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煤的离婚 完结+番外完本[耽美]—— by:瓜霜

作者:瓜霜  录入:02-09

方承之换上了剧中的服装来观察,也让自己能快速学习。感觉自己差不多能抓住重点后他撞上了一个人的眼神,一个毫不掩饰的眼神。
那个男人正站在对面的包厢里衣着比较整齐,其实算是和这里有些格格不入,毕竟这个酒吧可不是个唱唱歌的清吧。灯光很暗,方承之看不清太多,有些担心是粉丝或者是记者,自己这样被拍下来总归还是不好,就和导演打了声招呼就走了。
第二天上午补好镜头后算是正式杀青了,晚上举行了杀青宴后方承之联系经纪人在小镇租了一个房子就住下了。这是他提前说好的假期。
这里游客不多,附近就是洛杉矶大城市,游客基本都在那里购物娱乐,他正好能闲下来在小镇上休息,看看风土人情。而他被明筑堵着的时候他正拿着杯咖啡从餐厅走出来。
其实也不能算是被堵着,因为堵他的人此时比自己还惊讶。方承之淡淡地看着眼前的男人,看着对方丰富的面部表情,惊讶,不敢相信,到狂喜最后内敛,对方有些试探性的说了句:“你好。”
方承之皱皱眉,没有接话。也许是粉丝偶遇,他打算点点头就绕开男人,结果男人下一句是:“阿尼哈撒有?”
“。。。。。。”
“扣尼叽哇?”
“。。。。。。”
对方没有回话这让明筑有些疑惑,难道是泰国人?泰国打招呼怎么说来着?
“萨瓦迪。。。。。。”
“你好。”方承之打断了对方的话。
明筑硬生生把没说完的卡吞进了肚子里。“啊原来是中国人,真是太巧了在这种小镇还能遇到同胞,你好我叫明筑。”
“你好。”方承之手里还拿着一杯冰咖啡,此时由于外面天气很有些炎热,咖啡杯壁结下的水正一滴两滴地滴在被太阳烤的金黄的石子路上。
明筑选择性忽视了对方释放出的很明显不想和自己多谈的信息,咧开嘴角笑着,“请问你怎么称呼?”
方承之看了明筑一眼,想了想他在国内的知名度后判定眼前的人不是装傻就是ABC,“方承之。”
“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吗?我住在洛杉矶,我是过来度假的,你住在这条街上吗?”
明筑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方承之什么都没有带,他能在异国不带包就出门应该是住所就在附近。
方承之停下脚步看着眼前灿烂笑着的青年,阳光细碎的洒在他的身上,似乎还有光点在他眼里跳动着,浑身散发着温暖的气息,这让他把拒绝的话忍了下来,但作为一个明星他也不能透露自己的行踪,所以他选择闭嘴。
明筑被方承之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右手揉揉头发,“我就住在旁边的街区,你是一个人吗,有空的话欢迎来找我玩。”
明筑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笔然后找了半天都没找到纸,只好在一张美元上面写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塞给方承之,“那下次见!”
