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与背信弃义者 完结+番外完本[奇幻耽美]—— by:百五分可乐

作者:百五分可乐  录入:05-27

莱奈尔抬起眼睛,无辜地咬着勺子回望。
“赛茜莉丝大人喜好红发的人类,怎么会在自己的领地上养你们这样两个小家伙呢?”
“您又是怎么知道的呢?”赫伯特微笑着反问道。
老人笑了起来,伸手拍了拍已经身体力行刮碗底的莱奈尔的头,“可不只有你们两个会在年轻时干些荒唐事,向往远方又得不到允许,因此偷偷摸摸犯规的人可多了。说吧,你们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两人大概是在水里泡久了,终于把被科尔文瑞盯上后的坏运气都冲刷干净了,奥罗拉的祖父卡利斯,帮了他俩相当大的忙。
“我年轻时和家人闹别扭,赌气决定去阿依丹大人的城池碰碰运气,好闯出个名头来,结果路上,就在一个暴风雨的晚上掉到了季河里。把我救上去的人,是赛茜莉丝大人的子民。”
季河发源自北方竞技场的群山之中,每五年随着竞技会的举办会有一次大泛滥,卡利斯凑巧在它的泛滥季出行了,也因此邂逅了奥罗拉的祖母。
他和那个红发的年轻女子一见钟情,季河的密林留下了他们整整五个年头甜蜜又苦涩的回忆。他们为了见到对方宁可离群索居住在森林中以打猎为生,那位矫健的红发女猎手是这片森林里最娇艳的玫瑰花。
然而,随着他们长子的出生,诸多问题终于无法仅凭爱情解决。没有正规家庭血系父母的孩子要在人类社会生活下来并不容易——莱奈尔对此颇有体会——卡利斯因此答应了村中一直追求他的姑娘的婚事,而他美丽的红玫瑰愤怒地把孩子扔给了他,“懦夫,我会找到可以名正言顺不乞求龙的允许才敢娶我的男人!”
她从此离开了,不仅离开了卡利斯,也离开了自己的故土。
卡利斯花了足足五年才模糊地从过路的商旅口中打探到一点她可能的去向。
“第七夜的星火。”老人念出了这个名字,“这是一个自称要解放人类,推动人类和龙族平等生活的组织。我还以为你们是这个组织里的人。”
赫伯特和莱奈尔都相当惊讶,他们从未听说过这个组织的存在。
如果让正愤怒地在竞技场的领域内掘地三尺找这二人的科尔文瑞听到这个组织的名字,他大概会显得熟悉得多,“哦,那个死灰复燃的背叛者组织啊。”
不知道是不是伊莉沙丽斯造人时出了什么差错,或者是猴子顽劣的天性没有祛除完全——按照科尔文瑞的说法,这正显示出了人类的低等——虽然人类是为了侍奉龙而存在于世间的,然而总有些害群之马,偷懒地推卸义务,否定自己存在的意义。
从奥历897年,第一个人类反叛组织在南部被发现,并在1年后被彻底剿灭开始,它不断地死灰复燃。
“就像杂草混进了肥沃的田地,挤占了稻米生长的空间一样。我们还是干脆一把火把这一切烧光,重新创造一次干净纯洁的人类吧,伊莉沙丽斯。”北方,终究还是没找到害得他双眼疼痛不能视物的两个罪人的科尔文瑞如此提议道,“正好把这第七次的叛乱也彻底解决掉。”
“我早知道你是会为了除草也把娇美的鲜花一同糟蹋掉的没耐心家伙。”伊莉沙丽斯温柔而坚定地第七次否决了他。
这一届的竞技大会就此令龙不快地落幕了,在最后的围剿中牺牲的人类应得的花冠伴随他们的尸体一起被运回故土安葬,而那两顶无主的花冠,被扔到了瑟特里尔财宝储藏室一个无光的角落里,静静地等待时间的灰尘将它们掩埋。
两颗巨大的红宝石炽烈如火,而镌刻在花冠上的两个名字也注定会像火焰一般熊熊燃烧、永不沉寂。

第四十六章 游历者

