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是这么想,安逸还是含笑的点头,把他撵去洗澡。
鸡蛋羹好弄,取两个鸡蛋打碎,兑上适量的凉白开,再往里添加一些切碎的提前一步弄熟的虾仁和鸡肉,搅拌均匀后放在蒸锅里蒸上个几分钟,等蛋羹成型,在撒上一把葱花,点上几滴香油和醋,就可以出锅了。
但小混沌却不怎么好弄。安逸在厨房找了一圈,才找到一小块儿不到二两的生牛肉。这还是上次吃火锅子后剩下的呢。就这么点儿牛肉,即便往里加上两倍或者三倍的葱,调出的馅儿也是少的,即便够了量,混沌也不好吃了,没肉味儿,王猛这个肉食动物也吃不香啊。
不过,相对于牛肉的稀少,王家的葱倒是有不少,安逸闲着没事的时候,在工作间内空闲的一大块儿地方,都用花盆种了不少的调味料,量看着是不多,时种时取的,仅供自家冬季的咀嚼还是够的,有时多了,也能惠及一下安家。
这些连菜都算不得的调味品,平日里人们可不稀罕,但到了这寒冬腊月,周围连个绿色的叶子都见不到的时候,想吃这么新鲜的调味料,也是很困难的。
不过,在大庆朝,于冬季培育出绿叶的调味料植物,或者说冬季的青菜,却并不是安逸的首创。早在二百多年前,整个大庆朝内,就已经有人发现了这个商机,在有温泉所在的庄子里,用温泉所在地的地脉余热,培育起了冬季里的青菜,供自家食用或者当礼物赠送给亲友和上司。
只是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带温泉的庄子都是不好买的。不说温泉对寒冷冬季所带来的享受,在有人发现并宣传出长期浸泡温泉,不但能治疗百病,还能美容养颜、延年益寿之后,便把温泉推崇到了一个让人仰望的高度。
以至于无论是皇子皇孙、皇亲国戚,还是那些传承悠远的世家和达官贵人,都渴望拥有一个这样的庄子。以至于温泉庄子发展到后来,渐渐就成了身份和荣誉的象征。甚至于在贵族中,哪家千金嫁人,嫁妆里有一个温泉庄子,都是很体面很金贵、在娘家很受宠爱的象征。
如此重要的温泉庄子,能买到的无一不是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这样的人家,即便知道温泉庄子能出产冬季青菜,也不能自降身份去干大量的培育向民众销售吧。就是向同阶级的销售,在他们看来,也是粗鄙和不名誉的丢人勾当啊。
所以,在某位出身寒门、对农事很有研究的学子,无意中跟随同窗的一位富家子弟进入了他们家的温泉庄子,得知了冬季青菜的事,就突然奇想,可不可以用温暖的室内培育呢。
可惜,此法虽然被证实是可实施的,推广起来却很有难度。因为,在冬季里还能保持温暖的屋子,至少需要地龙和火墙,而这两样,虽然没有温泉那样稀有,也同样是只有大户人家才能享受得起的。
而即便是耗费了巨资安装了地龙和火墙,把整个房子都用于种植蔬菜,不是自然生长的也受不到足够的光照的蔬菜,产量也十分的有限,能供给小范围的客户都是好的,完全偿还不了前期的大笔投资。相较看来,室内的蔬菜,居然比温泉庄子上的,还要得不偿失。
由此可想,即便所有人都知道在温暖的环境可以盆栽种植蔬菜,连地龙和火墙都安装不起的人家,根本就不会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不过即便有地龙和火墙,安逸也仅仅是在屋里养了几盆调味料而已,蔬菜什么的还是王猛婚前收购回来的菜干。他们家虽然大,东西也多,能用来种植的地方,也有限的很,不然也不会被安逸安置在工作间了。
牛肉大葱的馅儿调好后,安逸就不再折腾肉馅儿了,怎么说现在也是晚上了,吃太多肉食,消化不好积了食儿就不好了。毕竟他们家牛肉难找,家里的鸡肉、羊肉、猪肉、还有各种野物的肉都是不缺的,不是冻在院子里,就是做成腊肠或者熏肉腌肉促存了起来的。
大庆朝常见的冬储菜,无非就是白菜和萝卜。王家相比好一些的就是王猛淘到了不少胡萝卜。安逸索性就用胡萝卜和鸡蛋木耳弄了个素三鲜。
