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容完本[古耽]—— by:来自远方

作者:来自远方  录入:05-15

既成为县公舍人,凡事自当为县公考虑。
自古以来,凡身具大才,贵不可言者,总有异事存于世。例如剑斩白蛇的汉高祖,出入有云彩浮于头顶;重立汉室的光武帝,同样有异闻存于史书。
对比桓容的种种,荀宥和钟琳都是心头微动,再看向桓容,表情均闪过几分异样。
两人家学渊源,不比郗超善相人,却也有几分相面的本事。
越看桓容的面相,两人越是心惊。
初见未曾觉得,如今细看,竟有几分贵极之相!
两人目光灼灼,桓容被看得万分不自在,差点撵人下车。即便对面是两个帅哥,还帅得各有千秋,被这么盯着也着实渗人。
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荀宥和钟琳同时收回目光。
面上虽然不显,心下却不约而同生出一个念头:乱世之中,能者居上。明公身具司马氏血脉,生母是晋室长公主,问鼎九州,逐鹿中原,并非没有可能。
从龙之功。
四个字撞进脑海,沉稳如荀宥,安然如钟琳,也不由得攥紧十指,激动起来。
夜色渐深,领角鸮吃饱喝足,抓着肉干飞走。
营地外的狼群抢完内脏和碎骨,仍不舍得散去。
幽幽的绿光在营外游动,木板后的士卒分毫不惧,偶尔丢出几块骨头,活似在逗弄看门的凶狗。
远处林中,埋伏的鲜卑骑兵愕然不已。
“幢主,他们真是汉人?”
要是没看错,环绕在营地四周的可是四五群狼!
入冬之后,北方的狼群愈发凶恶。
饿疯的凶狼遇上虎豹都敢撕咬。
这些晋军非但不将狼群撵走,反而“养”在营外,他们疯了不成?
队伍中的羌人和羯人暗中交换眼色,趁着鲜卑幢主被狼群吸引注意力,猛然仆上前,抽出藏在身上的匕首,一刀扎进他的后心。
得手之后,两人立刻抢过弯刀,打出一声呼哨。
其他羌人和羯人收到讯号,纷纷拿起武器,冲向最近的鲜卑人。
原本想着帮鲜卑人打破晋军营地,狠狠捞上一把,再将这些鲜卑人除掉。不想这些汉人十分警惕,营盘造得像地堡,外边还有成群的野狼!
若是和鲜卑人一起进攻,死伤肯定惨重。如果不能取胜,被汉人认出来,部落的生意也会玩完。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干掉这群鲜卑兵,向汉人示好。回到部落后,再向邺城送信,将事情栽到汉人头上,照样能捞到不少好处。
心思既定,羌人和羯人动起手来毫不犹豫,刀刀狠辣,目的就是要将鲜卑兵斩尽杀绝,一个不剩!
“啊!”
鲜卑兵遭遇突袭,经过最初的惊慌,迅速镇定下来,开始三两背靠一处,同羯、羌对砍。
如荀宥和钟琳所言,慕容垂的确打着大军的主意。殿后的队伍并不被他放在眼里,知晓是桓容领兵,才派出几百精锐前往夜袭。
不料想,鲜卑将官习惯了欺压杂胡,忘记上峰的警告,遇上羌人和羯人部落,照样搜刮牛羊。
和往日不同,被搜刮的部落非但没有反抗,反而愿意出人一起追袭晋军。
理由很简单,这伙晋人带了不少好东西,战功和武器他们一概不要,只要大车和皮甲就好。
“好!”
鲜卑幢主没想过这是圈套,答应得十分痛快。殊不知,羌人和羯人跟上队伍的同时,就是他丧钟敲响的开始。
林中的厮杀开始得突然,结束得却并不快。
鲜卑人仗着武器精良,和羌人羯人拼死搏杀。喊杀声引起晋兵注意,更引来营外的狼群。
“府君,可要派人前往打探?”
“不用。”桓容刚要入睡,听到秦雷的声音,裹着斗篷坐起身,道,“让弓兵上大车,对着营地外的狼群射击,注意别射死了,赶往林中即可。”
“诺!”
林中是哪族胡人,桓容不关心。
之所以留下狼群,防备的就是夜间出事。这些野兽可分不清种族,管你是鲜卑还是杂胡,一概都是猎物,照扑不误。
不枉费他一路舍弃牛羊内脏,各种培养感情,关键时刻总能用上。
至于敌友?