卡利斯送了两人各一套自己年轻时穿过的衣服,虽然并不太合身,但好歹在外形上掩盖了两人过于显眼的竞技场风格;又找出了整个阿依丹治下的领地地图和几件他年纪大了后就闲置的猎具,把他们彻底打扮成了常年居住在山野间的猎户的模样。
“这个样子,至少在阿依丹大人的领土里旅行不会引起太大的麻烦了。”卡利斯终于对自己做的准备满意了,锤了锤腿,坐到了铺着厚厚兽皮的躺椅上。莱奈尔好奇地摆弄着这些精巧的猎具,他在故乡的山里看见过水盆一样大的捕兽夹子和套索,是用来捕捉野猪和老虎的,这么细小的种类倒还是第一次得见。
“这是用来干什么的?”他举起一个细长颈口阔肚子的筐子,好奇地问道。
卡利斯和蔼地解答,“这是用来捕捉河虾的。在这个筐的底面有个开口,打开来,在上面的钩子上挂一些新鲜的牛羊骨头和动物肠子,或者用谷糠粘点儿腥血揉成球,合拢了,在水流缓慢、水草茂盛的地方放下筐子去,用绳索牵引着,等两小时左右,再收起来,就会收获大半框贪心不足却找不到出路的河虾了。这边这个类似、但是更加复杂的兜网则是用来捉河蟹的,这两种生物都一样贪婪而短视,只知前进而拙于转身后退,更记不住自己走过的道路,还会彼此攻击,拖拉后腿,因此,一旦捉到了,便不容易跑脱。”
“哦,我们路上有空就去试试。”莱奈尔点点头,把这番话记下来,又拿起了另外一件细长的空心套杆询问用法,大有要认真做个好猎人的势头。
赫伯特摇了摇头,莱奈尔对这些东西的兴趣完全保持在好玩的界限上,真的要动手打猎,他大概会开心得直接手舞足蹈地扑上去徒手撂晕猎物,兴致高起来,还会把法术玩得花样百出,最高明的猎手都会被他的战绩对比得羞愧而死。
而且,他们要往南边走上数千何迪尔才能到达精灵的王国,跋山涉水,也不太可能专门背着套只能在水流和缓的河湾里捕虾的工具。不过,这些倒是不必在此时提起。
他看了看聊得眉飞色舞的莱奈尔和卡利斯,前者吹嘘自己是如何眼疾手快地用绳索套了一匹斑马,跟着一起快跑,最后纵身一跃骑了上去,驯服了这种黑白条纹的野兽;卡利斯把这话当做了半真半假的年轻人的吹嘘,听得倒是很有兴味。
他们最终还是没老实坦白自己是在竞技场上闹出这么一番大事后出逃的战士,而是谎称为了反对家里安排的婚事而私奔的同性情侣——这倒是个很可信的理由,不少龙领主严厉地要求每个子民必须与安排的异性结婚生子,繁衍后代继续侍奉他们的主宰。就连相对开明的瑟特里尔,也会“指定”他认为合适的青年男女交配生育,倒是对婚姻嗤之以鼻,随他们自己安排。
卡利斯虽然因为想要帮助像过去的自己一样无助的年轻人的心情而收容了他们,但要是知道他俩出逃的真正理由,还能不能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聊天,就很难说了。
往更坏处想,卡利斯年轻时已经向由龙的意志决定的规则妥协过一次,连他最爱的女人都无法改变他,年老的时候,要求他为陌生人做到更多,也未免太异想天开了。
赫伯特慢慢思考着自己编造的谎言的可信度和卡利斯的可靠性,再找出了卡利斯过世的妻子使用过的针线,有条不紊地改起卡利斯赠送二人的衣服来,这一夜就这么平静地过去了。
数日后的清晨,这个小小的村庄还笼罩在一片薄雾之中,除了几位勤劳的主妇们起身梳洗给家人准备早餐,并没有别的人起床。
赫伯特和莱奈尔站在村口的路上,背着几只昨日才去丛林中捉的野鸭和兔子,带上了干粮袋,向特意前来送别的卡利斯和奥罗拉挥手作别。
“他们真是好人,奥罗拉做的这种杂粮饼真好吃,以后娶她的男人太幸运了。”莱奈尔咬着饼子,很是开心。
“的确。我已经学会这种杂粮饼的做法了。”赫伯特回答道,这令莱奈尔十分满意,“你在走之前放在奥罗拉那个放饼子的篮子里的是什么?”
