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被驱散的黑暗又都渐渐的开始聚拢,夏叶瑾下意识地想要抓住大眼仔的手,却发现眼前黑乎乎的一片,她除了13那个血红的数字外什么都看不到。
突然啪的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落在了她身后,无风自凉,夏叶瑾意识到不好立刻要往前逃,肩膀却先一步被人抓住,转头一看——一只泛着幽蓝光的手搭在了上面。
夏叶瑾反手就要给他一拳,那只手的主人却好像受到了攻击先缩了回去。
“这东西很难缠你先走——”清冷低沉的声音,大眼仔从她的身侧冒了出来。
夏叶瑾刚想说逞什么英雄呢现在这时候分开行动多危险要走咱们肯定是一起走,下一秒马上就意识到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情,或者说,一直被她忽略的线索。
不远处冷笑一声,赵宇将脸转了过来,说来也怪,本来四周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但偏偏这人的一举一动看的清楚明白。此刻这张脸转过来,正好与夏叶瑾正面对上。
对方唇边的弧度上挑了两分,眼神却是更冷。
心中主意已定,夏叶瑾伸手去抓身边人的指尖,轻轻攥了一下。
“我有个办法。”
对方的手僵了一下,随后便反攥了回去,稍带了些力道,“什么办法?”
“我需要先走出这里。”
“好。”对方点头,迅速从怀里摸出一张黄符甩了出去,瞬间光芒四射,眼前的景物一下子变得清晰起来。
夏叶瑾没有再说话,将手从他的手里挣脱出来,眼看赵宇又要开始攻击,大眼仔先一步迎了上去,说,“你赶紧走。”
你一定要等我。
夏叶瑾在心里默默说了一句,然后借着大眼仔帮她掩护的力量,直接冲了出去。
安全通道里依旧是浓烟弥漫,焦味刺鼻。那张黄符虚化成点点星光,在前面指引。周身恍惚间落满了花香,淡淡然地滑过鼻尖,一点点地沁到人的心肺。
无论是妖魔还是鬼怪皆有本体,但附身在赵宇身上那东西的本体却不在13层的那间老旧办公室里。它不过是借用周围的阴气再加上一缕怨气凝成的虚象罢了。正因为如此,那东西才怎么杀都杀不死,才那么有恃无恐。
可就算是阴气凝结成的虚像,对人的杀伤力却是巨大的,尤其是对被它所占用的赵宇来说。
赵宇如今本来就因为车祸昏迷,若肉身再被长期持续的占用,就算之后成功将那东西驱逐出去,他也会因为肉身受损而活不成。
还有正在被“赵宇”缠着已经受伤的大眼仔。
脑子里混乱一片,但有些事情却渐渐变得清晰,夏叶瑾咬牙,她动作要快一点,再快一点。
☆、第二百七十四章 没什么不同
建盛集团的总部位于东部泛CBD商业区的一座极具奢华的大厦里。如果不去深究,谁又会知道如今跨界成为多个行业龙头大佬的建盛,在几十年前不过是个专门做鞋帽生意只有两个合伙人的小公司。而说是两个合伙人,不过是为了达到有限公司的注册标准临时拉了个人凑数的,实际上,建盛集团在刚开始的时候就只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股东,那就是盛景。
用商业奇才来形容盛景并不过分。
区区几十年,原先的小公司在他的手下一跃而起成为涉及服装、房地产、娱乐、金融投资等多个热门行业的垄断性老大。
但随着年纪越来越大,特别是上了七十岁之后,盛景的体能下降的很快。五年前,七十八岁的他在睡梦中离开了人世。建盛集团留给了他的三个儿子。
虽然他儿子的商业才能不及他,但因为公司的基础实在是太好,这几年来,建盛集团在经营业绩方面并没有出什么大错。
但只要细心留意这五年来的当地报纸新闻,就会发现,建盛集团经营情况不错,可却时不时就会频发事故,事故的主体一般是公司的某个员工,而且是工作上不够认真努力的员工。
