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真成精了……”云雁回心想。
云雁回想着便走神了,三毛用脑袋抵了抵他,云雁回赶紧继续在它下巴上挠了挠,三毛的头便再次扬起来了,两只耳朵压平,眼睛也眯上,喉咙中发出咕噜咕噜的代表享受的声音,俨然一副大爷样。
这时,三毛的几个兄弟姐妹也不知从何处围了过来,一副不给按摩不罢休的态度。
云雁回被猫淹没,暗自叹道:世无良猫也!
……
云雁回为捕鼠官们挨个做了大保健,方才回家。
才走到院门口,就震惊了,因为他家出现了好多妇女,什么三姑六婆全都来了,正在他家染!指!甲!
而他傅叔,正在吭哧吭哧地一边注意着灶上的饭,一边晾衣服……
郑苹作为头一个吃螃蟹的先驱者,正挽着袖子指点大家描花纹、染指甲,“哎呀,卢娘子,你可莫动了,否则染到指甲外面了,也莫碰水哦。”
她看到云雁回返家,便是一喜,“雁哥儿,快来帮忙——正是我家雁哥儿想出这个法子的呢。”
云雁回眼前一黑,“……”
厉害了我的妈,你是要让这条街的男人今晚都吃外卖吗?
第145章 大宋美甲业的兴起
纵然云雁回是穿越的, 但他可能也低估了女人对于美容的热情,一个美甲,迅速席卷了大街小巷。
首先是从他们居住的这条街开始的,其实郑苹根本没有广为宣传,她只不过是出去溜达了一圈, 就被眼尖的妇女同胞们看到了她与往日不同的指甲, 也与所有人都不同的指甲。
一传十, 十传百,这个时代的传播力可是也不弱,这一点云雁回很早就明白了,八卦的大宋人民, 悠闲的汴京百姓,对于大小趣闻都有无限热情。
这一晚,云雁回的很多邻居都是吃的外卖,他们的妻子、母亲、女儿, 都已经沉迷到这一新的事物中去了。
到了第二天, 更是以这条街为中心, 迅速向外扩散。
别忘了还有大食商人那边,他们也是一个传播点。
过了几天,汴京那些卖花草矿物等天然染料原料的人就发现了,他们的货物,都要脱销了!
刚开始,这些商人简直莫名其妙。
哈,为什么,突然间这么多人来买我们的东西?而且购买人群和以前不太一样?
后来,经过打听他们才明白,原来是汴京开始流行起在指甲上做花样了。
与以前单调地染纯色不同,这些女人是真的在做“花”样了,各种新的图案不断出现,常常干绣活的汴京妇女各有一套,很多人都有相当高的审美,她们将这些呈现在自己的指甲上。
不过与之相对的,也就是男性们的抱怨了。
染指甲已经是一种很不费钱的美容方式了,如果你贫穷,你都可以自己去采集原料。但是又能做琢磨出很多花样,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女性同胞们染了指甲后,往往就不太愿意干活,或者是花费太多精神在家务上了。这个,就属于他们家庭内部需要协调的矛盾了……
在云雁回都没有想到的情况下,这股风潮席卷了汴京,云雁回在街上看到很多人都染了指甲的时候,已经麻木了。
但是,云雁回还是完全没料到,自己会遇到这样的情形……
是这样的,这一日,他进宫去给仁宗汇报拆迁情况。
“……目前已经签署了契约的民户就是这么多了,我们现在正在继续努力中。”云雁回站得笔直,汇报完毕后,将账目也递了上去。
原本笼袖而坐的仁宗下意识伸手去接,这一伸手,就被云雁回看到了。
——仁宗手指甲上赫然有一瓣瓣的西瓜彩染。
云雁回:!!