莱奈尔摸摸口袋,掏出来一把不断变化形状的金砂,“在暗河里碰到的,因为太无聊了所以收集了些,本来打算偷拿了本地人的衣服后留下来做补偿用,既然用不上,我就捏了个小狗送给奥罗拉啦。”
赫伯特想了好一会儿也没想起暗河里哪一段有天然的金沙矿,不过他也知道莱奈尔并不是用普通的眼睛观察四周的人,说不定也根本不是因为无聊而做这些事——莱奈尔习惯把深思熟虑后做下的决定掩藏在直觉和玩闹般的兴趣下面,就像猛虎在突然奋起扑杀猎物前若无其事地在周围走动玩耍以示毫无恶意的行为般,是一种野兽天性中狡猾的生存智慧。
“而且,这样一来就可以不用把伊格拉送我们的短剑当掉了!”莱奈尔补充道,“没和他打声招呼就跑掉了,总觉得有点儿对不起他,逃出来时我把他借的几本书都弄丢了。”
赫伯特摸摸他的头发,“等以后有机会我们可以悄悄跑去探望他,我记得他经常在南方的海边居住疗养。”
“好啊!就等我们从精灵的王国离开后,沿着南方的海岸线慢慢往北走吧!”莱奈尔迅速地决定好路线,甚至摸出卡利斯送他的牛皮地图,翻到干净的背面,就开始比划着要自制地图来。还是赫伯特制止了他,温言劝说,等到他们走到大一点儿的城镇后,买点儿纸笔给莱奈尔慢慢做他的地图。
“你要是高兴,可以像那个精灵、嗯,是叫做厄尔丹尼斯吧?像他一样自己做一本游记,把整个大陆旅行到过的地方都记录下来。”
“嘿,这主意真不错,赫伯特。近三百年来都没有过完整的人类游记问世,我要是真写出来了肯定会名声大噪啊。”
赫伯特选择性遗忘了作为逃犯的他俩要怎么把这游记出书发行以达到令莱奈尔名声大噪的结论的问题,继续鼓励道,“而且你可以特别加上,用‘人类逃犯的独特视角’带读者领略不同的风土人情,那可和之前的商旅者、吟游诗人还有精灵们的身份都全然不同呢。”
“莱奈尔和赫伯特带你浪迹天涯行,这个题目是不是很棒?”
说实话挺像三流言情书的名字,赫伯特微笑着按下这个想法,赞同道,“朗朗上口,一定会流传很广。”
多年后翻开这本有着三流言情书名字的游记的人随意找了一段念诵:“青龙阿依丹领地的北面和大竞技场的西南山脉区域相毗连,此地有着广袤的森林,当地人称之为季河之森。每五年一次泛滥的河水和暴雨雷霆给住在季河支流旁小村里的卡利斯带来了他的红玫瑰,也给第七夜的星火带来了我们。’”
作者有话要说:
啊,这里又提到了“指定”,上一次提到应该是第十二章吧。
简而言之瑟特里尔看伊格拉和贝丽尔很得他的喜悦,便直截了当让两人交配生孩子去,虽然其实这俩人纯友谊,而且贝丽尔早结婚了,但龙就是这么霸道……类似人类给宠物家畜乃至保护动物配种,为了获得纯种幼崽哪里会管交配双方心情血缘问题。

第四十七章 阿依丹之城

阿依丹的领地不大,三天后他们就到达了南方边界上的都城。
“三天就走完了,感觉完全没看够啊。”莱奈尔看着都城的城门,有些遗憾,“并不是每位龙领主都有如同瑟特里尔、伊莉沙丽斯这些力量强大资历悠久的龙一样广阔的领地的。大陆上有近千条龙,像这样大小的领地应该是不算少吧。”
“那还有什么乐趣!”莱奈尔不开心了,“龙的体型就那么大一只了,在这么小巧的地方住着不难受吗?”
赫伯特瞪了回去,很想说,这块领地并不算小,良久,才幽幽地回答道,“传说上古神明还存在的年代,精灵和龙的数目都以十万计,那个时候他们没嫌挤,现在大概也不会吧。”
莱奈尔瘪嘴,“我始终怀疑这是龙和精灵吹的,就他们那个繁殖效率,要上万都难,还以十万计数,那这个世界早就被龙的翅膀遮得看不见日月星辰了,还能长别的生物?”
“说不定远古时代龙就是热衷繁殖,后来只是突然看开了反正又不会老死,生孩子养孩子这么累,多做无谓的行为没意思;至于大小,说不定那时龙还没长这么大只,或者世界比现在大,又或者还有别的解释。”赫伯特列举道,“总而言之,我看这位阿依丹在这里住得还挺愉快的。”
他提步走进了这风格特异的都城。
这三天以来他们所经过的地方都是平整美丽的农田,本地人对陌生来客相当热情,特别是看见他们一身猎装后,还会颇有感触地赞赏他们是有为青年,言语中暗含着要自己孩子们学着点儿的意思。
这让莱奈尔和赫伯特一开始很是费解,普通的猎人哪里算得上年轻有为了?
