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和魔王的幸福生活完本[古耽]—— by:寒江.妃子

作者:寒江.妃子  录入:03-13

轮流诊过病,又交头接耳半晌,伺候奚王的那个大夫才摊开布包,拿出几根中空的骨针,轮流在奚王人中、耳后等处刺了下去。手指一控一放,就看见骨针一头渐渐有液体渗了出来,仔细看,那些淤血,一滴滴几乎是黑色的。
侧后方“嗤”的一声,凌玉城扭转头,赫然看见杨秋嘴撇得跟个歪脖蛤蜊似的。见他看过来,还迎着他的目光特特地地做了个口型:
“死定了。”
“多久?”凌玉城不便说话,也用口型相问。这次杨秋却不答话,眨了眨眼,目不转睛地看着前方。奚王的专属大夫忙着施救,太医就跪在元绍面前,磕过头,开始一五一十地报告情况:
“微臣方才诊得,奚王殿下身热痰壅,口矫舌强,四肢不收,左脉沉涩而数,右脉虚滑而大。沉涩而数为血凝,寸关虚滑而大,为真气散。按此症乃风自火出,火自阴亏,水不涵木,肝风内煽,痰火上乘,堵塞清窍,是以猝倒无知也……”
冗长而无趣的脉案滔滔吐出,跟着就是一连串医家的术语。早在太医说第一个字的时候,元绍就感到右手小指肚被轻轻捏了一下。他心领神会,一副聚精会神的样子凝神倾听。脉案过半,一直静静垂在边上的那只手又悄悄挨了上来,先是将他中指到小指轻轻一握,而后顿了顿,舒展开,从拇指到小指,全数握在了一起。
三,五?
元绍不动声色地反握回去。那只手垂落不动,自然而然地与他十指交缠。这样的情态不要说当着外人,就是两人私下相处时也是少的,元绍心底一喜,手指不由得悄悄收紧。
与他互握的那人却不安分,拇指往里一缩,蜷在他掌心斜斜划过一道,跟着换了个方向,又是斜斜一划。柔软的指尖和略带坚硬的指甲划过掌心,带起略略酥麻的微痒,仿佛每一下都挠在心口最柔软的地方。
饶是知道凌玉城是在传达某些信息,元绍心头还是一跳。就这么一疏神,那只手已经往回一收,游鱼一般从他掌握中滑了出去。
这是……什么意思?
当着众人,凌玉城会这么不避旁人目光地和他亲近,要传达的事情,必然紧急、重大而又秘密。而眼前最重要的,也就是奚王的病症……
元绍低头看了一眼被刺了几针,喉中已经微微有声的奚王,再向凌玉城露出询问的神色,果然看见凌玉城微微点头,跟着嘴角下弯,做出哀伤之色。元绍微微了然,也是握了握凌玉城三指,再握住他整个手掌,抬头望了望天,又低头看了一眼脚下的地面。
这次,凌玉城眼角微微一弯,任元绍握着自己的手,再不挣开。
这么说,奚王少则三天、多则五天,就要呜呼哀哉了么。
明知这时候应该全神贯注思考对策,元绍还是忍不住冒出来一个念头:
给凌玉城安排的武学课目里,有关提升内力的部分,可以稍微缓一缓。不会传音入密其实也挺好的……
这样想着,手掌便又紧了紧。看到太医说完了话,满头大汗地跪在面前等着吩咐,元绍轻轻一叹,问道:
“这么说,奚王的病症不大好?”
“陛下圣明!”
“要多久才能康复?”
康、康复?太医都快要哭出来了:刚才我那么一长串话白说了?能吊住命就不错了!但是这时候绝对不能说“奚王肯定治不好了”,叩头禀道:
“回陛下的话,奚王殿下是急症,来得凶险。幸好奚王贵人多福,等熬过这几天,开了春,多半会有起色,接下来就是徐徐调治的工夫了。仔细治个一年半载,应该能恢复如常。”
这也是太医应付贵人询问的常例,按太医黑话表翻译过来就是说,多半连这几天都熬不过去——什么事儿,扯到病人的福气上面,都是其他的啥都靠不住,只能靠命数的意思了。
“你们尽力救治。”元绍一脸关怀,慷慨大方地吩咐,“需要什么药材,尽管到朕这儿来取。”跟着转向康王世子,忧心忡忡地叹了口气:
“既然太医说得凶险,朕看,还是让你的兄弟姐妹们都回来一趟吧。老人家得了病,最想看到的,就是儿女们都在跟前……”
他一副长辈的口吻,奚王世子年龄其实比他还大两岁,直听得脑门上青筋都在乱窜。然而形势比人强,这时候也只能低头下拜:“陛下关怀,臣等感激不尽……”
“那就这样好了。”元绍一摆手,淡淡截断了世子的回答:“传旨,让奚王的所有儿子儿媳、女儿女婿都回来一趟,孙儿孙女,能带的,全都带回来。有一群孩子在面前蹦蹦跳跳的,老人家心里高兴,病也好得快些。”
……这是要一网打尽的节奏咩!