这个乱世,讲究的是权势,维系彼此的是利益。
他和杂胡做生意,却并未同其结盟。
那些部落的确得了他的好处,但机会送到眼前,照样会扑上来狠狠咬上一口。
密林距营地不远,至今没有任何示警,动手的时机也相当突然,足可证明其不怀好意。
今夜没动手,八成是知晓自己不好惹,没有取胜的把我。不然的话,十成会和鲜卑骑兵一起进攻营地,然后再来一场黑吃黑,一箭双雕,一举两得。
他不过是抢先一步,将危险扼杀罢了。
残忍吗?
的确。
狡猾吗?
不假。
但在这样的时代,不能冷下心肠,早晚会成他人的盘中餐,变成砧板上待宰的鱼肉。
桓容十分清楚,走出这一步就再也回不去了。
那又如何?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乱世之中,当为乱世之法。
过于心慈手软,不会被人称道,只会被视为软弱。
桓容坐在车内,望着留有剑痕的车壁,静静听着北风呼啸,狼群嘶吼,以及隐约传来的惨叫,双拳一点点握紧,直到掌心留下月牙状的凹痕。
第八十九章 将计就计
大雪纷纷扬扬下了整夜。
清晨时分,桓容推开车门,一阵冷风迎面扑来,接连打了两个喷嚏。
“郎君,北地寒冷,不比建康,还是多加一件裘袄。”
阿黍展开狼皮制的裘袄,仔细搭在桓容肩上。
黑色的毛领在下颌围拢,两枚珍珠镶嵌在领口,随着呼吸,一层薄薄的雾气凝结在皮毛上,愈发衬得少年肤白似玉,鹄峙鸾停,道不出的雅致俊秀。
营地中的篝火燃了整夜,因有人看顾,遇上大雪也未熄灭。
狼群在天亮前散去,营地四周的内脏羊骨均被清扫一空,仅存的几点血迹被大雪覆盖,不见半点踪影。
五六名役夫穿着裘袄,利落的撤掉车前挡板。
两什步卒列队出营,沿着留在雪地上的足印,小心的潜入密林。
少顷,一名什长发出讯号,响亮的哨音破开朔风,传遍整个营地。
“找到了!”
两名步卒飞奔回营地报信。
雪深没过脚面,两人一路跑过来,气喘如牛,眉毛和睫毛结了一层冰晶。
“都在林子里,从兵器看,至少不下五百人。”
“走,去看看。”
营中正在准备早饭,秦雷和钱实负责防卫,典魁恰好无事可做,报知桓容后,跟着步卒走进林中。
桓容坐在车辕上,捧着阿黍特意调成的蜜水,一口一口慢慢饮着。
昨夜里,鲜卑和杂胡起了内讧,在密林好一顿厮杀。
狼群被箭矢驱赶入林,遇上满地血腥,立即亮开嗓子,发出声声嚎叫。
据猎户出身的弓兵说,被叫声引来的狼不下两百头,八成还有其他的猛兽。想想可能出现的场景,桓容忍不住缩了缩脖子,哪里还有一探究竟的念头。
“府君,仆观天象,今明两日将晴,可令士卒加速行军,尽快过谯郡赶上中军。”
桓容点点头,道:“还有多少裘袄,都分发下去。制好的肉干和蒸饼也发下去,今明两日全速赶路,只在夜间休息。”
“诺!”
临出发前,钟琳特地找上中军主簿,摆事实讲道理,侃得对方两眼蚊香圈,要来三百件裘袄。
桓大司马命桓容领兵殿后,本就十分理亏。如果压住裘袄不放,定会招来异样目光,平日里积攒下的声望又会损失一大截。
能坑渣爹一回,桓容乐见其成。
不过,为钟琳的人身安全考量,他特地派典魁随行。万一桓大司马真的不要脸面,以典魁的身手和速度,好歹能杀出重围,将人囫囵个的救回来。
至于事后追究,桓容想得很清楚,自己讨要物资明正言顺,渣爹敢揪住不放,他就敢彻底撕破脸皮。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穿草鞋的总能干翻穿皮靴的。
到时候,借一借郗刺使等人的势,不愁不顶穿渣爹的肺。
好在事情顺利,三百裘袄一件不少。整车物资拉回来,钟琳犹在叹息,只道数量实在太少,早知如此,应该要六百件才对。
桓容当场未做评价,回到武车却是捂嘴偷笑。
当初到流民中捡漏,当真是赚大了!
