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池通体用汉白玉镶砌,按上有供人休息的玉榻,有供人换衣的玉屏风,几个人正在为这个拍摄地做最后的装饰。
广告大片中,第一幕便是共浴温泉的场景。
表达古代王孙贵族的豪奢,温泉绝不可少。先不谈什么温泉水滑洗凝脂的小情调,主要是无论宽衣解带,还是重整衣装,每一个镜头都能完美的嵌入珠宝首饰——比如玉冠、玉佩,用来遮挡的玉屏风,用来卷珠帘的玉秤、玉如意,还有诸如珠串、香囊、玉印、发带等等,大特写不突兀,还能玩一把男色风流,激起观众的兴味……
以皇族珠宝的格调,他们也不可能将自己的广告大片拍成卖肉风,哪怕皇族真有此意,掌镜的徐春华也看不上那种低级的品味。她甚至不打算让王子霄和莫行之露一点肉,一到他们俩在池中戏水,就用纱幔隔开,所以镜头中会出现一点影子,可你想看得真切?偏不让你如愿!
“所以,你们俩也不用全脱光,穿着最里面的纱衣就好,到时候还有几个侍女在上面伺候着,你们只需要记着你们俩既是至亲兄弟又是竞争对手就好了,要表现出来那种……那种矛盾的张力来!”
徐春华想找个词来准确的形容出自己想要的感觉,无奈想了半天也没找出合适的,只好用矛盾来代替,她就盼着王子霄跟莫行之能明白她的意思,不光颜值过得去,演技也不能拖后腿。
所幸那俩人当即就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徐春华退后几步,示意镜头对准,各演员到位,等她一声令下,就正式开拍。
现在的王子霄和莫行之,无论衣着配饰,样样装备齐全。
他们随意地坐在玉榻上。
几个侍女围上来,俱都轻盈盈跪坐在地上,先帮他们除掉鞋袜,以及腰上玉带、玉佩……
徐春华眼睛都不眨一下地盯着镜头,镜头里的两个年轻男人并没有特意的凹造型,可以看出来他们都是很放松的,但那种贵气却浑然天成,这种等级的服务他们享受的理所当然且漫不经心——别以为这是很容易的,星际时代,跟皇朝时代可一点都不一样,尤其这俩人都是那种非常年轻的演员,几个美少女跪在地上帮你脱鞋除袜,只要你心里有一点别扭,放大到镜头里,就会给人“出戏”的违和感。
她们想帮那两个人除掉法冠时,王子霄挥手让她们退下了。
他亲手将莫行之头上的玉冠除下,丝绸般的黑发顿时倾泻下来,遮住他的脸庞。
然后他又随手解开了自己的发冠,丢到榻上。
牵起莫行之的手,二人携手步入池中。
作者有话要说: 额……明天上午会粗长一点哒……
☆、第40章 040
距离汤池不远处,正有两名乐姬在拨弄琴弦。
缭绕的雾气中,两个长发披肩的男人离得极近,温泉水刚刚漫及胸膛,在镜头拍摄的角度来看,朦胧中有一丝暧昧在氤氲,恰如交颈的鸳鸯在低声细语。
等广告大片剪辑出来,这一段其实也就几秒钟的时间,但取材的时候却绝对不能草草了事,徐春华的意思是让王子霄和莫行之尽量多做些互动,自然点,就当是真的在享受古代汤池的乐趣,等时间到了,她会过来验收拍摄结果的。
毕竟是两个年轻刚入行的演员,徐春华顾及他们可能会脸皮薄放不开,干脆将几个取景用的摄像机摆好,所有人都清场,只留他们两个自由发挥。
轻轻渺渺的丝竹声,更凸显了汤池中的幽静,偶尔会溅起几声水花,虽然并没有特意要求,但王子霄和莫行之自然而然地便开始将交谈声压到最低,除非他们彼此,别人哪怕将耳朵竖的再高,也是听不清楚具体的内容的。
“果然是樱花粉啊……”
盯住王子霄的胸前,一脸端贵的莫行之叹咏调般的开口说道。
王子霄低头一看,果然,因为纱衣被浸湿了,正贴在身上,变成了半透明,不但什么都遮不住,还因为这一点点的不真切,更分外显得色气撩人。
“你这家伙……”
他这次倒没有上手去遮,而是自然而然地伸出手来在莫行之的胸前捏了一记,便马上将身体转过来,向前游动一段距离,从之前的面对面,变成了背对着莫行之。
莫行之骤然遭遇偷袭,却并不介意的样子。只噙着一抹笑朝他靠近一步,保持着安全的距离不与他的身体有直接接触,然后随手从岸边的玉几上取过一只乌檀木的梳子,这柄梳子上还镶嵌着一只振翅欲飞的火凤凰,一看便价值不菲。
他捞起王子霄的长发,一下下细细地为他梳头。
王子霄斜着眼回头看了他一眼,带着三分笑意三分慵懒,两个人的长发均铺散在汤池中,一片暗色,倒映衬的那相视不言的两个人更加如玉质般清冽了。
就那么静静的为彼此梳了一会儿头,再系上有着玉坠作为装饰的发带,他们又慢慢来到汤池的边缘处,那里铺了好几层的台阶,拔水而上,并肩而坐。
莫行之的眼睛时不时就要在王子霄的胸前流连一番,脸上挂着三分促狭的笑意,但更多的动容,却被他小心的掩藏在雾气缭绕的水下,并不轻易示人。
王子霄凤眼从下而上挑起,就那么睨着他:“怎么样,好看吗?”
