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大宋小吏完本[bl同人]—— by:拉棉花糖的兔子

作者:拉棉花糖的兔子  录入:03-31

人工增强说经的乐趣,控制好诨经出现的比例,也只能拖缓这一天的到来。若干年之后,云雁回也不能掌控了。而到了那一天,才是僧人与说话艺人真正的竞争到来之时。
张山人也许无法预料到这个结局,但是他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一个故事他也能说。
云雁回看看没人注意到,对张山人拱了拱手,“哥哥,你就饶了我吧。”
“你用这路子,改一改,改几个故事送我吧。”张山人笑呵呵地说。
“可你根本就不是这路子的啊!”云雁回说,虽然张山人是说诨话,但是他以讽时事为主,而这个,画风显然更傻白甜一点。
张山人说道:“我还有弟子呢……你不能光照顾侄女,不照顾侄子吧?”
一说到那些能当他爹的侄子,云雁回就头疼了,“好吧好吧,我错了,我改。”
那故事核心在那儿,摘头去尾掐掉佛理,可以弄出一个系列的故事来了。张山人还算是有心了,现在有些人,不打声招呼就自己拿去改了,反正改头换面就能强说是自己孩子,当然了,这种不守规矩的人是业内唾弃的。
云雁回刚和张山人说完呢,那边赵允初竟然也出现了。
这孩子进了后台,颠颠儿地朝着云雁回跑过来,“雁哥儿。”
云雁回看他鼻尖都冒汗了,把他按下来,“吃茶。”
赵允初听话地灌了一杯茶,“雁哥儿,你叫我打听的事情……”
等等。”云雁回按住了他的肩膀。
张山人毕竟是老江湖,呵呵一笑,“我去看看人爱。”便转身出了后台。
云雁回这才问:“怎样?”
他虽然都已经再次见着郑凌了,但是因为郑苹的态度,所以还真不好摸郑凌的底。
赵允初说道:“那个郑凌,是这样的,他家几辈做官了,他爷爷郑苠是翰林学士,还兼知审官院,他爹郑训……”
“等等,”云雁回忽觉不对,训字?“哪个训,哪个苠?”
赵允初呆呆道:“言川训,草字头那个苠呀,怎么了?”
云雁回脸上空白了一瞬间:“……卧槽?”
赵允初:“??”
虽然古代并非女性都能够按照家族字辈起名,但是郑凌他爹名训,从言字旁,郑凌的爷爷则是草字头的名,郑苹如果是郑凌的姑姑,根本不可能这样起名啊!
很明显,郑苹只有可能是郑凌他爷爷的姐妹……
云雁回嘴角抽搐,想到了郑凌的话,说真的,要是没有郑凌那句“我把你当亲弟弟”,他这会儿还没这么觉得天雷滚滚呢。
这就尴尬了,你想把我当弟弟,我却是你表叔……


第31章 孔雀为何东南飞?
北宋的官制较为复杂, 平民百姓是不太了解其中关键的,云雁回也无从得知,幸好赵允初年纪虽小,却耳濡目染,知之甚多。
此时任官分为官、职、差遣, 官是代表等级的虚衔, 决定俸禄, 职是荣誉,也是虚的,只有差遣才是掌握实权的。
用郑苹的哥哥郑苠来做比方,他的翰林学士就是职名, 知审官院则是差遣,属于实际职务,像这种职务,前面都带着“知”“同”“提举”等字眼, 例如知府、知县, 开封府的大BOSS府尹, 职务就是知开封府,知为主持之意。
所以,郑苠这样职权兼有,算是混得不错了,更别提他的差事审官院的知院,管的是考察提拔中下级京官。
云雁回了解清楚后,更加佩服郑苹了,能够放弃这样可以说是很优越的家庭条件,而选择了真心相爱之人。只可惜云大郎已死,使他们的爱情带上了几分悲剧色彩。
但是云雁回更认为,虽然爱情悲剧了,人生就更不能悲剧。
这念头在心底转了几下,云雁回一拍桌子,又多了些动力。
赵允初被他突然来的一下吓到了,“雁哥儿,你怎么了?你要是真那么讨厌这个郑凌……我就叫迪哥去揍他好了,迪哥的腿现在还没好呢,走在街上谁也不敢碰他。”
要不是小姐或者艺人之类的,女子的闺名是不会随意宣扬的,赵允初自然不知道郑苹的名字,否则早就猜出来了。
“没事,哈哈,不用。”云雁回想到碰瓷的赵允迪,笑了几声,“你还真是会坑哥。”
“雁哥儿你真好,就放过他了。”这个赵允初对郑凌都是些可怜、同仇敌忾的想法,全然不知道郑凌早就完成了华丽转型,这也导致了他与郑凌相见时的惨烈情形。
“谢谢你了,还帮我去打听。”云雁回道谢,“算我欠你个人情。”
“还是不要了,我娘说过,人情最贵了。”赵允初捧着脸道,“雁哥儿,你讲段经给我听吧,你一定也会的吧?”