有心好事之人也曾怀疑过,会不会是公司管理层非法的惩罚虐待所致,可警方给出的结论却全都是自杀,证据充分,铁板钉钉,完全没有翻案的可能。再加上建盛集团在业内实力非凡,谁也不想得罪它,所以诡异的事故虽时有发生,但谁也没有往其他的方面想。
夏叶瑾冲到安全通道后,顾不上周围也不知道到底是真是假的浓烟,咬了牙直往楼上冲。
她记得在36层尽头有个陈列室。
里面放着这几十年来所有为建盛集团付出过做过贡献的人物的照片和其他一些东西,其中以大功臣盛景的东西和材料最多。
像这种陈列室平常根本就不会有人去,夏叶瑾一推开门,就被迎面而来的灰尘呛得直不起腰来。等终于适应了陈列室内腐旧的气息后,她才接着从窗外投射进来的光线,看清了里面的模样。
不得不说,陈列室做的还真是挺有模有样,都快要赶上一个小型的纪念馆了。大功臣盛景有专门的展区,他留下的东西很多,全都整齐有致的展示在玻璃柜里,上面还详细的写了简介。
夏叶瑾眼睛一亮,正要快步朝展区走去,眼前却突然白茫茫一片,直接挡住了她的视线。下意识挥了挥手,烟雾散开,露出了一条空无一人的廊道,漆黑且幽深。
原本就在几步之遥的展示区,现在竟然变成了在廊道的尽头,黄色的小灯泛着昏黄的光,就像是一双十分魅惑的眼神,让人莫名其妙的想要上前去看个究竟。
“请君入瓮?”夏叶瑾冷笑,“就这小伎俩,以为我是三岁孩童吗?”
说着,她咬破了指尖,从怀里摸出刚才那个大眼仔在混乱之中塞给她的黄符,将温热的血融在其中,用力朝旁边一贴,白雾霎时散开,陈列室内的灯一盏一盏打开,将周围的一切照的敞亮,哪里还有什么廊道,她已经站在了展示区柜子前。
她敛起唇边的笑意,伸手打开了玻璃柜。
之前在13层的办公室里夏叶瑾就觉得哪里不对,方才经过那一番折腾之后,终于想明白是哪里不对了。
建盛集团是盛景的心血,而这五年来出事的员工,无外乎都是不用心不认真工作的主儿,就拿这段时间出现意外的几个人来说,无论是刚开始的小李,还是之后的贺总,甚至是客户吴先生,都与建盛集团有关。
小李是上班摸鱼外加工作态度不端正,贺总是因为动用公司的资金办年会,而那位吴先生,是因为来找公司的茬……再联想到赵宇刚才所说的话,事情就变得十分明白。
是盛景的鬼魂在背后搞鬼。
这公司是他的,他不愿意看到有任何人糟蹋他的心血,所以便用了这样一种极端的警告惩罚手段。
而所有的法术若是不对本体施展,终归不是对症下药,最多只能算是治标不治本,镇的了一时镇不了一世,所以才会出现这段时间以来无论他们俩怎么努力总是没办法将这个罪魁祸首一举拿下的情况。
但盛景已经死了,根据新闻报道他的尸体也已经按照他生前的意思火化,但魂魄要发挥作用,总是得要有附着物,夏叶瑾现在十分的肯定,这附着物就在陈列室里的这些盛景留下来的遗物中。
展柜的玻璃被打开,夏叶瑾拿起那本已经卷边发黄的笔记本,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打火机,正要点火,突然一阵风冲了进来,“不是那本子!——”
寻着声音望过去,夏叶瑾呆住了。
刚刚冲进来的不是风而是那个大眼仔,赵宇已经不见了,此刻正在与他缠斗的,是一个看上去有些年纪的老人。
其实也不能算是缠斗,因为从夏叶瑾的角度看过去大眼仔完全处于下风,他用力抵住老人伸向他的手,五根手指像是有电流经过一般,泛着幽蓝的光。老人的手掌与大眼仔的天灵盖之间就只差半根手指的距离,只要稍一松懈,那幽蓝的电流便会传导到他的全身。
老人突然笑了起来,笑的喑哑森冷,声音却是十分熟悉,就是之前俯身在赵宇身上的东西。
被大眼仔制止后,夏叶瑾有些不明所以,她可以确定自己的想法思路并没有错,可对方的神情也不像是在开玩笑,而且谁会在这个时候开玩笑,正纳闷间,在看到那老人手中的东西时她瞬间明白过来。
那是一只手套!