莫行之点点头:“色若春晓之花……”
他这句根本就没有说完,王子霄的凤眼就突然眯了眯:“哥,你倒是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反目成仇’的理由……”
说完,他就突然朝莫行之出手了。
顾及到他那十分业余的武力值,王子霄并没有拿出真正的实力来。
但正是因为如此,才更显得他并非真怒,一场打斗都能给他们打出**似得效果,你来我往,雷声大雨点小,也真是令人服气。
兄弟两人过招一样纠纠缠缠了一会儿,最后还是王子霄棋胜一筹,抓住了莫行之的胳膊,将他一把带入怀里。
两个人又一起滚落进水中。
宛若两只传说中勾人心魄的山魅,在镜头前消隐了自己的身影……
徐春华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进来,她忍住不往汤池中看,耳中听着偶尔几点水声,将刚才从几台摄影机传过来的镜头又看了个遍,心里满意的不能更满意,脑海中早已勾勒出最后应该剪成什么样的效果了。
“好!保持住这种感觉,接下来我们拍穿衣服的部分!”
刚才的衣服是怎么脱下来的,现在就再怎么将它们一一穿上。可能是刚刚才泡过温泉的缘故,王子霄和莫行之的脸上还带着一丝隐约的潮红,眼眸水润,流转间便是夺魂摄魄,几个扮演侍女的美女都不敢抬头细看,在镜头的大特写下,本来就有着非凡质感的珠宝玉器,因为佩戴它们的人实在不凡,而更增几分华贵清透。
所有的镜头,几乎都是一遍过,只除了徐春华特别要求时,少部分重来了一回。
“非常好,温泉这边就算过了,我们接下来转战跑马场。”
因为要去骑马,刚刚才穿好的衣服、戴好的配饰,就又要脱下来换上另一套了,跟刚才的宽袍大袖不同的是,这次的骑马装更加能凸显出两个人的身段,别有一番潇洒的韵味。
“之前确认过,你们两个是会骑马的对吧?”
