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汉也有春天完本[耽美种田]—— by:宅女爱财

作者:宅女爱财  录入:02-05

“有有有,不知小哥儿穿多大的?我这就去给你们取14 去。”本来听安逸的话,还以为这单生意失败了的店家,一听王猛说不但要披风,连皮靴都要一双,简直欣喜若狂,头点的那叫一个利索。在听了王猛报的数据后,转头就想跑,不料却被安逸出声给喊住了。
“店家等等,有没有这个号的?有的话,多拿一双出来。”说着,安逸把王猛的数据报了出来。
店家:“…………”
店家顿了一下,一手扶着自己差点儿被吓得跳出来的心脏,对着安逸点了点头,见俩人没有别的吩咐后,才带着欣喜和后怕的笑容,用飘一般的步伐逃也一般的离开了。
尼玛!就算是加量,也不用这么突然吧。吓得他还以为生意泡汤了呢。
说实话,也不怪店家紧张。他这店里的衣服质量还是不错的,绝对的诚心店。就是那几件儿高档的衣服,在玉柳镇实在是不畅销,进过来都两年了,还压箱底儿呢。要不是遇到安逸他们这俩“冤大头”,只这几件衣服的进价,就够店家白干两三年的,由不得他不在意啊。
披风被打包了,两双靴子却让安逸和王猛当场换了。
安逸身上的衣服布料虽然不错,在玉柳镇也只能算是中位档次的,鞋子就更是只有普通农家才穿的自家做的棉鞋,他身上也就那件大氅比较名贵,还是王猛。现在有了更舒适更暖和的皮靴,王猛就要求他当场换上,省的逛一路回家再把脚给冻了。
而王猛自己,他的衣服布料名贵是名贵了,样式却不突出,倒也不惹人眼。鞋子也是朴素的筒靴,看着名贵,被衣服下摆盖着,倒也没人注意。不过,那筒靴是春秋季穿的,冬季可不成,虽然王猛血气方刚,好热,常年这么穿也不觉得冷,安逸还是心疼了,硬要他也换上。
于是,等二人从成衣店出来,俩人就穿了一模一样的鞋子,只有个大小号的差别而已。虽然他们完全不知道后世“情侣套”这个词的含义,但完全不用想他们穿着跟自己在意的人一样的鞋子,心里那种舒爽和想要炫耀的*。要不是实在不雅观,就连一贯稳重的王猛都有种想要把衣服下摆撩起来的冲动了。
一件披风一百五十两,两双鞋一共六十两,俩人一下子就花了二百一十两银子,奢侈的都顶上安家全家十年的开销了,却眼睛都不带眨一眨的。
出了成衣店,二人又进了果子店…………
☆、第五十三章
第五十三章买牛车
为了迁就安逸,俩人几乎是一家店一家店的逛着,看到合眼缘的东西,也不考虑到底用不用得上,吃不吃得完,就一个反映:买买买!统统买下来!
结果,店铺才逛了一小半儿,王猛手上的东西就已经提不住了,重倒是没多重,就是琐碎得很,不好拿。逛到后来,连安逸都象征的拿了几件儿没什么重量的小零食。
“要不,咱们先买车?”安逸提议道。路上这么多人,驾着牛车肯定是不如走着方便了,但他们至少不用提东西。而王猛扫了眼自己手上提的各种零食小吃和小物件儿后,发现自家该买的东西还一样都没买,反观安逸这架势也不像是要收手的样子,也就无奈的点了头。
也是幸运,买卖牲口家畜的地方就在另一条街上,从小道上穿过去,也没几步路。不过卖牲口的地方,可不如买吃的用的,味道冲的很,安逸连站在街上都是煎熬,也不想进去逛了,埋着头就往前走,眼睛快速的搜索着卖牛的店。
可惜,一条路都快走到头了,卖牛的没看到一家,卖家畜和幼崽儿的倒是不少,到了一家卖猫和狗的店,王猛脚步顿了顿,问安逸,“要不,咱们先买条狗?”最好是猎犬,以后打猎的时候就不孤单了。
“狗吗?到也行。”安逸想到安家养的那条土狗,可有可无的点了点头。反正养狗也用不着他,有个小家伙逗乐也挺好。
结果,王猛看到他点头,开心的走到那家店门口,冲着店家问道,“你这里有大型的猎犬吗?”
