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女主女配,天生一对完本[gl快穿]—— by:八步莲心

作者:八步莲心  录入:07-18

这也是袁杰守护了萧冷玉一生的原因。
不过,根据古言定律:男主是给女主的,男二是给大家的。
所以,本书第一暖男袁杰,当然得不到女主。而得到女主的,是微服私(嫖)访(妓)的少年天子!
这一世,男主叫刘景,是个长得好看又文武全才的少年皇帝,符合一切古言书中的男主设定。所谓霸道专一邪魅狷狂都有。
一见到萧冷玉,他就深觉对方跟其他妖艳贱货不一样,别人对他都是伏低做小,唯有萧冷玉冷若冰霜。于是,觉得萧冷玉好特别好不一样、拒绝得自己好爽!便发誓一定要得到她,于是开始了持续凑脸上前讨打的跪舔之旅。
最终,专一的霸道帝王抱得美人归,为萧家平反,扶萧冷玉上后位,一切大团圆。
而步云菲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就很尴尬了——是一个青楼老鸨。
是的,老鸨 = =
她的主要作用,是在日常生活中打压女主。
洛水楼的梦娘和芳菲楼的步云菲,都有一个梦想,就是统一扬州青楼界。而萧冷玉作为唯一一个编外人员,自然被两个老板娘所看重,都想据为己有。
萧冷玉的性格,自然不是愿意居于人下受约束的,所以谁都没答应。于是,梦娘和步云菲没少记恨她。
而其中,以步云菲为甚。
甚至,在知道嫖客男主的身份后,步云菲还发动手下的各大花魁一起抢男主……
总之,这原著步云菲是一个很low的角色。
而最后的结局,也是悲惨,被宠妻狂魔的少年天子一刀结果了性命 = =
这穿越来的步云菲当然不会按照原剧情走。
同时,也想摆脱被一刀结果的命运。
但是,这一世,她没有再选择跪舔,而是想办法自己自强来改变局势。要知道,她可是要跟男主抢女主的。
而男主,是皇帝。
所以,步云菲想的办法很简单,就是用别的女的吊足男主的胃口,然后让男主喜欢上别的女子!这样,将来就不会去缠着萧冷玉了。
这皇帝,什么女人没见过?想让他另眼相看,自然是要摆足了谱的……这样才会让对方觉得该女子好特别好不一样好想得到。
于是,有了恋瑾年这一幕……
“一千两。黄金。”一个声音在角落响起。
全场皆惊,一起向角落望去——喊价的是一个中年人,个子不高,背却很挺。
“这位老板真是大手笔!”步云菲微笑,“可还有高于此价者么?”
场中寂静无声。
步云菲站起身颔首:“那么今晚胜出的便是这位老板了。”
“慢!”那中年人躬身指向旁边坐着的白衣少年,“在下不过是个管家,这位,才是我家公子。”众人望去,只见那位公子一派斯文,羽扇纶巾,眼神却傲视一切。
“哦,原来是这位公子。”步云菲也不多问,“那瑾年今晚就陪这位公子吧。”
恋瑾年朝白衣公子含笑致意,然后款步走至他跟前,欠身道:“公子,请吧。”
看着二人挽手下楼,众人哗然。这是谁家的公子?出这样的身价,只怕连秦淮身价第一的席红衣都甘拜下风了。
“请问公子尊姓大名?”进房后,恋瑾年道了个万福,第一句却是这么一句。
白衣公子正在欣赏她一身水红轻纱、莲步娉婷,此时听到这句开场白,倒是一愣:“你们青楼女子,不都是天黑恩情天明断么?为何还要知道我名姓?”
恋瑾年淡然一笑:“我却不是那种女子。”
“哦?难道我告诉你姓名你便会一辈子记着?”
“不会那么久。”
“那是多久?”
“一个月。”她答得坦然,“直到有下一位客人出现。”
“啊。是了。”白衣公子愕然,随即失笑,“能被恋瑾年姑娘放在心里一个月,也值了。只是我若随口诌个名字,你又如何知道真假?”
“何必问真假?瑾年只记住客人想要我记住的名字便好。”她看着他,点尘不惊。
“哈哈,好。”他也笑,“那我告诉你我的名字,我叫——景州。”
恋瑾年颔首一笑:“赏尽美景,游遍神州。公子的名字倒是写实。”
“你怎知我是游历到此?”