两个人均点了点头。
王子霄会骑马,自然是因为前世带来的馈赠,而莫行之也会,就跟他极好的家庭出身有关了。
陈秘书带着两个工作人员,将他们一会儿要用的两匹马牵了过来。
这两匹马一匹为黑色,四蹄各有一圈白毛,看着十分神骏。另一匹则是枣红色,浑身没有一丝杂毛,正在朝着牵他的人不断地喷气。
另有一个工作人员手里提着一个藤编的小篮子,小篮子里放着几只新鲜的胡萝卜,还有几块纯天然的麦芽糖:“黑色那个叫踏雪,红色那个叫追云,都是好马,脾气虽然算不上太温顺,但骑之前喂它们点吃的,一般就挺听话了。”
最后王子霄选了踏雪,莫行之选了追云,一篮子胡萝卜和麦芽糖喂完,两匹马果然暂时接纳了他们,至少允许他们靠近了。
“我们还准备了几条猎犬,和一只驯化好的猎鹰。猎犬还好说,猎鹰就比较难搞了一点。只要气势上压不住他,那只猎鹰鸟都不回鸟你……实在不行就最后用特效合成吧……”
他们俩会先在跑马场拍摄一段,然后就一起弯弓行猎去了。
皇族珠宝的诸王系列,绝不仅仅只有玉佩、玉簪等“软性”配饰,实际上他们销售额的大头,还在于佩剑、雕弓、鞭子、玉笛……上面。反正只要是从古到今贵族男子会有的,他们均有涉猎,且精益求精,无论选择佩戴还是收藏,都是极好的选择。
所以,这一段剧情必不可少,且最好能拍出气势来,若能感染的看广告的观众心向往之,随后买一件,便是成功了。
“还有猎鹰?在哪里?”听见工作人员这么说,王子霄突然来了兴致。
“你说的猎鹰,就是之前从地球带回来的那只?”徐春华突然开口问道。
那个工作人员点点头。
“那不行,我记得那只猎鹰抓伤过不少人,野性难驯,如果出点事,肯定会影响到拍摄进度。干脆还是后期用特效吧。”
徐春华设计这段剧情时,本来是想让皇族找一只温驯点的过来,哪知道他们准备了这么久,带来的还是那只刺儿头。虽然她知道后期特效肯定不如实拍,且必定会导致预算上升,但为了别出岔子,她宁愿退而求其次了。
要说之前,徐春华绝对是最希望皇族将新找来的代言人换掉的那个,可拍完温泉部分之后,她却将王子霄和莫行之当成了宝,根本不容有半点闪失。
谁知道她退缩了,王子霄却十分坚持:“至少让我见见那只猎鹰,我以前玩过猎鹰,不会有事的。”
过了一会儿,那只名叫冷枭的猎鹰就被人架在胳膊上带了过来。
那人的胳膊处戴了一个金属质地的臂环,将近一米高的猎鹰站在上面,尖锐的爪子就停在臂环之上,可以看到臂环已经有些纵横交错的划痕了,可想而知它的威力有多大。
冷枭见到这么多人,依然不惊不惧,翅膀微微乍开,一双黑亮有神的眼睛带着睥睨的神色,仿佛任谁都不被它放在眼里。
莫行之很反对王子霄去接近这只猎鹰:“你别逞强!”
王子霄只说了句:“你放心我有分寸。”就径自朝猎鹰走去。
刚开始,冷枭并没有在意这个朝它走过来的家伙,作为顶级的猎食者之一,大部分人类都太弱了,包括现在架着它的这位,只要它一爪子下去,立刻血溅当场。
可随着王子霄越走越近,这只猎鹰终于感受到了那种不容忽视的压迫感。
它与王子霄冷冷对视。
一声鹰鸣,在场所有人都紧张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还想撸一发粗长的,结果早上被拉了壮丁,耽误了好大一会儿,就没撸出来嘿嘿嘿……晚上继续奋斗……
☆、第41章 041
“唳——”
冷枭突然一声尖叫,巨大而有力的双翅拍飞,就想腾空而起!
“快,稳住它……”现场一片嘈乱,那个负责托住猎鹰的工作人员,便是职业训鹰人,见势不好,连忙伸手欲扯住冷枭爪子上的金属链子。
可此时的猎鹰却仿佛遇见了什么天敌一般,羽毛根根乍起,根本安抚不住,链子哗啦啦的被抖开,它却并非是向着王子霄的方向突击,而是打算有多远飞多远。
这个人类太可怕了。
被他盯上的时候,这只猎鹰根本控制不了生物本能。
明明刚见的时候,就是普普通通的样子,根本就不会让鸟感受到如此恐怖的压力。
可惜,哪怕它反应的已经足够快,仍然快不过王子霄。
此刻的王子霄相比于人,更好似一只危险的大型猫科生物,静时如处子,动起来却迅如风雷!
他一把拽住了猎鹰的双腿,并轻描淡写的避开它反抗时抓过来的利爪。
猎鹰见跑不掉,干脆压下恐惧,巨大的翅膀朝王子霄一扇,然后尖利的鸟喙用力啄向他的眼睛!