明筑和方承之挥挥手就跑开了,跑了几步又回头对正拿着咖啡不急不慢走着的方承之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确认对方看到以后转身就闪进了右边的巷子。
方承之的住所的确就住在这条街上,他没有让经纪人帮他找海边别墅或者海景房,而是选择了一个甜品店的楼上,一室一厅的小房子。
他回去后拿出那张美元看了看,想了想还是将它压在了床头柜抽屉的最下面。
明筑没有等到方承之的电话,这是他意料之中的。他那天闪进巷子后想了想,还是悄悄跟在方承之后面,他们离得很远,明筑只能勉强通过方承之的鸭舌帽来判断自己没有跟丢。他看着鸭舌帽进了一个甜品店后很久没有出来,他透过玻璃瞅了瞅店里,方承之不在里面,大概是通过内部楼梯上了楼。
明筑回去后想搜索一下方承之,但他并不知道方承之的承之到底是那两个字,他打了诚挚,城志和程智后完全查不出任何信息,只好打拼音fangchengzhi,然后点开推荐搜索第一条:方承之。
看完以后他不得不承认他吓了一跳,本以为对方只是长的很有点好看的人,没想到对方竟然是个很有名气的演员,刚刚还拿了金柏奖的影帝。明筑一边佩服自己眼光好,一边又有些担心,他不知道站在那种高度看过风景的方承之对感情会有什么态度。
明筑上网搜索方承之的资料。在花了两天看完了方承之的所有访谈,电影,电视剧,颁奖典礼甚至广告和饭拍后明筑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僵硬的颈椎,恶补知识完毕,他要去见方承之了。
明筑在遇到方承之后就打电话给家里说要在镇上多呆一会儿放松一下,他从隔壁街区的酒店搬到了方承之所在街的一个出租房里,顺便还让Chris去他家把从学校打包回来的还没拆开的满箱子衣服等送过来。Chris在知道明筑的心思后非常激动,不仅毫无怨言地将衣服送了过来,还附赠了一打号称他亲自试过,是最棒棒的套套。
明筑不想回忆那个二货献宝一样拿出那一打套套时自己的心情,他洗漱完后换上衣服,嘴里哼着歌出了门。
方承之每天下午都会在甜品店看书,有时候是一些导演的自传,有时候是一些电影学院的课本。因为是甜品店老板娘的租户,所以老板娘会特地为他留出一个角落靠窗的位置,好吧,老板娘之所以这么好主要还是因为方承之长得好看。
所以这天,当老板娘端着一碟西班牙风味的小蛋糕走向方承之时,旁边忽然刮起一阵风,一个人影从门口冲进来然后在方承之面前站定,“嗨,又见面了!”
老板娘表示自己当时吓的蛋糕都要掉了。
方承之从书里抬起头,他今天戴了一副黑框眼镜,穿着浅色v字领口的长袖衫,锁骨若隐若现。此刻明筑心里只有四个字:卧槽禁欲!
方承之站起身接过老板娘手上的糕点,低声道谢后继续坐回了位置拿起了书。明筑也不在意,自顾自说着些话,方承之被说烦了也会接上两句,直到明筑问:“你会在这里呆多久啊?”
方承之想了想决定撒个谎,“两周。”所以这位热心的人你不要来找我了。
明筑听了以后收起了笑容,方承之只呆两周,除去自己没遇到他之前的时间自己最多还有一周,等回国以后自己就见不到方承之了。明筑心里很着急,不停地打着算盘,拨来拨去拨来拨去后,明筑在心里把算盘一摔,不管了。
方承之抬起眼看了看明筑的脸色,想着对方应该知难而退了,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后接着看书。他觉得自己做的很正确,因为第二天明筑没有来找他。
然后在第三天,方承之靠在门框上双手抱臂看着眼前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的明筑,他怀疑自己刚才喝的咖啡里有致幻剂。
明筑今天专门换上了他认为最合适的衣服,白色衬衫黑西裤,加上锃亮的手工皮鞋,这一套衣服的确很帅,但是在夏天也的确热得够呛。他笑着将那束玫瑰花递给方承之,“早上好。”
方承之没有接那束花,绕开明筑就走出了甜品店,明筑就抱着一大束花跟在他后面,嘴里还絮絮叨叨。
“我知道你,上网搜过了,你好厉害,这么年轻就是影帝了。”
“你喜欢玫瑰花吗?我本来是想和你先做朋友的,但是你呆在这里的时间太短了,我怕我找不到你了。”
“我很喜欢你方承之,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我第一次追人我也不知道做什么,你喜欢什么你能和我说说吗?”
在小镇的石板路上,两边都是异国风情的小店,外面支着红白相间或者蓝白相间的雨棚。在这么晒的天里大多数人都会走在棚子下面,唯有一个英俊的亚洲男子走在被阳光直晒的路上,后面还跟着一个捧着一束比脸都大的玫瑰花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也算是个很有意思的风景。
“方承之你是个演员这样会晒黑的没关系吗?还是你要演个硬汉所以要晒黑?就像你在《刀锋》里演的那个狙击手?”
