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零开始的快穿日常完本[快穿]—— by:偏分少年

作者:偏分少年  录入:04-12

回望她这短暂又一无是处的前二十年,就会发现大部分时间里她都在拼了命地到处死磕,甚至可以算是愚蠢,不到头破血流不罢休。
但回头想想,其实这样死磕得来的结果并不算太差,至少你能够深刻的记得自己曾为了某个目标努力奋斗过,也知道共同经历过的某些事永远都不会被遗忘。都说时间是天底下最残酷的毒药,但只要自己曾为之努力付出过,就算到了最后真的忘了,但至少在记忆尚存的每一刻,都不会感到后悔。
时光很长,长到一分一秒都抓不住。
时光很短,短到就停在此时,定在此刻。
人生如此,便也就足够。
(完)
*
唐会昌二年,公元842年,秋九月。
长安城。
凌晨五更二点,宫城内晨鼓传来,紧接着各坊的鼓应声骤起。照规矩,晨鼓从此刻起要一直延续到天光微亮,109个坊和东西两市,便在这隆隆的鼓声中渐次开门,开启新的一天。
长安城东北角大宅前院。
夏叶瑾已经从床上爬起来好一会儿了,唐朝对床的概念还没有现代具有特指的意思,除了指代卧具之外,也可以指坐具。所以虽说是床,但实际上也不过是张小小的软榻。
“阿瑾马备好了吗?——”有人站在院子里喊,夏叶瑾应了一句,赶紧往外跑。
本以为积攒了那么多经验值之后能改变下身份,却没有想到,好不容易刷够人品争取到来泱泱大唐朝露张脸的机会,可是她的身份却依旧还是个下人。嗯,或许比普通的下人要好一点,是个专门饲养骆驼和马匹的下人。
没办法,宫辰时不给她走后门安排身份,凭着她自己的能力,能够找到的也就只有这些对身份没有限制的苦力活了。
“主子昨天特意吩咐过今日出行不用骆驼用马,我让你喂的马都喂好了吗?”说话的名叫何富儿,是一位看上去年纪与夏叶瑾差不多的粟特人,也就是传说中的胡人。
唐长安郭城内虽然对私家畜牧有严格的限制,但在王子贵族的府内,依旧有驯养用来作为代步工具的良马和骆驼。为了不过于引人注意,一般控制在只几十匹良马和几峰骆驼这样的数量上。
由于胡人善畜牧,贵族府内常常雇有胡人来管理这些马和骆驼。眼前这个穿着窄袖宽袍胡服的何富儿就是“掌管”这些牲畜的人,而夏叶瑾的工作,就是给他打下手,负责喂马打扫马厩和驼厩等等一切何富儿不愿干的事情。
“现在这季节不要给马喂的太多,茼麦一桶,谷子六斤就行,太多了容易得病……”
何富儿故作老成的在一边絮絮叨叨的交代个不停,夏叶瑾面上乖巧地站在旁边听着,就在她听的快要睡着的时候,对方的声音却突然停了下来,随即听到一声十分恭敬的,“二少爷”。
夏叶瑾打了个激灵,猛地清醒过来,一抬眼就看到一位身穿月白色锦袍的年轻男子已经站在了他们的面前,对方并没有注意到她,只是看向何富儿问,“马都准备好了么?”(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三章 新生活
似乎唐朝贵族男子都喜欢熏香,好在香气淡然,并不难闻。
唐武宗继位后,李德裕受到重用官拜宰相。而眼前这位年轻的贵族公子,就是李宰相的第二个儿子,李熙之。
也是夏叶瑾此番任务的目标人物。
其实相对于之前错综复杂的剧情,这一回的线索倒是没有那么复杂。
唐武宗李炎在宦官仇士良的拥立下,从派系斗争中胜出而得以继承皇位。但在继位之后他却没有继续依靠仇士良,而是采用明为尊崇,实则贬谪的方式逐渐削弱宦官的势力。
仇士良历经几代皇帝,处心积虑大半辈子自然不可能就此善罢甘休。为了巩固自己的势力,他明面归隐不问世事,实际上却暗中操纵死士来完成他自己未完的野心。
而此番任务目标中的女主角裴沁雪,就是仇士良派来安插在李熙之身边的死士。