王子霄将攥着鸟腿的双手换成一只,另一则先点猎鹰的腋下,后捏住它的脖子。
在点它那一下的时候,冷枭便再次尖叫一声,整只鸟都瘫软下来,瞬间瓦解了一半战斗力。再到被捏住了脖子,无论怎么挣动都摆脱不了,随着王子霄用的力气越来越大,它连呼吸都变得艰难,黑豆似的眼睛死死盯着王子霄,从狠厉慢慢变得绝望,仔细看甚至还能从中分辨出讨饶的意味来。
就在这时候,王子霄终于松开了它的脖子。
将它半抱在怀里,右手十分灵活的帮它顺了顺毛,看手法显然是有独特的技巧的。
因为猎鹰一看就十分受用,发出来的鸣叫从方才的粗噶,变成了一种悦耳的啾啾声,有点像是幼鸟在跟父母撒娇。
“肉条给我。”
王子霄头也没回,像猎鹰驯养师伸出右手,掌心向上。
“啊?哦。”驯养师懵逼了两秒钟,才反应过来这变态说的是啥,连忙将系在腰间的一个小袋子递给他。
这里边都是切割好的新鲜生肉条,冷枭平常喂食都是半生半熟混杂,不过像现在需要出任务的时候,驯养员一般会备好生肉,可以适当的刺激它的野性。
王子霄将肉条拿出来,一根一根喂给冷枭吃。
驯养师想提醒他这种喂法太危险,很容易让猎鹰在血食的刺激下伤到喂食者的手。
可当他看到那只在自己面前不可一世的猎鹰,在变态手里却乖的像只麻雀,吃完两口不忘在对方的掌心处蹭蹭,喉咙里依然时不时发出撒娇一样的声音时……好吧,他选择闭嘴。
太受伤了。
其实何止驯养师,全程看完刚才那一幕的所有人这会儿都是懵逼脸,这特么简直不科学啊!猎鹰的高傲呢?不是应该宁死不屈吗?每次当你觉得已经高估了王子霄,他都有本事在极短的时间内再次刷新你的三观。
爱服不服,不服也给我憋着。
王子霄这一手,是上辈子某次出任务时,跟一个黑人土著老头儿学的。那老头在他们部族中都是个奇葩,离群索居,跟动物比跟人更亲,尤其是猎鹰,他养了好几只,个个服帖听话,神骏异常。
老头欠王子霄个人情,且王子霄又投了他的眼缘,任务完成将要回返的时候,他就将这一手训鹰的绝活教给了王子霄。
不必大眼瞪小眼的跟它对熬,只要掌握了那点窍门,任何一支猎鹰在你手里都会成为乖孩子。
这绝活他上辈子没怎么用上,想不到重来一次,却应在了这里。
“哥,帮我系上护臂吧。”
王子霄的护臂,跟刚才那个驯养师的不同,更加精致,材质是某种昂贵的合金,轻便又坚固,最妙的是颜色漂亮,是一种很有质感的幽蓝色,越是在阳光底下,越是流光四溢,趁着王子霄身上穿着的玄色劲装,既神秘又华贵,逼格蹭蹭往上涨。
莫行之依言帮他把护臂系好,然后那只猎鹰便稳稳地站上去,抖抖浑身羽毛,感觉比方才在驯养师胳膊上时更加不可一世了。
“时候不早了,上马吧!”王子霄说完,便率先翻身骑在踏雪背上,这匹马老老实实地在他的指挥下转了半圈,让王子霄得以正面俯视众人,尤其是正面看向莫行之。
莫行之同样干脆利落的翻身上马,挽住缰绳,接过助理递上来的雕弓和佩剑。
徐春华尽量忽视掉那只仿佛打了鸡血的猎鹰,抬头跟这两位爷讲戏。
一会儿他们要做的,就是先围着跑马场热身几圈,然后再调转马头,冲向翠微庄园的后山那里,中间偶尔要记得弯弓射箭,不需要真的射中猎物,最重要是架势要摆的好看——总之一句话,耍帅就对了!最好还要多表现一下皇族的珠宝配饰,比如玉扳指、剑柄剑鞘、雕弓整体……
本来徐春华还很担心他们俩表现不出自己要的效果的……星际时代除了有兴趣爱好的,谁还会射箭啊!他们能好好骑马别从上面摔下来就很不错了,如果实拍拍不来那种苏炸天的气势,徐春华还准备让他们后期骑着凳子补上近景特写——广告大片预计耗费最多时间的便是这个环节。
可自从见识到王子霄训鹰的神奇一幕,徐春华就彻底淡定了,她觉得,这两位爷肯定还会给她更大的惊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