老人的手上套着一只手套,此刻那幽蓝的电流就是通过手套在他的五根手指之间流动!
夏叶瑾心中一动,瞬间有了眉目。
她直接扔了那本子,以最快的速度冲到了展区内,踉踉跄跄的四处寻找,终于在盛景最大的一张照片下,找到了一只白色工作用的手套。
白中泛黄的手套用透明的玻璃柜单独装着,显然是盛景生前十分重要的随身物品。夏叶瑾才管不了那么多,她举起那密闭的玻璃柜往地上重重一摔——声音清脆,碎片四溅。
如此醒目的举动惊动了盛景的魂魄,他收回了放在大眼仔头顶上方的手,越过他直逼夏叶瑾而来。
夏叶瑾下意识就去捡地上的手套,混乱之中似乎有人在大声喊她的名字,声音紧张又担忧,眼看那鬼魂就要冲到她的面前,她刚按了下打火机,突然就刮来一阵厉风,手一滑,打火机直接飞了出去。
完了!
她心里暗道不好,临了还来这么一出。
可现在却没有多余的时间让她懊恼,老人阴笑了两声,转眼就冲到了她的面前,距离之近,一抬头几乎就是脸对脸。
正当她不知所措间,原本抓在手里的手套却突然被人抽走,夏叶瑾暗骂一声,还未看清盛景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忽然一道火光略过,那鬼魂就发出了凄厉的惨叫,紧接着“轰”的一声,那原本挂在半空的老人瞬间被烧的一干二净。
火光之中,夏叶瑾看到那只手套正被大眼仔捏在手里,看上去已经烧得差不多了,然后一晃神,对方就闪到了她的面前。
“夏叶瑾……”大眼睛眨巴了两下。
“嗯?”
“那个……火好像烧过来了……”
夏叶瑾猛地一回头,果然看到门口浓烟滚滚,外面全是消防警报的声音,刚才陷在盛景制造出来的幻境里她没发觉,现在幻境被打破,才知道目前他们俩所处的情况到底有多遭——大厦失火,而他们被困在36层。
“这要怎么下去?”安全通道如今估计也是不安全了,电梯就更不用说,眼看火势越来越大,空气越来越稀薄,等待消防人员上来救助也是不大可能。
大眼仔倒是挺淡定,他随手指了指泛着火光的玻璃窗,“往这里下去。”
“什么?!——”
*
这件事的后续并不算太长。
经过两人的通力合作,盛景被打的魂飞魄散,建盛集团自然是没有再闹鬼。赵宇被及时送到医院,虽然他之后醒过来表示对自己莫名其妙偷溜出医院的这段经历完全没有印象。
一切似乎又恢复到了正常状态。
或者说,所有人都恢复到了正常状态,但唯独夏叶瑾没有。
那天晚上他们俩被困在36层,就在那个大眼仔十分不靠谱的提出可以顺着窗户下去的时候,正好搜救人员赶到,她刚松了口气就看到对方已经窜到了窗户外面。
36层可不是开玩笑的,吓得夏叶瑾急忙说窗户外面还有一个人你们赶紧去救他,后来搜救人员看她的眼神夏叶瑾一辈子都记得,他说,夏女士你应该是看错了吧外面空荡荡的什么人都没有。
这大眼仔的动作也太快了点吧?
这时当时她的想法。
之后的第二天,那个大眼仔的再次出现也证实了夏叶瑾想法的正确性。
☆、第二百七十五章 重回原点
之后的第二天,那个大眼仔的再次出现也证实了夏叶瑾想法的正确性。
他依旧是一副面瘫的模样,似乎是打算出门,一看到夏叶瑾,面瘫的表情出现了些许笑痕,他还未开口,夏叶瑾就急忙拉住他问,“你昨天晚上怎么跑那么快,那可是36层啊大哥,万一——”
“没事没事。”对方笑的一脸云淡风轻,他说我公司就在楼下,本来是想等你的,但突然想到有个重要的东西落在办公室里了就趁着火势还不算完全没救之前赶紧下去拿。情况紧急,也就忘了跟你说一声。
“那材料拿到了么?”
