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一刻,叶霜华的心却又是无比的安稳!
她和他,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都还好好地活着,真好。
叶霜华想,他真的愿意如余春来所愿,用余生来呵护他们一生的安稳与欢乐,哪怕与天下为敌,也在所不惜!
紧张的气氛终于散去,院子里一直戒备的其他妖族也纷纷松了一口气,不得不说,气场全开的玄天宗下任宗主,还是很吓人的,很多定力不够的妖都快炸毛了。一松懈下来,整个妖都有些虚脱的样子,肚子当然也是很饿了。
“好啦,今天大家放假,我们吃自助餐!”余春来大手一挥,很豪迈地决定今天请客吃饭,反正据说他亲爹很有钱,不花白不花,花完再找他要好了。把他们母子俩害得这么惨,花他点儿钱怎么了?
摄政王殿下深以为然,况且,如果他们真的将嗜妖宗吞下了,今后别说一个食铺了,余春来就是想养一个大荒山的妖兽都绰绰有余。
现在想想,余春来这神来一笔的想法还真是挺靠谱的,嗜妖宗不但情报路子广,这么多年积攒的财富也是一等一的诱人,以前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人觊觎过他们,或许是修士们都不在乎钱财而想着飞升?不过他就不一样了,摄政王殿下深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用银子买不到的,如果有,那一定是因为砸进去的银子还不够多,不信你看,曾经对他横眉以对的白侧妃,现在不也对他和颜悦色了吗?
觊觎他的财富没关系,他怕的就是别人对自己毫无觊觎之心,要知道,没有个人喜好的人才是最难对付的,因为不容易讨好,也不容易收买。
唐邕楝简直巴不得白灵一辈子都找他要银子花!
妖王殿下也是这么想的。只可惜,余春来赚钱的法子总是那么多,本以为在这生存环境堪称恶劣的大荒山,这个连幼崽都打不过的家伙总该半步不离地跟着自己求包养了吧?
结果呢?
貌似,现在正在积极努力求包养的,好像是他自己……妖神殿下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要这么惩罚我?!
晚上,吃完饭,众人一边喝着余春来自己做的酸梅汤,一边围坐在火堆边,用加工好的刺条编织滕框,这是余春来要他们帮忙做的,学堂那边已经可以开学了,余春来打算在那边空旷的地方单独圈起来一块地拿来种葫芦和南瓜,专门加工干菜,到时候肯定需要很多这样的滕框,与其事到临头再着急,倒不如趁着现在大家没事,先慢慢做起来,反正滕框这种东西做好了放在那里也不会坏。
葫芦干和南瓜丝可是很好吃的干菜。余春来一直都在想着怎么给这些精力旺盛的妖族找点事儿做,省的每天闲着没事干就知道打架,打死打伤不说,就那动静,别说大树了,长此以往,大荒山连野草都长不起来了。
因此,除了全体参加扫盲班之外,让妖兽们帮忙种地,也是余春来早就打算好的事情,诱惑大家帮忙种地的理由都是现成的:这玩意儿好吃!
不得不说,妖族真是隐形的吃货种族,属于那种“什么东西好吃就恨不得把它吃成濒危物种”的性格,咳咳!这或许也是大荒山现存物种越来越稀少的深层次原因。
余春来只是将南瓜和葫芦的吃法科普了一次,大家就纷纷流着口水表示:种种种!小鱼你力气不够,我们有的是耕田扛南瓜的力气啊!
“南瓜可是个好东西,刚长出来两个拳头大小的嫩南瓜,摘下来,皮都不用去,洗干净切成薄片爆炒,只需要加一点盐就非常好吃;南瓜花和南瓜藤也很好吃,清炒做汤都很美味。”
“等到南瓜成熟了,切成块可以煮南瓜粥,香甜软糯,连蜜糖都不用加就很美味,幼崽们最喜欢吃了,而且经常吃南瓜粥对身体也很好。南瓜切成片,沾上面糊糊下油锅煎炸,做成炸南瓜片也很好吃,香酥可口;煮熟的南瓜捣碎成南瓜泥,做成南瓜饼简直是人间美味!”