赵允初本就痴迷佛学,先前各种想和云雁回讨论佛理,都被云雁回残酷地拒绝了。他只以为云雁回给俗讲僧忙后勤,说不定也耳濡目染了些说佛经的表演方法。殊不知,根本就是云雁回在训练那些俗讲僧。
云雁回一听,笑了一下:“我不会讲,但是可以给你背一段。”
本子都是他写的,大致上复述出来当然做得到,但是还真没有那些每日训练的俗讲僧节奏好,不过赵允初的要求也不高。
一段讲完,赵允初用力拍巴掌,“好!”
看着这么容易就满足的赵允初,云雁回在他脑袋上摸了一下,“还王子呢,怎么这么傻白甜。”
赵允初:“傻白甜是什么意思?”
云雁回:“就是又傻又白又甜。”
赵允初纳闷,“我白吗?我好像没有雁哥儿白呀。”
云雁回感叹:“果然是傻白甜,简直东京第一傻白甜。”
赵允初被下了个东京第一傻白甜的封号,还颇觉得意,开开心心地回去后,对王妃说:“娘,今天雁哥儿说我是东京第一傻白甜。”
王妃心里一痛,唉,生了那么多儿子,为什么每个都有明显的缺陷呢?
——
自从郑凌来过家里一次,郑苹便总忘不了念叨他,煮着菜时还会说:“这个凌哥儿应该会喜欢吃吧。”
眼见这样的场景,小宝嫉妒地抱着云雁回的胳膊,“雁哥,阿娘真的不会领养小衙内吗?”
双宜也叹了口气,“雁哥,你一点也没有不开心呢,小衙内都要比我们得宠了。”
云雁回想到郑凌,有点怜悯地说:“小辈儿总是受宠些的。”
小宝:“我才最小吧?”
双宜和小宝不解他的深意,郑苹这哪里是做姑姑的怜爱之情,分明是个姑奶奶在疼孙子,他这个做表叔的,怎么好意思和外甥争?
还有双宜和小宝,也算是表姑、表叔了,他们有什么好不开心的,这事儿若是让郑凌知道,脸还不得绿了,他才是最该不开心的。
郑苹也不知道云雁回已经打听到了郑家的来历,眼看着到了书院休息之日,郑苹便做了些咸甜口的酥油泡螺儿,还比着做了双袜子,叫云雁回去送给郑凌。
这酥油泡螺儿也弄得带咸味,也只有郑凌才想得出来,郑苹还真给他做出来了。
云雁回就拿着吃的穿的,去书院蹲守郑凌。
没多久,就在一群书生之中看到了郑凌同两个学子勾肩搭背的出来,嬉皮笑脸,不知是约好了要去哪里玩儿。郑凌头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纱布去了,额头还有点痂。
云雁回便喊了一声:“郑凌!”
郑凌一眼望过来,眼睛一亮,“雁哥儿。”
他两个同学一看,嚯,和凌哥儿长得可够像的,“你弟弟吗?还挺可爱的。”
郑凌矜持地道:“是的呢,哎呀,我今日就不去吃酒了,我弟弟一定是叫我陪他。”
说罢,郑凌也不理他们是怎么哇哇叫,便往云雁回那里走过去了。
“给你带了酥油泡螺儿,还有我娘做了双袜子,你待会儿看看合脚不。”云雁回把篮子塞到他手里。
郑凌心里甜甜的,“我到你家去吧。”
云雁回纳闷,“你不用回家吗?”
“我就打发人说我在书院住便行了,我爹恨不得我时时待在书院里呢。”郑凌说着就捻了一个酥油泡螺儿,“哎呀,真是咸的,又带着甜味,一点也不腻,真好吃!”
