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沈潜开口了,语气里带着点笑意:“你不已经是……那个,‘预备役’了吗?”
“那又不一样……”秦子熠央求道,“潜哥答应我嘛,答应嘛。是你说的,任何条件都可以的。”
当然不一样。乍一听虽然差不多,里头的区别可就大了去了。
作为一个“预备役”,秦子熠就只能乖乖的、绞尽脑汁的去想办法争取剩下七分之六的进度条,搞不好就遥遥无期了。试用期男朋友就不一样了,虽然也不是正式的,但只要他不犯大错误被开除,过了试用期,他就必然会转正的啦。
更何况,就算是试用期男朋友也是男朋友,他还可以提前行使作为男朋友的权利和义务~
沈潜多聪明,就算开始不清楚这两个词在秦子熠口中到底是什么含义,这会儿看着对方期待中带着忐忑的表情,他也懂了。
思考了一会儿,他最终还是回了一句:“好。”
秦子熠喜出望外,欢呼了一声突然扔掉枕头,一把用力的把沈潜抱住了。他喊:“男朋友!”
沈潜轻轻笑了一声,回他说:“嗯,男朋友。”
虽然这个晚上,新晋男朋友从始至终都很有原则的依然坚持着没有睡他,秦子熠还是非常的开心。
因为他终于有充足的理由,果断放弃自己那边的床,跟沈潜挤在了同一张床上啦。
标间的床本来就不大,一个人睡都算不上很宽敞,两个一米八几、又都不算瘦的大男人一起睡在上面,显然那是非常的挤。
可这个时候,平常在生活条件方面还挺挑剔的小秦爷却没有任何意见了。他抱着沈潜,将脸埋在沈潜的胸口,硬生生营造出了一种小鸟依人的效果,简直又乖又听话。
夜已经很深了,秦子熠的精神却非常亢奋,睡不着,躺着躺着,又开口叫了沈潜一声:“潜哥。”
沈潜却是真的很疲惫了,半天才懒洋洋的应了一声:“嗯?”
秦子熠又喊:“男朋友!”
沈潜就模糊的低低笑了一声,伸手抱住他:“好了,男朋友,睡吧。”
第53章
第五十三章
幸亏男朋友有先见之明, 提前将预设了闹钟的手机远远地放在柜子上。
不然以秦子熠天快亮才沉沉睡去并且祸害得男朋友也一晚没怎么睡好直到凌晨才睡熟的状态, 两个人迟到妥妥的。
别人葬礼上一点儿也不难过就罢了,再迟到就……有点儿说不过去了。
在闹钟勤勤恳恳的滴滴滴滴尖叫声中,两个人艰难的睁开了眼睛,懵懵然昏沉沉的起床洗漱, 直到洗过澡才算是稍微清醒了一点。
在酒店一楼简单的吃了早餐,他们便准时的回到了林若雨的家里。
今天是林若雨的妈妈去世的第三天,对于他们这些关系并不算亲近的人来讲, 这也是葬礼的最后一天了。
林若雨她妈妈的墓地选在S市这座城市的郊外的公墓。
具体地点是林若雨选的, 城市却是这位死者生前自己的意愿。
在曾经的闺蜜陪着她、勉强还算清醒的回光返照的时刻,她曾郑重的表示过,要永远留在这个城市。
林若雨母亲的家乡并不是S市,她曾有过温馨的家庭和疼爱她的父母, 在上学期间才第一次离开遥远的家乡,来这座城市读书。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她远离家乡、与亲人几乎失联, 一意孤行在这里工作、生活、一个人养女儿, 却过得并不快乐。
连她的女儿林若雨都不清楚, 她为什么到死都还要执意留在这个地方。
“我可能不会回来看你了。你呀。”沈潜的妈妈叹了口气, 用细长手指抚摸着冰冷的新墓碑上旧的照片。
照片里的姑娘笑靥如花, 明亮如水的眸子里藏着一丝羞涩, 是她少女时代最美好的模样。
任谁也不会想到,当年那个内向腼腆容易害羞的女孩子,会变成一个神经质又冷酷的、长期折磨女儿的凶手。
她从被人伤害, 到被迫伤害别人,直至变成了主动的加害人,将曾经受过的伤痛加倍报复在无辜的小孩子身上。
不值得同情,也没有可能再被原谅。
天气很晴朗,天空湛蓝,万里无云。但是风很冷,吹在人的脸上冰寒刺骨。
这种季节,只有待在有着透明大窗子的室内才能感受到午后阳光的温暖。
墓园里一片寂静,来回走动的人很少。连墓地的看守人员都缩在了值班室里,守着温度不太高的暖气取暖。
除了林若雨她妈的墓碑旁边这几个人,便只有距离很远的一座墓碑下,隐隐约约飘来女人和孩童啜泣的声音。
偶尔有路过的小鸟站在干枯的枝头上发出几声鸟鸣,却衬托的周围环境更加寥落。
这样的氛围中,当有一个人穿过重重墓碑、由远及近而来的时候,就格外的显眼了。
沈潜是最早一个注意到有其他人过来的。那人有着挺拔的身形和英俊的面孔,头上还缠着白色的绷带,眼神却十分肃杀,一看就不像是什么温和的人。
随后秦子熠也注意到他了。
不像沈潜只是无声的观察着,他的反应就强烈多了,也直接多了。他说:“又是他!”
