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无限治愈 完结+番外完本[快穿女强]—— by:高天胖月

作者:高天胖月  录入:03-26

在众人同情的目光下,格莱纳无奈地耸了耸肩——好吧,他就知道不该在神官面前提起这些。
不同于艾洛克城人普遍的天性浪漫,这位一直过着清苦禁欲生活的虔诚清修者,对于人世间的一切欢乐和享受,都是近乎苛刻的警惕与回避。
让他话多,活该他自作自受。
见格莱纳没有反驳,神官脸色稍霁。他阖上眼沉吟了片刻,说,“那些野蛮的异乡人……罢了,回去禀报国王,近日涌入城内的游民中,混杂了使用魔法的破坏者,该是时候整顿一番了……”

第116章 。异界之神官(二)
另一边,宋琅将小女孩抱下了马。
“过来吧,这里安全了。”
宋琅来到溪边蹲下身,掬起一捧水汲饮。止了渴后,就用手撕下了布条,缠到手臂的伤口处。
反正经过刚才莫名其妙的被追杀后,她身上的衣服也不能再穿了,算不上浪费。宋琅这么想着,下手撕裂的动作更加毫无怜惜。
发现小女孩紧盯着自己后,宋琅松开嘴里叼着的布条,转头问:“怎么了?”
小女孩咬了咬下唇,先是用怯生生的声音说:“谢、谢谢?9 愀詹啪攘宋摇?br /> 宋琅摇了摇头,说:“不用谢我,刚才若不是你的提醒,我也躲不过那人的十·字弩。”
她不在意地说完,继续用唇齿咬着手臂上的布条,灵活打了一个牢实的结。
“你不会魔法吗?”女孩忽然出声问。
见宋琅摇头否认,女孩怯怯走上前,说:“我、我会一点治愈魔法,让我来帮你吧。”
女孩伸手覆上宋琅的伤口,口中念了一句意义不明的话语。
一股暖洋洋的感觉包围住伤口,宋琅惊讶地微瞪大眼,“这就是你所说的魔法吗?真是神奇。”她惊叹地打量起半愈合的伤口,啧啧称奇道。
女孩羞愧地眨着浅褐色的大眼,说:“可我没办法完全治愈……”
宋琅朗然一笑,说:“那也很厉害了,对于我这样的普通人来说,这伤势本来要一两个月才能恢复,现在看来,估计再过几天就没事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贝娅。”她犹豫了一下,才试探地问,“既然你不是魔法师,那你为什么会救我?”
这下轮到宋琅困惑了:“为什么我不是魔法师,就不会救你了?”
“可是,普通人对于会魔法的人,不都总是畏惧和厌憎的吗?”
宋琅微歪了歪头,觉得有点出乎意料。原来,身怀特殊异能的魔法师,在这个世界得到的不是尊崇,而是抗拒吗?
“大概因为我不是你们这里的人,所以不会这么想吧……难道之前那些围剿你们的人,就是因为你们会使用魔法?”宋琅奇怪问。
贝娅点了点头,怯生生的褐色大眼蒙上了一层水光:“除了我,其他的流浪魔法师都没能逃出来。”
宋琅沉默地抚上她柔软的发顶,片刻后,才放柔了声音,问:“贝娅,你还有亲人吗?我将你送过去?”
“我有一个姐姐,她是我唯一的亲人,可是,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找到她。”
贝娅吸了吸鼻子,可爱的面容纠结作一团:“我的姐姐叫艾薇儿,我只知道她住在艾洛克城内。她将我托付给流浪魔法师照顾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见我。可是现在,那里已经回不去了,她找不着我,一定会以为我也出事了,我该怎么办?”
