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洵睁开眼睛:“嗯?”
“你挺好的,人也很好,性格也很好。”万礼想起江洵的姐姐,那个白富美出现又消失,只给江洵带了一些个人证件,可见江洵是真的不能回家了。江洵不像他从小就被他抛弃,看江洵的样子,应该是锦衣玉食长到这么大的,不管因为什么变故,被突然这么抛弃,亲朋好友都没出来帮他一把,他心里肯定不好受。但江洵只字未提,任劳任怨的给他当厨师,还帮他出了那么多主意,让他的店转亏为盈,他既感激江洵,又心疼江洵。
所以他说:“如果你家里不让你回去,那以后我这儿就是你家,你安心在这儿住着,虽然肯定比不上你以前的日子,但是有我在,绝对不会让你缺吃少穿。等着店里招到人,你就联系联系过去的学校,我供你上学。只要你不嫌弃,我就是你亲兄弟。”
万礼的话,就像一双温热的大手,严丝合缝地捂住了江洵的心。世间最贵是真情,万礼的接纳无疑是把自己的真情捧给江洵,江洵没被别人如此对待过,他先是不知所措,继而小心谨慎地收下这份馈赠,珍重而诚恳地道谢:“谢谢你,万礼。”
谢谢你。江洵在心里又说了一遍。他在黑暗中无声地弯起唇角,从头发丝到脚趾头都在开心。这时,系统提示音响起。
江洵顺势在识海中点击进入任务三的界面,唇角的笑瞬间消失。
第16章 第十六章
江洵早上从床上爬起来,仍然不相信任务三的内容。他回想香满楼经营当中的每一个细节,并没有能够导致香满楼倒闭的硬伤,怎么会经营失败?难道是会发生什么?
如果香满楼会倒闭,那万礼会不会崩溃?
万礼起床后,抻着懒腰去洗漱,经过客厅发现江洵正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他放下胳膊冲江洵笑:“今天咱们下午去趟家具市场,给你买个床。”他环顾半圈,随意指了指客厅和卧室的桌椅:“这些东西该换的都换了,买点你喜欢的。”
江洵也跟着万礼笑了:“好。”他心里想着,万礼那么看重香满楼,他绝对不会让香满楼倒闭,让系统任务去死吧。
既然说了要把江洵当亲兄弟,万礼琢磨着不能亏待了江洵。这房子他都租两年了,一个人对付住就行,但现在有了江洵,他想让江洵住得舒服些,所以打算收拾一下。
江洵没推脱,那张短一截的沙发床本来就睡得不舒服,能换当然好。况且万礼似乎很喜欢跟他商量如何布置,从一开始说要换购几样家具,到后来说连墙壁都要重刷,万礼计划得眉飞色舞,江洵也就乐得跟万礼折腾。
这房子的房东,是对上了年纪的中年夫妻,老两口跟着孩子侨居海外,老人家迷信,总觉得屋子空太久不好,但又舍不得卖掉,就把房子交给中介出租,房租多少没关系,关键是租户要好,爱惜屋子。这房子统共经历了两届租户,第一个租户是个独身女孩,第二个租户就是万礼。
所以房子虽旧,却并不脏。老夫妻是讲究人,在打算出租前还把屋子打扫了,上个女住户也同样爱干净,并没有把出租屋当成垃圾场。所以整体上,万礼和江洵需要动的地方不多。
万礼发现网络真是好,很多小东西在网上买都很划算。于是他一发不可收拾,买了一堆小物件,快递到货,他就跟江洵开始倒腾。
屋子里旧到摇摇欲坠的桌椅书柜,万礼全部卖给了收废品的大爷,包括那张沙发床。然后他网购的床寄来,两人七手八脚地安装完,塞进了万礼的卧室。
卧室本就宽敞,放两张床绰绰有余。只是位置重新挪动,床头靠墙,顶着采光最好的窗。床中间各自一个矮柜,放置零碎的个人物件。
这样一来,靠里的床床尾位置就空了,万礼在那里塞了个衣柜,既不挡光,又能增加置物空间。
客厅迎来了双人沙发,布艺可拆洗,黑白条纹撞色,配上几个抱枕,简约大方还实用。
网线扯了,江洵没让他去交电视钱,而是买了个电视盒子,在线看很方便。电视柜也用贴纸处理过,看上去像新的一样。
客厅有个嵌入式的柜子,江洵一直把它当衣柜。万礼用处理电视柜的方法处理了它,显得更加崭新洁净。
墙面因为维护的好,还是雪白平整的。万礼没去重刷,但是买了一大堆自粘贴画纸,跟江洵两人照着图案往墙上贴。
贴纸很软,力道稍微大点就容易被撕坏。这种细致活,对万礼是极大的挑战。可江洵却耐心十足,他一点一点把贴纸撕下来,然后再一点一点粘到墙上,半分没有破坏画面。
“我经常幻想,如果我以后买了房子该怎么装修。”借着说话的掩饰,万礼把难撕的小鹿和大树换给江洵,自己撕容易些的花草:“大概就跟现在一样,自己用心布置的,住起来更舒服。”
江洵注意到万礼的小动作,配合地给万礼解决麻烦:“那你以前怎么不弄?”
