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话的棕发年轻人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解释什么,又一时想不到该怎么回答,确切来说,像是瑞德这种人,一旦遇上刚刚那样的调戏调侃,大概都是这样不知所措,想不出来要回答的话。
深知瑞德性格的诺埃尔也没指望对方能回答什么,或者说,瑞德要是能情商很高地应对才是让他惊讶的事情。他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安抚道:“我就只是借个休息的地方,不会打扰你的,如果你要是不适应和别人一起住,我也可以另外找地方。”
反正莱斯特也在,他也不是没有和吸血鬼一起住过,总之,面对博士这样的人,诺埃尔是不太会去为难的,更别说这个人还是他才说过是很重要的bau的博士了。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瑞德当然不可能再让诺埃尔出去,更何况他本来就没想过让对方出去,理所当然的,他摇了摇头,拒绝了这个提议。
bau去往其他州的时候好像一直都习惯一个探员占一间双人房,一半是人一半是资料,这一回也不例外,所以当小博士将东西都理一理之后,诺埃尔也不至于在椅子沙发地板这种地方过一夜……当然,按照博士的个性,如果真的没有多余的位置他大概宁愿将床让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我……好像放飞自我放飞的有点过头了?写着日记本君又去撩了瑞德……
这样想想好像这个作者老是控制不住自己要去撩小博士的麒麟臂……【扶额
☆、第68章
不过诺埃尔说是说他是来找个休息的地方,然而事实上换洗的东西都还留在原先的房间里,他也没打算回去拿或者借用别人的,坦白讲他今天也没打算睡。
刚刚的时间都花在自称里德尔的魔王身上了,对于这一次才回来不久就新来的案子,他的分析远没有以前那么多,这使得诺埃尔感到很不愉快,他回到麻瓜界可不是为了跟一个早该是手下败将的犯人继续交锋的,他是以侧写师的身份存在于小组里的。
这也是诺埃尔优先选择询问瑞德原因,莱斯特可没有案件的具体资料,而霍奇太严肃作为长辈的威压很强大,他大概会非常不自在,摩根的话可能晚上他们两个就聊起来完全忘了正事了,至于吉迪恩……这位前辈就更加不敢冒犯了,所以还是年龄比较相近的瑞德比较适合询问。
这一回的案件看起来像是模仿犯,开膛手杰克……事实上这样有名的案子会有模仿犯并不稀奇,甚至于或许很多模仿犯都会优先选择这一起,因为它实在是太有名了,而妓|女也是经常成为受害者的那一部分人,相当一部分的模仿犯会去细致研究那位谋杀犯的手法,但是很少会有人真的与那位谋杀犯一样把受害人的心脏寄到警局里去。
值得一提的是,对方寄心脏的对象,指名是一位法医。
这跟历史上的有所出入,从资料上来看,这位模仿犯的研究都细致到尸体的各方面细节的地步了,假设是真的要全方面模仿,他就不会指名收件人,或者要指名也应当是当地的警探,这样一来,显然这个模仿犯是还有着别的目的的。
但是不论怎么说,将受害者的心脏寄到警局的行为,并且经检验对方移除心脏的时候受害人还活着,这已经可以判定犯人的精神有问题了,而会需要bau插手的另外一个原因,则是在指名那位法医之外,还指名了阿黛拉的友人。
这就很有趣了。这个世界上叫阿黛拉的人并不少,可这次案件的犯人将心脏送往的地方,是纽约警局,而那个地方,正是诺埃尔收到艾西尔的信息,假传了阿黛拉的死讯去查看尸体的地方,他是为了阿黛拉而去的。