见到她忍不住低声抽泣起来,宋琅无奈叹了一声,她最见不得女孩泫然若泣的模样了。
“小贝娅,别哭了。看在共患难一场的份上,索性我就陪你一起,去城中找到你唯一的亲人吧。”她说。
“真的吗?”女孩挂着泪花的大眼期盼地望来,但还是有些犹豫不安,“可是,大姐姐,你才刚逃出来,现在回去,也许、也许会有危险也说不定。”
“这种事无所谓的,”宋琅散漫地用手撩着冰凉的水,一边清洗脸颊,一边低声说,“一下子被丢来这里,我也没有什么去处,去哪里或者做什么事,对我来说都无所谓的。至于未知和危险,我早已习惯了。”
“……”
“走吧,这里不宜久留。”她伸手抹了一把湿黏的额发,姿态爽朗,整个人重新变得元气满满,“我倒也想去见识见识,这个魔法的世界都有哪些有趣的地方。”
“大姐姐,你刚才真好看。”贝娅眨眼就忘了悲伤,扑闪着一双浅褐色大眼,星星亮亮地望向她。
“哦,是这样吗?我也觉得好看。”宋琅扬起唇,又歪头抹了一把湿漉漉的额发。
“扑哧……”女孩顿时破涕为笑。
……
跟随贝娅的指路方向,在天色彻底暗下之前,宋琅带着她找到了一处荒废的旧房子。
“以前我和姐姐为了躲避追杀,在这里住过一段时日。”贝娅抬头对着一堵布满了青苔的院墙,向她解释说。
废弃的木屋里,还有简易的木家具,只是蒙上了不少灰尘,显然已经很久没有人到来了。
一大一小的两人卷起袖子,开始收拾起房屋。两人还找到了贝娅的姐姐留下的旧衣物,宋琅将这件普通衣料的衣服换上,顺手起了篝火,在贝娅有点可惜的目光下,烧毁了自己原先穿着的衣物。
她从星际时代穿来的衣服,太过特别和引人注目,留下也是无用。
“贝娅,你可知道你姐姐在艾洛克城的什么地方?”宋琅一边烤着火一边问,这儿的鬼天气真是冷啊。
贝娅低落摇了一下头:“我不知道……”
“那她长什么样貌呢?”
“没用的。”贝娅咬了咬唇,低头说,“姐姐在艾洛克城内居住,大概不会用真名,也不会用真实的样貌示人。”
一无所知,可真是大海捞针了。
宋琅皱起眉,沉思了一会,问:“你的姐姐艾薇儿,是什么时候来到艾洛克城的?”
“我记得是三年前的凛冬。”贝娅说。
“三年前的凛冬吗?”宋琅叹气,说:“也算是有线索可循了。大不了一个个找过去,总是能遇见的。”
“不过,我们两人若是同行,恐怕容易被看出端倪。”宋琅想了想,说,“贝娅,你先留下来吧。这一处比较安全,而且,若是你姐姐发现你不见了,说不定还会来这一处旧地。我单独前往艾洛克城,打听你姐姐的下落。我不在的时候,你要多加小心。”
“好,我知道了,我会在这里等你回来的。阿琅姐姐,你也要小心。”贝娅感激地扑闪着浅褐色的大眼睛,眼底有担忧,也有期盼。
宋琅揉了揉她柔软微卷的发,说:“不过,要想混入艾洛克城,我需要先乔装一番,以免被认出。对了,你们这里可有什么染色的植物吗?”
被她一提醒,贝娅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啊”了一声,蹲身爬到了床底下,努力扒拉着。
“贝娅,怎么了?”宋琅好奇起身。
贝娅从床下探出身,手中拿着一个装满的破旧布袋,兴奋地冲她说:“阿琅姐姐,找到了。之前姐姐有剩余一些魔法材料在这里,我可以用魔法暂时改变你的样貌。”
宋琅微挑起眉,有点惊奇:“居然这么神奇吗?”