安逸:“…………”说好的小家伙呢?
然而,等安逸看到抱着小奶狗兴奋的冲出来,眼睛还一闪一闪的看着特别开心的王猛时,他心里的不悦就统统消失了。
那只小狗,看着才刚满月的样子,通体纯正的棕色的毛发,特别可爱。这么小小的一只小狗狗,被那么雄壮高大的王猛单手抱在怀里,竟然没有一丝格格不入之感,反而意外的协调,尤其是这一大一小用两双同样湿漉漉的眼睛望着他时,竟让他错乱的认为他俩是一个物种。真囧!
——算了,只要他开心就好。
“你有问店家在哪儿能买到牛吗?”安逸眼睛盯着小家伙,顺口问了一句,手还好奇的摸了把它的绒毛,果然,跟他想象的一样好摸。嗯,可以再来一次。
“牛?呀,我忘了……”王猛后知后觉的想摸摸自己的脑袋,却发现两只手都占着,只能放弃这个习惯性的动作,道了声抱歉让安逸多等一会儿,他扭头又冲了回去。
安逸:“…………”
很快,也就几息的时间,王猛就冲了回来,兴冲冲的对他说,“阿逸,快来!店家说他们家就有牛!”
安逸跟着进去才知道,这位店家的后宅确实是有牛的,还是一匹半大的刚能拉车的小牛,是这家店家的亲哥哥,留在这里寄卖的。
“这牛看着挺壮实的,怎么要卖呢?”安逸看似漫不经心的问道。不会有什么麻烦吧?
“二位放心,牛肯定是好牛,要不是我兄弟急着筹钱给儿子娶媳妇儿,也不能这时候卖了它,眼看着它都能帮家里干活了,就是再养几个月,等它成年了,那价钱也差现在不少呢。”店家怕安逸他们以为这是头病牛,忙解释道。
筹钱啊。安逸暗自嘀咕着,这倒是个合情合理的说法。至于是不是真的,就跟他们无关了。
想着,安逸就问,“这牛,你做的了主吧?买卖耕牛都需要去官府备报的,你用不用把你兄弟叫来?”
“不用不用,我兄弟上次来的时候,已经给我写了委托书,二位要买的话,咱们直接去官府备报就成。”店家说着,还从衣袖里掏出了那张按着指印的委托书。
“那就好。”安逸把委托书还给店家,问王猛,“怎么样?”
“身体没问题。”王猛点头,至于是不是好牛,他也不知道。反正以他相马的技术,这牛应该是没病的。
“那成,”安逸点头,对着店家道,“这牛我们买了,一会儿跟我们去衙门备了案就给你结账。对了,店家,你知道哪儿能买牛车和车棚吗?”
有了地头蛇的引荐,车棚比牛好买了很多。三人先去位于镇中心的衙门,把牛过户到王猛名下,拿了契约书后,又回到集市去买车棚。
二两银子,安逸二人买了头半大的牛犊,又花了一两银子配了个厚重防风的车棚和一辆牛车,这才慢慢悠悠的去买家里需要的东西。等到了集合的时间,二人驾着牛车到了集合点,安家人已经到了。
“你们买牛车了?”虽然知道姑爷不差钱,但牛车也能说买就买,周氏心里还是挺高兴的。在望山村,有牛车,可是家里富裕的代表呢,整个村子加起来,满打满算也才五户不到。
然而,周氏的好心情也就到此了,等她拉开车棚的帘子,看到二人买的那些个东西,闷头就皱了起来。
白米白面菜籽油这些就算了,虽然都是贵族老爷吃的,平常人家都吃不起,但王猛毕竟是富庶人家出来的,倒也看的过眼。再说,吃的东西,吃进自己肚子里自己不往外说,外人也不会说什么。
衣物也还行,大冷天的,厚衣服买几件都不算亏。但那一堆没什么用的小零食算怎么回事?居然还有小孩子吃的糖球和冰糖葫芦?
这也就算了,边角处居然还有风车、木雕、陶瓷小人等等用来哄小孩子的玩具?这……
周氏疑惑的扫了眼自己小儿子,这些东西应该不是他要买的吧?毕竟他小的时候都不玩儿这些的啊?难道……想到自己姑爷糟心的家人,她好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阿啾~!”王猛突然打了个喷嚏,刚想说让岳母把车帘放下来,别冻着里面的安逸,就发现岳母打量自己的眼光,有些奇怪,好像隐约中带着些怜惜?