但李熙之却在这场结局注定是分道扬镳的悲剧中对裴沁雪产生了好感。只可惜李家早就为他说定了一门亲事,对方是高高在上的庆德公主。李熙之自然是不同意,可皇帝赐婚的圣旨摆在面前,他一违抗便会连累满门。
百般无奈之下,他只好妥协,收拾好心绪准备迎娶庆德公主。裴沁雪因为任务的关系,依旧留在了李府。
某日两人在府里遇见,裴沁雪简单寒暄过后便匆匆离去,但李熙之却站在原地望着她的背影出神了很久。久到庆德公主来到他身旁都没有注意到。
女子的心思本就细腻,更不用说是在自己心仪的人身上。庆德公主终于觉察出了他心中另有其人。她虽贵为公主,气质上佳。但从小娇生惯养被人捧在手心,哪里受过这样的气,只要她想得到的东西,还从来都没有失手过。
于是她去求了一个术士,希望能夺回李熙之的心。
那术士也不是个正道之人,操的是一手的旁门左道,竟然告诉她一个阴狠之极又愚蠢到家的狠招。
他说,只要将裴沁雪杀死再将她的尸首沉入古井之中,然后用古井之水泡茶而饮,这样连着七七四十九天,李熙之就会将对裴沁雪的情谊转移到她的身上,从而彻底忘了这个人。
到底是什么样的情,需要用活生生的人命来沃养?
因为裴沁雪武功高强,庆德公主想要得手并没有那么容易。但她贵为公主,最不缺的就是替她卖命的人。所以在花了几百两银子之后,她十分满意地招募到了十几个亡命之徒。
裴沁雪最终还是死了。
庆德公主将她的尸首沉到了李府后院的那口古井里。她也遵照术士的指示开始以井水泡茶。只可惜,七七四十九天之后,她没有得到应有的爱情,反而是李熙之因为裴沁雪的死精神状态一日不如一日,到了四十九日,终于撒手人寰,什么都没有留下。那日正好碰上庆德公主外出还愿,她甚至连见他最后一面都来不及。
“所以我的任务是破坏李熙之同庆德公主两人的姻缘?”
夏叶瑾若有所思的问。
故事不长也不复杂,可她听着却胸口莫名有些发闷。大抵嫉妒真的是这世上最可怕的一种情绪。
“不是。”
夏叶瑾一愣,“……不是破坏?难道是撮合李熙之和庆德公主?”
如果真是这样,也太难了点吧?
“是撮合裴沁雪和李熙之。”
夏叶瑾,“……”
这和破坏李熙之和庆德公主两人有差别吗?
宫辰时像是看出了她心里的腹诽,淡淡的看了她一眼,说,有差别。
“实际上在刚才的故事里,裴沁雪并不知道李熙之的心意,如果让她知道了,或许结局就不是如此。”
“那我该拿庆德公主怎么办?”
人家可是公主,她再怎么彪悍也干不过对方的吧?
“顺其自然就行。”
“……”
顺其自然?说得倒轻巧!
“还看?!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一道不十分友好的声音将夏叶瑾从走神的状态中拉了回来,反应过来后她才发现,坑爹的是从刚才开始她竟然保持了一个目送李熙之远去的姿势在走神。
难怪何富儿会误会。
“你先去给那几峰骆驼顺顺毛,草料快没了你顺完毛后去东市一趟,还有出去的时候一定要往福禄坊过……”
“为何要往福禄坊过,可是有什么讲究?”
见何富儿一本正经地在交代,夏叶瑾心生好奇便凑上去问。
对方噼里啪啦的语速停滞了一下,“没什么讲究,福禄坊的什锦酥好吃,你记得带一盒回来。”
“……”
*
夏叶瑾满心郁闷。
早知道福禄坊距离东市那么远,她打死也不帮何富儿带什么什锦酥,导致现在天都已经大黑了她还在外面往回赶。好在东市的草料有专门的脚夫送到李府,不用她操心,不然再加上那一大牛车的东西,她简直想直接暴打一顿何富儿。所幸穿过前面那座坊门就到李府,可现在差不多已经是亥时,想着没睡几个小时又要爬起来,夏叶瑾真切地感到了生无可恋。
晚唐的社会治安并不是太好,就算是实行了严格的宵禁,可街市上还是有一些游民在四处张望。夏叶瑾又饿又累,刚想加快脚步做最后的冲刺,却听到旁边的深巷里传来呼救声,接着便是杂乱的脚步声。凭那声音判断,看来对方是一群人追着一个人。
还是不要多管闲事吧?
