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夫夫同心,其利断金 完结+番外完本[古耽种田]—— by:左木茶茶君

作者:左木茶茶君  录入:07-18

“唔,好酸。”
“酸是酸,可是吃着还真爽口。”
“我就爱吃酸的,来,小哥儿,给我来两斤!”
一个干瘦的阿么提着一个篮子,对着唐风说道。
小哥儿……………,唐风的眉毛抖了抖,他虽说长的俊秀一些,可是还没有人直接把他认成哥儿的吧!
却不知道他这眉心的伤疤让那没有仔细看的阿么误以为这就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哥儿。
林雨低头抿嘴一笑,轻轻的将憋闷的唐风拉到自己的身旁,自己开始拿出秤砣,为要买的人称斤论两。
要的人实在有些多,没一会儿一个坛子的菜就没了,唐风也顾不得计较了,赶忙抱着坛子到推车处,将满着的泡菜坛子给抱了出来。
没有一刻钟,唐风他们推车上的五个坛子里的泡菜便都卖光了。
林雨掂了掂鼓鼓的钱袋,眼里带着愉悦,“我收钱的时候记得呢,一共卖了六十个铜刀,阿么说了,今天若是卖了银钱,就再买些白面回去。”
唐风将凳子放回到推车上,“不用买白面了,买些肉回去,这也算是庆祝我们第一次如此的顺利了,”
“行。”那就用卖泡菜的钱买肉,自己的钱给夫君买些白面,林雨暗道。
“我把推车推到吴叔那去请他看着,你在这等我。”林雨揣好钱袋道。
吴叔也是村里的人,家中有一驴车,家里的生计就靠驴车拉人,没生意的时候都在进镇的地方等着,平时村里有个需要看的东西都是拜托吴叔的。
“那我就在那王家药铺等你,顺道看看身体。”唐风指了指不远处店门口挂了一个“药”字的地方,对着林雨说道。
“成。”
林雨说完推着车就往吴叔所在的地方去了。
唐风拍了拍身上的折痕,往王家药铺去了。
王家老大夫是识的唐风的,可以说是非常的熟悉,因为唐风当年出生才几天,就被送到他这看诊。
“你这眉心是?”
王老大夫让唐风坐下,为他把脉,看了看他眉心的伤疤。
“昨儿伤了,没事儿,结疤了,”唐风觉得这话他都对着不同的人说了好几遍似的。
王老大夫抚着胡子笑了笑,这唐风本就长的俊秀,这晃眼一瞧,真真是比有些哥儿还长的标致呢。
“嗯,身子已无大恙,多加调养后便安然无事了。”
王老大夫把完脉有些惊奇的说道,听说唐家给唐风娶了一个冲喜的夫郎,莫不是这夫郎真的冲到了唐风,让他恢复的如此之快?要知道四个月前唐风可是差点就没了命啊。
唐风自然知道自己的身体状态,他来王家药铺也只是为了让唐家夫夫真正的放下心来。
“许是日子有了盼头,平日里也没有常困于屋中,时常走动,所以这身子骨确实利索了许多。”唐风抽回手,温润的说道。
“好好好,身子好了,那还有什么值得挂念的呢。”王老大夫是大夫,见唐风身子慢慢的好了起来,他心中也是非常为之高兴的。
“王老大夫!我是来…………”一个身材高大,气宇轩昂的年轻汉子走了进来,正想跟王老大夫说些什么时,就被转过头的唐风给惊艳住了。
天,这哥儿,长的好生的标致,虽然高了一些。
张磊觉得自己的心狂跳不止,仿佛要脱离身体,跳出来了。
“咳!”
随着王老大夫的一声咳嗽,张磊才清醒过来,红着脸说道。
“来,来拿我阿么的药。”
唐风放在腿上的手紧紧的握成了拳,他最讨厌这种眼神!
可是张磊却不自知,他本就是一个心直口快的,见唐风低垂着头,还以为他不舒服,心中颇有些心疼,“这位哥郎可是身有不适?”
哥郎,是未婚汉子对未婚哥儿的尊称。
唐风两眼幽深的抬起头,看着满脸担忧的张磊。
王老大夫在一旁看着这场误会,刚想开口提醒张磊时,就被人打断了。
“你方才叫我夫君什么?”