王猛打了个哆嗦,忍不住揉了揉眼睛细看,岳母已经把他给安逸买的披风拽了过来,给他披上,嘴里还嘟囔着,“看你这孩子,买了衣服也不知道穿,瞧瞧,冻着了吧?以后可别这样了,年轻时不注意,以后老了遭罪,到时候你想后悔都没地儿哭去。还有你,安逸,这是你男人,看着点,别老关顾着你自己!”
“是是是,我错了,以后我一定注意!”无辜被躺枪的安逸只能苦笑承认错误,扭头就偷偷的白了某人一眼,让你穿衣服,你说你不冷,瞧,害我挨骂了吧?
王猛:“…………”
王猛不好意思的揉了揉自己的鼻子。讲真,他觉得刚刚只是有人在念叨他而已,并不是冷的。不过……他瞧着自家岳母不容拒绝的表情,还有嗔怪他的媳妇儿,王猛还是老老实实的又被加了一层。
——反正讲真话他们也会以为自己在狡辩,还是别说出来让他们着急了吧。
说话的功夫,同村的几个人也陆陆续续到齐了。看到王猛买的新牛车,还给配了个车棚,纷纷羡慕的眼睛都红了,好话不要钱似的对着周氏夸了又夸。连王猛身上那件名贵的能买上上百辆牛车的豪华披风,也没人注意。
也不怪他们没见识,在老百姓的眼中,披风再贵,也就是衣服而已,撑死了也就几百文的价钱,哪儿有能帮着犁地,在田里能顶两三个主力的耕牛呢。而且王猛这人一向信奉低调的奢华,那件披风上面素的都是手工绣的暗纹,连颗宝石都没镶,完全不想大户人家奢侈的作风嘛。
有了新牛车,车上的位置也宽松了,即便堆积了各家囤积的年货,也用觉得不够地方或者拥挤了。不过同行的几人都是各家能当家作主的并且有一定岁数的主妇,跟王猛这个后生又不熟,虽然跃跃欲试,却也不敢真的开口说坐人家的新车,倒是把安父和赵雪妍给挤到了新车上,一行人说说笑笑的回程了。
村里从来无秘密。有时候村东头的汉子打了个喷嚏,转眼间村西头就能知道,更别说买牛车这么个大事了。
于是,安逸突然发现,他们家本来还跟个隐形人一样的王猛,突然炙手可热起来,几乎天天都有人上门找他,连带着别人看他也热情起来。
怎么回事?难道他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做了什么天大的能造福于百姓的好事了?
“那倒没有,估计是奔着咱们家的牛车来的。”王猛好笑的摇了摇头。
“牛车?”牛车怎么了?难道他们想借车拉货?
“准确的是,冲着咱们家的耕牛。”王猛摸了摸他的脑袋,跟他解释道…………
☆、第五十四章
第五十四章求上门来
借牛吗?
安逸了然的笑了。怪不得,以前在安家的时候,他总觉得自家爹娘人缘出奇的好,而他们家的黄牛在农忙时,也总会离奇的消失几天,原来,还有这方面的因素呢。
这点儿小算计,安逸仅仅有些失笑而已,其实并不在乎。能花一百多两银子买一件衣服还面不改色的人,谁还能指望他有平民的正常价值观不成?没视金钱如粪土就不错了。
要知道,哪怕当初程家给了他不少补偿,那些财物也是在周氏的手里攥着,没过他的手一分,即便是现在,也是被周氏整理装箱充当了他的嫁妆。更具体的,也就是在他心里留下了一堆的数据而已。至于这些东西到底有多大的购买力……估计正统士族出来的王猛,比他懂得还多些。
说多了都是泪啊。按理说无论身份,总是嫁的那一方管家吧,但自从跟安逸搭上伙,王猛这个不通庶务的公子哥儿,就成了管家的主妇,某人不是看书就是睡觉,顶多时不时的下个厨,体现一下主母的存在感,其他所有的事情都是王猛这个一家之主的活。
而王猛这个大手大脚惯了的公子哥儿,看上什么需要什么,都只会买,而且连价钱都不会还,有几回还被店家当成冤大头宰。要不是有一次跟安达一起去买东西,让安达看了出来,慢慢的教了不少小技巧,他即便花了大价钱,也买不来好东西的。
至于他一个人生活了那么久,都没感觉到自己被宰,安达曾腹议过,估计是他那张脸太过刚毅,而且周身的杀气太浓,让卖家都怕他,以至于胆子最大的也只敢悄悄宰他而已,不敢用假货骗他,就怕他回过神儿来杀人家全家什么的。