“而且南瓜也很容易储存,放的好的话半年都不会坏,冬天来临之前多储存一点,足够咱们吃一个冬天呢。南瓜熟了,里面的南瓜子挖出来炒熟了也特别好吃。”
“吃不完的话,还可以切成南瓜丝放在太阳底下晒干,做成南瓜丝,吃的时候拿温水泡发,只要加一点辣椒或者肉炒一炒就非常好吃,炖肉的时候放一点进去也很好吃。”
“还有葫芦,青葫芦可以清炒,吃不完的话,可以拿一块铁片削成一片一片的,放在太阳底下暴晒,晒成葫芦条,冬天的时候,拿来清炒、炖肉或者剁碎拿来做馅儿包包子饺子都很好吃啊……”
余春来说着说着就停不下来了,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周围不知不觉已经围了一堆暗暗吞口水的妖。
“那个,我们,明天就开始种南瓜和葫芦吗?”
“可以啊!就是来回挑水可能比较累。”
“不怕不怕!不就是挑水吗?比打架轻松多啦!”众妖纷纷表示,力气活那都不是事儿,余春来也只能无奈地表示,明天就开始组织大家下地种菜,顺便和便宜姨父商量一下怎么坑自己对手的事儿。
要知道,再没有什么地方,比空旷的荒郊野外更方便保密工作了,尤其是,他们商量的还是要灭人家整个宗门的一级机密。
第119章 阴谋鱼
余春来对人贩子的厌恶, 来源于有一次在夜市看到的寻亲一幕。白发苍苍的老人跪坐在一个双腿残疾、眼睛也瞎了一只的乞丐面前,哭得痛不欲生。
后来他们才从报纸上看到了事情的原委,原来, 那个乞丐是十几年前被人贩子偷走卖掉的,不知道怎么落到了一个乞丐团伙里, 被人活生生打断了双腿戳瞎了一只眼睛, 被乞丐团伙控制着在各地行乞。而自从唯一的孩子被人贩子拐走后, 孩子的父母无数次在报纸上、电视上看到打拐的消息都会不远千里前去寻亲, 终于在一次出远门的时候遭遇车祸, 再也没有回来,而这次, 代替他们寻找孩子的, 就变成了孩子的姥爷, 也就是那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家……
余春来从没有一次那么希望法律可以允许亲手杀人, 这帮人贩子, 简直死有余辜!
如果说那一切发生的时候他只是个局外人的话,那么这一次,他就彻彻底底成了被拐卖儿童的“家属”, 是的, 不知不觉间, 他已经把大荒山的小妖们, 看成了自己的弟弟妹妹,他无法忍受自己的弟弟妹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那些无恶不作的猎妖修士抓走,然后被卖到那些手段残忍的驯妖处, 沦为不知道什么人的鼎炉抑或是坐骑……
余春来从来就不是坐以待毙的人,既然知道自己的敌人是谁,那就没必要客气了,猎妖修士这种人渣,就应该枪毙一万次,再挫骨扬灰丢到臭水沟里去!
“所以,你的意见是钓鱼执法?”摄政王殿下听到了余春来给出的建议,也是蛮无语的,他万万没有想到,他一直以为的需要他保护的柔弱半妖外甥,内心竟然藏着这样一个阴险毒辣的灵魂……不过,他喜欢!
“对啊,无缘无故的,人家凭什么帮我们一起剿灭嗜妖宗呢?除非,这个贪婪无度的宗派,侵犯的他们的利益底线……”
“开出巨额花红,诱惑他们去绑了青狐城的小狐狸,那样,朝廷才有理由出兵平反,不是吗?我听姨母说了,当年青狐城的狐女深受先皇宠爱,因为自己没有儿子,而且就算有,半妖之身也无法竞争皇位,于是就全力扶持现在的皇帝上位,这才有了如今青狐城的无上荣宠。所以,如果那位陛下还在乎这一段香火情的话,必然不会坐视青狐城被嗜妖宗盯上的。”
“你也说了青狐城深受帝王恩宠,万一嗜妖宗因此心生忌惮不肯下手呢?”