贝娅连连点头,又补充道:“不过,我的魔法天赋比不上我的姐姐,这种改变容貌的魔法,由我施放出来,大概只能维持七天。”
“好,以后每一次进城,我会记得在魔法失效前回来的。”宋琅点头说。
※※
数日后。
凛冬的阳光连照在身上,都是冰冷刺骨的温度。宋琅背着一个简陋包袱,站在高大的土城墙前,双手环抱着手臂打了个寒颤。
因为听见前头隐约的吵闹声,她脚步一停,拦住一名正走过她身旁的垂头丧气的妇人。
“冒昧了,可否请问前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你又折返回来了呢?”宋琅问。
现在她的模样,是这儿的人最常见的棕褐色头发,浅褐色眼睛。
被简易魔法遮改过的五官,虽然轮廓还与原来大致相同,却显得低调普通了许多,脸颊两边甚至还有浅淡的雀斑,俨然是一名稍显青涩的平凡少女。
只是不同于当地人棱角分明、而是柔和流畅的轮廓线条,还有稍显生涩的口音腔调,一看便知道是远赴艾洛克城的异乡人。
于是,面色愁苦的妇人叹了一口气,似乎是同病相怜,对她说:“这位小姑娘哟,看来你也是离开家乡,打算来到艾洛克城寻求庇护的吧?哎,真是可怜,今日早晨国王突然下了令,不允许异乡人再随意进城,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宋琅蹙起眉,直觉这事和她还有那群流浪魔法师有关,那可就难办了。
“难道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入城了吗?”宋琅不死心地问。
妇人看了她几眼,然后惋惜摇头道:“城里倒是需要身强体壮的剑士,能够成为佣兵,领取一些委托任务,或者是帮助骑士队外出消灭魔物。但看小姑娘你这细胳膊细腿的,重剑可能都难拎得起来,他们大概不会放你入城的。”
宋琅道过谢,却没有跟随人流离开,她继续往城门处走去。
刚走近城门口,两名身穿重甲的守卫便横起了剑,挡住她的去路,驱逐道:“国王有令,从今日起异乡人不得再入城,走开……”
宋琅停下,有几分腼腆地说:“两位守卫大哥好,我来艾洛克城是想成为佣兵的。”
其实她也没有信心,毕竟初来乍到,内力和阴阳术都还没有修炼起来。现在只是姑且一试,如果不行,那就只好先返回了。
时值冬日,空旷的城外寒风正猎猎作响,萧瑟而凛冽。
就连她开口说话时,也会呵出一股股弥漫白雾。
在这样寒冷的天气中,守城的卫兵们早就不耐烦了。
但看见对方只是一个衣着普通的女孩子,在城外大风的肆虐中,并不厚重的衣服被刮得将单薄身形都勾勒了出来,显出几分楚楚可怜。加上她言辞之间,又是异乡人里少见的懂礼,于是守卫们难得的比寻常多了几分耐心。
所以此时尽管听到这样荒诞好笑的话,他们还是没有生气,只是再次劝诫道:“小姑娘,回去吧,不要为了入城就说糊弄我们的话,要是被巡守骑士知道了,还少不了一顿责罚。”
另一个守卫也开口了:“就是,今日也有很多壮汉说是入城当佣兵的,说得多么天花乱坠,也没见有几个真能在巡守兵的手下顶过两三招的。不过说出要当佣兵的小姑娘,你还是今日头一个……”守卫笑着打量了她几眼,说,“你这身板哪能扛得住,还没成年吧,小姑娘?佣兵旅馆可不会接纳未成年佣兵的。”
“不是,我已经二十一岁,成年了。”宋琅有点尴尬地摸了摸鼻子,亚洲人大多面容显年轻,被误会了也是正常。“守卫大哥,我是诚心想进艾洛克城当佣兵的,不知可否让我试一试?”
守卫皱起了眉头,还待拒绝,一个清朗的声音就带着询问意味响起:“怎么了?又出什么状况了吗?”

第117章 。异界之神官(三)
“高瑟骑士。”“高瑟骑士。”两名守卫低头行礼。
宋琅回过头,看见了巡逻经过的一队守卫,适才出声的正是为首一名丰神俊朗的青年骑士。
守卫向他解释了事情原委,然后说:“只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姑娘,我们这就将她劝离,不用劳烦高瑟骑士了。”
没想到骑士听了这话后,反而蹙起眉驳斥道:“女佣兵怎么就不能收了?难道你们忘了,如今艾洛克城的第一佣兵就是一个女人?”
他翻身下马,朝一旁站着的宋琅迈步走去:“异乡人,只要你能在我的剑下,坚持五招不落败,我就让你进城,怎么样?”
但走近她后,高瑟骑士突然奇怪地“咦”了一声,疑惑道:“你没有剑?”
没有剑,怎么能称作剑士?
宋琅摇了摇头,她倒是有一把软剑,但在这儿太过罕见了,之前逃避骑士队的追杀时,她又曾当众亮出,现在是万万不能用了。
“说来羞愧,我没有足够的金币,去购买一把哪怕是铁匠铸造出的、最普通的铁剑。”宋琅抿唇说。
不待骑士拧起眉,宋琅侧身向他身后的守卫礼貌问:“若是不介意,可否借您的剑一用呢?”
