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到底是哪一任的妖神犯蠢,和凡间修士定下了每隔三年开一次山门的约定。”妖王殿下提到这件事情就烦躁,想当年,他也曾是被凡人修士追的屁滚尿流的小妖啊。
“传说,上古混沌初开的时候,三界还没有如今的戒律分明,妖族的妖兽经常会进入凡间猎食凡人,凡间的大能也能随意猎杀妖兽。后来,不知道从哪一年开始,妖神和凡间飞升的大能订立了契约,以三年为期,每过第一个三年,妖界需开启山门让凡间修士进山捕猎,为期十日;而下一个三年,山里的妖兽也可以随意在凡间捕猎,同样为期十日。”
“因为这个契约,大多数妖兽都退到了各处的蛮荒大山,以此为据点,而那些不肯退入深山坚持留在凡间的,或者依附于大门派成为门派豢养的妖兽,或者成为人人喊杀的妖孽,而这些妖兽,作为曾经的叛徒,是不会被允许再回到妖族的。”
“那,巨齿龙呢?”
“它不一样,”夜湛摇摇头,“幼崽在大荒山虽然生存艰难,但同样的,大荒山不会拒绝任何幼崽投奔我们,巨齿龙还是幼崽,而且是自己从皇宫跑出来的,既然它选择了这里,今后就是这里的妖了。”
“那就好,不过,我怎么觉得你们这种做法,怎么说呢,总感觉有些违和。”
很快,余春来就知道违和在哪里了——
“每个妖族都有自己躲藏的秘境,不过,那些凡人修士却总是躲在一起,而且,轮到我们开山门的时候,他们还有许多可以探寻秘境的法器。”夜湛郁卒道。
卧槽!!!
余春来忍不住想骂娘了。
怪不得呢,他就说嘛,为什么妖族实力这么强悍,怎么会被逼的在这鸟不拉屎的大荒山里困守一隅?
看来,老天爷虽然给了妖兽强悍的武力值,但是很明显没有给他们足够的智慧。
余春来自己就曾经是个生活在凡人世界里的半妖,自然知道这些聪明的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有多么善于利用他们的智慧。
抱团打怪、利用抓怪工具,甚至于一开始怂恿那个甚么妖神定下这样坑妖的契约,这种事情人类完全做得出来有木有?
咳咳,倒不是他觉得人类有多么的阴险狡诈,只是,换个角度来看,如果他是凡人的话,他肯定也会这么做。
在明知道打不过妖族的时候,假装求和,订立一个双方(尤其是妖族)觉得算是公平的契约,约定在固定时间内双方可以自由狩猎。
然后,人类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发达的智脑,就开始努力钻这个契约的空子了——
契约并没有规定被狩猎的一方不能抱团在一起吧?那么好,轮到我们凡人开山门的时候,咱们大家就联合起来对抗妖族吧!不过也不能让妖族毫无收获,那么,那些平时不太听话的修士,就会在这个时候被推出来充当维系这份契约的“报酬”,被下山的妖兽猎杀。
契约也没有规定不能使用工具啊!你们妖族自己不会炼器,那不能怪我们呀,反正我们凡人修士实力不如妖族强悍,那我们使用工具,比如说能探测到妖兽踪迹的法器啦、能削弱妖兽力量的法器啦之类的,没有违反契约对吧?
当然,这些猜测也只是冰山一角,余春来自认自己的智商哪怕在凡人里面也只是中等甚至偏下的,其他高智商人群会想出哪些更可怕的对付妖族的法子,他就没办法猜到了。
甚至于,余春来还有一个更加可怕的猜测,大荒山既然曾经是一个树木繁盛、物产丰饶、适宜妖兽生活的原始森林,为什么会在短短几十年内变成了寸草不生的黄土高原?
这其中,会没有凡人修真界的手笔?余春来敢拿自己的脑袋打包票,绝对有猫腻!(虽然以他的智商猜不出来~)
可是,怎么办呢?
听说距离下一次开山门,只有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了……
第53章 安葬3
距离那老狐狸说的妖族长老议事会还有好几天的时间, 因为暂时想不出来什么好主意,余春来决定先把替白芷下葬的事情安排好, 实在不行就混在队伍里和夜湛一起去那个妖族长老议事会听一听、看一看, 说不定到时候会有什么新的线索呢?