方承之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他身后的明筑,他一向是冷静自持的人,不论是在热带树林里扮演狙击手热到中暑身上还全是被咬的包时,或者是信心满满的奖最后被关系户抢走时,又或者是大腹便便的老总色眯眯地看着他并打算把自己的名片塞进他的皮带里时。
哦最后一个不算,他听说那个老总花了十几万去挽救被打断的几颗牙齿。
但是现在,方承之不得不承认,不管是因为天气炎热还是别的原因,他有点烦躁了。于是他停下来看着明筑,看着那个额发被汗水打湿黏在额头上像条形码一样的明筑,脸被晒得通红嘴唇也有些干裂的明筑,累得要死但是看到他回头眼睛依然很亮的明筑,他好像是有那么一点点,被打动了。
方承之静静地看着一口气把蓝莓冰沙喝光的明筑,饮品店的空调的制冷效果很好,他的心情也没有那么烦躁了。店里播放着很舒缓的英文歌,空气里是水果的香味,那捧玫瑰花被明筑靠在了椅子上,因为在太阳底下暴晒,花瓣好像有点干,明筑刚进店的时候还请店员给花洒了点水。
他看着明筑很努力地拿着吸管想把杯底的蓝莓颗粒吸出来,眼睛死死的盯着杯底的颗粒,像是盯着什么很宝贵的东西一样。明筑真是一个张扬而透明的人,方承之在心里这么评价。

第3章
在努力吸走最后一颗果粒后明筑心满意足地靠在椅背上喘了几口气。不得不说真的是好累,那捧玫瑰花也是重的要死,早知道自己不如买一支然后叼在嘴里,肯定也很性`感。
明筑看着方承之,对方正看着窗外发呆,高挺的鼻梁,抿着的嘴唇或者是透着冷硬的下颚线条,明筑觉得方承之整张脸就是大写的精致。他本来还想说些什么,毕竟阳光明媚的下午,两个人坐在饮品店里,简直天时地利人和,谁不把握这个机会简直就是智障!但是明筑嗓子实在是有点疼,只好决定先智障五分钟,哦不对,先休息五分钟。于是他怀着和喜欢的人看同一片风景这种文艺小清新的想法顺着方承之的目光望向窗外,虽然他并不觉得窗外又是什么好看的。
方承之悄悄把目光转回来打量着着明筑,对方正透过玻璃窗望着对面的花店发呆,长长的眼睫毛时不时颤抖一下。方承之想到自己的粉丝说自己的眼里有星辰大海,但是此刻他觉得明筑的眼里才是,时而是带着热烈温度的火,时而是带着璀璨的星光。
自己十六岁成名到现在六年了,被人占过便宜也被人看似真切的爱过,被妖娆的女明星塞过房卡也被富家公子哥送过跑车。娱乐圈最不缺的就是爱情,逢场作戏也好,一刀两断也罢,演员演的是戏,在圈子里生存也是戏。幸而他和林琅他们交情好,一路得他们照拂倒也避开了不少恶心的事。

但是对感情,且不说他自己没有想过,以他现在的年龄正是上升期,他需要维护形象,名声,巩固粉丝吸纳更多粉丝,他需要更多作品而不是三天两头被人跟拍自己的感情生活。粉丝要的是一个单身的自己,能让他们幻想的自己,在某些时候自己需要迎合粉丝的要求,毕竟自己还没厉害到无所谓任何人看法的地步。
明筑是他目前生活中不和谐的因素,在这样一个时间点他的存在他的感情过于突兀过于危险,所以自己没办法回应。这么复杂的想法明筑大概也不懂,明筑是在被保护的很好的环境下长大的,他的想法很直白也很好懂,于是方承之还是选择闭嘴,反正他也习惯沉默。
再过两周等他回去,就断了吧。
明筑其实根本不知道方承之在想些什么,他看着窗外发呆然后被对面花店里挂着的小风车吸引了目光。微风吹过那只风车就会转个不停,这让他想起来小时候还在中国时爷爷用大头钉吸管和纸给他做的小风车,那个风车由于大头钉订的太紧要使劲吹才会转动一下下,所以明筑一般都用手拨着它玩,即使不会动明筑也特别喜欢,每天当个宝一样站在院子里,等着风来然后用手拨动风车,就当它是被风吹动的一样。
不知过了多久,明筑从儿时回忆里回过神来,他伸了个懒腰看向方承之,对方正在玩手机。明筑算算日子,方承之大概还有五六天就要走了,今天的玫瑰花他也没说喜不喜欢,于是他敲敲桌面,“呐方承之,你到底喜欢什么啊?”