“公子一掷千金,却并无声名在外,可见必是远客。而公子恰好在瑾年良宵之夜来访,想必不是偶然,而是先探查清楚了吧。如此推算,公子必是位乐于游历,且经常游历的贵客。”恋瑾年不疾不徐,款款道来。
“哈哈,不错。”景州打开纸扇,意态悠然地看着眼前的女子,“有人说,美貌、智慧、才华,女子有这三者之一,便是不幸。姑娘三者俱全,不怕……天妒红颜么?”
这边,正在**一刻**浓。
而另一边,萧冷玉正在做梦——
“萧鼎天勾结倭寇,反叛朝廷。皇上密令:满门抄斩!”月夜下,袁丞相率大队人马闯入护国将军府,杀气腾腾。
“放肆!”萧鼎天不怒而威,“老夫对国家忠心耿耿,岂有反叛之心!尔等宵小之辈妄进谗言,才该处斩!”
袁丞相“嘿嘿”一笑:“刘将军果然有大将之风,死到临头了,还有此等气魄。”
“什么死到临头!”萧鼎天斥道,“老夫是一品护国大将军,定罪需经吏部审讯,再由皇上亲自定夺。岂是你说杀就杀?老夫要见皇上!”
“嘿嘿,经由吏部?那岂不是让百姓们都知道他们心中的护国英雄是个卖国贼?吾皇圣明,已掌握你投敌卖国的罪证,令我等前来暗中送你上路,也算是保全你的一世英名。”
“什么?”萧鼎天大惊,“老夫要亲自面见皇上!”
“下辈子见吧。”袁丞相冷冷一笑,挥手,“杀!”
一时之间,喊杀震天,血流成河。昔日荣宠无极的将军府,变成了鬼哭狼嚎的修罗场。
袁丞相的声音在闹声中隐隐传来:“一个都不要放走!杀!”
“小姐,快走,快走啊!”老管家是昔日随萧鼎天征战沙场的先锋,此时迟暮之年仍有余勇,一路砍翻官兵,拉起尚在睡梦中的萧冷玉急急逃走。
身后追兵跟来,老管家一推萧冷玉:“小姐,快走呀!找到大少爷,让他为将军报仇!不要回头!快走啊!”
追兵已至,老管家举起大刀,回迎上去。
萧冷玉惊恐万分,边跑边哭。
“啊!”身后传来一声惨叫,老管家的左臂已被砍下。
萧冷玉捂住嘴,呆立当场。
老管家大刀一挥,将追兵逼退两步,回头冲她大喊:“快逃啊!”
说罢,又转身迎向追兵……
萧冷玉不再哭泣,她知道,在这个时候,眼泪是多么无力。狠狠咬牙,她再不回头,拼命往前跑……
我一定报仇,光明正大还萧家一个公道。
是时候了。那一夜疾来的风雨,那一夜乾坤倒转的噩梦,终究,要讨个说法了。
☆、第120章 唯有套路得人心
彩袖殷勤捧玉钟, 当年拼却醉颜红。
舞低杨柳楼心月, 歌尽桃花扇底风。
——花街柳巷、青楼红颜, 自古就承载着万千文人的风流梦。
景州也是其中一个。

外面还在闹哄哄争拍“良宵夜”, 花魁恋瑾年的手中就已握着景州的资料。
这资料, 自然是步云菲搞给她的。
原步云菲没什么脑子, 只是做青楼行业做得早,把漂亮姑娘都买来了,钱也早早赚得盆满钵满了, 芳菲楼的名声也早已传出去了。所以, 一直还是能赚到不少钱。
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没什么危机意识,还特霸道。一直对兼并“玉为骨”、得到萧冷玉势在必得,做事也不留余地,各种欺负女主,所以最后死得很惨也很快。
步云菲当然不是那么蠢。
来到这个世界后,得知自己这一世的情敌是皇上,她就开始谋算了。
要知道,这一世, 她只是一个老鸨,而情敌却是皇帝!完全不在同一个等量级!
