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寻眼神幽深起来,看向乐然的目光似乎带着笑意,又似乎有一丝显而易见的危险。
乐然却没有意识到,继续自顾自地说:“我们都互相解决过不止一次了,我应该不算处男了啊。”
沈寻顿了1秒,旋即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嗯,你很快就不是了。”
乐然咽了咽口水,默不作声地吃完剩下的饭菜,端走餐盘,回刑侦队的路上显得十分深沉。
他知道沈寻是什么意思,也知道男人和男人如果要“真做”该怎么做。
但他暂时还过不了心底的那道坎,怕弄痛沈寻,怕没有技巧让沈寻舒服不起来。偶尔想得太多时,还怕自己射得太快丢脸、动的频率不对丢脸、找不到沈寻的敏/感点丢脸、没把持住射在里面让沈寻讨厌……
从来没换一个角度想想,自己其实不用操心这些。
午休时趴在桌上睡觉,他还重重地叹了口气。
沈寻到底年长近10岁,没他那么心急,考虑着循序渐进地引导,而不是一来就将他摁在床上,非要/操/个你死我活。
何况小狼崽是当过特种兵的人,啥阵仗没见过,硬来的话他这当刑警的肯定落下风。
刑警队长精得跟狐狸似的,才不干这种风险值过高的事。
总有一天小狼崽会自己黏过来摇尾巴,毕竟这家伙虽然看起来硬气,但骨子里却特别黏人,认准了谁就腻着不放,死皮赖脸的功夫都能使出来。
沈寻想着又有些心痛。
乐然这性子不是与生俱来的,普通男孩儿也不可能如此黏人。
如果不是没爹没妈从小被丢在福利院,成长过程也没感受到什么温暖,成年后还在部队被所有人抛弃,乐然不可能这么黏他,还黏得小心翼翼,自以为不显山不露水,生怕表现得太明显,就会被嫌弃,就会有失男儿的阳刚与尊严。
“乐乐。”他低声自言,脱下外套披在乐然背上,发誓要将小狼崽过去21年人生中缺失的关爱,在将来更漫长的年岁中一点一点补偿回来。
返工后,乐然搬回了自己的宿舍,但周末还是会跑去沈寻家里混吃混住。沈寻在自己的衣柜里专门开辟了一个角落,摆放他的换洗衣物。天气凉下来了,他把自己那极其没品,还破了好几个洞的秋衣秋裤放在里面,一周之后再去,同一位置叠着的却是一套新买的保暖衣裤,抽屉里还有三条过了一次水的新内裤。
他问:“我的旧衣服呢?”
沈寻说:“破得都漏风了,扔了呗。”
“那我的内裤呢?内裤没破啊。”
“哦,那个啊……”沈寻笑着看他,“周三晚上被我拿去撸管了。”
“你……”
“赔你三条还不行吗?”
乐然还是道行太浅,斗不过多修炼10年的大狐狸,脸颊泛起红,皱了半天眉,觉得不能输了气势,于是不声不响地走到另一个抽屉边,“嚯”一声拉开,抓出一条内裤就跑。
“嗨然哥你干嘛?”沈寻喊:“那是爸爸我的内裤。”
“我知道。”乐然努力摆出耍流氓的表情,看着却十分可笑,“这条给我,我带回去放宿舍。”
沈寻偏着头笑,“你要干嘛?”
“撸!管!”乐然咬牙切齿,明明羞得不行,还硬撑着不露怯,“沈队你给不给?”
“给。”沈寻险些笑岔气,“你要我还能不给吗?”
乐然憋着一口气跑出卧室,这才羞愧得无地自容,蹲在地上下意识地捂住脸,竟然没意识到内裤还抓在手上。
沈寻从卧室出来,和他蹲在一起,啄了啄他红透的耳垂,笑道:“然哥,虽然这内裤我洗得很干净,但内裤毕竟是内裤,您往自个儿脸上捂干嘛啊?”