王老大夫闻声回头,便见店门口进来了一个比张磊更加高大的男子,身材修长,结实有力,那双丹凤眼冷冷看着张磊。
眉心有鲜艳的红痣,这居然是一个哥儿!
听他这话,那他不就是,王老大夫看着站起身的唐风,眼里满是震惊,是这唐家为唐风选的那冲喜哥儿?!
“夫,夫君?!”
张磊失声叫道!
“走吧。”
唐风走到林雨的身旁,对着王老大夫行了一个礼,两个一高一低,一壮一瘦的身影便携手离开了药铺。
“不,不是,他不是个哥儿吗?!”
张磊觉得太荒唐了,一个哥儿怎么叫另一个哥儿为夫君!
王老大夫瞧着他那模样,叹了口气,“行了,那是人家眉心正好受了伤,你也不仔细看着张口就叫哥郎。”
“外公。”
张磊听到这话,泄了气一般摊在椅子上,垂头丧气的叫道,原来,这是王老大夫的亲外孙。
“该!”
王老大夫说了一句,便去配药了。
张磊想着那张清冷俊秀的脸,心里就泪流满面,他这第一次对一个人动心,结果却被告知那是个汉子!
大街上,唐风伸手摸着眉心的那块疤,想到今儿早上自家夫郎以及唐父的反应,还有卖泡菜时被人唤作“小哥儿”的情景………
“夫君。”
林雨轻轻的唤了一声,“是我不好,我应该跟你说清楚的。”害得有人敢觊觎唐风。
唐风放下手,看着林雨挑了挑眉,“那你准备如何挽救?”
这本就是自己大意,起床时林雨便欲言又止,他自己还照了镜子,只是唐风没有当回事儿,怪不得别人。
不过唐风见林雨颇为愧疚的模样,不由得起了逗弄之心,“你看,我都差点被人勾搭了。”
林雨丹凤眼一冷,想起那叫唐风“哥郎”的人,难掩厌恶,“我去宰了他!”
吼!唐风被自家平日里老实夫郎的话给吓了一跳,虽然他当时也有那种想法。
不过看见林雨那一脸的认真,唐风不得不劝道,“宰什么宰,你宰了他就是命案,犯了命案你还如何长久的和我在一起,那种人不值当。”
也是,林雨想了想,放弃了宰人的念头。
“听夫君的。”
唐风笑了笑,低声在林雨身旁说了几句,路人若是心细一点的,一定能够看见那高大的哥儿的耳朵正在以肉眼能见的速度红起来。
“如何?能应下吗?”
唐风暧昧的低语道,林雨顶着两大红耳朵,点了点头。
“听夫君的。”
唐风满意了,被当成哥儿的窝囊气也消失了。
“对了,王老大夫如何说了?”
张磊那一茬让林雨都忘了问唐风诊断的情况如何了。
“放心吧,还是那句只要调养得当,只会越来越好的,所以等把家里的药粥熬完,我就不必再喝了,吃食虽说还是要细化一些的,但是慢慢的我也能和你们吃的一样了。”
唐风最满意的便是不再天天围着药粥打转了,他本就是喜欢口舌之欲的,要是跟药粥过一辈子,那可有得受。
林雨听完,也很高兴,想着以后得多做一些好吃的,让唐风好好的解解馋。
“那是书店?”
唐风看见那有文人穿着的人进出的地方,“我们也进去看看。”
唐风和林雨的穿着虽说布料不是很好,可是却非常的整洁和干净,再加上两人那面相也不是贼眉鼠眼的人,书店老板虽说没有见过这么高大的哥儿和如此像“哥儿”的汉子,但是却没有一点轻视,而是温和的让他们自己挑选,若是看到有满意的那就更好了。
书店里的人不多,环境幽静,偶尔传来一些翻书的声音。
林雨不识字,在他看来读书人都是高尚的,他看着架上放的书,扯了扯旁边正在翻阅的唐风,低声说道,“夫君,这字还没你写的好。”
唐风闻言抬头往那架子上一看,抽了一本出来,打开一看,这墨迹是才干不久的啊?