仁宗窘迫地把手缩了缩,但是又发觉现在收已经来不及了,郁闷地看了看自己的手指甲。
仁宗的手保养得特别好,白净修长,只有一些握笔握出来的薄茧,除此之外,光滑如玉,指甲也是健康的白中透粉。但是现在,上面被涂上了一些西瓜瓣的颜色,红色的底,黑色的籽,有的填满指甲,有的只是一角,有的带皮,有的只是瓜瓤……
看上去,竟然非常可爱。
嗯,只能用可爱这个词来形容了。
仁宗看到云雁回惊恐的表情,干巴巴地解释道:“也不知是从哪兴起来的,听说如今满汴京都喜欢在指甲上作画了,前日贵妃非要让朕也……也……”
仁宗说不下去了。
云雁回善解人意地续道:“与民同乐。”
仁宗:“……”
仁宗咂摸了一下这个词,点了点头,“嗯,与民同乐!唉,搞得我很有些紧张,万一被卿家们看到,岂不是会觉得我不庄重。”
云雁回同情地看了仁宗一眼,这玩意儿虽然从他家流行起来的,但是好歹郑苹和双宜没有逼他涂指甲。仁宗就惨了,堂堂一个皇帝,居然被迫做美甲。
好吧,这也是人家家里的夫妻情趣,云雁回觉得自己一个单身狗还是不要多说什么了。
然而,虽说仁宗千防万防,他做了美甲的事情还是传出去了,而且在朝堂上打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口水仗。
的确有人觉得这会不会不太端庄,而且后宫妃子也有点不识大体了。但是,更多的大臣却认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宋朝本来就崇尚美,大老爷们儿戴花涂粉什么的也不绝于目。
染指甲怎么了?只要官家不是被逼的,他爱怎样就怎样啊。
——当然了,作为一个皇帝,涂西瓜什么的还是幼稚了一点。
有人倡议,陛下应该涂金龙!
仁宗:“……”
口水仗不了了之,大家达成共识,太正式的场合还是不建议官家染指甲。
而此事却因此广为流传,为大宋美甲添了最重要的一把火。
夭寿啦,连官家都染指甲啦!
原本是流行于妇女之间的乐趣,突然间成为了夫妻恩爱的标志。
从前不是有张敞画眉么?
到了今时,还有仁宗美甲呢。
妇女们在相公手上画上一些爱の标志,成了一种闺中情趣。与之相对的,还有那些引领时尚的妓女们 ,她们也参与到其中来,这便又成了一种风雅的调情。
于是很快,就能看到类似画面:上班场所,大家瞥见自己的同事手上出现了颜色,便笑嘻嘻地打趣,看来与尊夫人甚是恩爱啊。
又或是,看到同事手上的花纹似乎是某个名妓最爱的,那就更有的调侃了,哦哟,看来昨晚过了夜哦?颜色这么鲜亮,一定是昨晚没错吧?
又或是夫妻双双绘制相同的花纹……
云雁回都凌乱了!
真是一个魔性的大宋啊,戴花涂粉还不够,你们还美甲?
值得庆幸的是,云雁回身边的包拯、展昭、郑凌一类人,都没有加入这个行列,当然了,这应该也是因为他们既没娶妻又不嫖妓,换言之,单身狗一群。
以汴京人的想象力和热情,没多久,第一家美甲店就开起来了,还是开在瓦舍里,可以一边做美甲——毕竟这要的时间很久——一边进行看戏之类的消遣,甚是方便。
没多久,郑苹也被找上了。
是郑家的那些女眷,她们叫郑凌牵线,想约郑苹一起,也开一家美甲店,既因为郑苹是郑家这几辈里,女红最好的,相应的品味也特别高,更因为她们知道,其实郑苹就是最早开始研究美甲的人。
而且,这其中还包含着一些信息,郑家在一步步地修复和郑苹的关系,也是他们觉得,越来越需要,将郑苹和她儿子纳入郑家的势力。
郑苹有些犹豫,她对开美甲店很有兴趣,因为她现在每天都在玩这个,研究出了很多花样,但是,要不要答应郑家呢?
云雁回便对她说:“阿娘,你若是喜欢,我们自己开一家也行,不一定要和郑家一起。要说在汴京,稳稳当当开个店,你儿子这点面子还是有的。”
“小不要脸。”郑苹戳了戳云雁回的脑门。
云雁回捂着头,“已经很收敛了!我找包府台给你题字要不要啊!”
“胡闹,”郑苹虽然这么多,但还是笑了起来,“我再想想吧。”
云雁回由她去想呗,结果没几天,郑苹来说了,她真的要和人一起开美甲店了。
但是,不是和郑家的女眷,而是和八王妃。
云雁回都晕了,“什么?王妃娘娘?”