得到这样的消息,诺埃尔脑子里第一个崩出来的人就是艾西尔,这不是指他有多不信任或是怀疑对方,只是艾西尔是与这关联最密切的第一人选,但也很快就排除了嫌疑,因为艾西尔是知道自己的名字的,没有必要这么婉转,他甚至可以直接来找自己。
会采用这样的称呼来指名自己,显然对方事实上是并不知道自己的姓名的,或者说,至少这个模仿犯是在暗示自己对方的身份是与纽约警局有所关联的。
在平常的情况下,他不去排除这是混淆视听的行为,但是对方还指名了纽约警局的法医,确切得知那位法医姓名的那种指名,要么这位法医就是犯人或者同伙……毕竟开膛手杰克的手法是需要解剖的专业知识的,在那时的犯人身份就暂时是会被推测为医生或屠夫,而这个法医的职业就是法医,还是专业知识十分过硬的那种……要么就是这位法医是犯人的主要目标。
总之,这都证明犯人确实是与纽约警局有着重要联系。
但是说实话,诺埃尔自从加入bau以后所办过的案子也没有非常多,但是偏偏跟他有关系的事情还真不少,艾西尔蓄谋炸毁fbi大楼、被举报是来自英国的间谍、各类吸血鬼大杂烩之类的……还有现在指名顺便还带上了他,他可才从魔法界回来没多久。
不过好消息还是有的,既然是跟纽约警局有关系,那么这大概跟他的巫师身份没什么关系……所以天知道他是怎么莫名多了一个犯人“粉丝”的,但大概这个职业的人要是有什么粉丝,也确实很容易是变态占大部分的。
在得知这起案子的情况以后,他们的探讨间隙里瑞德博士这样表示。
……这样看来自己大概比瑞德要好一点。诺埃尔这样想,目光又重新回到了手上的资料上。
一般来说,这种模仿犯不会光犯一起案子就结束,除非在第一次犯案之后意识到了他自己确实不是什么变态杀人犯的料,不过从这一位的细致手法以及事后仍然将心脏寄向了警局的行为来看,这个犯人还是很从容的,他们内心的愉悦感只会因为终于亲手实现了自己的幻想而扩大,并且渴望下一次的犯案。
他们不会停止杀戮,只会因为身体原因或者别的什么而被迫停止犯案,所以下一起案子是一定会发生的,问题只在于他是继续模仿开膛手杰克,还是换一位有名的杀人犯继续模仿。
按理来说,犯人都指名了自己,诺埃尔应该会更加重视这个案子,但是从对方的指名方式来说,自己也仅仅是顺带的,与其去重视这种东西,还是去重视犯人下一次动手的目标方向更加来的有用一点,这个犯人可不会因为这种指名就主动找上门来,那么他还是有余下的精力去跟voldemort例行谈话的。
他需要去一趟纽约警局,先跟那位法医见上一面,然后再收集一些别的信息,光是看资料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不过这不代表研究这些纸质的东西是毫无用处的,在进行实地调查之前,准备工作也是要充足的,很多线索就隐藏在细节里,如果以不重视的心态去研究这些资料,那么有什么线索也一样不会就发现,他不是一个合格的探员,可这不意味着他连基本的素质都达不到,这也是他没有直接去纽约警局的原因。
跟voldemort的谈话时间并不短,毕竟他们的谈话内容大部分是比较学术的,这意味着离天亮之前诺埃尔阅读这些东西的时间也不漫长,第二天很快就来了。
诺埃尔上一次来纽约警局的时候比较匆忙,他们的环境是怎么样的他没有过多注意,但是法医办公室尸体排列的模样还是眼熟的,还有同样眼熟的,上次接待了他的那位先生。
“我们找亨利·摩根。”因为见过那位法医的照片的关系,诺埃尔倒没有闹出来认错人的笑话,不过就这位先生年轻的面貌仿佛才从学院毕业的外表来说,一般人也不太会把对方跟资料里那个据说十分优秀的法医给联系起来。
与其说是法医,这位先生还是看起来更像助手多一点。
诺埃尔顺手出示了自己的证件,“fbi。”