“那是镇上刘秀才写的话本子,今儿才放上去的呢,三十五个铜刀。”书店老板轻声说道。
三十五个铜刀!就这么四五页?林雨看着里面的字,都没自家夫君写的好呢,怎么这么贵。
那书店老板见林雨那模样,解释道,“别看只有这几页,这可是刘秀才写了半个月的成果,主要是看里面的故事,不看重页数的多少。”
半个月写五页,还写的这么枯燥,有意思,唐风关上册子,问道,“只要是把写好的册子送过来你们这都会收吗?”
书店老板自然是个聪明人,一听唐风这话就知道他的想法,“这倒也不是,是秀才老爷的自然价钱要高上一些,买的人也多,若是这没有功名的,也就二十个铜刀顶天了。”
“那若是写的让很多人愿意看下去呢?”唐风继续问道。
“那也是二十个铜刀。”
一想到现代的盗版,唐风又问道,“这一人就写一本,多人要买,如何是好?”
书店老板虽然不解唐风连这等文人常识都不知,但是依旧温和的解释道,“主人的亲笔话册是不能被直接买走的,需要自己誊抄下来,并且在最后添上原主人的名字,以此证明这是誊抄的,最后盖上书店的印章,才能走出这书店,当然这纸笔都是店里提供。”
“你将写好的话本子放到我这里,最开始我给你二十个铜刀,有人要誊抄走,也是二十个铜刀,不过我会分十个铜刀给你,一般是一个月就可以来店里结一次账,但若是三个月内无人问津的话,即使以后有人看见了并且誊抄走了,我也不会给你分钱的。”
“原来如此,多谢指导了。”唐风得到答案,自然没忘道谢,毕竟这样温和的书店老板也不多见。
“哪里哪里,你且看看,若是有什么需要随时叫我。”
唐风点了点头,拉着林雨在店里逛了一圈,重点看了看话本子上写的东西,发现有些话本子是被类似胶水的东西封上的,唐风没有再多问,将其放了回去。
唐风在书店里转了几转,心里有了思路,没有考上秀才的话本不是没有出路,只是收购的价钱上比有秀才之名的话本要少上一部分,唐家现在缺的是银钱。
不说这马上就要过年,办理年货这哪一样是不需要银钱的,年中还得去拜访长辈,哪一户人家去的时候不买些像样点的东西,就说这唐阿么的后家郭家,林雨的后家林家,这两家的年礼是不能够少的。
唐风作为一个新哥婿,第一年去林家,最能够提现自己对林雨重视的便是这年礼。
“唐风?”
唐风抬起头,便见一俊朗的书生打扮的年轻汉子手里拿着一本书,正看向唐风,脸上带着惊讶与疑惑。
唐风看着对方,呃,一时之间还真没认出对方是谁,原生的记忆已经开始模糊了,代替的是唐风越发清晰的记忆,所以他这还真没想起这人是谁,不过,面上却不能显现出来。
“你也来买些东西啊?”
管他是谁呢,来买东西总是没有错的吧!
那俊朗书生愣了愣,后而笑道,“是呢,每月的这天书店都会进新的书籍,我向来喜爱读书,所以不想错过,你这眉心是?”
他都差点把唐风给认成哥儿了。
唐风眨了眨眼,“我也是向来喜欢读书,所以来看看,你这拿着什么?”
“夫君,你看………”
林雨在书架前找到一本画册般的东西,正想找唐风时,却见那村中最年轻的秀才老爷文书正在和自家夫君说话呢。
“林雨,呃,”文书见这夫夫都在,自己站在这里颇为有些尴尬,“这是话本子,听说是刚进来的,我就随便看看罢了,你们忙。”
说着便和唐风他们告辞,放下话本子什么也没有买就出了书店。
“你认识啊?”唐风低声问道。
林雨不解的看着唐风,“文书啊,村里最年轻的那个秀才老爷。”夫君难道不认识?