乐然跳起来大吼一声,那模样像极了动物节目里尾巴被兄弟咬了一口的刚成年雄狼。
沈寻往墙上一靠,温声安抚道:“好了好了,别暴躁,我买了排骨,今天给你做糯米排骨。”
第43章 第四十三章
白小越的案子告一段落后,沈寻又开始琢磨起骆燏当年的事。那案子已经过了5年多,出事之前骆燏也未跟他和乔羿提起什么可疑的线索,如今再想追查是谁布的黑局就异常困难,可以说是毫无线索。
另一边,严啸的人在梁洪身边也没挖出什么有价值的信息,倒是李司乔自个儿闯了祸,如今已经被暂时扒了警服,在家禁足思过。
一周前,沈寻在微博上刷到“富二代深夜驾驶兰博基尼飙车撞灯柱”的新闻时,哪能想到那倒霉催的主角正是李司乔,中午吃饭时和乐然聊起,还开玩笑说羡慕人家不用奋斗就能开豪车,自己起早摸黑只能开一辆大众。
乐然是开过各种军卡军用吉普的人,步兵战车的驾驶舱都溜进去摸过好几回,现在偶尔开着他的大众过过瘾,但经常控制不住自己,脑子一热就瞎踩油门,恁是想找回过去“呼啦呼啦”在戈壁滩上飙车的快感。
也亏得每次飙车都是半夜,大马路前后都没别的车,要不他这一脚下去,蹭上个豪车赔钱都算轻的,最怕是伤了人,到时后悔都来不及。
让乐然开过几次后,沈寻就不给他车钥匙了。他抢不到也不生气,乖乖坐在副驾上,拉好安全带,显得十分听话。
然而沈寻一开上路,他就不老实了,跟个老司机似的吐槽沈寻虽然开得稳,但太稳了,感觉有点呆,再拿自己在部队上飙车的英姿说事儿。那滔滔不绝的模样,居然有种年迈英雄追忆峥嵘岁月的意思。
沈寻还是头一次被说开车开得“呆”,想飙一把给姓乐的小混球看看,又觉得自己年长人家10岁,较真儿起来太傻。
跟小混球计较,被小混球一点就着,那自己不成老混球了么?
沈寻不上乐然的道儿,一边听着他臭不要脸地自吹自擂,一边将车开得四平八稳。乐然说久了口干,还有点泄气,扭着身子捞后座的水,够了半天也没够着。沈寻碰了碰一瓶只剩一半的矿泉水,提醒道:“这儿有。”
乐然拿起瓶子看了看,“这不是你刚才喝过的吗?”
“怎么,我喝过的你就不喝啊?然哥,你这是嫌弃上我了?”
乐然拧开盖子,“咕噜咕噜”喝了个干净,顺手往大腿上一拍,“沈队,看到了吗?”
“嗯?”沈寻瞥他一眼,没明白他想说啥。
他嘿嘿一笑,凑近了些,“沈队,我怎么会嫌弃你?”
沈寻这才明白,他刚才的意思是“你看到了吗,我把你剩下的水喝完了,以行动说明我绝对没有嫌弃你”。
小混球还挺窝心的,沈寻想。
结果乐然脑袋一歪,出其不意地补充了一句,“我明明喜欢你都来不及。”
四平八稳行驶在公路上的车,头一次颠了一下。
沈寻心脏上就像有清晨的海浪涌过,浪花沾了朝阳的光,带着遥远的潮声呼啸而来。
乐然年纪虽然小,但干事直来直去,从来不扭捏。
自打在一起之后,“喜欢你”这话他都不知道说过多少回。
没有油腔滑调,也绝不是假意讨好,就是特别想表达“沈队我喜欢你”时就脱口而出,丝毫不藏着掖着,也不顾及沈寻的心脏。
沈寻像乐然这么大时,处过不少对象,收到过很多“我喜欢你”,也说出过很多“我喜欢你”。
但没有哪一句“我喜欢你”像乐然说的那么正气凛然,那么光明正大,那么干净透亮。
乐然每一次跟他说“我喜欢你”,他都会像第一次听到那样心头甜得渗蜜。他也无法解释为什么会这样,只好当自己一把年龄了还中小孩子的邪。
乐然却全然不知自己这句话的分量。
以前没捅破那层纸之前,他不敢承认喜欢沈寻,压抑得浑身难受。这会儿没了顾忌,就想把以前藏着的全抖出来,跟献宝似的,还乐此不疲。
沈寻周末开了辆城区里难得一见的“猎鹰”出现在市局门口,乐然一从宿舍出来就傻了,围着那军绿色的吉普转了好几圈,惊得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舌头还打了结,结结巴巴地说:“这,这车,哪,哪里,来的?”