他是很想要骂一句脏话的,快要出口的时候想起沈潜不喜欢,给憋回去了。
沈潜看了他一眼,低声问:“你认识?”
秦子熠也压低了声音回道:“他就是林若雨的渣前任!”
沈潜就明白了,是昨天下午来闹事的那个家伙。他没有动,一根名为警惕的神经却已经绷了起来。
那男人越走越近,近到在场的所有人不得不注意到他、开始议论纷纷起来。
林若雨显然也看到了。
她放下手中的纸花,慢慢从冰凉的石头地面上站起身。
“你来做什么呢?”林若雨开口了。
她的声音是平静的,没了曾经的喜悦,也没了激烈的愤怒,就像是对待一个任何一个普通的、路过的陌生人。
那男人望着他,好一会儿才说道:“天气太冷了,不要长时间跪在石头上,对身体不好。”
“好。”林若雨说,“谢谢提醒。是挺冷的。”
男人又说:“你穿的也有点少。大冬天的,就不要那么讲究美了吧,出门多穿点。”
林若雨道:“嗯。知道了,你也是。还有事吗?”
他们两个的对话简直正常得诡异。
除了两个当事人,昨天亲眼目睹了那一场激烈斗殴的几个人都被这种“正常”搞懵了。
那男人头上的绷带还往外渗血呢,他们俩怎么就能跟没事人似的说着天气冷不冷?
“我……”这回男人又过了好久才开口,“我没有事了。你忙你的,我就在这看看。”
“没什么好看的。不过你要想看,就在那看吧。安静点。”林若雨这样说。
……然后那男人当真就站在一旁看着了,一直到葬礼结束,人群散去。
说实话,这位妹妹和渣前任的奇怪套路,连沈潜都感觉十分意外。
他原以为是会有一场硬仗要打的,也已经做好了准备,结果居然就这么轻描淡写的结束了。
走出墓园、分道扬镳,全程都顺利的不可思议。
疑惑不解的当然不止沈潜一个人。
和林若雨一起回到已经空荡荡的林家,沈潜他妈私下不放心的问林若雨:“你们……你和那个小伙子,你们俩是怎么回事?昨天还人脑袋打成狗脑袋,今天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林若雨收拾着桌子的手一顿,神色平静的开口:“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也许是想通了要好聚好散吧。至于我,我只是不想在墓地里和他吵,平白打扰了其他人的清净。”
沈潜他妈到底是多吃了几年盐,看得出那个男人的眼神里藏着的意思绝对不可能是想要“好聚好散”。她叹了口气,提醒道:“年轻人唉……我看他还是想找你复合。”
“不可能的。我们,不可能了。”林若雨突然转过头来,认真的看着沈潜他妈的眼睛,“阿姨您知道吗?我和他正经谈了三四年恋爱,甚至已经考虑过要什么样的婚礼、生几个孩子,结果到头来,他却跟我说,要我做小三。他想要和别的女人光明正大的结婚,然后让我做他的地下情人。您说,这怎么可能?”