“以前就我一个人,弄给谁看啊?”成天累得跟孙子似的,满脑子都是钱钱钱,哪来的生活情趣:“这不是有你了么,你不来,我自己可懒得弄。”
这就是被需要的感觉吧?江洵欢喜于对万礼生活的影响,贴墙贴的更起劲儿了。
老房子供暖不好,为了屋子里能看上去更暖和些,万礼还买了带绒的地板块,贴好了墙就贴地板,客厅的玻璃桌也被换成了白色矮方桌,铺上桌布,两个布艺棉坐垫,客厅的这块区域就既能当餐厅又能当休息区。
窗帘换成双层的纯色款,里层白色能柔化自然光,让室内避免阳光直射,外层全遮光布料,能让人享受个睡懒觉的清晨。
两张床也换了成套的床单被罩,与同色系的地板块相得益彰。屋里光线不好,为了增加光源,还买了各种各样的装饰灯。整套布置都是万礼提出畅想,再由江洵修正色彩和风格,等到全部整理完,老旧的房子摇身一变,成了温馨舒适的男生住宅。
把家门钥匙给了江洵一把,万礼看着自己的新家,从进门的棉拖鞋到洗手间台子上成双的牙膏牙刷刮胡刀,有种久违的归宿感。这是他的家,他不仅有了家,还有了家人。
安身立命,他现在都做到了。生活前所未有的满足,让万礼忍不住扑到被子上,发出舒服到极致的感叹:“啊……舒坦……有家了……”
江洵坐在自己床上看着万礼,被万礼的情绪感染,他也心情舒畅:“一会儿回店里吗?”
为了布置家,他们连续旷工了好几个下午。但万礼明显还没过瘾,他从床上爬起来,整理好衣角再去拿外套:“先不回去,走,给你买衣服去。”
有钱真好。万礼爱钱,所以他表达情感深浅的方式就是给对方花钱。别看他舍不得给自己买点什么,但是带江洵出去,却直奔商场专卖店,江洵婉拒他还不高兴。
就这样,江洵在各个店员一致的赞美声中,买了几套还算像样的衣服。出了商场门,万礼还在意犹未尽地说:“你可真是天然的衣架子,以后不当厨师你也完全可以靠脸吃饭嘛。”
“呃,还好吧……”江洵没觉得自己哪里特别。
“你之前哪个学校的?还能回去不?”万礼对江洵上学的事念念不忘,还真的提上了议程。
江洵见对方来真的,赶紧说清楚:“不用,我已经毕业了,证书就在我包里,回去给你看看。”
“你这么小就毕业了?看不出来,还是神童。”万礼更加欣赏江洵了。
其实江洵不是神童,他只是做事比别人更专注也更努力而已。但是他没解释,而是转移了话题:“万礼,你怎么不买衣服?”