所以,她要从一开始就好好布局、步步为营。如今的她,早已不愿再用跪舔的方式偷得安生,而是要用自己的能力真正得到心爱的女人,洪荒一世,她最大的收获便是找回了自己。
这一世,她的方法其实也很简单:努力培养更多花魁!
有这样一句话,流传千年经久不衰:男人征服天下,而女人征服男人。
而如今,她步云菲,要运用手中的女人去征服男人!
两手准备:
第一手,培养出比萧冷玉更有魅力的姑娘,圈住景州。这样景州就不会一门心思跟自己抢女主了,最好让他根本连见萧冷玉的心思都没有!
第二手,如果景州还是去见了萧冷玉,那么,鉴于萧冷玉的魅力,很可能自己手底的姑娘都会被对比得黯然失色,只怕是留不住那少年天子的心。所以,步云菲还给自己准备了第二条路,就是多多培养花魁级的极品美女,然后让她们征服各行各业最顶尖的人……这样,将来若是有用得着的地方,就可以“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了。
所以,别的青楼只有一个花魁,而芳菲楼却是两个。自上一个花魁昭月退了后,芳菲楼就是恋瑾年和朱歌双担花魁,还有羽轻飞从旁加持——朱歌的歌、羽轻飞的舞,无不是扬州一绝!而恋瑾年,则是歌舞双绝,虽若论单项,比朱歌和羽轻飞都略输一筹,但她却是能歌善舞,又有碾压整个扬州青楼界的超高颜值!所以,她居芳菲楼的花魁,实至名归。
也正因为如此,步云菲才让她第一个迎接男主,并希望能一举拿下。
不错,虽然景州以为是自己偶遇芳菲楼“良宵夜”的,但其实并不是,一切都在步云菲预算中。
结合原著,她知道景州来扬州第一次邂逅萧冷玉的日子,正是十五月圆夜。那日月色正好,他突然有雅兴寻花问柳。但是,皇帝逛窑子自然跟普通人不一样,得找个逼格高的!
而据说,当地逼格最高的青楼就是玉为骨,并且其中只有一个姑娘,叫冷玉,人如其名,拒人于千里之外,却自有一股冷香让男人们如狂蜂浪蝶,前仆后继地向往。
这男主从来都是被各种女人投怀送抱,第一次听到有这样的女子,当然要去见识!于是,有了跟萧冷玉的邂逅,从此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而这一次,步云菲就刻意每月十五的月圆之夜便为恋瑾年举行良宵夜。这样按照原著中男主的行程,他来的时候刚好是恋瑾年的好日子。
届时,再让男主身边的随行官员随口提一声,男主既然有微服寻芳问柳之心,自然就不会错过。
是的,这一次步云菲早早就打点好关系,买通了皇帝身边的贴身官员,当然,她的“买通”并不是用银子,而是用……姑娘。
作为一个熟知爱情套路的古言大神,她训练出的姑娘不止有颜值和琴棋书画的才华,更有对症下药的情商。
她会把每一个姑娘美要征服的男人的资料调查好,送到姑娘手里,然后让姑娘们对症下药,做好最佳捕获方案。
也正因为有了她的这些调查资料,姑娘们征服起男人来如虎添翼,不管是高官还是富贾,都无一能逃脱。
所谓,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
比如此刻,恋瑾年就随手捻着那份资料,嘴角扬起一抹讽刺的微笑。人性本贱,平时被伺候得太好了,就喜欢找点打击。男人尤其如是。
既然这样,那就不要怪她不客气了。
丫头小怜给恋瑾年梳顺了最后一缕头发:“弄好了!小姐,要请景公子吗?”
