声往前爬动。
仿佛这是一个信号,随后那片地方就有许多小孩、成年人、婴儿等等,甚至还有未成形的胎儿爬出来,嘴里纷纷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叫声。
然而这时候整个村子却仿佛被人按下了休止符,没有任何光亮和声音,就连家里的狗也都死气沉沉,让整个村子看上去就像一个巨大的坟墓,甚至如果此时有人在村子外面看,也许会产生自己即将进入坟墓的错觉。
“狗蛋、狗蛋。”叶小楼刚喊了两声,就借助微弱的光线看到狗蛋那双亮晶晶的眼睛,他赶忙把衣服拿给狗蛋让他收拾。其他人也早就收拾好,纷纷靠近窗口,看着外面依旧寂静的院子。
伴随着越来越响亮的哭声,本来就不高的院子上面出现一个苍白的,眼睛闭着,嘴巴和鼻子变成两个孔洞的小孩,敏捷的翻墙进来,在院中飞快的爬行,直奔众人居住的屋子。
接近了,能闻到那股腐烂又带着诡异的气息,阿炳和阿哥下意识低头看自己身上佩戴的替身符,发现符箓的边缘有一点点变黑,而后那种味道就闻不到了。狗蛋的双眼变成黑色的漩涡,他张开嘴发出一声夹杂着怒意的吼叫。
小孩立即嗖嗖嗖往后退,在院子里徘徊一圈,最终还是靠近这个窗户,苍白的手抓住窗扇,用力往外拉。
先前即便是‘大神’、或者是女鬼,给阿炳的感觉虽然危险,但是并不诡异,然而此时看着小孩瘦小苍白散发着腐烂味道的小手,阿炳感觉有一种十分诡异却又说不出来的感觉。
“火符!”叶小楼站在一旁提醒。
阿哥立即拿出火符,用打火机点燃,准确的顺着窗缝扔到外面,恰巧站在小孩身上。“哇……”响彻云霄的凄厉喊声似乎能震破众人的耳膜,小孩快速后退,整个身体都燃着诡异的火焰,不久后火焰消失,小孩的身体也被烧焦,彻底失去了动静。
在狗蛋的视野中,火符烧的并不单单是小孩的尸体,还有一股存在于小孩身后的气,正是因为那股气被烧掉了,所以小孩才没了动静。那股气不是魂魄,也不是鬼气,感觉非常怪异。狗蛋扭头跟叶小楼解释,并且说出自己的猜测,“可能是灵魂物质。”
在一些科学猜想中,人类的灵魂是有质量的,大约是0.8克,有质量就是真实存在,可以通过一定的手段捕捉;而在修道者眼里看来,魂魄虽然存在,但跟阳间的物质不一样,用阳间的东西是称不出重量的。或许这里面的区别就是灵魂和魂魄的区别,前者多了一个‘灵’,兴许是人类目前还没发现的东西吧。
而在叶小楼看来,狗蛋看到的东西,应该是不完整的魂魄,只是残缺的魂体,被动的注入尸体中,试图达到一些目的。残魂在很多时候都特别脆弱,并不能控制尸体,然而这些残魂却非常强大,叶小楼想到了当年的歪果仁,感觉只有这个可能可以解释眼前的事情。
确定院子里没再有东西进来,狗蛋带着阿哥和阿炳守在院子里,叶小楼跑去隔壁推开门,看到小莲的爹躺在床上,立刻上前推了推他。推了几次都没醒,叶小楼立刻拿出金算盘波动,随着金色的算珠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仿佛有金光散出去,穿过床上人的身体,触碰到地面又弹了回来,这叫醒魂。
一个人如果叫不醒,有可能是太累,睡的太死,有可能是本身就有病,但也有可能是?7 昶窃俪了馍碓僭趺椿钤疽残巡还吹模庵质焙蛞沧钊菀鬃雒危孕矶嗳嘶昶切压矗缓笳鋈硕夹阎螅遣蛔∽约鹤隽耸裁疵巍?br /> 眼皮下面的眼珠动了动,小莲的爹很快醒过来,他身边的媳妇也醒了。叶小楼暂时回避,等那俩人收拾完出来,这才小声的说明情况。
这个朴实的汉子一开始不敢相信,直到亲眼看到有个小孩翻过院子,结果被阿炳用火符烧死后,这才震惊不已的相信了,并且说:“那孩子的胳膊上有一个黑色的胎记,我认得,是小莲三叔家的小孙子。孩子刚生出来就断了气,当时小莲三叔难受了很长时间,没想到……”
“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能不能请你帮我们带路,我想出去看看外面的情况。”叶小楼打断小莲爹的絮絮叨叨,平静的说。