她妈妈就是因为做了小三,又后悔,一辈子活在内疚之中,对她这个做小三的“证据”非打即骂,肆意虐待。
已经受够了罪的林若雨,怎么会允许自己重蹈覆辙?
林若雨的语气一直波澜不惊,沈潜他妈却不难从那平静的话语中,听出其中的大起大落。
沉默了几秒钟,她说道:“你做得对。”作为被前闺蜜三了的受害者,她如今会有的态度和立场显而易见。
如果说她之前只是因为那个年轻人的冲动冒失印象不佳,觉得他们或许还有复合的可能,那么此时此刻,就是已经彻底将这人拉进了黑名单。
只不过……
“可怜见的。”
只不过,她有些怜惜这个无辜的女孩子。
在众人的帮助下办完母亲的丧事之后,林若雨简单处理了家里的东西,打算和沈潜几人一起去首都。
家里其他的东西都好办,该扔的扔该卖的卖该送人送人,唯独她妈养的那只脏兮兮到看不出颜色的狗,成了问题。
林若雨一开始是打算将它一起带去首都的,为此她还特意咨询了多家宠物托运公司。
然后秦子熠表示,他们从S市开车回首都,路途不算太远,时间也不太久,车里空间又够,可以顺便载上它一起走。
想了想,林若雨就答应了。
她给它洗了澡,准备了路上可能会用到的宠物用品和食物。
可谁都没有想到,就在他们即将出发时,这只平常还算温顺听话的大狗突然变得脾气执拗起来。
似乎是意识到了即将被带离这个它从小长大的地方,这条洗出了本色的奶白拉布拉多剧烈的挣扎着。
不过是牵着它从房间到院子门口的一小段距离,林若雨硬是在大冬天里出了一身热汗。
而当林若雨拉它上车的时候,它更是不进反退,一面呜呜叫着,一面将屁股坐在地上用力往下坠,用体重阻止自己往前走。
凄惨的叫声甚至引出了隔壁邻居。老太太慢悠悠的走出院子,和蔼的问道:“要走啦?”
林若雨忙乱之中应了一声:“嗯,这就走了。”
“它还跟这舍不得走呢。大白,别闹。”老太太将瘪嘴巴嘬起来,对着大狗发出几声惯常的呼唤声。
大狗突然就停住了挣扎,回头对着老太太的方向,猛地冲了几下。
林若雨她妈对她不好,对这条狗更差劲。
林若雨又不常在家。如果不是隔壁的这位老太太和她老伴儿时常偷偷隔着院子给它扔食物,它多半根本活不到今天。
老太太老两口儿是真心很喜欢这条狗的,为此还多次得罪过林若雨的妈。
因为她不喜欢别人喂她的狗。她不好好对它,也见不得别人对它好。
而这条狗也很喜欢他们。
如果说还有谁比只是出于责任接手这条狗的自己更适合做它的新主人,也许就是他们了。
林若雨看了一会儿,突然开口:“陈奶奶,您要狗吗?”
林若雨最终把这条她妈没给取名字、被老太太称为大白的拉布拉多留给了隔壁的老两口。
与此同时,她还留下了所有的宠物用品、狗粮以及自己家院子的钥匙和一部分钱。
林若雨带着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上了秦家的车。
车上除了两名司机,秦子熠、沈潜和他妈都在。
来的时候是各有各的方向,回去的时候却是一致的了。
所幸这辆车够大,能够把所有人一起带回去。
临走的时候,沈潜问他妈:“这边离得不远,还要去学校看一看吗?”