“那我们就帮他们下手嘛~”余春来轻描淡写地撸了一把怀里的毛团子,低下头,轻声却十分恶毒地建议道,“找几个人,冒充嗜妖宗弟子,然后把抓来的小狐狸直接丢到嗜妖宗关押小妖的笼子里,再将故意留下的线索指向那里,听说狐族的嗅觉也很灵敏,想必应该会很快找到那里吧?到时候,我倒要看他们怎么辩解。”
“……恐怕再多的辩解都于事无补了,”摄政王殿下在心里偷偷为嗜妖宗点了一排蜡,“狐族小心眼记仇的程度,仅次于狼族,不,或许可能比狼族更可怕,狼族属于有仇当场就报了那种,而狐族,据说会将曾经的仇人写在家史中,然后一代一代的传下去,世代为敌,绝没有化解的可能。”
余春来:“……”很好,狐族这般记仇,那他就放心了。
至于会不会暴露他们自己,余春来一点都不担心,实在是那嗜妖宗这些年的生意做的太大,关押小妖的地方整天人来人往好像菜市场一样热闹,混进去几个揣着毛团子的人,简直就像往大海里丢了一滴水一样,这个时空又没有监控摄像头,能找到才怪!
更重要的是,他们甚至来不及辩解,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一下,你家的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你好不容易找到被关起来的孩子,还会耐心听人贩子解释自己的苦衷和不得已吗?不当场挠死他们,就算是看在警察和法律的面子上了!
而这个时空可没有什么法律会保护嗜妖宗,就算有,皇恩正隆的狐族想必也不会在乎,先挠死丫的再说!让你偷幼崽!
一旦双方打起来,再有摄政王殿下的人从中搅混水,那乐子可就大了。
围观过掐架的人都知道,一旦发生口角的双方扭打在一起,警察来了都不能阻挡他们挠死敌人的决心和勇气!
“这件事情我回去再找些人商量一下,决定好了再告诉你。”摄政王殿下get到了钓鱼执法的美妙之处,决定回去再召集幕僚细心完善一下这个贱招,补充完善一些细节,力争让全天下都觉得这次他们要是不灭了嗜妖宗,就是皇族对不起曾经对新皇有养育栽培之恩的狐族太妃。
这可是道德问题,新皇只要脑子没坏掉,就一定不会做这种落人口实的脑残事。要知道,如果当年没有独宠后宫的狐族太妃的全力扶持,亲娘病逝的新皇怎么可能进入先皇视线、还打败了一众皇子成为太子?还不是先皇偏心,担心自己死后狐族太妃没有皇子撑腰被人欺负,这才选了她嘱意的新皇做太子?
有这种天大的恩情在,新皇要是对狐族不好,那简直妥妥的就是世人唾弃的白眼狼,新皇除非脑子被驴给踢了,才会坐视狐族被嗜妖宗欺负不管,但凡他还有一丝道德底线,就会全力护着狐族,甚至于为了在天下人面前表示他是个不忘旧恩的好皇帝,不惜与嗜妖宗开战。
到时候,乐子才真的大了。新皇想啃下嗜妖宗这块大肥肉,势必会派自己的心腹上场,抢夺胜利果实,到时候,他完全可以浑水摸鱼,借助混战的机会弄死一批政敌嘛~不过,这些官场上的事情,就不需要告诉小鱼了。
余春来一直以为他想吞下嗜妖宗,是为了积蓄财力壮大摄政王府实力,其实并不是,如果能用阴谋诡计弄死政敌、坐稳他在朝堂的位置的话,他是不会傻到用钱去收买的,毕竟,不是什么人都能用钱砸倒的,而在政坛上,只有死人才是绝对听话的……
看了看摆明了想自己去解决嗜妖宗的摄政王殿下,余春来低下头笑了笑,他完全不觉得利用了这个便宜姨父,不过是各有所需罢了,他提供贱招,而摄政王殿下,也要通过这样一场争斗壮大己方实力、顺便弄死政敌若干……这样他就轻松了,可以放心安排接下来的事情了,安顿好家里的事,他也该去玄天宗,把自己身上的问题解决一下了。
第二天天气不错,扛着锄头,带着干粮,大伙儿一起劳动,赶在太阳落山之前,将整座山但凡能开出来的荒地,都种上了南瓜和葫芦,力气大的妖跑来跑去的挑水,力气小的小妖们就负责浇水。
南瓜和葫芦这种蔬菜就这点好,不需要太肥沃的土壤,只需要在合适的地方刨个坑,施好底肥,然后等藤蔓长出来了,过一段时间就来锄锄草,再补点肥料就行了,葫芦还要架个架子,南瓜就可以随便满地爬了。
余春来把南瓜地和葫芦地放在学堂这边,还有个好处,就是小妖们的劳动课可以不必再另外设置,只需要就近照顾一下菜地,顺便学学怎么种蔬菜就足够了。
至于怎么预防山里的野兽来偷瓜吃,咳咳,余春来决定,等妖王殿下心情好的时候,哄着他在菜地附近尿一圈,在大荒山,再没有比妖王殿下的尿更具有威慑力的了,咳!低调低调!