安逸把饭做好的时候,洗澡的俩人还在水里待着呢。俩人围坐在同一个澡盆里,一个紧张的摸着盆沿不撒手,一个细心的帮她洗净她身上积存了很久的顽固污渍,虽然浴室内静寂一片,却透出别样的温馨。
尤其是那个时时陷在惊恐之中的孩子,此时她虽然面无表情,眼睛看着王猛时,却含有安心的光芒,仿佛那是她的港湾和救赎……
虽然不忍心打扰这一室的温馨,惦记着小人儿还没衣服可换,安逸还是开口跟王猛说了一声,离开了家里,自己跑去了安家。
那孩子穿着来的衣服,安逸刚刚已经看过了,本来他还想如果能顶一顶的话,先让她穿着,毕竟他自己可不会裁衣,就是把自己的衣服剪小,他都做不好。而找他娘周氏的话,大晚上的,他还怕会让父母担心。
尤其是他自己都还一头雾水的时候,他怎么解释才能把家人的担忧消除啊?还不如今天先凑合一晚上,等他问清了王猛具体的情况,明天再带她去镇上买几身合适的棉衣后,再去安家告知父母。
然而,等他真的把衣服拿在手里时,他才发现,孩子身上的那件衣服,虽然外观看着干净整洁,其实内里不但补丁叠着补丁,还有很多很难清洗的油渍。这也就算了,那件所谓的棉衣,根本就是她家大人,或者说她娘用旧衣服改成的,不但尺码已经偏小,里面也没多少棉花了,纯粹就是两层旧棉衣缝在了一起,靠几层透风的布料在那顶着,单薄得不行。
而那孩子,即便隔着雾气弥漫的浴室,安逸依旧发现了,她不但手脚都出了冻疮,头发枯黄如晒干的稻草,皮肤蜡黄,骨瘦如柴,身上也冻得隐隐发紫。如果情况再不改善的话,这孩子,兴许都熬不过这个冬季了……
“三四岁小孩儿穿的棉衣?你要那玩意儿干啥?”周氏本来看到安逸大晚上的跑回来,还以为有什么东西落在这儿了,没想到他居然提了一个这样奇怪的要求。孩子的衣服?还是三四岁的,别说安逸怀不了孕,即便怀了,也要大了吧。
“是这样的……”为了避免周氏过于担心,安逸直接把自己知道的情况跟周氏说了。果然,不出他之前所料,一听王猛从吴老大那个魂淡那儿接回了一个孩子,疑似吴老大那个五岁大的女儿时,周氏吓得冷汗刷的一下就下来了。
“什么——?!你是你们从哪儿弄回一个孩子?……不是,阿逸啊,你们怎么会惹上那个无赖的啊?!”
☆、第六十三章
第六十三章小丫头
好不容易安抚好了周氏,答应她明天一定带着孩子来让她看看,并让王猛这个当事人当场跟她解释,周氏才带着担忧找出了安逸小时候穿过、看着还比较完好的小棉衣。
“你只说孩子看上去就三岁大,吴老大的女儿毕竟已经五岁了,所以我找了你四岁时的衣服。孩子的衣服,都是宁大勿小的,要是大了,你就给她绾一绾袖口和裤脚,等明天她来了,我在比量着给她做几身合体的。”想到那个可怜的孩子,周氏忍不住叹息了一声。不管怎样,能离开那个不是玩意儿的爹,孩子也算是脱离苦海了。
只希望,猛子真如安逸说的那样厉害,别被那个无赖祸祸了吧……
“咦?我的衣服?”安逸特别新奇的看着手上的小衣服,许是那是他还太小,他完全没印象自己穿过这样的衣服,“娘,你还保留着这个呢。我还以为你得现场把我的衣服给改小,或者去我堂哥家借一身呢。”安大伯家的大堂哥,儿子已经两岁了,兴许有故意做大一些的衣服呢。
“不但你的,你哥的你娘那儿也有。小孩子的命都轻,尤其是新生儿,一个不注意就飘走了。咱们这里的传统,就是必须得让孩子穿百家衣或者健康成长起来的大人的旧衣服,才能顺顺利利的成长。不过百家衣哪是那么好讨的啊,年景好也就罢了,年景不好,连吃饭都成问题,谁家金贵的布料可以往外借的。然后,你娘就想出了这招,把你们哥俩的小衣服留着,以后给你们自己的孩子压命,自己的衣服,你们也不会嫌弃,而且也是个好兆头。”
周氏还没开口,像个木头人一样在边上杵了半天的安父倒是先开口了。说着说着,他还忍不住慷慨的叹了口气。可惜,安达的小衣服可能还有用处,安逸的不说吉不吉利了,用不用得上都悬。
安逸被安父的叹息声弄得心头一涩,知道他又在惋惜自己命中可能无子的境遇了,忙打岔,“成了,衣服也有了,孩子还等着穿呢,爹娘,我先走了啊。”说着,也不给人开口的机会,他就跑出了门。
“诶,你路上慢点儿啊!”