“我,我,我的。”沈寻学着他的腔调逗他,在他鼻梁上刮了一下,“你不是老想飙车吗?今天天气不错,咱们到郊外找个没人的山坡撒野去。”
“不是……”乐然还没从震惊中恢复过来,“这,这他妈是部队的车啊,你的?你怎么搞来的?”
这车其实就是沈寻自己的车。男人对车都有一种近乎狂热的占有欲,他对普通人眼中的豪车兴趣不大,却非常喜欢部队里的军用吉普。前些年省军区武/警购置新装备,他搞来一辆,平时极少开,市局里只有乔羿一人知道他除了大众,还有一辆“猎鹰”。
不过靠关系买车这事他不想跟乐然说,于是话头一转,道:“你不是想过过瘾吗?我跟武/警的兄弟磨了几天嘴皮子,人家才答应借我们开一天。”
“真的?”
“爸爸什么时候骗过你?”
乐然往车门上一拍,兴奋得下巴都扬了起来。
这天,乐然在山路上玩漂移,飙得那叫一个生猛。沈寻在公安大学时也是和军人练过的,此时却恁是被他颠得头晕目眩,下车就弓着腰吐了。
乐然跑过来拍他的背,手劲儿特大,拍得他又呕了一口,还在一旁正经地教育道:“沈队,我就说你得锻炼身体吧,晚上跑跑步还是有好处。”
明明是一句关心的话,此时听着却有点贱贱的。
沈寻晕车晕得四肢乏力,没法跟他讲道理,只得静静地听着,捶着胸口想:不生气,不生气。
严啸打来电话,语气中带着十分明显的幸灾乐祸,手机里还传来昭凡的声音,似乎正在争抢电话。
两口子异口同声地说:“李司乔那傻/逼撞柱了!”
他这才知道,一周前开兰博基尼撞灯柱的是李司乔。他没急着把这“喜事”跟乐然分享,独自上网搜八卦。网友神通,早两天就摸出了肇事者“李某某”H省省厅刑侦中队长的身份,又顺藤摸瓜,扒出“李某某”的爸是富商,“李某某”的舅是Z军区某集团军军长。更有甚者爆料姓李的富商涉嫌洗黑/钱、军长以权谋私。
沈寻的目光落在“以权谋私”上,再往下看,八卦帖子却没有什么可靠的细节。
他不是见什么就信什么的脑残键盘党,旋即又给严啸拨去电话,严啸“靠”了一声,说:“我跟他这么久,不就是想找到他以权谋私的证据吗?但是这人精得跟吃了药似的,半点儿把柄都没给我露出来。”
沈寻沉吟片刻,“不着急,查仔细,李司乔撞柱子这事对梁洪肯定有影响,说不定是个契机。”
没过几天,乐然也知道了“李某某”就是李司乔,头一次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晚上还请沈寻和乔羿吃了一顿大餐。
乐然去厕所时,乔羿笑道:“没想到你乐乐还挺记仇的啊。”
“这么大的仇,是我我也记着。”沈寻抬了抬眉,“不过他因为这事儿请我们吃饭我还挺意外的。”
“是啊,一般记仇的人都记得不动声色,哪像他这样开庆功宴?”乔羿摇摇头,“哎,长不大,小孩儿似的。”
“小孩儿就小孩儿。”沈寻垂下眼帘,嘴角勾起浅浅的幅度,“反正有我惯着,长不大也好。”
乔羿夸张地抖了抖,翻着白眼道:“再也不跟你俩吃饭了。”
乐然回来了,被乔羿怂恿着拍了一张横眉怒目的照片。晚上沈寻收到一个命名为“乐乐表情包”的图片文件,打开后脸上的平静立即变成了宠爱。
图片就是乔羿给乐然拍的那一张,不过多事的乔法医在乐然脸上画了两坨红,还一上一下添了两个词:超凶、记仇。
沈寻盯着看了半天,干脆设置成桌面。
于是每天闹铃一响,他摸过手机一看,都会被“超凶又记仇”的乐然瞪得瞌睡全无。
11月底,年关又要到了,扫/黄打非的任务再次下来,沈寻却没工夫接了。
上个月拨给二、三、四中队的案子一个没结,时间拖得越长,破案难度就越大。最近半个月他天天加班到深夜,回家路上开着车都能打瞌睡。
乐然心痛他,干脆拉着他住自己宿舍。
宿舍是单人床,但不是部队里那种只能睡一个人的单人床,两男人躺着虽然有点挤,但也正好搂在一起。
不过沈寻啥也没对乐然干。
冬天被子厚,但乐然没有铺电热毯,刚躺进去冷得不行。沈寻正琢磨着得弄一张电热毯来,乐然就缩进被子里来了。
他身子热,往沈寻跟前一窝,就跟个等身暖水袋似的。
沈寻搂着他,特满足地想——还要他妈什么电热毯!