S市最著名的大学,是沈潜他妈的母校,也是她和那个死去的女人相识的地方。
“不了。”他妈摇了摇头,“回去吧,放放肯定想我们了。”
几个小时后,从S市出发的车子顺利抵达了首都。
秦家的司机将林若雨送回了自己的出租屋,又把沈潜的妈妈送到家,最后折回了秦家。
秦子熠去领乐乐,沈潜没有下车。
隔着车窗,他看到衣着雍容的秦夫人手里拿着一个球,正漫不经心的在逗着乐乐,指甲上闪烁的碎钻在阳光下亮的耀眼。
秦夫人可能也知道他来了。然而心照不宣的,这一次,他们都当做了没看到对方。
回到家的第二天,沈潜就正式回去公司上班了。
他原就在出差,因为林若雨的事情结束出差之后又花了两天时间在S市,算下来,已经有好久没有来公司了。
自己的工作进度还没来得及详细跟魏然说,也不清楚这些天他这边的任务到底完成的怎么样。
沈潜到达公司的时候时间还很早。
进门时随口问了前台姑娘一句,得知他们魏总已经到了,沈潜上楼之后,便直接过去了魏然的办公室。
魏然的办公室关着门,沈潜敲了敲门,问道:“魏然,在吗?我进去了?”
魏然这个人,平常挺大大咧咧的,尤其对沈潜,无论办公室还是卧室,几乎都从来不设防的,还几次说过他来不必敲门。
然而这一次,沈潜听到他十分惊慌的喊了一句:“啊!等等等等!”随后便是乒乒乓乓的杂物落地声。
过了一会儿,里面才传来了一声气息不太稳的:“你进来吧。”
沈潜进了门。
宽大的办公桌后面,魏然身上套了件长长的风衣外套,一看就是匆匆忙忙之间穿的,袖子没抻平,领子没拉好,扣子也扣错了一颗。
看到沈潜,他紧张的“蹭”的站了起来,脸上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小潜潜,你回来啦!”
结果这么一起立,沈潜就清楚的看到了他风衣外套下没能被完全挡住的一条……蕾丝小裙子。
沈潜:“……”
顺着他的视线低头一看,魏然一脸崩溃,慌张的辩解:“这不是圣诞节快要到了吗?我想庆祝一下……”
“是啊。”沈潜幽幽的说,“你还知道是圣诞节,不是万圣节啊。”
魏然:“……”
只不过是趁没人试试这件快递刚送到的小裙子,没想到沈潜却刚好在这个时候过来了。
匆忙之间被抓包,本打算坐在办公桌后不动,利用长风衣遮住蕾丝小裙子,结果一紧张却忘了不能站起来,魏然同学就这样把自己偷穿裙子的事情暴露了。
沈潜摸着下巴,上下打量他一番,很感慨:“认识这么多年,我都不知道你还有这种爱好啊,魏然同学。”
魏然绝望的捏着裙边解释:“我没有。我不是。这是给程岳买的,我真的就是有点儿好奇而已。真的。难道你就不好奇,蕾丝穿在身上会是什么感觉吗?”
沈潜:“并不。”
魏然:“……QAQ”
玩笑归玩笑,对于魏然的解释,沈潜还是相信的。魏然的确就是这样一个对什么都好奇、什么都想尝试的人。
更何况,就算魏然是真的喜欢上了穿小裙子,在他眼里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些天一直都在忙,跟魏然的聊天倒是提醒了沈潜,节日快到了,又有了可以庆祝的理由。
当天下班之后,沈潜就给弟弟沈放打了电话,约弟弟来家里一起吃饭。
当然,不是约在圣诞节或者平安夜,毕竟国内的很多小情侣都有本事把这两天过成另一个情人节,他弟弟两口子尤其擅长如此。
他约的是圣诞之前几天的冬至日,一个要吃饺子的传统节气。
话说回来,国内传统节日节气中,有很多都是要吃饺子的日子。饺子这种食物至少在北方部分地区,还是代表了一种很有仪式感的东西的。
除了弟弟和他的伴侣,沈潜还叫了他妈过来。
而在冬至到来之前,他妈又叫上了一个人在家的林若雨。
冬至当天很快就到来了。
这是一年中白昼最短黑夜最长的一天。
沈潜和秦子熠特意提前回了家,将晚饭需要的蔬菜、肉类和海鲜原材料一一准备好。
林若雨算是自由职业,不受上下班时间的束缚,她是最早一个到的。
沈放两口子和他妈都还没到,尤其他妈还遇到点问题得晚点过来,电话通知了大概能到的时间。
看看墙上的挂钟,沈潜决定先行动起来,一面包着饺子一面等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