郑凌一边吃一边看云雁回,他那日被他爹反驳了,说根本没个姑姑,但是郑凌都看出来了,自觉只是家里不愿意承认而已,而且看姑姑那个态度,她自己也是不乐意的,想必两边有极大矛盾关系不能融冰。
但是郑凌自己还是极愿意和姑姑在一起呀,姑姑也喜欢他,所以他决心只管自己来往。
郑凌非跟着云雁回一起回去了,郑苹都没料到,看云雁回送个东西,把人都直接带回去了,又是惊讶又是欢喜。
郑凌十分嘴甜地说了一通想郑苹的话,表示又要在这里住上一晚。
郑苹哪有不应的道理,立刻表示出去多买些菜回来,上次郑凌来去匆匆,又有伤,不好吃太麻烦的菜,这次她决定还要杀只鸡,做黄酒煨鸡。
双宜便带着小宝去抓鸡,等郑苹回来做。
云雁回本来也想去的,被郑凌拉住了,非要关心他。双宜太可怕,小宝又太小,不熟,所以只能是逮着云雁回了。
“双宜和小宝怎么姓郑呢,和你不是一个爹吧?”郑凌问。
何止不是一个爹,连一个妈都不是,云雁回胡乱点了点头。
郑凌又问:“你可读了书?”
“没有。”云雁回说,“以前读过一阵,不喜欢,就没有继续了。”
郑凌这个逃学常客,竟然好意思教育起云雁回了,“大宋崇文,你若要出人头地,唯有读书才行。”他看云雁回面露鄙夷,还自夸道,“我自小也是勤学苦练的,你以为我真的只会逃课打架?其实我熟读经书诗文!”
事实当然不是这样,但是郑凌既然知道云雁回没读过多久书,就放心大胆地吹,不害怕牛皮会吹破了。
云雁回不屑地道:“熟读经书?熟读话本还差不多!”
因为是亲戚子侄,他又不是没在瓦舍中打听郑凌这个人,常客啊!更不用说他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在庙会上了。
郑凌脸颊一红,又想到自己是兄长,怎么能一次又一次的丢了面子呢,这还要如何树立光辉形象?
郑凌嘴硬:“哥哥我本来就是,你知道什么叫神童吗?说的就是哥哥我,你不要被误导了,头两次见面那不是真正的我。雁哥儿啊,读书其实也不难的,你若是想的话,以后我每次休息,都可以出来教你读书啊。”
“别一口一个哥哥了,还教我读书?”云雁回怜悯地看他一眼,“你若是这么想和我探讨读书这个问题,那这样吧,先回答我一个诗文上的问题,要是回答不出来,就只管学你自己的去吧。”
郑凌心中想着,雁哥儿还是不承认他这个哥哥啊,看来这得露两手了,“什么问题,你问。”
云雁回:“读过乐府诗吗?”
郑凌点头:“读过——这就是问题吗?”
“当然不是,”云雁回瞥他一眼,总觉得郑凌最可爱的样子还是吃亏的时候,让他非常能忍心为难这个表外甥,“既然如此,一定知道《孔雀东南飞》吧,我问你,那孔雀为何东南飞?”
郑凌一呆,掏了掏耳朵,“什么?孔雀为何东南飞?这是什么鬼问题啊!”
《孔雀东南飞》是长篇叙事诗,其中开头两句“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是托物起兴,只是一种意象,为了引出后面的内容。可是要说实际意义,孔雀为什么向东南飞,郑凌哪里能知道。
作者就要写往东南飞,说不定人家只是为了顺口而已,根本没有实际意义!
啊,后面还有句自挂东南枝,东南,所以东南方到底有什么啊?!作者也不可考,否则还可以从作者生平揣测……
郑凌要晕了。
最后只能面红耳赤,丢脸地承认:“我不知道。”
“所以你还是管好自己读书吧~”云雁回拍了拍他的脸蛋。
这个问题,是近现代很有名的一个问答了,其实有点脑筋急转弯,只不过郑凌不知道答案要剑走偏锋,往诗的本身去联想,怎么想都不对。
郑凌不敢再劝云雁回读书,老老实实试起袜子来。
到了次日,郑凌返回书院,在书院里遇到教自己的夫子时,鬼使神差就拉住夫子问了一句,“先生,你说,《孔雀东南飞》里面,为什么孔雀要往东南飞啊?”
夫子大怒,用手上的书卷起来砸郑凌,“可恶,叫你读书,你就会戏耍,现在还敢打先生的主意了!”
郑凌抱头鼠窜,心中愤愤不平。心想昨日在雁哥儿家,觉得丢人,甚至都没问正确答案,现在连夫子都觉得他在戏耍人,所以雁哥儿其实也是在戏耍他吧?这小孩,怪狡猾的!