“知道了——!”
回到家后,安逸先把小衣服在屋里的火口烘热,才拿给浴盆中的俩人。等他跑了趟厨房,把夜宵给俩人端出来的时候,王猛和那个小姑娘已经在餐桌上坐好了。
安逸把托盘放王猛面前一放,就不管他了,自己单独端着那碗鸡蛋羹小心的放在了那个小姑娘面前,仿佛怕吓着她一般,语气特别柔和的说道,“饿了吧?吃吧。”
那小姑娘经过了这一番的梳洗,褪去那一身的穷酸气,换上了安逸小时候做工精细的小衣服,居然一改之前的邋遢,让人隐隐忍不住有些怜惜。许是从没有跟外人接触过,又长期生活在亲生父亲的暴力中,哪怕安逸已经拿出所有的耐心和柔和,她还是被吓得脸色发白,浑身哆嗦。
安逸完全没料到自己柔声细语的一句最普通的话,就让这个小家伙被吓得瑟瑟发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顿时有点手足无措,求救的看向王猛。
王猛此时已经被自己面前香气袭人的小馄饨勾起了肚里的馋虫,也不管海碗地下还放着托盘,拿起筷子就夹了一个放入口中。安逸求救的视线传过来时,他正被自己口中还隐隐有些发烫的馄饨烫的嘴里忍不住嘶嘶作响。
安逸:“…………”呵呵。
安逸脸上淡淡的笑容加深了几分,后撤了一步站到王猛的身侧,单手放置在他大腿外侧,狠狠一拧,“很~香~哦~~!”
王猛皮糙肉厚的,安逸这一下子看上去很疼,但对他这种常年经历重伤的人,还真不算什么,更别说安逸本就没用多少力道,但他还是配合着做出了龇牙咧嘴的表情,“嘶嘶……很疼诶……”
安逸:“呵呵。”还真没看出来。
口中的小馄饨已经不那么烫了,王猛刚想一口吞下,再跟安逸诉诉委屈,隔壁的小丫头突然仿若看到了什么可怖的东西一样,惊叫了一声,嗖的一下钻到了桌子底下,口中还不停的喃喃着:“不要打我……不要打我……我乖……不要打我……”
王猛和安逸本就是打情骂俏,完全没料到会出这等异变,在听到孩子口中下意识讨饶的话语,心里忍不住就一阵刺痛和怜惜。
安逸给王猛使了个眼色,让他去把人先劝出来。仅仅这么一会儿工夫,他就已经明白,这孩子对任何陌生的人都有防备心,除了王猛。可能,是因为是他把这孩子从那个噩梦中带出来的缘故吧。
安逸的眼神王猛当然明白,但他就是一个粗糙的武夫,对哄孩子可真是一窍不通啊,他还真怕自己人没哄出来,反倒让小丫头受到更大的惊吓。
安逸一个眼色使过去,对方居然还在踌躇?他当即就怒了:还不快去!
王猛摇摇头,指了指自己:我不会啊。
安逸斜睨他:难道我会?再说……
安逸心疼的看了眼桌子的方向,就算他想,孩子也会抵触他的吧。
王猛明白了他的意思,咬咬牙,豁出去了。他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斜跨一步,在桌子边上蹲下,轻手掀起了餐桌的桌布,无视小人儿瑟瑟发抖的小身影,伸了一只手进去,“乖,出来吧。出来吃饭了。放心,这里没人会打你的。”
小丫头乍然听到声音,先是畏缩的哆嗦了一下,双手环膝、脑袋深埋在双腿之间,妄图把自己缩成更小的一团,完全没听到王猛说了些什么,只是隐隐感觉他的声音有些熟悉。
王猛也没期待她会在自己的招呼下就这么出来,便更耐心的劝到,“你还认识叔叔吗?刚刚你还抱着叔叔不是吗?来,到叔叔这儿来,咱们一起吃好吃的饭饭,好不好?”