虽然这么想很是大不敬,奚王世子的脑海里,仍然不由自主地冒出了北凉那位开国皇后,在太宗灵前杀得血流成河的场景。
冷静,陛下应该不至于这样的……
“对了,奚王的兄弟姐妹们,能来的也都来一趟吧。雷勇!”
“臣在——”
“你辛苦一下,多派几路人马出去。三天之内,朕要看到所有人到齐!”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更新不上去,所以今天两天的分量一起更了
第142章 一枰黑白终何若(下半节大改过)
塞外之民,以放牧为生,逐水草而居,顺天时而动,历来居无定所--这最后一句,其实是忽悠不明真相的种地群众的。
事实真相是,就算是游牧民族,草场也是划到各部各族、乃至各家名下的。贸贸然越境到别人的草场放牧,那好比擅自去别人的土地上种田,还把种出来的东西卷包跑了。给主人抓住,那真能人头打出狗脑子来。
只不过,放牧所需要的地盘,那比种地广阔得多。养活一头羊需要二十亩草场,一头牛或者一匹马就要一百亩,而一户牧民,若是富庶的,多半会养有三五百只羊加几十头牛马。这么着,一户牧民占的草场,几乎就相当于内地的一个村落。草原上大大小小的部族,小的几十上百户,大的成千上万户,依着季节迁徙起来,难免让依靠两条腿跑路的种田人摸不着头脑。
但是在游牧民族自己眼里,什么时候,哪一族大概在哪片地方,都是有迹可循的。特别是冬天,水草丰美、能避风雪,适合一个部族聚族而居的地方,也不过就是那么几个。所以元绍一声令下,金吾卫使者立刻四出,顶着刀子一般的雪片,奔向一个又一个越冬的聚居地。
而各路使者中,都有一身黑衣黑甲,怀揣司南和空白地图本的玄甲卫士卒默默掩在队伍里,抓紧途中任何一个休息的空隙写写画画,头都不抬一下。凌玉城表示:冬天商队不好走,有这个机会摸各族的越冬营地,那是果断不能放过!
这些都是后话。奚王一倒,原本的宴会自然开不下去了。虽然还没到需要罢乐辍朝以示哀悼的地步,可这边奚王病得命悬一线,那边吹吹打打吃吃喝喝,到底不太好。元绍能做的就是赐医赐药,而后轮流召见奚王在场的子女们,一个挨一个的温言安抚。
这一轮召见,比从早吃喝到晚的一整天大宴还累!