他现在好歹也是个半妖了,不必说, 肯定也是在那些凡人修士的狩猎名单里,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 余春来怎么也要坑的那帮试图狩猎他们的修士不能人道从此怀疑人生!
下葬的时间安排在两天后,留下最后的时间让黄皮叔好好和妈妈告别,余春来亲自挎着小篮子,去野菜采摘了一些新鲜的艾蒿, 没有竹笋,就用甜根和其他野菜代替, 来不及做火腿, 熏肉的味道也不错,而且这里的兽肉一定是白芷小时候吃过的, 余春来相信妈妈一定会喜欢这种家乡的味道的。
得知这是做给余春来逝去的妈妈吃的,其他妖罕见的没有嚷嚷着要尝一尝,只是默默的烧火搬柴,让他亲手做好了给白芷的寒食。
小巧玲珑的青团子, 里面包裹着丰富的馅料,底下垫着一块青色的树叶,看起来精致的像是一件艺术品。
造型别致的米饺,里面包着新鲜的鱼肉剁碎了的鱼绒, 再加上香菇末和剁碎的马齿苋,在透明的面皮内形成了漂亮的彩色馅料。
出门饺子回家面,下葬意味着妈妈终于回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故乡,祭奠用的主食,余春来自然选择了面条,不过,为了方便携带,面条被他做成了拌面的样子,他自己做的花生酱,拌的面条是白芷曾经最喜欢吃的主食,上面还码了一层用浣肉和马齿苋一起炒的臊子,闻起来香喷喷的,是余春来在这里从来没做过的。
众妖强忍着没有露出垂涎的表情,因为那是余春来为自己去世的妈妈准备的祭品。不过,等到祭祀结束之后,他们或许能挑个余春来心情好的时候,央求他再做一次?
下葬的时候终于到了,这一天,难得的,连红和蜜都抱着幼崽,一起默默地跟着队伍,替从未蒙面的白芷送葬。
大荒山的妖兽们,一辈子最重视的只有两件事:出生和死亡。幼崽的出生,代表着传承的希望;而死亡,则代表着他们或长或短的妖生的结束,能够有幸被葬入万妖墓场,是所有妖兽毕生奋斗的目标,因为能飞升的妖兽,实在是少之又少!
余春来没有和黄皮争抢,虽然他才是那个最有资格抱着白芷的骨灰走到墓场的人,可是,他知道妈妈已经陪了他二十多年,而黄皮叔,喜欢妈妈喜欢了半辈子,最终也只不过得了短暂的一个多月的时间相守。
让黄皮叔陪妈妈走完这最后一程,这是余春来早就做好的决定。
妈妈这一生过的太苦了,最后,能让黄皮叔抱着她,带着一个男人的爱与眷恋离开这个世界,妈妈一定会感到幸福的吧?
这是他身为儿子永远都没办法给予的。他只能默默地陪在一边,然后,永远在心里为妈妈刻下一座墓碑。
林子里,那棵选好的大树下面,老狐狸已经带着狐族的妖兽挖好了一个大小合适的墓穴,森林里不能焚香烧纸钱,余春来只能选了一个干燥点的地方,将祭品小心放在上面,然后看着黄皮叔将装着白芷骨灰的瓷罐放入地下,慢慢填上森林里特有的带着青苔和枯枝的土壤。
尘归尘、土归土,从哪里开始,就从哪里结束。
余春来和黄皮,都已经度过了一想到白芷就忍不住想哭的时候,此刻,他们只是怀着一颗虔诚的心,希望白芷在生养她的这块土地上,得到幸福而安稳的长眠。
凭着记忆,黄皮用幻化出来的爪子,一下一下,在树皮上刻下了白芷的原形,一只灵巧可爱的小白猫,这是他第一次见到白芷真身的记忆,被篆刻在脑海中,毕生无法忘却。
“好了,小鱼,你们回去吧。”良久,黄皮蹲在白芷坟前,许是腿麻了,干脆席地而坐,冲着余春来等妖挥挥手,“我想在这里陪陪你妈妈,你们先回去吧,这里太安静了,我怕你妈妈第一次住进来害怕,等过两天,她适应了,我再回去。”
“呼~~” 余春来真是吓了一跳,有那么一瞬间,他简直以为黄皮叔要在这里“结庐而居”陪着妈妈了,私心而论,余春来确实很想亲自或者就像黄皮叔这样陪在这里,可是,他知道这些都不过是心理作用,人死了,哪里还能感觉到现实生活中的变化呢?