王猛:“…………”他是杀过人,但他还没丧心病狂到杀人全家吧……
生活无非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有安家人的带领,王猛的庶务渐渐的游刃有余起来,安逸也适应了目前舒适而安逸的生活。俩人每天吃饱了饭,不是窝在书房一人一本书(安逸杂书什么都看,王猛看兵法)看着,就是待在工作室,根据安逸的新想法弄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出来。
这天,安逸读一本食谱的时候,突然有了新想法,自创了一个火锅配方,中午就让王猛实践,还从杂物间的犄角旮旯里淘出了一个没用过的小炉子,二人就窝在客厅热热闹闹的就涮起了火锅。
大冬天,雪花纷飞的日子,还是吃火锅最舒服,热腾腾的吃下肚,整个身子都暖洋洋的。
忘了说,今天已经腊月二十六了,离过年也没几天了,正好也是今年头一场雪降临的日子。至于火锅,倒不是安逸独创,而是北方特有的一种吃食,在大庆朝已经有两百多年的历史了。
安逸弄的这个火锅底料的配方,是辣味的。他中毒之前就是嗜辣嗜甜的,偶尔还能吃点儿酸,但大庆朝目前所有的辣味调料,都是用的辣椒。奈何,无论什么品种的辣椒,都带着轻微的毒素,对安逸这个像筛子一般到处是洞的身体,也是毁灭一般的存在,仅一小口就能让他上吐下泻一整天。
可人啊,有时就是这样。本来可吃可不吃的东西,一旦不让吃了,就会挠心挠肺的想念。更别说安逸本来就好这一口。他憋了好几年不碰不提,不是真不想,仅仅只是不想看到爹娘和大哥唉声叹气的样子而已。
现在虽然换了“牢头”,至少辈分平等了,而且没有经历过那段昏暗恐慌的日子,不会小心翼翼到杯弓蛇影地步的王猛,他的承受力和包容力实在是高的太多太多了,这就让安逸慢慢的琢磨开了。
不能吃辣椒,并不代表不能吃辣味吧?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也许能让他找到一种能代替辣椒的调味料呢。
还别说,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真被他从新到的那些藏书中找到了。一种来自大庆朝偏南方,当地人称之为小红果的果实,味道偏辣,还隐约带着点儿甜头,比单纯辣椒的辣味还要得安逸的欢心。
幸运的是,这种果实,在王狂他们这些朋友送的贺礼里,居然就有,虽然量不多,也就是让他尝个新奇,至少解决了他的口腹之欲啊有木有。
“怎么样?还合你口味吗?”安逸涮了片羊肉片,吹了吹放入口中,边吃边问王猛。他自己是比较满意这种味道的,但不知王猛是个什么想法。不过看他吃的这么香,应该还不错?
“嗯嗯,还别说,被你这么一弄,这火锅比以往的好吃多了。该辣的辣,辣中还带着果木的清香,好吃!”王猛边涮边吃,还要兼顾安逸和脚边的狗崽大郎(等同大狼,因为长得像狼,汗……),忙的那叫一个忙活。
正在俩人吃的热火滔天的时候,院门外突然有人喊王猛,王猛高声回了声“等一下”,就让安逸自己先吃,就走了出去,没过一会儿,却带了一个人进来。安逸抬头一看,居然是他们结婚那天,扶着王猛进来的其中一位——吴聪。
“是你啊,快坐吧,外面挺冷的,冻着了吧。”安逸微笑着让了座,还让王猛给添了一副碗筷,“不嫌弃的话,一起吃吧。”
“打扰了,嫂子。我还真的挺冷的,多谢了。”吴聪抱歉的对着安逸笑了笑,又对王猛点了点头,老实不客气的坐下,拿起碗筷就先吃了几口。说实话,这鬼天气实在是太冷了,在外面站的时间长了都能冻成棍儿,他虽然是一路跑这来的,也冷得够呛,急需热乎乎的东西暖和暖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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