万礼:“哦,我够穿。”那衣服多贵啊!万礼哪舍得给自己买。
江洵听不到万礼的心声,但却明白万礼的心意:“咱们换着穿好了,你太瘦了,再壮一点应该穿得下我的衣服。”
万礼去年办健康证时体检,净身高是179.5,尽管腿瘸,但穿鞋站直了怎么也能超过180,江洵比他高一点,有184,但因为比他壮些,看上去他好像比江洵矮不少似的。
“行啊,你等我练练,咱们天天都吃一样的,你怎么就比我壮呢?”万礼不服气地捏了捏江洵胳膊上的肌肉。
饱暖思淫|欲,解决了温饱问题的万礼,终于把心思花在生活上了。
第17章 第十七章
自从迷上网购,快递成了店里的常客,家里也会多出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比如足篮排球各一个,超级英雄手办几只,刀枪棍棒双节棍一套,各式账本若干……
这都是万礼少年时期想要却不能买的心头好,现在手里宽裕,哪怕都不再是求而不得的奢望,也买回来当弥补残缺的时光。
江洵不知道万礼的心思,他只是每次被篮球绊脚时皱皱眉,不理解为什么万礼买回来这些球却一次都没玩过。
情况在万礼买回来两个哑铃时不一样了。万礼非要自己抱着哑铃的盒子,等到进了屋,才让江洵知道他买了什么。
“我要练肌肉了啊!”万礼这么告诉江洵。
江洵是二十八岁以后才开始健身。一来为了身体健康,运动对心肺功能有好处,二来身体机能会在年龄增长中下滑,脂肪堆积,身材走形,他还是有一定审美的,并不想变成又高又肥的大胖子。
只不过他天生丽质,20岁时虽不健身,身材却保持的不错。但既然万礼提出来要锻炼,他就陪着万礼练好了。
“先不急着用器械,别伤着。”江洵提出建议。
其实很多人都想通过运动来瘦身塑形,想法是好的,但却不太注意方式方法。比如都说跑步能瘦,可有的人就说自己明明坚持跑步怎么还胖了呢?因为方法不对。不管是有氧运动还是无氧运动,盲目的训练不但会加重身体负担,还可能损伤肌肉和关节。
万礼听江洵的解释听得一头雾水,最后耐心告罄道:“你还是直接告诉我该怎么做吧。”
江洵就先从简单的让他做起。
条件有限,仰卧起坐需要他们俩互相帮忙。江洵练的时候万礼负责帮忙按住小腿,反过来万礼练时,江洵也要帮他按。
万礼从没离江洵这么近过。
万礼平躺在地板上,江洵跪坐着抓住他的脚踝,为了在万礼坐起时指导他的姿势,江洵会微微前倾,伸手给万礼指明哪里做得不对,但这样一来,万礼每次坐起来时,就会跟江洵脸对脸,连彼此的呼吸都感觉得到。
这就不好了。
万礼作为一个二十二岁的资深单身狗,连女生的手都没摸过。上学那会儿他白白净净的,倒是有女同学偷偷给他写过情书,混社会时,也遇到过对他有意思的小太妹,但他的生活一团糟,没心情也没精力谈恋爱。后来就是漫长的攒钱时期,爷爷去世后到现在,他回忆起来只记得攒钱,一点没有妹子的身影。
周圆圆不算,他看周圆圆就跟看学龄前儿童一样。
所以跟江洵这种朝气蓬勃散发青春气息的身体近距离接触,他每坐起来一次心肝就颤一次,几次过后就受不了了,江洵这张脸太有杀伤力,而且那双眼睛黑漆漆的,投在自己身上的眼神太过专注,总有一种江洵在深情凝望他的错觉,这已经超越了性别的限制。
“你别对着我行不行?你把脸转过去。”万礼深信江洵的脸太勾人,所以他躺下后义正言辞地提出意见。
“哦。”江洵言听计从,松开万礼的脚踝,转身背对万礼,坐到万礼的脚上:“你要注意姿势,不然起不到锻炼作用。”
“知道。”
随着江洵的松手,灼热感在皮肤上消失,万礼顿觉凉快不少,心情也放松许多,于是就开始闲扯了:“江洵,你有女朋友吗?”
江洵专心的压着万礼,听了万礼的话,他摇了摇头:“没有。”
“啊?那是不是挺多女孩儿追你的?”万礼觉得以江洵的外在条件,女孩子应该对他趋之若鹜,没想到江洵再次摇头,给了他同样的答案:“也没有。你有吗?”