“是呀,”郑苹点头,“那日我遇到初哥儿和他娘了,便一起聊了聊,王妃也很喜欢染甲,初哥儿从中撮合,我们也一拍即合,便决定在潘楼街开一家店了。”
云雁回:“……”
潘楼街,靠,听这地名就知道她们要开的店要走高端路线了,那地方都是卖珠宝香料皮草之类奢侈品的。也是,有王妃的关系,肯定不可能开那种在瓦舍里的小店,说是店,和摊子都差不多了。
而且,这么一来,云雁回也根本不用帮他娘去打点了,王妃往那一戳,有的是人上赶着要帮她打点呢。
云雁回对王妃是很有好感的,王妃对他也特别好,所以听说他娘和王妃决定一起开店,云雁回觉得又玄幻又正常。
郑苹以前也是在那个圈子混的,两人脾气又都很好,孩子还玩得那么来,她和王妃完全不会有隔阂。
再说了……云雁回就是反对,有用吗?
他娘的行动力和判断力,他是从小就见识过的。
所以,云雁回只有鼓掌欢庆,坐等开店捧场的份了。
至于郑家那边,云雁回也和郑凌通过气,听说郑家的女眷倒是没生气,只是有些无奈。
王妃和郑苹商量一番,要给美甲店起名叫做“玉笋红”,虽说现在美甲兴起,大家的指甲早就是五颜六色了,但是,她们还是决定用比较“传统”的标志。
而且,店还没正式开起来呢,就已经收到了来自皇室宗室各位贵妇的订单若干份。
王妃那边,和郑苹一起招了好些巧手的妇人,要经过培训后当店里的师傅。主要的设计,则是郑苹来负责,王妃也会参与,她们可算是有事做了。
云雁回还出了点主意,他让她们去研究一下胶水,这样可以把其他装饰品黏在指甲上了,这也是现代人常常做的。
王妃大喜,要不是赵允初死命拉着,她都想挖包拯的墙角了……
曾经对傅云沣说过,待她们兴头过去了的云雁回,也只能承认自己的判断有误。他娘反正已经发展到投身其中了,从大众反应和相关文化流行来看,这个行业,注定了从现在开始将会兴起,而且会生机勃勃地绵延下去。
退一步说,不管日后如何,但是仁宗的“与民同乐”和众多文人骚客为此留下的诗词,就注定让它在历史上留下那么一小笔了。
第146章 我立功了哈哈哈哈哈
经过数月奋战, 广南战事大捷,根据云雁回所知,这也都因为仁宗启用了狄青作为主将。这位历史上赫赫有名的面涅将军出身微寒,在曾经对西夏的战役中立功,从此得到重用。
这一次广南战事也是狄青主动请战的, 一出手, 本来气势汹汹的起义军就蔫了, 被压着吊打。
连僮族都被吊打,更遑论势力较弱一些的桂州苗人了,只是他们凭据天险,虽说打不赢, 但是缩着不出来,军队也攻不上去。
僮族不是大宋子民,这些苗人却是,所以狄青也没法用比较阴毒的办法, 比如烧山之类的。
云雁回听包拯说, 仁宗在朝中提出了之前看到的纸条上写的应对方法, 就从这次开始。
云雁回知道得含糊不清的,因为小老虎家在那儿,所以他还挺关系,想想现在战事差不多结束了,于是进宫汇报的时候,就向仁宗打听了一下。
“官家,听说您最近在为桂州的人烦恼,不知现在如何了?”