一般当地的警局其实都不是很欢迎在办案的时候有个什么csi或者bau之类的来介入,但这也分情况,有的也挺欢迎,至于这一回,诺埃尔是不太清楚纽约警局对fbi插手的态度的,因为他们其实是以案件相关人员的身份主动被找上来的,职业习惯地在路上了解了这个案子,然后就成了现在一起破案的情况,毕竟这种案子也是挺恶劣的。
刚到纽约的时候是有跟警局的相关人员见过面了,不过那时亨利据说不在,而且由于到的时候是晚上的关系,也算可以理解,以致于直到现在——第二天早上,才又一次地提出要见那位法医先生。
那时候是警局的人告诉他们不在的,所以这会儿见到亨利的助手,诺埃尔才还得再说明一遍身份。
但其实也就是例行公事罢了,卢卡斯还是知道诺埃尔的身份的,除了这个小组来到警局时便说明的情况这一点以外,纽约警局会知道怎么找上诺埃尔,也多归功于他的提醒。当然,一开始的时候卢卡斯是不知道诺埃尔还是个侧写师的,老实说,得知对方身份的时候他也感到十分意外。
由于犯人将心脏送来的时候指名是“亨利·摩根,阿黛拉的友人”这样的排列,一开始警探们还以为亨利就是犯人所说的阿黛拉的友人,并且还没有将这起案子定义为开膛手杰克的模仿案件,甚至差点要认为是私人恩怨,猜测这是否就是阿黛拉的心脏。
不过好在法医否认了这一点,他确信自己这个“阿黛拉的友人”没有关系,并且鉴定结果显示,受害人是在三到五天前遇害的年龄在25到30岁之间的年轻女性,而在五天内失踪的这一年龄段的女性里,也没有叫阿黛拉的,相反,搜寻结果推断显示受害者是化名为玛丽·凯丽的应召女郎,这个名字刚好与开膛手杰克的最后一名受害人同名。
当然,确定这个犯人是开膛手杰克的模仿犯不仅仅是因为这个理由,还有尸体的发现鉴定等等,但这至少说明了亨利确实不是什么阿黛拉的友人。
这样一来就剩两个可能,一个是犯人还指名了另外一位收件人,还有一个则是,这是犯人的自称……署名之类的东西。
鉴于警局里似乎没有什么阿黛拉的友人,最初大家都认为这是犯人的自称或者提示之类,这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确实有一部电影名叫《阿黛拉的非凡冒险》,而这部电影还是由法国畅销漫画改编而来,凶手用虚构作品中的人物自称或者提示也不是头一回,他们甚至开始讨论可以归类为阿黛拉的友人的角色到底有哪些。
而卢卡斯则因为这个名字的耳熟陷入了思考。
“这名字有点耳熟……”年轻的助手这样喃喃,法医的注意力也一时集中到了他的身上。
☆、第69章
卢卡斯接着补充,“不是因为电影或者漫画什么的……”
“看起来你有些别的线索?”亨利这样问,等待的样子好像真的在指望对方说出什么重要的东西。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卢卡斯虽然还很年轻稚嫩,但是有的时候的线索,确实跟年龄经验没什么关系,就比如只是你偶尔看到的一本书、喝过的一杯咖啡,也有可能为破案出一份力。
“我不确定,但是……”话说到一半,他突然露出了恍然大悟一样的表情,“一个绿眼睛的人,他长的非常……漂亮,所以我比较有印象,那天你也在,他问有没有一个叫阿黛拉的英国女士,并且自称是她的好友。”
被说是自己也在场的法医皱起眉,“我没印象,可能是专心在解剖上了。”
“你那时确实在解剖。”卢卡斯肯定了对方的说法。
“他?所以是一名男性?”没有关注于对一名男性采用漂亮这个形容词,或者亨利在场与否的问题,马丁内斯警探的重点只在于确认信息。
“是的。”卢卡斯点点头,解释道:“因为没有他所说的尸体,再加上那张脸非常让人印象深刻,所以我还记的很清楚。”
听到他这样说,马丁内斯的表情稍微有所松懈,看起来是为了得到的线索而感到高兴,“你能描述出来吗?”