“不知道这里有没有什么危险……”余春来试图劝服黄皮叔先跟他们回去。
“这里是整个大荒山最安全的地方,就是入夜之后会很冷。”旁边跟着来安葬的老狐狸提醒道,“其实我们这里也有专门给客人准备的茅庐,有的妖兽住的远,每年来祭祀先人的时候都会住在这里,你们可以租一间茅庐,一个月起租,租金十两银子。”
“十两银子?你怎么不去抢?”大黄猫怒瞪,“而且,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里好像是我们大王的产业吧?让你们狐族在这里守墓,怎么?好日子过够了,竟然连我们大王的便宜都想占了?”
“大王要住的话自然不需要租金,可是他们不是大王的人吧?而且黄大人,咱们狐族每年守墓也要许多花费啊,还要安排人手巡逻……”老狐狸絮絮叨叨地开始算账。
“不用算了,我们先租三个月的。”事关白芷,黄皮花钱的时候从来都是眼睛都不眨一下,没等余春来掏钱,他从自己兜里取出了当时来的时候换的金币,拿出三个递给老狐狸长老,“剩下的也不用找了,麻烦帮我拿些被褥柴禾过来。”
“这个您放心好了,本墓场是整个大荒山服务最周到的官方墓地,茅庐就是外面看起来简陋些,里面一应的被褥面巾、柴火米面等都有,这些金币足够了,您先住着,有什么不方便采买的,也可以告诉我们巡逻的狐狸,族里都有现货呢。”老狐狸笑眯眯地揣好了金币,这种成色的金币可比银子值钱多了,眼前这个看起来灰扑扑的猫妖,没想到竟然是个隐形土豪!
发现实在劝不动黄皮叔,余春来看了看茅庐里面简陋的石床,决定先陪他在这里住几天,反正他也有些舍不得妈妈呢。
余春来要住在这里,妖王殿下自然也是不肯离开的,这回老狐狸没敢要钱了,非常殷勤地替妖王殿下和黑黄两只安排了最靠近余春来他们这个茅庐的地方安顿下来,过了一会还安排了巡逻的狐狸送了些猎物过来。
如此一来,原本定在西边一处林子举办的妖族长老议事会,就只能换成这片林子了,没办法,夜湛的任性是整个妖族都知道的,真惹恼了他,谁来帮他们挡住那些凡人修士大能的第一波攻击啊?
是的,按照惯例,只要夜湛还在大荒山,每次开山门,那些凡人修士的第一波攻击,肯定是由他带队去抵挡的,一来,夜湛是大荒山出了名的会打架,有他带队,整个战队的士气biubiubiu就上去了。
二来,夜湛其实也有自己的一点小心思,因为他发现,第一波进入大荒山的,一般都不是最厉害的,相当于一帮探路党,趁这个时候带着自己这一方的妖兽迎头痛击,不但打击了敌方士气,还能趁机收割一批修士,抢来的财物和法宝也能给自己妖分一分,最关键的是能趁机带团刷经验,不然为什么大荒山那么多聚居的妖兽,只有他们这一支越来越厉害呢?
而且不是夜湛自己吹,论财力和积蓄,他现在说是大荒山首富也不为过了……这些都是抢劫带来的暴富啊!
至于这一次,经过在另一个时空的历练(主要是看宫斗剧得来的贱招),夜湛决定耍个小计谋,让那些胆小怕死的妖兽主动求他带队出征,自己主动上,和别人求你上,那意义差别就大了,最起码,求人办事,总不能一毛不拔吧?
这也是他为什么要趁机赖在余春来这里陪他守墓的原因,哼,想让我带队帮你们抵抗凡人修士?来啊,来求我啊!带着珍贵的宝物和金银吧!
招不在贱,管用就行。
得知向来彪悍勇猛的妖王殿下因为“沉迷男色”、陪一个半妖给亲人守墓而拒绝参加三年一次的妖族长老议事会,其他妖族的长老们可是急坏了!
这些年他们已经习惯了让夜湛带着妖去打头阵,老实说,魅惑人心、小规模偷袭战他们是不怕的,可是,这种大规模面对面的对抗,他们到底还是没有夜湛那样丰富的经验,因此对于夜湛战后“打扫战场”的收获,大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当是给他辛苦卖命的报酬了。
可是现在,人家不愿意了!