就在警员们全忙得脚不沾地的时候,金道区再一次出了命案。分局的说法是一个男子横死窨井中,尸体都被泡胀了。
长期负责命案的一中队立即赶去,没多久沈寻却接到徐河长的电话。
暴脾气的徐队冲着手机大吼:“他妈的!省厅又抢先一步把尸体弄走了!”
省厅特别调查组一而再再而三地从市局手上抢案子,沈寻直觉这次一定和前面三次有关,立即跟陆国民副局长汇报,希望将尸体拿回来,再不济,也得以学习的名义派几名警员前去省厅,看这特别调查组到底是怎么办案。
陆国民却叹了口气,示意他别插手。
他没当面和老领导较劲,回刑侦队后却一直思考着这案子。刚好金道区分局的警员来市局送材料,他问了几句尸体的情况和受害人身份,那警员本就是最早赶到现场的刑警之一,滔滔不绝将尸体描述了一番,又道:“受害人身上有证件,是一名27岁的男性,姓周,叫周15 一锋。”
坐在门外的乐然突然冲了进来,脸上是难以置信的表情,“周一锋?你说他叫周一锋?”
第44章 第四十四章
沈寻脸色一沉,朝乐然招手道:“这个周一锋你认识?”
乐然大步走近,两眼瞪得老大,脸颊上没有什么血色,“他是我……我新兵连时的班长!”
“军人?”沈寻也是一惊。
“噢对,他身上还有一个退伍证,但已经被泡坏了,看不清里面的内容。”警员说。
乐然跌坐在靠椅上,双手捂着额头,肩膀轻轻颤抖,低喃道:“怎么会是周班啊。”
沈寻站起身来,绕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又转向警员问道:“你们出警时的现场记录能不能调一份给我看?”
“这个……”警员挠挠头,为难道:“沈队,这恐怕不行。省厅来接案时不仅把尸体带走了,还一并拿走了我们的电子、纸质记录。照理说,我现在跟你汇报受害人的情况都算是违规了。”
沈寻颔首,不再多问,笑道:“没事,谢你啊兄弟。”
警员走后,沈寻关上队长办公室的门,将座椅拖到乐然身边,在他膝盖上敲了敲,“给我讲讲这个周一锋的事。”
乐然抬起头,却答非所问,红着一双眼睛道:“沈队,这案子不能交给省厅!什么案子被特别调查组拿去后都是石沉大海,吴令洋的案子至今没破,后面两位受害者也再没消息。周班不能交给他们!”
沈寻揉了揉他的额发,暂时还不能给他一个肯定的答复。
和省厅抢案子困难重重,这案子又明摆着和上面脱不了干系,怎么抢,抢过来之后怎么破,会不会使无关的人受到牵连——这都是沈寻必须考虑的问题。
但乐然不会想那么多,他攥成拳头的手正发抖,眼中也满是怒火与悲怆,镇定片刻后,他垂下头,声音有些哽咽,“周班救过我的命,我……我救不了他,起码不能让他死得不明不白。”
沈寻一怔,“他救过你的命?怎么回事?”
乐然深吸一口气,抹了抹眼角,“是我16岁时的事了。那时刚入伍,什么也不懂,身体也不好,连里组织山林行军,其中有一项是攀岩——不是我们现在练习的那种,是在一座几乎垂直的悬崖上攀登。我体力太差,在山里走了3天,食物和水都没了,无法补给,手脚都不像自己的,爬到一半彻底动不了了,不仅动不了,甚至连身子都稳不住。”
乐然停了下来,重重叹了口气,无意识地摩挲着手掌上粗粝的老茧,“我坚持不住,意识早就模糊了,手一松,反应过来时已经没有办法自救了。那时我已经在悬崖上爬了一半,摔下去非死即残。但是周班抓住我了。为了护住我,他半条手臂和胸腹全被悬崖上的尖石划伤。沈队,你不知道那伤口有多触目惊心。我,我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他痛得整张脸都没血色了,左臂还牢牢地保护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