“当然。”卢卡斯接受了这个提议,“但我觉得他应该不是凶手。”
对于这一点,没有人妄下判断。
于是当诺埃尔的肖像画出来的时候,马丁内斯的上司表示,这个人她认识。
“fbi?”书呆子的法医技术专家睁大了眼,一副深受打击的模样,不知道的人还要以为他失恋了,还是初恋的那种,当听到解释说另有小组调查锅对方被举报为英国间谍的事情的时候,他又皱了皱眉,仿佛受到的打击更大了。
以致于这个时候他见到诺埃尔的时候,脸上的表情还维持着一副接近了失魂落魄这个形容的模样。
“你还好吗?”面对眼前人心情低落没什么动作的行为,诺埃尔收回自己的证件这样询问。
卢卡斯抬头好像才反应过来,“啊……没事。”然后转过身叫了自己的同事,“医生,有探员找你。”
诺埃尔看见还在埋头研究的法医闻言转过身来,马丁内斯警探也站在一旁,他侧了侧头向对方走去,“看上去你好像有什么发现?”
“是的,她的手腕上。”法医仿佛并没有在意如何招待他人,听到诺埃尔的问题,他让开一点位置,方便对方观察,“凶手很注意还原当年开膛手杰克的细节,但是这里不对。”
诺埃尔注意到被害人的手腕上有一个星形的伤害痕迹,然后听见身边的法医自言自语一般道:“那不是开膛手杰克。”
他感觉对方的这种作风很有夏洛克的即视感,然而对方是一个法医,而不是一名侦探,按理来说,作为一名法医不太会像警探一样做出什么推测判断,他们大多只是实事求是地得出检验结果,更何况……
发色还是纯黑的探员表情没有什么变化,眼睛还盯着亨利的神色,“当然,他已经死了差不多有一百年了。”
法医先生仿佛才反应过来什么,回道:“是的。”
作为一个从一开始的侧写表明就不太会注意与人的交际的人,在这个时候会这样赞同一样地回答,而赞同的还是这样的问题,诺埃尔不得不作出某种结论,对方正在掩饰什么。
然而这23 位先生又大概并不是凶手。从侧写上看这个模仿犯有着健壮的身体,他可以很轻易地制伏一名女性,而面前的这个法医,虽然就医学知识上是符合凶手的侧写的,可他的身体素质却没那么优秀。
假如亨利就是犯人,那他肯定还有一个同伙帮忙,可事实上,证据表明犯人只有一个。
那么对方在掩饰什么就很奇怪了。那显然是与这起案子有着一定的关系,而对方并不想说。
诺埃尔回想起亨利听上去像是自言自语的话:“那不是开膛手杰克。”这仿佛是在说明,在这之前对方是认为犯人就是开膛手杰克的,可是那起世界有名的案子发生在那么多年前,一般人都只会认为是模仿犯,真正的开膛手杰克一定是已经死去了,也就是说,在对方的世界里,他认为确实是有人可以活那么久的?
如果这是真的,一般会造成这样认知的原因有两种,要么对方本人就是活了很久的存在,要么他见过活了很久的存在。
这个世界那么混乱,各种各样的生物都有了,假设说对方见过活了很久的存在也是很有说服力的,可是从诺埃尔在来之间研究过的这位法医的资料来看,要说这位法医本人是个活了很久的存在,可能性也同样不低。
怪癖不愿与人深交、在成为法医之前是一位掘墓人、最重要的是,他被其他人所惊叹的出人意料的知识量。这个世上当然是有天才的,夏洛克、瑞德……尤其是夏洛克,他们之间的相同点实在是不少,并且作为一名法医他几乎就是夏洛克和华生的结合体,但是问题就在于他是一名法医。倘若要说活了很久的人,他的法医身份,以及在那之前的掘墓人,包括再久远前的职业,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跟死亡有着比寻常职业更加密切的关系。
如果要在这个基础上做出一个推测,亨利·摩根他在研究死亡。
一旦得出这个结论,要说他本人就活了很久,那不是什么很难信服的事情。
而法医先生则没有注意到身边探员的分析……那是很正常的,先不说亨利有没有注意诺埃尔的表情,作为一名侧写师,他的表情管理还是非常合格的,或者说,就算是在成为侧写师之前,诺埃尔的表情管理就已经足够好了……他接着自己的发现作出了解释:“开膛手杰克在被害人手腕上留下的痕迹是由于被害人防御而造成的半圆形切痕,但有一家报社,曼彻斯特先驱报错误地将其报道为了星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