江洵说的是实话,真的没有女孩追他。或许有过,他也不记得。他从小就是一副生人勿进的面孔,情商又不高,别人的示好和暗示他几乎感觉不到,而女孩子又不傻,发现他没有情趣又不解风情后,马上会转移目标,以至于他活到三十几岁还是个剩男。
这倒无所谓,反正对他来说谈恋爱没意义。
“我也没有啊,一穷二白,找女朋友多耽误人家。再说谈恋爱太贵,我可谈不起。”万礼想着,如果他有女朋友,那得把女朋友供起来当神仙宠,万一他以后爱上个败家的,钱得管够花吧,所以他还是先赚钱吧。
“那就别找了。”想到万礼可能会找女朋友,江洵心里不太舒服。江芸当初谈恋爱的时候就变得很讨厌,张口闭口都是她男友,整天臭美不回家,江洵不想让万礼也变成那样。
“现在肯定不找,以后再说吧。等咱们把香满楼做成品牌,能开好几个连锁店的时候,我再考虑谈恋爱。”万礼停了下来,仰卧起坐让他呼吸急促,但他还不忘补充说:“你可以找,年轻人嘛,谈恋爱都是经验,看上谁你就跟我说,我帮你参谋。”
“我不谈恋爱。”江洵不想说这个话题了,转身想让万礼接着做俯卧撑,万礼出了汗觉得不舒服,刚脱掉上衣,就被他看个正着。
万礼没江洵那么白,皮肤属于小麦色,因为出了汗,闪着晶莹的水光。因为常年劳动,身上一点赘肉都没有,肌肉虽不蓬勃,但线条姣好,轮廓清晰,胸肌和腹肌已经有了形状,人鱼线也将要呈现,这是一具漂亮的男性身体,却让江洵移不开目光。
万礼以为江洵在看他肩膀到锁骨下方那块疤,他无意识的抬手想遮挡,随后自嘲一笑,把上衣扔到床上,大大方方地趴地上开始做俯卧撑:“这以前是个刺青,后来洗掉了,就落了疤。”
江洵这才发现,万礼这块疤从锁骨下方,沿着肩膀一直伸到后背的肩胛骨,很大一块区域。
“为什么?”江洵忍不住伸出手,指尖轻轻触碰万礼的疤痕。
“年纪小不懂事儿呗,丑吧。”万礼当初跟伍哥混时,伍哥的队伍里人人身上都有刺青,他为了表忠心,也在身上刺了一片。后来爷爷逼着他把刺青洗掉,他们又没钱去医院,只能自己在家用稀释的硫酸溶液洗,现在想想,当时没感染而死,简直是万礼命大。
因为冬天冷,万礼在家从来没裸过上身,平时洗澡都在浴室穿好衣服出来,所以江洵没见过。受伤的皮肤无法复原,哪怕血肉长好,表明也是凹凸不平,跟其他地方的光滑呈鲜明的对比。江洵的指尖划过狰狞的疤痕,浓眉轻轻蹙起:“疼吗?”
“现在不疼,早就好了。”洗得时候是真疼。
“以后别做这种事。”江洵很不高兴,想到万礼很痛他心里就泛酸。
“那当然了,多大了都。”万礼哭笑不得,很多时候,江洵跟年龄不符的沉稳让他总觉得江洵才是大哥,可明明他的年纪更大。
这时,江洵的手机响了。
第18章 第十八章
江洵的手机是江芸之前拿给他的,新手机,里面只有江芸的号码。后来相继录入了万礼和周圆圆的电话号码,可他们也没给江洵打过电话。
江洵拿过来一看,原来是条短信,来自于周圆圆。
“谁找你?”万礼也很好奇。
“周圆圆。”江洵拿着手机,一板一眼地把短信念给万礼听:“江洵哥,听万礼哥说你什么都会做,我想请你教我做个好吃的,别告诉万礼哥。”
周圆圆真是多虑,江洵半分犹豫都没有就直接告诉万礼了。
“呵!”万礼嗤笑:“又作妖,那你答应她,看她想做什么。”
江洵按万礼的意思,回复了个“好”。
过了元旦,天气依然寒冷,时不时地下雪,往来的行人照旧行色匆匆。
但心情是不一样的。
学校已经进入期末复习,准备迎接寒假,大人也在期盼着春节假期,回家与亲人团聚。
周末,周圆圆一大早跟万礼说要来店里,这是要找江洵了,万礼就让她带着作业过来,顺便看着她复习。可临到中午,周圆圆还没到,万礼给她打电话还不接,他就有点担心。
“我去看看吧。”店里不太忙,江洵就主动说道。
“行,你去吧。”冰天雪地,万礼本就怕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