打发掉最后一个臣子,元绍揉着眉心踏进寝帐内间。这些天风雪呼啸,便是中午也暗得跟黄昏一般,更不用说此时已经到了申初,不点灯根本伸手不见五指。帐中牛油大蜡点得明晃晃的,凌玉城俯身桌前,正在全神贯注地挪动着什么,直到元绍从背后一拍他肩头,才整个人惊跳起来,手忙脚乱间,几乎把桌上的东西挥落在地。
“在干什么呢?”元绍在凌玉城的肩膀一按,把人压回锦凳上,越过他的肩头倾身去看。大方桌上杯盘笔砚全都不见,一张舆图占满了整个桌面,黑白两色的棋子错错落落,毫无规律地纠缠在一起。元绍只看了一眼,眉头就不由自主地纠了起来。
“这是……”
“金吾卫、羽林卫,”凌玉城把舆图上的所有棋子都扫到棋篓里,复又拈起三颗黑子,放在图上,跟着又是三颗挨着落下。“玄甲卫,”一颗黑子落下,“天策卫、飞骑卫,”再一颗黑棋,最后抓了一把,稀稀疏疏地在老远的地方撒了一条。
“奚王。”元绍跟着叹气,抓起一把白子,“鹰扬卫、豹韬卫、飞熊卫。”疏疏落落地撒了个圈子,那地图中心,簇在一起的白子,赫然比黑子多了数倍。外圈,还有一大片白子虎视眈眈,把关外的黑子们挡得严严实实。
两个人默默对望一眼。当初跟随北凉□□起事的时候,奚族自己分为五部,各占一方。七八十年分分合合下来,现在的奚王虽是奚族的族长,占着最好的草场,拥有最强的战士和最多的奴隶,可他这一部,直属的不过是鹰扬卫这一支。
“飞熊卫和豹韬卫离得远,再说,奚王世子也许诺不了他们足够的东西。”凌玉城手一抹,远处零散的白子们全都抹消不见。“就算有人动些不该动的心思,也不过是疥藓之疾,成不了大患。”
“所以,要注意的,只有鹰扬卫。”
元绍点了点头,从舆图上取走一颗白棋,随后出手一顿乱划,把堆成一堆的白子们打散,东一群,西一簇。即便如此,最大的一簇白子,看起来也比黑子多了不少。
只是,现在的数量差别,已经让两个人同时舒了口气。
“奚王一旦不能动,他的儿子们但凡有几个成器的,能把鹰扬卫各拆了一块去,这就稳妥了。”元绍的目光在零零散散的白子上扫过,“虽说他们未必敢做什么,还是稳妥一点好。”
就像猛虎,强大的时候可以号令群狼,然而狼群一旦占了数量上的优势,也敢于扑上来撕咬。或者,当猛虎露出疲态和伤口的时候……
“臣担心的倒不是这个。”凌玉城轻轻一叹。“陛下,从关内运送补给的队伍,本该在昨日上午抵达。算算时间,差不多已经迟了两天了。”
元绍给了三天时间,事实上从第二天中午开始,就有人陆续急匆匆赶来。到得第三天早上,整个聚居地的营盘已经足足大了一圈,仿佛是雷雨之后的夏日草原,绕着金顶大帐以及其外的奚王王帐,一朵又一朵帐篷蘑菇一样错落地长了出来。
这三天,元绍也没有闲着。
除了不间断地召见奚王的各个成年子女,以及鹰扬卫、飞熊卫、豹韬卫的大小将领,元绍亦对奚王的病况时时存问,一天至少也要亲身前去探访一次。至于派去给奚王看病的太医,那更加忙得马不停蹄,一天到晚除了为奚王诊治,就是往返于奚王王帐和陛下寝帐的路上,每次都要带些陛下特赐的珍贵药材回来。
这样的恩典,便是奚王一天有大半天时间不省人事,醒转过来也是口鼻歪斜,舌根强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也不禁是浊泪满腮。在元绍前来探视的时候,他便是转动不能,也强要世子扶着他侧过身,用额角连连碰着枕头。至于寸步不离在父王面前侍疾的奚王世子,更是在一边热泪盈眶,恨不能粉身碎骨,以报君恩。
第三天晚上,王帐再次急报,奚王病势转重,大有一口气上不来就此了账的意思。虽在深夜,元绍还是急急披衣而起,和凌玉城一起,顶着刮面如刀的寒风赶了过去。
王帐里灯火通明,人声喧哗。从帐门口到奚王躺卧的软榻,不知道多少人穿梭也似来来去去。元绍摆手止住了门口的卫士不要通报,自己放轻脚步走了进去,只见里面端药的,倒水的,绞布巾的捧漱盂的,以及奚王那堆哭的哭喊的喊,想要在父王榻边争抢一个好位置的子女们,整个就是一团炸开了的蜂巢,到处都是嗡嗡嗡的人在乱冲乱撞。
“快快,针!那根最长的!”
“让开让开!别挡着光!”
“王爷厥过去了!”
元绍分外庆幸,刚才进来的时候没有让人通报。否则所有人跪下来一通磕头见礼,奚王立刻就得挺尸在这儿了。到时候说起来都是他闹的……
不是每个医生都是杨秋啊,照顾起病人来,连他这个皇帝都可以无视掉的。
咳,害死奚王的罪名,他这个皇帝并非担不起,可平白无故地担了也没必要不是?