“拿到了,好在我动作快,差一点就烧没了。”
“那就好……”夏叶瑾微微低了头,突然又想起一件事来,斟酌许久,觉得开口问有些突兀,但不开口问又十分别扭,就在她纠结半天终于下定决心开口的时候,却听到对方语气里带着笑意,说,“我叫付清竺。”
付清竺?
夏叶瑾默念了一下笑了,她说,这名字听着耳熟,挺好记的。
略微有点寒冷的清晨,对方的笑容却格外明亮,他望着夏叶瑾,“你觉得耳熟,没准咱们以前就见过呢。”
“被你这么一说还真是,我在两年前出了车祸,以前的事情有一部分不记得了,咱们既然在同一栋大厦上班,没准还真的见过。”
见她这么一本正经的样子,对方却兀自笑了,“我就随口一说你还当真了啊,别忘了我可没失忆。”
说完后看到夏叶瑾一脸若有所思,他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说忘记了就忘记了嘛,有些事情既然能够忘记就说明对你不是太重要。我现在出门买菜,待会儿回来给你做顿大餐。
“那待会儿见。”
可是中午的时候付清竺并没有出现,包括之后的几天他整个人就像消失了一般,一点音讯都没有。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我除了他名字叫付清竺外,竟然对他的事情一无所知,连个电话号码都没有。”
夏叶瑾坐在茶色沙发上,望着对面的年轻男子说道。
他是个心理医生,但却与别处的医生不同,没有西装革履,也没有衬衫领带,室内开着淡淡的暖气,他里面穿着浅色暗纹的衬衫,外面套着休闲深蓝色毛衣,让人一眼就觉得十分放松。
但十分奇怪的是,夏叶瑾在对上他那双好看眼睛时还是莫名的感到紧张,所以她便索性不看,只是来看心理问题而已,又不是交朋友,没有必要正对着眼睛。
在接近半年没有付清竺消息也没有再看到付清竺之后,她终于相信了曾经那所有的一切或许真的是她自己的幻觉,所以她经人推荐找了这家私人诊所。
对方静静听着,示意她继续往下说。
“后来某一天我碰到了对门的房东,我看见他贴出了招租的广告便问他,这房子不是已经租出去了么,怎么还要招租。当时那个房东十分震惊的盯着我看了几秒,随后才说,这屋子一直都是空着的啊,因为位置不大好,又背光,一直都租不出去。我以为自己听错,又连着问了几遍,对方虽然没有明说,但从他那眼神我差不多可以判断在人家的眼里我就是个神经病。我又去了付清竺那所谓的公司,一整栋的大厦里大大小小的公司问下来,发现不仅没有叫付清竺的,甚至连姓付的员工都没有。”
“其实后来想想,我们俩从最初的相遇开始就显得极度不真实。那段时间,我老是被人怀疑出现幻觉,而他却每次都能够在我最落魄最危险的时候出现。我想,这大概是我潜意识里想要保护自己不受伤害的本能吧。因为生活不如意,然后就幻想出一个无所不能的英雄来,无时无刻的保护着我陪着我。这样想起来,我还真是已经变态到病入膏肓。”
“那你今天来是想要消除这种幻觉?”
“不是。”夏叶瑾摇了摇头,“其实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再出现幻觉了,而且以前的那些所谓的幻觉,也已经有了其他种的解释。”
说到这里,她停了下来,然后像是鼓足了勇气般,抬头望进对方的眼睛,“我有关付清竺的记忆实在是太深刻太真实,真实到每一个微小的细节我都记得十分清楚。我今天来,只是想咨询一下,是不是人的幻觉,真的能够真实到这种程度?”
显然是没有料到夏叶瑾会突然问这样的问题,对方愣了一下,随后才用温和的声音开口,“真实的程度其实主要看个人。如果你对某件事印象特别的深刻,人脑的触突就会特别明显,那么所出现的幻觉,真实感就会很强。”
“所以我其实是认识他的,我在之前是认识付清竺的,对不对?”
对方却摇头,“……其实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记忆的丧失意味着人脑潜意识里对某些事某些人的抗拒,之所以会产生这种排斥甚至是抗拒,是因为对那些事太钟爱或者是太痛苦,人基于自身保护的本能,便产生了抗体。而你既然已经失去了部分记忆,无论是什么原因,都意味着你的潜意识不愿意记起来。所以一般来说,一个人不大可能对他所失去记忆中的某个人产生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