这样的念头才刚冒出来,却突然从里面冲出来一个人,猛地直接跌撞在了她的身上,猝不及防被这么一撞,她整个人差点倒在地上。好不容易稳住身子,借着微弱的光线,夏叶瑾看清了对方的脸。
那是张上了年纪的妇女的脸,身上除了泥污外,还带着些许的血迹,看来像是从哪里死里逃生一般。
此时,这妇人半跪在地上,见到夏叶瑾,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伸出手紧紧的钳住她的胳臂,不满红血丝的眼睛里全是惊恐之色,干裂的嘴唇一张一合,只在不断重复着“救救我。”(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四章 这日子没法过
夏叶瑾正要弯腰将那妇人扶起,却看到从巷子里涌来一大群拿着家伙的人,下意识将妇人推到旁边去,环顾四周试图寻找些防身的东西,却只在墙角发现了一把竹扫帚。
“哟呵,来了个多管闲事的?还是个小娘儿?”
转眼之间,那群人便到了面前,领头的人脖子和额头上纹着诡异的图案,看上去像是回鹘特有的标志,待看清夏叶瑾后,忍不住的发出轻蔑的笑。还多了个手无缚鸡之力之力的女人,倒是挺有趣。
“这么多人一起欺负一个老人?不怕让人耻笑吗?”
夏叶瑾边说边握紧手里的扫把。实在是流年不利,早知道对方人数这么多,手里又拿着家伙,她怎么说也得搞一根铁棍之类的。
领头听罢大笑起来,“耻笑?此刻更深露重无人在旁,只要杀了你又有谁会知道?”
“老大,这小娘儿未必要这么快就——”其中某个人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随即面露贼笑说,“等弟兄们玩够了再给她留个全尸也不迟。”
说罢周围一阵哄笑。
可下一刻笑声便停了下来,与之相伴的是一声恼羞成怒的惨叫——夏叶瑾趁着对方不注意,随手就给了领头一棒。
按照目前的形势再想要逃跑几乎是没有可能,但对方这么多人,若是硬碰硬也不是对手,所以只能以智取胜,速战速决。
领头脑袋挨了结实的一棒,顿时有些晕头转向,但意识还在,随即大吼一声,他身后的那些人便像饿狼一般朝着夏叶瑾扑来,一时间厉风阵阵,夏叶瑾握紧手中的扫把,几个回身,左躲右闪,虽然没有受伤,但也无法在众多明晃晃的大刀中占据上风。
这些人一看就是长期“团体作战”,而夏叶瑾就只有一个人,积极进攻并不能占到半点便宜,以退为进,趁其不备才能够打破这像撒网一般的围攻。只可惜战术再好也敌不过自身体力和武力值的缺失,对方一个刀锋过来,她退无可退便只能用手中的竹扫帚去挡,吭哧一声,扫帚被砍成了两截,夏叶瑾整个人被狠狠的撞在了后方的石墙上。
看着领头那张越来越近的脸,夏叶瑾心说该不会就这样挂了吧?早知道会冒出这么一茬,她就先把那盒什锦酥给吃了,怎么样都不能当饿死鬼不是?
“乱逞英雄可是要付出代价的呢……”对方斜斜的望过来,唇边勾起一抹阴笑。可这笑容都还未完全展开,就瞬间凝固在了他的脸上,紧接着一声闷响,他直挺挺的倒在了夏叶瑾的面前——
一位身穿白衣的女子在他的身后亭亭而立,手中的长剑泛着白光,时间凝滞了一瞬,紧接着那群人便如涨潮的浪涌般朝她扑了过来。
刀光剑影,嗜血冰寒。
几个回合之后,白衣女子反手狠狠劈向她身边的一个喽啰,只听对方惨叫一声,双脚一软,直接瘫在了地上。刚才那一下,看似不经意,却将他的双腿活活打折了。以这个为切入口,她一把夺过刚才那人手中的铁棍,身形变幻无常,在那群回鹘人中穿梭而过,似蜻蜓点水一般,只一眨眼功夫,那些人便七零八落的全都倒在了地上。
“你——!”