郑凌左思右想,写了张纸条叫书院外面的小贩捎给云雁回,叫他自己说一说,孔雀为何东南飞。
过了半日,回信来了。这是郑凌第一次看云雁回的字,惊觉雁哥儿自称没念过多久书,但是字竟然写得极为好看,全然不似他这个年纪的孩子,郑凌都要自愧不如。
而那字的内容则是:孔雀东南飞,只因西北有高楼。
“……我X!”郑凌不禁骂了一句,他怎么没想到这上面去呢?雁哥儿还真没戏耍他,古诗十九首里的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这尼玛也不是什么生僻句子啊!
这只是绕脑子的问题而已,郑凌真正还是因为雁哥儿的字羞愧了,字如其人,看字就知道雁哥儿下过多少工夫。雁哥儿说自己不喜欢读书,却比他要认真得多。
没多久,缺心眼的郑凌又想到,既然雁哥儿不是在戏耍他,那岂不是被夫子白打了几下。于是屁颠屁颠又去找夫子,告诉他上次问的问题已经有答案了,孔雀不东南飞,是因为西北有高楼。
结果夫子听了答案又把他骂了一顿,“不学无术!不知尊师重道!就知道耍小聪明!先时还想拿这个耍先生是吧?你还不甘心了?这么喜欢,那你去把《孔雀东南飞》抄五百遍!”
郑凌傻眼了,半晌嚎了一句:“雁哥儿误我啊!!”


第32章 守在巷口的那个男孩
郑苹给郑凌做了套衣服, 她很久没动针线了,免得伤神。这次是和云雁回再三说过了,又有了然表示没问题,才每日严格控制时间做一点儿,花了多日完成的。
郑凌来了一试穿, 十分喜爱, 只是有一处没估计好, 大了一点儿。
云雁回不愿再麻烦郑苹,于是拿过衣服,“我帮你改一改。”
郑凌之前看到过云雁回用针线把他过大的衣物固定起来,但是这和改衣服可是两码事, 顿时有些吃惊。又一想,若是平日他娘不怎么动针线,那家里又没有仆婢,针线活可不是得要人来做, 难道真是雁哥儿做的?
待回去之后, 竟真见雁哥儿拿起针线, 拆线重缝,飞针走线十分熟练,不多时改完,一看,合体得很,而且没有一点痕迹。
云雁回就坐在凉台上干活的,郑凌也坐在他旁边,拿着衣服左看右看,又是欢喜又是惊讶,“雁哥儿,你的手可真巧,既写得一手好字,针线活又如此好。”
真是转念一想,这也是无奈,雁哥儿想必也是没办法才亲自做这些事,于是郑凌更加疼惜了,握着云雁回的手说不出话来:“雁哥儿……”
云雁回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往回抽自己的手,“干什么啊你,有话就说。”
“雁哥儿……”郑凌努力看着云雁回,释放眼中的情感,不知道为什么雁哥儿怎么没看出来自己的一片爱弟之心呢?
云雁回看他还靠近,把脸凑过来,连忙往后倒,“你疯了?”
……
赵允初今日陪王妃来大相国寺祈福,要在此住上三两日,思及多日未见到雁哥儿了,于是向母亲申请了,来云雁回家玩玩。
谁知刚走到屋外,就看到凉台上,云雁回不知道和谁抱在一起,手抱在那人背上(其实是在推开),背影十分陌生,并不像认识的人。
赵允初顿时心里不是滋味,平时他要拉拉雁哥儿的手,雁哥儿都特别不乐意地松开,说不喜欢和别人黏黏糊糊,现在却和别的小哥哥抱着,多伤他的心啊!
赵允初想着,就走近了委委屈屈地喊了一声,“雁哥儿。”
云雁回正想拖着郑凌的衣服,努力把他丢开,就听到一个充满怨念的声音在喊自己,歪头一看,居然是赵允初。
“哎……你来了。”云雁回皱起眉,“你等等,我把这人丢开……喂,郑凌,你再这样我就要打人了。”
推书 20234-03-31 :逆回时光之旅完本》: 《逆回时光之旅》谁主浮沉文案:时移世异,沿时光长河,逆流而上,他成为历史上最耀眼的帝王们或者与之一一相遇……灿若烟花的短暂相逢,是否每一次的结果都只能是错身而过…虐受不虐攻,主攻强攻文PS:1此文超级主攻!2作者玻璃心,评论请以夸奖为主!3快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