这会儿,元绍不但没有往上凑,还悄悄朝边上避了避,看着眼前那一团兵荒马乱。凌玉城也跟着他往边上蹭了几步,这一闪,就挨到了帐顶垂下的软帘。
哪怕这儿只是王帐里被毡帘隔出来的一个区,靠边的地方,都十分不引人注目。凌玉城稍稍挪了半步,从元绍肩头看着那一团大人哭小孩叫,正在默默记忆谁哭得真心伤痛,谁纯粹就在应景干嚎,脚下忽然一重,低头一看,立刻僵住。
脚面上,一个五彩斑斓的小肉团子巴在那里,一手搂着他的小腿,另一手还抓着他大氅下摆,狠狠擤了把鼻涕。见他低头看来,忽然气沉丹田,亮开了一把带着奶味的脆嗓子,放声大哭。
凌玉城:“……”谁家的熊孩子,快来拿走!
此刻床尾挤挤挨挨站着十几个大人,再往外就是一溜的小萝卜头,大的十岁左右,小的刚刚会走。得到奚王病危的消息,他的子女们都想方设法把自己的孩子都带了过来,若是奚王最后能清醒片刻,也好看在孙子、外孙份上,多分他们些好处。要不是还得留给大夫抢救的地方,凌玉城敢发誓,他们能用小肉团子把奚王床前堆满了!
就这样,大夫进进出出的时候都得特地注意脚下,免得一不当心就踩到了谁家的宝贝疙瘩。大些的孩子也还罢了,两三岁、三四岁甚至更小的孩子懂什么?半夜被吵醒抱了过来,觉又不能睡,熟悉的奶娘嬷嬷又不在,那还不一个个扯足了嗓子乱哭?
一眼瞧过,凌玉城立刻横了元绍一眼。王帐里不会跑出奇怪的东西来,元绍又走在前面,他就没有留神周遭。可他没注意,元绍这样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都成了本能的主还能不留意?居然让这么个小娃娃直滚到他脚下,元绍一定是故意的!
“朕还以为你喜欢孩子……”嘈杂中传音声细细入耳,凌玉城越发狠狠瞪了过去。
“臣不喜欢别人家的孩子!”
“哦……原来朗儿是咱们自己家的孩子啊……”
现在咬他一口还来得及么?来得及么?
正在纠结,元绍已经轻咳一声,叫道:“来人!”他这一声略用上了点内力,音量虽是不高,却是每个人都觉得震响在自己心底一般。当下人人循声望去,片刻功夫,大帐内就哗啦啦跪倒了一片。
这么多人便是报名见礼也要折腾一大会儿,元绍只点点头,冲着一头大汗的大夫道:“先看顾你们王爷。”跟着扭头去看凌玉城,所有人追随着他的目光,视线立刻集中到了凌玉城脚面上的那个小肉团子。
立刻就有个男子冷汗滚滚而下,挣扎着试图膝行上前,无奈人堆实在是太密集,一时半会儿爬不出一条路来。十几步之外,那孩子就坐在凌玉城脚面上放声大哭,哭几声,还拿凌玉城的大氅下摆擦一把脸。
凌玉城笔直地僵在那里,要来个蹴鞠的动作,把脚面上的小肉团甩出去,哪怕不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也下不了这个手;要弯腰把孩子抱起来再交给他父亲吧,他也实在拉不下这个脸来。就在左右为难的时候,脚面上一热,一股异味飞快地飘了出来。
居然、居然尿了!
诚然他们穿的是防雪的皮靴,不至于渗到袜子上,可是、可是……
它恶心啊!
凌玉城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敢对天发誓,当年朗儿遇到他的时候如果再小几岁,给他来这么一出,哪怕长大了再乖再懂事,他也不会收这孩子当学生的!
正在孩子的父亲要挤挤不过来,凌玉城又不敢把孩子踢出去的时候,元绍弯下腰,揪住孩子的衣领朝外一甩。那个花花绿绿的肉团子划过一条弧线,正正落入孩子父亲的怀里,边上的人多少沾到了些奇怪的液体,当着皇帝又不敢擦拭,只好老老实实地跪在那里。
那个当爹的都要哭死了!这小子,哪怕抱陛下大腿,也比抱皇后大腿好啊!还撒了一泡尿……你说皇后要是个女的还好打个圆场,说句沾了童子尿早生贵子啥的,现在是个男的……
难道说恭喜您喜当爹?
正在为难,视野里一双靴子大踏步地迈了过去,紧跟着又是一双。他紧紧抱着大哭不止的宝贝儿子,就听不远处一个低沉的声音传了过来:
“你们王爷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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