小丫头还是不吭声,但她…………
☆、第六十四章
第六十四章缘由
…………王猛有了头疼的看着小丫头。虽然她现在是睡着了,可睡得并不安稳,看她紧缩成一团的小身躯和紧紧攥着他衣服的一双小手,就知道哪怕在睡梦中,她也是不安和恐慌的。
说来,也够难为这么一个小孩子的,有个那样的爹和护不住她的娘,这孩子能顺利的活下来,也是很不容易的,更别说,她娘还有更小的,身体也很不好的弟弟要顾。不过,话又说回来,毕竟是身上掉下来的一块儿肉,既然她娘能为了从小养大的小姑子舍去全部的私房,想来,虽然平日看顾得少,这个亲闺女她娘也是留有后招的吧。
不过,这就不管他们王家的事了,既然孩子到了王家,就是王家的孩子,跟他们吴家就再无干系了。
小丫头的状态,王猛注意到了,观察细微的安逸当然也注意到了,而且他心里明白,如果不接触这个小家伙的戒心和恐惧,这孩子,恐怕都废了。
叹了口气,安逸说,“让她跟着咱们睡吧,不行,就你们俩自己睡,先熬过这段时间再说,这孩子现在是一点儿都不经吓了……”
王猛怜惜的摸了摸下丫头的脑袋,无言以对。
“到底怎么回事?你不是去要账去了吗?”虽然知道肯定要不回来,但安逸怎么也想不出来为毛会换回一个孩子啊。以他对王猛的了解,就算那无赖肯用孩子抵账,他也不会这么轻易就同意吧。
“是去要账,也是想揍那个魂淡一顿,让他长长记性,可我没想到……唉……”王猛摇摇头,露出个一言难尽的表情。
原来,吴老大这个浑人,能混了这么多年还顺风顺水的,没遇到什么扎手的人物,不是因为幸运,还是真有几分狡猾的,知道哪户人家脾气好、性子软、能下手而已。
而且,吴老大除了在自己家逞威风逞的狠了些,在外面也就只会胡搅蛮缠,仗着一把子力气欺负和威胁人而已,有时候见自己过了火,把人逼急了,就转而恐吓,让人不得不妥协。
最主要的是,他闹了这么多年,即便人人知道他的秉性,把他传的都有些邪性了,甚至见了他们一家人都会下意识的躲闪,他也一直踩在别人的底线上,懂得见好就收,让众人像吃了苍蝇一般恶心,还不敢追究。
也是因为他总是办恶心事儿,又没真的造成无可挽回的错误,而且赖上的人家都是跟他们家打过交道的,而不是无缘无故的,这才让村里无论是村长、吴家族长,还是别的各位族长族老们,为了自家的安生和村里的宁静,没再过分的追究他。
本来,按照吴老大的一贯作风,他这一辈子哪怕没什么别的本事,也能吃喝无愁了。奈何,终日打雁却被雁啄瞎了眼。在村里人都畏惧他躲着他,使他“进项”越来越少、越来越不满足的时候,王猛这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儿在望山村落户了,还娶了个村里懒名远扬的人物。
一个外来户,还是个富家公子哥儿,一进村不是买地建房子,就是买牛买车的,婚礼上还能置办得起流水席请全村的人吃饭,买得起那么多的聘礼,连大城市里也有不少人来送礼,显然是有有钱的。
但,婚礼虽然热闹,他的家长却始终没露面,亲朋好友也就一个不知道怎么回事的哥哥,吴老大本来还有些畏惧的心思,慢慢的活络了。
一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儿,好好的城里不待,好好的日子不过,却反而跑到乡下这种贫瘠的地方来受苦,本就惹人非议,现在又娶了个农户家懒名在外,根本就嫁不出去的儿子,可能连后代都没有,图什么?
必须是城里呆不住了,跑乡下来躲祸啊!没见人家家里的爹妈都不敢露面嘛!
然后吴老大就琢磨开了。
这公子哥儿本人本身就是来“躲祸”的,受了委屈肯定也不敢声张,基本上也就不用畏惧他背后的势力了。而他在村里唯一的依仗,他的岳家安老二一家,还都是老实巴交的庄稼人,连大声说话都没有过的,就更是不敢替他出头了。你说,这头“大肥羊”,他不宰怎么能对得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