高瑟骑士微微点头,示意那人借剑,只是面对她的态度就多了几分轻视。
宋琅也不在意,她接过了剑,只觉手上一沉,掂了一下后,她双手紧握剑柄,摆出武士的起手势,沉着说:“高瑟骑士,还请赐教。”
这一处的热闹自然引来了不少人的围观,众人站满了一圈,指指点点地讨论着。
在这个好战的年代里,周围人见到她认真对待的神色,倒是没有多少人会嘲笑她的不自量力,只会赞叹她的勇气可嘉。但在赞叹之余,大家也是不怎么相信她能够取胜的。
对面,青年骑士因为她那句独特少见的句式,而颇有兴致地挑了挑眉。他将剑在手中轻松转了一个圆,横起在身前,示意她先出手。
宋琅当然毫不客气,率先往前跨步,就朝他全力砸出剑——
兵器交接的尖亮声响起,围观的众人喝了一声好,便看见中间的两人一招一式地对战起来。
但明眼人都看得出,男人是牢牢占据上风的,不论是魁梧的体型还是出手的力道,都完全压制住那个身形单薄的异乡人。
对比之下,招架得无比勉强的宋琅,此刻已经是连连后退、大汗淋漓的狼狈。
在大家以为宋琅败势已定,就连高瑟骑士都认定,自己下一招就可以击败这个勇敢又可怜的异乡女人时,“砰啷!”一声武器落地声骤然响起。
在众人反应不及的目光里,宋琅抬手抹了一把额头的汗,平托起手中的重剑递了过去。
她扬起明朗的笑,用清亮又带有异域腔调的声音说:“承让了,高瑟骑士。”
“嘶……”高瑟像是终于回过神来一般,他低声吸了一口气,用力按揉自己发麻的右臂,苦笑道:“你赢了。若不是亲眼所见,我还真以为你刚才使用魔法了。”明明只是被不轻不重地碰了一下,居然整根手臂都麻软无力了。
宋琅浅笑着轻轻摇头,她只是故意破绽大开,才能寻机反手用剑柄敲中他的麻穴。“高瑟骑士别这么说,我知道自己胜之不武。”
她说:“是你不忍让我落败得太狼狈,才一开始就手下留情,否则我连你的第一招都接不下来。所以,虽然我这次侥幸取胜,但神明可鉴,真正的勇士,应该是拥有高贵骑士精神和强悍实力的高瑟大人您,难道不是吗?”
听了她的一番奉承,高瑟骑士顿时爽朗笑了起来:“哈哈,你这姑娘真是聪明又狡猾,不过这话我爱听。”
他笑着接过她托起的剑,抛给身后的守卫,回头问她:“我的名字是高瑟,你叫我高瑟大哥就好。异乡的姑娘,你的家乡是什么地方?叫什么名字?”
“我来自遥远的东方国度,”宋琅也回以浅笑,想到他们的语言里没有“宋”这个发音,她微抿了抿唇,说,“高瑟大哥,你可以直接称呼我的名字,琅。”
“喔,原来是琅妹子。”高瑟自来熟地拍了拍她的肩头,然后交给她一块木牌,说:“去吧,拿着这块牌子,到下城区的佣兵旅馆里领接任务。就说是我高瑟的朋友,以后没人敢欺负你。”
听见这话,旁边几个与他相熟的人立马就笑开了:“哟呵,高瑟你这是看上人家姑娘了?那就大胆地直说啊!”
宋琅半是尴尬半是无奈地眨了眨眼。
“去去去!”高瑟骑士连连挥手骂道,“老子我可是有心上人的,谁要是敢乱嚼舌头传到她耳里,让我追求不成了,看我不把他往死里揍。”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高瑟骑士转身对她讪讪挠了挠头,笑着说:“别听这群兔崽子胡说。对了,你去佣兵旅馆的时候,顺道替我问候一下那里的老板娘,就说我欠下的麦芽酒钱,再晚个几天就还她……”
宋琅失笑点头答应,道过别后,便跟随他指派来为她带路的一名守卫进城。
※※
斑驳沧桑的城墙之内,是出乎宋琅意料的恢弘与热闹。
宽阔的道路两边,有一排排整齐的圆拱罗曼史建筑,大多是普通的居民宅。
她走在道路的中央,不时侧身避开大街上追逐嬉闹的小孩,偶尔能看见几个身穿白袍和短外衣的唱诗班童子,从不远处尖塔的、高耸的白色建筑物中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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