裘袄逐一下发,热汤业已熬好。
士卒排队领汤的时候,典魁自密林中归来,丢下两条皮毛还算完好的狼尸,先抓起两把雪搓搓手,随即端起一碗热汤,也不嫌烫,咕咚咕咚半碗下肚,呼出一口热气,眉眼间舒展开来。
“昨晚上动静不小,林子里血腥味太大,少有囫囵个的尸首。”
桓容坐在车辕上,一边咬着烤得焦香的蒸饼,一边听典魁叙述,竟没感到半点不适。
该怎么说?
人的适应性果然强大。
“雪上留着爪印,我四下里都看过,不只有狼,还有豹子。可惜没见到尸首,怕是受伤后跑了。”
说话间,典魁比出两个巴掌,双眼放光道:“我在几棵树上看到了熊爪印,八成是狼群惊动了在那处睡觉的熊,光看爪子,站起来将近两人高!”
“喝!”
“这么大的熊?”
钱实和秦雷巡营归来,听到典魁的话都吃了一惊。
经过长年战乱,北方地广人稀,密林丛生,野兽并不少见,但这么大个头的熊也很少有。
“熊可还在?”
典魁摇摇头。
“我追着脚印绕过两圈,没寻到。”
“要是能猎来,熊皮处理一下,正好给府君做条褥子。”
“是啊。”
几人都感到可惜,桓容摇了摇头,道:“猎熊不易,何况眼下也没有条件。昨日荀舍人推断,鲜卑兵可能在通往汝阴的古道设伏,我等既为大军殿后,自然不能继续耽搁,需尽快赶路,同中军汇合为上。”
“诺!”
众人齐声应诺,以最快的速度填饱肚子,整理队伍,拔营继续前行。
途中遇上两支迁移的部落,仅剩的小半车皮甲和刀枪都被换了出去。
至此,清理战场时搜来的鲜卑兵器全部清空,换得的牛羊宰杀制成肉干,几辆大车又被堆满,车辙的痕迹比前时更深。
“秦雷,打听一下,近日是否有鲜卑骑兵过路。”
迁移的羌人部落是从沛郡过来,如果慕容垂率兵绕道,他们很可能遇见过。
秦雷应诺,上前同扎营休息的羌人攀谈,几句话就问出了鲜卑骑兵的动向,立即报知桓容。
“回府君,确有一支骑兵过路,目测不下三千人,带队之人是否是慕容垂,目下尚无定论。”
桓容点点头,将荀宥和钟琳请入武车商议。
继续赶路时,三人在车内铺开舆图,经过一番推断,有八成肯定,这支骑兵的目标是晋军,通完汝阴的古道必定早有埋伏。
“大军一路疲惫,临近南地恐会放松警惕。”
“前有埋伏,后有奇兵,贼寇选在此时动手,大军恐将不妙。”
荀宥和钟琳忧心忡忡。
二人担心的不是桓大司马,而是桓容。
经枋头一战,除去殿后的部队,大军约有四万步卒。如果设伏的是慕容德,追击的是慕容垂,鲜卑的兵力将近两万。
二比一,貌似晋军占据优势,比较有胜算。
事实却恰好相反。
晋军一路疲惫,伏兵则是以逸待劳,加上突然袭击,骑兵的优势又相当明显,双方一旦遭遇,局势必将对晋军不利。
大军若是战败,以桓大司马的行事作风,势必要找替罪羊。
没凿开石门的袁真跑不掉,负责为大军殿后,却没提前示警的桓容一样会陷入麻烦。
“府君,莫如请羌人为向导,追上这支骑兵。”
“不妥。”
钟琳的话刚出口就被荀宥否决。
“如率队之人是慕容垂,两千步卒绝非是他的对手。”
“那将如何?”钟琳蹙眉道,“难道任由其过境,同伏兵前后夹击?”
“未尝不可。”
“什么?”