方承之正在和林琅聊天,林琅正在筹备新专辑,想邀请他参演主打歌的MV。方承之和经纪人沟通后答应下来,两个人谈好下个月十二号拍摄。听到明筑问话方承之抬起头来,吐出四个字:“喜欢安静。”
明筑讪讪的闭了嘴,两个人就沉默着,怎么说呢,真是最怕空气突然安静。许久后明筑还是忍不住开了口:“我说,你饿不饿啊。”
方承之抬起头来看着天,太阳已经落山了,火一般的彩霞从修道院撕扯到了海岸线,外面的行人明显的多了起来,就连花店旁边都有两只小狗吐着舌头互相追着对方的尾巴玩耍。把手机放在口袋里,方承之站起来,“走吧,去吃饭。”
晚上九点明筑躺在床上回想今天发生的事,他和方承之在一家环境很好的餐厅吃了饭,是西班牙菜,芦笋海鲜汤的味道他现在都回味无穷。一杯红酒,迷人的音乐,如果对面方承之能讲几句话就好了,不过算了,他不讲话也好看。
但是方承之到底喜欢什么类型?明筑从床上坐起来想了想,他打算给Chris打个电话。
“嗨Chris,希望我没有打扰到你的夜生活。”
“Min,好久没有你的消息了,怎么样?”
“呃,我就是打过来想和你探讨一下,我不太清楚他喜欢什么类型。”
“什么类型?”Chris思考了一会儿,“ok Min,告诉我他喜欢什么,你第一次见他是在哪里?”
“他喜欢看书,很安静。不过我第一次见他是在那个酒吧,你记得吧,你拉我去的。”
“哎!这你还不懂吗!”
“什么?”明筑眨眨眼手拨弄着床单的线头。
方承之今天起得很早,他一个人烤了几块面包配着牛奶吃完后打算去艺术博物馆参观一下。Santa Barbara是一个很热闹的城市,有五个大型剧院和六个博物馆。每年七月份会有为期十天的体育节,不过现在才六月份,游客相对少一些,这也是方承之想要的。等人多了他就该回国了。
下楼后穿过甜品店正要走向大门口,方承之看见马路对面有一个人冲他招招手,然后跑过马路推开门进来,“承之早啊!”
方承之不知道自己是要先纠正她对自己的称呼还是先仔细瞅瞅明筑今天的穿着。总体评价,一言难尽。
明筑看见方承之站在那里不动,他略兴奋地右手一挥,“Punk style!”
明筑今天走的是朋克风,不仅仅是眼角还花了点烟熏妆,这是他拜托房东女儿给他画的,脖子上戴着两个皮圈,上面全是尖锐的铆钉。皮衣皮裤上也都是铁链子,走起路来还铛铛的响,也就脚上的一双靴子还算神气,鞋底估计是很硬材质,走起路来哒哒哒的。
方承之叹了口气,闭了闭眼靠在了后面的桌子上。明筑有些奇怪,他出门的时候房东女儿还大呼酷毙了激动得不行,怎么方承之一副惨不忍睹的表情?他当时在酒吧不也是皮圈,皮裤之类的吗!
明筑戳戳方承之的胳膊,“承之,你不觉得很酷吗?”
方承之os:我心里很苦。
明筑其实自己也是第一次尝试这种风格,看到方承之好像不太喜欢就说:“太糟糕了吧哈哈哈哈我也觉得很奇怪。”
方承之努力让自己做到平静毕竟面瘫人设不能崩,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还好,但是你还是换掉吧。”
明筑赶紧下了这个台阶,“我也是穿着怪不舒服的,太紧了好热,我马上去换掉啊!”
明筑刚要出门就撞到了老板娘,老板娘是一个四十出头微胖的女人,笑起来很亲切很温暖,明筑天天来她也算认识明筑,此时看见明筑这身打扮大呼oh my God!这太酷了!
明筑一脸问号,哈喽???我听错了???
老板娘没管明筑僵硬的表情,她放下包就一脸惊喜地摸着明筑的皮圈和衣服,“oh 上帝你太酷了!我觉得你的眼妆还可以更浓点!皮衣可以贴点骷髅logo的布贴!”
明筑一脸懵地说了谢谢,然后他就听见老板娘的下一句话,“我那死去的死鬼丈夫年轻时也是这个风格,简直太帅了!我就是被他的风格吸引了才嫁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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