旁敲侧击深入了解后,他们才明白了为什么。
青龙阿依丹是位常以翠绿长发棕褐色猎装示人的女性龙族,她酷爱狩猎,每年的秋天都会举行狩猎庆典,而在庆典中获得阿依丹最高青睐的猎手会成为她的侍从一年,被本地人视为极高的荣誉。
眼下正是九月中,这个狩猎庆典的前奏时间,阿依丹的都城里涌入了上百位来自各地的青年男女猎手,给这个不大的城市带来了别样的活力。而到了三天后,狩猎季正式开始时,邻近数块领土上的猎手们也会获准越过边界,前来参加这个祭典。
都城的房屋都是以厚实的原木砌成,一丛丛挂满芬芳甜蜜浆果的小灌木枝叶被点缀其上,几乎家家户户都以兽皮制作朴实又柔软的挂毯窗帘装点房间,街道的石板路上甚至还雕刻有活灵活现的野兽爪纹。
“咳咳,这个肯定不是我留下的。”莱奈尔注意到赫伯特正盯着把手按到爪印中对比的自己,连忙画蛇添足地辩解,“这个老虎爪印实在是太真实了,大概是只150到160赛德尔重的公虎,甚至连毛发的纹路都这么逼真。”
“哈哈,你是第一次来都城吗?”旁边经过的青年男子闻言笑了出来。他穿着一身灰色收袖口的上衣和黑色长裤,披着件深褐色外套,腰间挂着箭囊和水袋,背上是一把精心保养过的白蜡木长弓。
“是啊,家里的爷爷神神秘秘的,不肯告诉我们都城到底有什么特别的,要我们自己来看。果然很神奇,这个地砖就烧制得好精致!”莱奈尔信口胡扯道。
“我猜也是。”男子蹲下身来,指着地上这块特殊的砖石,“你看,这个右下角有一行细细的名字和年份对吧?这是每年捕获了最受阿依丹大人欣赏的猎物的猎手的特别荣耀。他们会把自己捕获的猎物带到都城专门负责修缮砖石的匠人那里,让猎物的一部分印在特殊材料制造、尚未凝结的砖块模子里,然后把凝固好的砖块换到这条路上。你看,这条路从阿依丹大人的宫殿大门延伸而出,至今已有上千步了,老虎爪印、野猪牙、雉鸡头羽、胭脂鱼的侧鳞……凡是能在狩猎季找到的猎物,都被记录下来了呢。”
“哇,那这条路岂不是记载了上千名猎手的丰功伟绩!”莱奈尔睁大了眼睛,转头呼唤赫伯特,“我要去一个个辨认!你要不要来比一比!”
赫伯特微笑,“好啊,输了的人请喝喝酒。你可以为我们做裁判判决一下胜负吗?”他对灰衣的青年问道。
“刚从跑到酒馆喝酒聚会的朋友那里逃出来,结果上天注定今天我还是得去喝酒吗?哈哈,那好吧。”青年男子爽朗地答应道,“我是墨勒。”
“赫伯特。”赫伯特点点头,指了指已经趴在地上兴致勃勃研究起印痕的人,“莱奈尔,很高兴认识你。”
“这是南丛林矮豹。”莱奈尔下了结论,赫伯特耸耸肩,他差不多能看出来是只大型的猫科动物,要分辨是什么豹子,那实在不在他的能力范围内。
“厉害,你是怎么看出来是南丛林矮豹而不是普通的南丛林豹的?”墨勒拿着莱奈尔递给他的小本子,记载着两人的胜负情况。
“因为脚印比较浅,说明体重轻啊;再加上前足的第五个趾头比较内收,位置高一些,看上去就像没有长这个脚趾一样。”
“啊,这个我认识,应该是诺光雉。”赫伯特指向接下来的那块地砖。
这让其他二人相当惊讶。
“咦,赫伯特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以前看过食谱,这种鸟洗净了切成小块,加了各种香料,用土陶蒸锅蒸出来汤味特别浓郁鲜美。而且,诺光雉的羽毛上这种闪烁着蓝宝石光芒的斑点挺有特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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