吃惊的不只是钟琳,桓容也是满脸不解。
“府君手下仅两千人,这支骑兵超过三千,以步卒对骑兵,且人数处于劣势,少有取胜的把握。”
荀宥实事求是,无论桓容还是钟琳都无法反驳。
即便有竹枪兵,也不代表战无不胜。
桓容没有被之前的胜利冲昏头,尚有自知之明。
“与其在途中拦截,不若隐秘踪迹,悄悄缀在其后。”荀宥话锋一转,道,“大军跋涉千里,人困马乏,疲敝冻饿,或予贼寇可趁之机。而贼寇一击得手,以为胜利在望,必定也会大意。”
桓容眉心微舒,表情中闪过一丝了悟。
“仲仁的意思是,将计就计?”
“府君英明。”荀宥笑道,“环中环,计中计,套中套。贼寇设伏,欲以骑兵前后夹击,府君何不先往中军送信,自为奇兵,将追袭的这支贼寇推入陷阱。”
“妙!”钟琳拊掌,旋即又道,“这送信人?”
“仆知府君养有一只苍鹰,极通人性。”荀宥建议道,“派人送信恐生枝节,如被贼寇发现,府君将陷入险境。何妨以鹰送信,不识得中军大纛,刘将军处总能找到。”
若是没有林中一场骚乱,荀宥未必会定下此计。
然而,林中内讧之后,鲜卑骑兵均被杀死,杂胡也没跑出一个,狼群不会说话,无人知晓这支殿后军队的真实情况。
以鲜卑人的自负,九成会以为晋军损失惨重,要不然就是全军覆没。
如此一来,大大方便了计划的实行。
“慕容垂深谙兵法,多年未有一败。枋头之战是他诱敌之计,志在吞下五万晋军。”
“府君生擒中山王,将其困在阵中,险些无法走脱。知晓府君领兵殿后,慕容垂固然有几分重视,却只派几百骑兵追击,足可推断出,其并不认为府君是太大的威胁。”
荀宥一番分析,推测慕容垂的心态,旨在告知桓容,这个所谓的“鲜卑战神”并非完人,多年未尝败绩是他的优势,也是他身上致命的弱点。
在慕容垂的心中,他的对手是桓温,是晋军督帅。
桓容在战场上表现不错,有过人之举,仍不被视为主要对手。派出几百精锐追击,已经算是重视。
即便没有一战而下,被桓容走脱,也不是大问题。
几万晋军落网,这支两千人的殿后部队被困在燕地,早晚都是一死。
经过荀宥的分析,桓容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在历史猛人眼中,无论他蹦跶得多厉害,跳得多高,短时间内都是“虾米”级别。
合着自己如此努力,照样是个跳跳虾?
“府君?”
“无事。”
小虾米照样能掀起大风浪。
换成初来时,桓容绝不会有此想法。但在现下,他早已融入历史,不再是个旁观的路人。他会用事实告诉慕容垂,轻视对手的结果,大白鲨早晚也要栽跟头。
“如此,就依仲仁之计。”
渣爹遇挫,桓容乐见其成。考虑到可能要自己背锅,他又没法继续乐观。既要让渣爹栽跟头,又要成功避开黑锅,唯一的办法就是立功!
心思既定,桓容不再耽搁,取出一支木哨,对着茫茫雪原吹响。
悠长的哨音穿过朔风,刺破云层。
不久,嘹亮的鹰鸣响彻长空。
桓容自车窗望去,矫健的身影盘旋在云层之间,双翼振动数下,伴随一声长鸣,径直俯冲而下。
太和四年,十一月底
晋军沿汉时古道南下,日夜兼程赶往汝阴。
途中休息时,一只苍鹰飞入北府军的营盘,寻找到刚自军帐走出的刘牢之。
对于满脸虬髯的糙汉子,苍鹰向来没多少耐心。
找准目标,将竹管丢下,抓掉刘牢之的头盔,苍鹰飞落到旗杆上,竖起翎羽,明显在表示:快拿起来看,你个长相不及格的糙汉!
刘牢之险些当场拔剑。
好在认出这是桓容养的鹰,才没有来一场人鸟大战。
“将军,这是桓校尉的鹰?”
刘牢之瞪部曲一眼,后者当即倒退半步,他招谁惹谁了?
弯腰捡起竹管,取出里面的绢布,仔细看过一遍,刘牢之神情大变,立即回身入帐,向郗愔禀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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