“咳,我再看看。”
唐风清了清嗓子,掩饰般的又到处走了。
“我要五张黄纸,一块墨。”
唐风道。
这里的纸分为黄纸,白纸,宣纸,最便宜的便是黄纸。
“二十五个铜刀,需要笔吗?”书店老板将纸装好递给唐风,唐风掏出二十五个铜刀递给他,“不用了,家里有。”
出了书店门,林雨大出了一口气,“里面太安静了,不过夫君,我们家没有笔呢。”
唐风不在意的扬了扬头,“没事儿,自有办法。”一只最差的笔都是二十个铜刀,他还没有这么阔绰。
随后,两人便买了两斤肉,一斤白面便回家去了。
家中并没有人,唐风和林雨将泡菜坛子一一抱下来放进库房后,林雨便去地里砍摘白菜去了,得赶紧把泡菜泡上,等下一个集市日去卖。
唐风将黄纸和墨放好,从一只健壮的大公鸡身上拔了一根笔直且柔顺的鸡毛。
细细的清洗了一番,放在院子里晒着后,便去了灶房,唐家夫夫午时不会回来用饭,这会儿天色也不早了,林雨今天推了这么久的车,唐风可舍不得让他再做饭。
将药粥热上,再给林雨炒了一大碗蛋炒饭,再把昨儿剩下的鱼汤给热上后,林雨便背着砍好的白菜回来了。
“快,吃饭了。”
唐风摆好碗筷,招呼着林雨,林雨洗好手,看着一大碗的蛋炒饭,“夫君,我一个人吃就不用做蛋了。”
唐风斜眼看了看他,“不吃饱怎么能做答应我的事儿。”
林雨本就不是多会说话的人,闻言默默闭上嘴,将一大碗的蛋炒饭吃的干干净净。
别说,这蛋炒饭配上酸菜鱼的汤,吃上去还真有些味道。
吃过饭,林雨清洗碗筷,唐风在在院子里将已经干了的鸡毛捋了捋,这就是他的“笔。”
将黄纸放在一旁,墨给研开,唐风便直接用鸡毛笔沾了一些墨,开始下笔。
他今天在书店里翻看了一些话本子,发现多是写些哥儿和汉子缠绵悱恻爱情故事,什么官家哥儿遇上穷小子之类的,唐风不用过多的再去看,便知道这里流行什么东西了。
唐风可没有闲情去重新猜想一个故事框架,他直接将梁祝的祝英台改成了哥儿,梁山伯便是汉子,挥挥扬扬一刻钟不到,五张黄纸便已然写完,而这内容也才刚道明祝英台上山求学。
吹了吹纸上未好的墨迹,唐风将写好的纸放在桌上,等待其笔墨干尽后才依照顺序给收了起来。
这东西还是等到三天后再送到镇上去吧,凡事都不能超之过急。
用晚饭时,回来的唐家夫夫对王老大夫的诊断以及第一次卖泡菜的情况是非常的满意的,甚至让林雨每次卖了泡菜以后,这钱就自己收着,不必再拿给唐阿么。
林雨自是婉拒,农家向来都是夫家的阿么管银钱的,就是想要自己攒些私房钱,也是自个儿找事做,这泡菜林雨觉得自己完全没有出过什么主意,自然不愿收下。
唐风见唐阿么和林雨扯的厉害,干脆定下来以后得的银钱一人一半就行了,这才平息了一场“争论。”
回到房里,林雨还是觉得心里过意不去。
“都是一家人,何必计较太多,你要是真的觉得拿着不舒坦,每次得到银钱,便直接买了东西回来就是了,剩下的就直接拿给阿么。”唐风解开衣服,露出一片白皙的胸膛。
林雨想了想,觉得有道理,便也放开了心,大不了自己分的那部分全拿来买日常用的吃的,一家人都获了利。
“过来,别忘了你白天可是应了我的。”
唐风翻身躺在床上,对着在一边磨磨唧唧的林雨低声说道。
夜里本就嘈杂声小,唐风的话仿佛被放大了几倍传进林雨的耳朵里,他慢慢的解开衣服,慢慢放在一旁,平息了一口气后,才走到床边,慢慢的躺在了床上。
这一切都让原本已经转凉的深夜变得深沉如画起来。
第二天唐风醒来时,满意的感受着怀里人的体温,昨儿夜里折腾了两次,每一次唐风都做好了前戏,让自家夫郎是完完全全的沉醉其中。
这会儿他要是醒过来发现林雨已经起床了,唐风才该怀疑自个儿昨儿夜里没有“做”好了。
林雨睡着的时候表情特别是柔和,一点防备也没有,看得唐风狼心蠢蠢欲动,伸出狼爪在睡熟的林雨身上东摸摸西弄弄的,直到林雨轻轻蹙起眉头,唐风才赶紧撤回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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