“老子愿意去打是老子的事,不愿意,有本事你们来咬我啊~”
众妖当然不敢来咬他(当然主要原因是咬不动),可打眼望过去,整个族群都找不到夜湛这样既有实力又有威望、还有大规模战役经验的领头妖,万般无奈,只能苦哈哈地将驻守墓场的老狐狸请来商议。
第54章 大战前夕1
“依我看, 你们倒不如从那个半妖身上下手。”被长老们请过来的老狐狸沉吟半晌,给出了一个中肯的建议。
其实他也很头疼夜湛今年不肯打头阵这件事情, 但是他不能表现出来, 否则就不是“被迫”,而是“同谋”了, 万一真的因此惹怒了夜湛,将万妖墓场给收回去了, 他们狐狸洞要搬到哪里去?
“杀了那半妖?”有妖兽立刻眼前一亮,不过是个半妖,只要杀了他,没有妖继续迷惑妖王殿下, 那么殿下肯定还会和往年一样,继续冲杀在最前线的。
“你是不是傻?滚一边去!”老狐狸一脚踹开这个脑残妖兽, 冷眼看着几个因为缺乏锻炼而越发肥胖的妖族长老, “我可告诉你们,夜湛把那个半妖看的比怀孕的母兽还要紧, 马上就要开山门了,不想死的话,就千万别去动那半妖一根汗毛!”
“那,今年开山门的事情怎么办?妖王殿下很明显不想再掺和进来了啊。”
“等等!所以, 你们是觉得每次开山门,妖王殿下都‘必须’要冲在最前面保护妖族?”老狐狸额头一跳,突然发现问题出在哪里了!
是的,他们太自以为是了, 以为妖王殿下一定会保护他们,掩护其他妖兽撤退,几千年来,甚至将这种奋不顾身的保护,当成了一种 “理所当然”。
可是,这个世界上,哪里来的那么多“理所当然”?
平心而论,这种“舍己为人”的事情,换成老狐狸自己,做了一次只怕下一次就不想再做了,毕竟那些凡人修士的法宝都很厉害,谁知道哪一次运气不好就死在战场上了呢?
可是,夜湛却默默的做了几千年,替大荒山的妖兽一族抵抗凡人修士的猎杀,而被保护的他们,却在长久的安逸中学会了理所当然,甚至于觉得夜湛替他们挡在前面就是应该的。
“带上厚礼,去向妖王殿下道歉!还有,请求他为了妖族,继续带队抵抗凡人修士的第一波攻击!如果他不同意,所有妖兽都跪下来求他!”
“凭什么?”一位长老身后的妖兽不满道。
“凭你我都没本事挡住那些凡人修士!或者说,你觉得你们一族可以挡得住?那好啊,我们把这个机会让给你们。”老狐狸冷笑道。
“闭嘴!”那长老一张胖乎乎的大脸涨得通红,出言喝退了那妖兽。
虽然很不想因此白白送出去一大笔钱财,可是,事关全族生死,秘密聚会的长老们思虑半天,最终还是觉得老狐狸的法子最靠谱,牺牲一些钱财,总比送命要好啊,夜湛要是真的在这个时候撂挑子不干了,面对那些花样百出、法器护体的凡人修士,等待他们的,就不是损失钱财,而是抄家灭族了……
因此,这天早上,余春来和黄皮不过是出去祭拜了一下新葬的白芷,回来之后,就看到茅庐外面堆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礼物”:用箱子装起来的金银元宝,珍贵的珠宝首饰,名贵的绫罗绸缎,还有一些他虽然看不出来有什么用,但一看就知道比金银更值钱的各种卷轴和法器……
“王妃娘娘,这是妖族孝敬给您的小小礼物。”老狐狸派来送礼的一只男狐狸恭敬地将礼单送了上来,上面罗列了各家送的礼物数目和种类。
余春来:“蛤?!”
什么王妃?发生了什么?难道他又穿越到哪个奇怪的时空了?
“给你的你就收下吧!这是我们的辛苦费。”夜湛不知道从哪里溜达了出来,看起来对于王妃这个称呼还很满意,笑眯眯地挥手让那个男狐狸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