刚才被打晕的回鹘领头突然醒了过来,见他的手下悉数倒下,顿时满心慌张,想要逃跑,却害怕白衣女子在背后偷袭,顿时着急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放心,我会留你个全尸。”
看着对方,白衣女子淡淡地道。
“杀人偿命,你不怕我去报官?!”
实在是病急乱投医,他估计也是着急的没有办法,竟然把官府给提了出来。
这不由的让所有人都感到好笑,“如果杀人真的是偿命的话,那你还能活到现在?”,白衣女子声音依旧淡淡的,“只不过”,她抬手给了对方一棍,回鹘游民的领头顿时头晕目眩,倒在地上,两眼一翻,再一次晕了过去。“我不想脏了自己的手。”
*
折腾了大半天,等夏叶瑾回到李府已经将近子时。一脚刚迈进外院下房的大门,就被某个人狠狠的拽到了一旁,何富儿劈头盖脸的一通问,“你怎么回事买个草料竟然给我买到了大半夜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府里来十几匹的新马要照顾在这种时候你竟然给我不见人影!阿瑾你如果成心想要害我的话直说就可以没必要这样弯弯绕绕的让我难堪……”
等到何富儿连珠炮似的攻击终于结束,夏叶瑾才开口,说路上遇到了点事儿。
“有什么事儿需要拖到大半夜?”
“遇到闹事的回鹘游民了。”
“哈?那什锦酥呢?”
“被那些游民抢走了。”
“什么?!那你还会来做什么反正都已经这个时辰了,福禄坊五更就开门你应该稍微再等一下给我带回来一盒新的啊!我都多久没吃过了——”
“……”
夏叶瑾对他这种逻辑表示无语,撇撇嘴刚打算无视他摸到屋里去睡觉,却又被他给一把揪住。
回头,怒目圆瞪,“又怎么啦?”
每天差不多凌晨三点就要起来,而现在都已经接近一点了,还不让她去睡觉这还要不要让人活了。
何富儿冷冰冰的挤出两个字,“干活。”
干什么活啊干活,没毛病吧这人,现在子时才刚过好嘛?“不是五更起来吗?”
“明天府里来客人,事务繁杂不早点起来准备好怎么来得及?”
夏叶瑾心想你这绝对是在公报私仇怪我没帮你把什锦酥带回来吧?面上却只能好言说着,“我能不能稍稍眯一个时辰?”
“不行。你看我都起来了你怎么好意思一个人去睡?”
你是睡饱了才起来我可是一整晚都没合眼呐兄弟,这能一样么?
“那我能吃点东西么?”
“现在厨房没开火哪里来的东西吃?我发现阿瑾你琐事还真是多!”
顶着一张枯黄的脸,再加上两个浓重的黑眼圈蹲在马厩前,夏叶瑾觉得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五章 莫名其妙的杀手
也不知道来的是哪路客人,原本有些冷清的李府一时间热闹非凡,宾客进进出出的,虽然与后院的马厩驼厩没什么关系,但依旧能听到鼎沸喧闹的人声。
“今天是谁来呀?”
夏叶瑾坐在檐下,看着刚从前院回来的何富儿问。
按照宫辰时给的日子,算算时间,裴沁雪也差不多要到李家了。
“是金陵裴家的人,珮喜县主的第二个女儿,算起来还是咱们主子的表亲……”似乎是见到了什么赏心悦目的事物,何富儿说话的时候满脸都是回味,等意识到夏叶瑾在盯着他看,便瞬间冷了脸,说你问这么多做什么?交代的事情都办好了吗?!
夏叶瑾随意的应了句,心思却在刚才的话上。
金陵裴家?
看来仇士良果真神通广大,竟然给裴沁雪安了这么个尊贵的身份,又是珮喜县主的女儿,又是李家的远方表亲,这双重身份的夹击下,裴沁雪倒是可以理所当然冠冕堂皇的留在李家。
不过这也是夏叶瑾自己的瞎想,没过一会儿,前方就有消息传来,裴沁雪的身份霎时被打了一个好大的折扣。
原来就在半年前,金陵裴家惨遭不幸,上下几十口人在一夜之间全被人灭口,而这裴沁雪之所以能够活下来,是因为那日正好外出上香,路遇夜雨耽搁了回家的时辰。而这回她上京是特意来投奔李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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