只思考了一顺,小莲的爹就点头道:“哎,是得出去看看。你们跟我来,我领你们走一个地方。”
这个村子建造的时间非常悠久,早些年山里野兽多,冬天经常有野兽闯进村子里吃人,后来村里的人就合力造了几条贯穿全村的,全封闭的胡同,平时胡同就当做仓库用,不过是连通的,等冬天到了,为了安全也为了保暖,家家户户出门就走这些封闭的通道。这回小莲爹领着叶小楼穿过黑漆漆的通道,拐了个弯,打开前面隐蔽的门就到了一户人家的屋子里。
叶小楼这次没叫醒屋子里的人,他拉着小莲爹躲了起来,就看到一个脸色苍白散发着臭味的孩子从屋子外面爬进来,爬到床前,只有两个黑洞的眼睛直勾勾的面对着躺在床上睡觉的人,随后扭头离开,并没有伤人。
又去了其他人家,叶小楼发现那些孩子虽然看上去恐怖,但是却没有伤害村子里的人,只有叶小楼自己暴露的时候,那些孩子才会凶相毕露,狠狠的伸出手抓过来,力道极大。
怪异的,解释不通的现象。
小莲家,狗蛋站在阿炳和阿哥身后,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小手不停的摸着自己的衣服,他准备随时脱掉外套,除去鸡伯伯羽毛的压制,进入战斗状态。越来越多的孩子聚集过来,都敏捷的翻过墙头,但是并没有靠近,而是在不远处试探的张开嘴发出凄厉的叫声。
阿炳和阿哥看到这么多渗人的孩子都觉得头皮发麻,但他们人太少,不敢轻举妄动。
“那个孩子行动特别敏捷,眼珠很灵活!”阿炳敏锐的发现一个躲在孩子身后,身体只比巴掌大一点点,应该是胎儿的小孩敏捷的爬来爬去,时不时的偷偷盯着狗蛋几个人看。
一双眼睛犀利的看过去,狗蛋脱下外套说:“你们对付不了他,我来!”
周身鬼气弥漫,狗蛋的手指甲变得非常长,他看向那群趴在一起的孩子,嘴里发出吼叫声,随后便用尖利的指甲戳破自己的手掌,滴出一滴鲜红的血液。这滴鲜血像长了眼睛似的飞出去,追着那个胎儿不放,最后狠狠的扑了上去,就像滚油里放了水,顿时起了大火,烧的那胎儿不住的尖叫。
这是狗蛋自从融合了白泽灵血的悟出来的神通,白泽乃是吉兽,是世间一切魑魅魍魉的克星,白泽的血就是最强大的戾气。即便是狗蛋只有那么一丁点儿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白泽血统,但他仍旧秒杀这一群只有诡异残魂支配的尸体。
裹在鬼气中,狗蛋慢吞吞的走上前,小孩们都尖叫着扑过来,然而他们很快就惊惧地后退,因为狗蛋的身体有鬼气,还有白泽才有的瑞气,无论是哪种都能给这些小孩的尸体重创。
准确的抓住小胎儿,狗蛋微微低头看着胎儿那双没发育完全看上去特别诡异的眼睛,然后另外一只手飞快的插-进他的脑袋里,搅了搅,掏出一缕气。这团气跟其他残魂不一样,显得灵活许多,在狗蛋手里剧烈的挣扎着,就像一个弱小的鬼,然而又很坚韧,狗蛋歪着头看了一会儿,就抓着那缕气回到阿炳和阿哥前面。
这是阿炳兄弟俩第一次真正的看到狗蛋的能耐,他们再也不会觉得狗蛋非常软萌可爱了,虽然他真的很可爱,然而这样的状态虽然有点可怖,但是特别的帅气啊。
也许是因为狗蛋的行为,其他小孩尖叫一番纷纷离开,最终又回到那片松软的土地中爬进土里。
月色依旧,甚至就连村外的那片松软土地也还是原来的样子,然而小莲家院子里烧焦的尸体让众人不得不相信事实。
“狗蛋,怎么样?”叶小楼终于回来。
举了举手中的黑气,狗蛋说:“抓到这个玩意。”此时的狗蛋已经穿上缝有鸡伯伯羽毛的外套,重新变回软软嫩嫩的样子,大眼睛特别可爱。小莲这会儿也醒了,特地给狗蛋煮了荷包蛋,还捏了一下狗蛋圆滚滚软乎乎跟糯米团子似的脸。
在手上拍了一张符箓,叶小楼接过那缕气研究,另外一只手还不停的拨着金算盘,约莫有三刻钟的功夫才停下,叹了口气道:“也不知道是福是祸,这个村子依旧不是终点,我们恐怕要出国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