心虚地看了看蹲在学堂院子里等着开饭的妖王殿下,余春来不厚道地偷笑了几下。
中午吃的是干粮,不过,晚上的伙食却非常丰富,余春来让几个专供厨艺的小妖帮忙,一起做了改良版的臊子面,担心有的成年妖吃不饱,浇头里额外增加了荷包蛋、卤肉、凉拌菜、炖排骨等选项,大家人手一个大海碗,想吃什么自己挑,院子里热热闹闹的,熊仔棉和小花妹妹吃饱喝足,继续在地上相互扑咬着,互相伤害得十分凶残,一点也看不出未来要结为夫妇的迹象……
晚上,替妖王殿下沐浴的时候,毛团子终于说出了他憋了一整天的心里话——
“蠢奴!我要跟你一起去玄天宗!”
纳尼?余春来呆愣片刻,随即果断拒绝:“不行!你去了就是那些修士们眼里的唐僧肉知不知道?听说妖王的妖丹可是大补……咳咳!我的意思是你去了反而会惹来很多麻烦,要不,你就在山下等我好不好?”
妖王殿下抿抿嘴,一脸的不高兴。
他当然知道凡人修士对于妖王妖丹的觊觎,可是,蠢奴连幼崽都打不过,真让他一个人单独进玄天宗(在妖王殿下看来,摄政王派去贴身保护的侍卫都是辣鸡),他简直现在就开始进入焦虑状态了好不好37 文库(danmeiwenku.com)是完全免费的,要充钱请别相信,关闭即可,微信dmwk520大家务必都加上、有腐利。没有关注微信dmwk520的请尽快关注~避免网址河蟹换网址找不到我们~ ?
幸好,已经开启护娃模式的便宜岳父——叶霜华,给焦躁不安的妖王殿下带来了一个好东西。
第120章 涉险鱼1
“这是什么?”余春来看着锦盒里装的一个好像小镜子一样的, 用蜜蜡打磨而成的小挂件好奇道。
“这东西唤作玄天镜,只要将佩戴之人的一滴指尖血滴在上面,你在玄天宗的一言一行, 都会通过这玄天镜传到我这面回声镜里,小鱼, 不是我要刻意监视你, 只是, 玄天宗内帮派林立, 并不是每个帮派都听我的, 所以,为了你的安全着想, 一定要随身佩戴玄天镜, 知道吗?”作为一个靠着阴谋诡计上位的未来宗主, 叶霜华十分自觉地承认了自己还有一大票敌人的事实, 因此, 一旦他因为某些事情不得不离开余春来身边,玄天镜就是他时刻关注余春来最大的倚仗。
失而复得的独子,是他和余莲华在这世间唯一的纽带了, 叶霜华是绝对不肯让余春来面对任何危险的。
不过, 有了这玄天镜, 妖王殿下就可以不必贴身跟着余春来了, 他只需要蹲在回声镜面前,就可以随时观察余春来,然后在他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时间赶到他身边就行了。
“厉害了word亲爹!连修真版的随身摄像头都能搞到!”余春来啧啧称奇地摸了摸那个玄天镜, 看起来和普通的蜜蜡挂饰也没什么区别嘛。
只不过,真正滴血认主之后,余春来才真切感受到这被玄天宗以“玄天”二字命名的法器有多么珍贵,要知道,在玄天宗,但凡炼器大师研究出来的,能以“玄天”二字命名的法器,简直和前世标榜“内供”、“军工品牌”的大牌一样,品质值得信赖!
在叶霜华的亲自演示下,余春来get到了玄天镜除了“实时监控”之外的其他功能,譬如说自动感应预警身边一定级别以上威胁的攻击预热啦,积蓄能量(充电)后可以抵挡三次元婴期以下修为修士的全力一击啦,还有自动记忆指路的功能……额,发明这个法器的大师,大概是个先天性路痴?
“这里还有一个储物空间,你可以把自己常用的东西和丹药什么的放在里面。”
“啊?这个不太好吧?毕竟用完了还要还回去的。”虽然有些心动,但余春来还是强忍着拒绝了。他是打算用尽毕生的精力花光这个渣爹的银子,但是,人家宗门的法宝,实在不好意思随便霸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