“你怎么关心起这个了。”仁宗瞥了他一眼,倒是没多想,他甚至高兴有一个嘴很严的人来问了呢,他好倾吐一番。
“我想加封当地的苗人氏族族长为官,治理当地苗人,然而他们现在却始终不肯和解。”仁宗颇为头疼的样子,“我都退步到这样了……也答应会处置桂州知州了,唉。”
“啊,桂州知州怎么了?”云雁回不太明白。
仁宗说道:“桂州苗人中势力最大的一族,他们头人的独女,同时也是那里的神婆,之前与桂州官府做生意,被那知州给坑了。苗人性烈,两边起了冲突,知州趁他们下山买盐,绑了神婆的儿子,也相当于是人家日后的头人。”
云雁回:“……”
云雁回醉了,“朝廷命官还干这种事啊?明明是他的错吧。”
“是啊,此事是他错在先,而且更糟糕的是,他把人绑回来也就罢了,本来是想威胁对方,但是,他手底下的人却蠢到让小孩被略卖人掠走了。
“那头人和神婆都大怒,不肯罢休,直接反帮僮族人去了。到现在,即便僮族人输了,他们也顽抗着,说是,除非他们儿子能死而复生——他们根本不信孩子是被略卖了,觉得是被谋害了。
“如今正是卡在此处关节,无法继续谈呢,这些苗人还真是死脑筋……”不过仁宗想了想,若是他自己,得了一个儿子被这么弄走了,肯定死也要争这口气的。
这不,仁宗到现在还没儿子呢。
“你平日里鬼点子最多,你说,有没有什么办法啊?”仁宗觉得,也许云雁回的思路和那些大臣不一样,会有什么可行的建议呢?反正现在那些大臣说什么全天下追捕略卖人,至少做个样子给苗人看,这方法他就觉得太傻了。
然而,仁宗问完后却发现半晌没有回答,他抬头一看,却见云雁回正嘴巴大张,呆呆的,震惊无比的。
仁宗回忆了一下,他觉得自己没有说什么很出格的话啊。
“你干嘛?”仁宗伸手推了云雁回一下。
云雁回一个踉跄,站稳了后还是懵的。
会不会那么巧?真的有那么巧吗?
略卖就是拐卖的意思,桂州的民风咋样,被拐卖的儿童很多吗?头人的外孙是被拐卖的,他们家小老虎也是因为被拐卖才流落到此的啊!
未必真的那么巧,小老虎就是桂州头人家的继承人?
云雁回把自己的下巴扶好了,“那您知道那小孩什么样吗?”
仁宗回忆了一下,还真说出来了,“因为有人建议要追查略卖人下落,把孩子找回来,所以还真问了一番。那孩子今年五岁,身上没有什么胎记,据说长得眉清目秀,不会说汉话,脾气比较烈,名字……苗语里的意思是老虎。”
云雁回:“……”
云雁回“扑通”一下就跪了。
仁宗吓得后退一步,警惕地看着他,“干嘛?”
这个时代,还不兴动不动就下跪呢,即使是在皇帝面前也一样。你站着行礼,皇帝还会赐你坐着说话呢。所以云雁回这个样子,着实让仁宗不明白了。
云雁回跪坐在地上,又想哭又想笑,最后说道:“官家,我可能立大功了……”
仁宗:“???”
云雁回平复了一下心情,“那个头人的外孙,叫老虎那个,在我家!”
“什么?”仁宗脱口而出,一脸不敢置信。
“官家,我立功啦!哈哈哈哈!”云雁回心情平定了一些,爬了起来,搓着手道,“那小孩真在我家,你要是去打听一下就知道,我从边关回来路上,解救了一个被略卖的苗族小孩。回来后我就一直在找他家是哪的,之前查到了是桂州的,因为那边要打战,所以就没能把他送回去!所有线索,和您说的都对得上,不会说汉话,名字是老虎,五岁左右!”
没想到,他师父那神棍还真的准,什么至少也是一方要员——这可不是么?基本锁定了桂州土司啊。
仁宗一把抓住云雁回的肩膀,“你再说一遍?”
云雁回:“我立功啦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仁宗一巴掌糊在云雁回脸上,“去把那孩子带进宫来!!”
这是何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啊,若不是要守礼,仁宗都想学着云雁回大笑一番了。
桂州相当于他的国土来说,并不大,但是,他费了那么久心神,都有执念了。
再说,桂州那边的苗人是各地中最为顽固难驯的,倘若桂州实施土司制度成功,那么其他地方就可以照例推行,朝廷对土族们的掌控便更上一层楼。
原本以为不知要磨到多久,成为一个顽疾,谁知道云雁回竟带来这么一个好消息,仁宗欣喜异常,把云雁回踹去带孩子后,又让人把几名重臣也传入宫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