恋瑾年点头,随手把名帖和资料丢进妆奁里。
景州第一眼见到恋瑾年时倒是一呆:没想到艳压扬州的花魁恋瑾年,竟是脂粉不施、素面朝天。
随行的贴身官员早已由衷赞叹:“人都说扬州出美女,依我看此言不虚!别的不说,单姑娘的这份清丽天然,就非其他庸脂俗粉可比了。”
这吹捧虽然是步云菲授意的,但也是出自真心。
恋瑾年浅浅一福:“公子过奖了,奴家山野之女,自是比不得京城里那些风尘名媛,不善装饰,平时也这样随性惯了,如今倒让公子见笑了。”
那贴身官员连连摆手:“哪里哪里,我说的可是肺腑之言。”
景州像是完全没听到他们的寒暄,只定定看着恋瑾年。
在阅遍无数秀女的他看来,眼前的女子算不上极美,却刚好合了他的心意。青衫素面,头上更无发饰,只一根翠玉箸随意插起头发,青丝如云,缕缕自然垂下,随风轻扬,丝丝拂在他心上,竟让他微微有些——心动。
恋瑾年当然知道景州的眼睛停在哪。
不错,她早已算计了这一个场景。因为她是个□□。吸引欢客的眼光然后让他们尽量多地掏银子,是每个□□的本分,她,恋瑾年,也一样。
更何况,这个客人,是步云菲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好好拿下的。
她也并不是没有化妆,相反,她的妆容耗了更多的时间。一如最有心机的女子往往可以装得天真无邪如清澈清澈见底的溪水。妆容的极致,是清水出芙蓉,只是不是每个女子都画得出,只有她们这些练习过千万遍的人才可以。
选择这样素面朝天的方式,自然是因为景州的资料里清楚写着他不喜俗艳,只倾心于素净清雅的女子。她,恋瑾年,不过是投其所好。
确实,对于恋瑾年,景州有着跟其他女子完全不同的感觉。她没有让他排斥的妖娆,更没有那把**写在脸上的阿谀跪舔,,却另有一番清丽脱俗的风韵。她美,却不刺眼。而更让他惊奇的是:能歌善舞之余,她居然也精通文辞,甚至能与他诗酒相合。
而最最让人心悸的是,她的诗,透着一股清冷的意味。而在他想靠近她时,她又能给人一种若即若离、分明在应承你却又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
就像,她分明近在咫尺,但他伸手去抓她的手时,都会抓一个空。
这感觉……真有种猫抓猫挠的感觉,心,很痒。
当天晚上,恋瑾年房间的烛,亮了一夜。
烛影摇红,佳人如诗。
这一晚,他们居然没做那男女之事,而是在一起聊了一晚的诗词歌赋。
良宵夜,果然是良宵夜。
景州第二天顶着通宵后的熊猫眼,满意而去。
原本,他是不准备离开的,但奈何芳菲楼有规矩,而花魁恋瑾年更有规矩,天黑来、天明去,她自己白天还需要补觉休养呢。
任何人都坏不得这规矩,哪怕给再多的银子。
恋瑾年的理由也很充分:“我们做的是皮相生意,这皮相自然最是要紧。若是通宵后不补眠,很快便会老了。到时候不止公子会厌弃我,就连其他的大人公子,也都不会再登门。奴家那才是真正自生自灭了。”
“不会,朕……真的不会!你的美好是化在骨子里的,即便是容颜略有憔悴,也自有美好动人之处。再说,就算有一天你真的颜老色衰,我也会关照于你。起码,可以给你一个可安详的余生。”他是皇帝,想关照一个女子,何其容易。
然而,恋瑾年只是淡淡一笑:“这里的客人,天黑来、天明去,都是见不得光的,一如我们的感情。所以,我从来不妄图寄希望于客人的同情。公子无需多言,奴家要休息了,公子请回吧,来日方长。”
“……”作为皇帝的景州,还是第一次被一个女人推出房外。这还真是破天荒头一遭的体验。
他摸摸鼻子,有些发怔:这个女子,有点意思。那些话虽然犀利,但也说得实诚。登上帝位后,许久没听过实诚话了。
他微微一笑,含笑而去。
是的,来日方长。
而恋瑾年卸妆准备睡觉时就已经忘记了景州。临睡前只嘱咐小怜让人淘好胭脂,明天见周员外时是要化浓妆的。
☆、第121章 挖个坑给你跳
景州并没有补觉。
见识过恋瑾年独特的气质, 辗转反侧寤寐思服, 哪里还睡得着?!
所以, 这个白天,他顶着黑眼圈在客栈辗转反侧了一天,几乎是睁着眼睛一点一点看时间划过的。
第一次, 他听到了时间流过的声音。这是他从未有过的体验,即便是当初登基前夕, 也没有如此睡不着过。
他是一个非常有能力的人!能从皇子夺嫡中突出重围,并非侥幸。对于朝堂人心, 他已算无遗策。所以, 这辈子, 从没惊惶过,也从没辗转反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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