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年开春,由妖王夫夫提供种苗,许多妖兽都在自家山头种上了南瓜、葫芦、番薯、黄豆等各色耐旱作物,小妖们也不再每天闲着无聊打架了,美滋滋地从地下打了水上来浇菜地,运气好的还能捞到两条鱼吃。
随着各个山头绿色植物越来越多,水源也充沛起来,从地下引出来的暗河,竟然逐渐在各个山头的山沟里,形成了一条不算窄的山溪,趁着阴雨天气的时候,鱼哥带着人从别处移植了许多水芹菜、薄荷、鱼腥草、菖蒲、芦苇等常见水生植物,有的能当蔬菜吃,有的还有药用价值,这些植物只要有水有土壤就能长得很好,没过一年,几乎就将整条山溪两岸给霸占了,绿油油的一片,看起来特别喜人。
也是从这一年开始,大荒山的妖兽们,再也不用担心旱季找不到水喝了,非但如此,他们甚至还养成了每天洗澡的好习惯,因为鱼哥说了,只有经常洗澡身上才不会长虫子,以后生的幼崽才会非常健壮。
说起幼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荒山再也见不到一个在垃圾山上捡垃圾吃的流浪小妖了,大家都知道,鱼老板的铺子里是可以“勤工俭学”的,没有爹娘的流浪小妖,可以去鱼老板那里报名,白天去学堂上学,晚上和休沐日就在鱼老板的农场里做工,管吃管住不说,每年的书本和四季的衣裳鞋帽都是鱼老板免费供应的。
至于学堂,如今大荒山的学堂,可再也不是从前那个草台班子了,鱼老板不知道从哪里挖来了十几个学识渊博的妖,将整个学堂划分成了初级班、中级班和高级版,全部念完要八年时间呢!
别以为这是什么苦差事,初级班的小妖要想升学,可是要经过很严苛的考试的,每年的录取率不到百分之五十,也就是说,一百个参加考试的,只有五十个左右能录取。
现在,哪里还有大妖有那个闲工夫下山找凡人的麻烦啊?
家里有幼崽的,哪个不是伺候着幼崽好好念书?抽空还要去打些稀罕的猎物来讨好先生,希望先生能给自家幼崽开个小灶啥的。幼崽被留级,丢的可是全族人的脸面!就连狐族的长老都为此特意从山下额外花钱请了两个先生,就为了给族里的幼崽们在家里开补习班!
除了幼崽,家里那一个山头每年的农活,还有新开设的牧场里的鸡鸭鹅,哪个不要费心料理?大妖们现在才发现,以前他们真的是错的离谱!将大好的光阴都浪费在了无法飞升的修炼上,却忽略了身边这许多精彩的生活,还有幼崽最宝贵的成长经历!
被鱼哥成功洗脑的妖族,从此踏上了勤劳致富的光明道路。
山下的人族对此简直是喜闻乐见!
再没有比亲眼看到这群妖活的如此接地气更让他们放心的了,人族中许多对妖族不了解的人这才发现,原来,这些妖和他们一样,也要烦心家里每年的收成,也要照料一大家子的吃喝拉撒,也要穿衣吃饭,孩子学习不好了,也要去走先生的门路……
唯一让人族感到绝望还有一些心疼的是,这些单纯的妖,竟然不知道怎么给先生挑选合适的礼物!血淋淋的猎物神马的,一看就不是先生们的菜啊!这位大妖,小店有大师出品的高档笔墨纸砚,要不要来一套送先生?
这一年,大雪封山之前,玄天宗新任宗主,收到了来自大荒山的年礼,满满两大车,都是特意挑出来的最好的东西,有大荒山地下暗河里才有的银鱼,有地里新收的红心番薯做的番薯干,还有各种蜂蜜和蜜饯瓜子点心之类的,最底下是两个大包袱,一个里面装着两套棉布缝制的内衣,一个里面装着一个毛衣斗篷,一看就是按照叶霜华的体型特意做的。
关起门来,人前威严赫赫的叶宗主,抱着儿子亲手给他缝制的大毛斗篷美美地哭了一场,再出来的时候,又是无坚不摧的宗主大人了。
“将这些口脂分到给各位长老家眷的礼单里去吧。”年礼里其他东西他都要自己收着,唯独这女人用的口脂他用不到,索性就当做年礼分给各个长老的家眷们,反正这玩意儿据说市场上很难买到,也亏得那孩子有心了。
只可惜,早在就任宗主之前,他就将阚闵月那个女人,连同她带来的嫁妆和侍女一起,带着和离书送回了阚家,此时的叶霜华,羽翼已成,再也不用惧怕来自阚家的威胁和报复了,反倒是阚家,因为阚闵月嫁入玄天宗数十年都没有子嗣,自觉十分心虚,再加上根本不敢惹怒叶霜华,不但好声好气地接纳了被遣送回家的女儿,对外也是宣称是自家女儿多年没有子嗣,自觉对不起叶家列祖列宗,这才自请归家的。
叶霜华接受了阚家的示好,也不想再追究阚闵月当年害得他妻离子散的旧事了,他也知道,当年那件事,归根结底还是他的错,阚闵月不过是事发的引子而已,他当年存了那般阴暗的心思,如今这一切,不过是上天降下的惩罚罢了。
好在,莲华虽然再也记不得自己了,可是,小鱼却是在慢慢接受自己,尽管这孩子嘴上不说,可是心还是软的,这一点,还是很像莲华的。
墨深最终也没有泯灭自己的良心,还是努力向余莲华解释了她还有一个孩子流落在外的事情,只可惜,余莲华的失忆症,却是怎么都医不好,通常是隔天还在伤感自责,第二天就把前一天的事情统统遗忘了,唯独能记得的只有三个妖:墨深,墨疍,还有最小的小鱼妹妹墨莲。
余春来对此失落之余,倒也没有特别失望,他已经过了最需要娘亲的年纪了,对余莲华,更多的还是惋惜和心疼,逢年过节的,也总不忘给余莲华和弟弟妹妹准备各种礼物。
黄皮叔叔依然没有走出自己的心魔,他也在万妖墓地附近开了一片荒地,种了些粮食蔬菜,还养了一群鸡,看样子是想一辈子在那里守着白芷的坟墓了。余春来也只能无奈叹息,反正有他和妖王在,总不会有妖敢欺负黄叔叔就是了。
至于他和毛团子殿下?
咳咳!殿下新近从狐妖一族那里得到了一本《双修一百零八式》,正在苦读中,可以预见的是,这个冬天,妖王夫夫应该会过得非常“幸福”……
第145章 番外之回
“灵儿, 明日,我便派人送你回山里吧, 往后, 就不必再回来了。”
“跟着去伺候的人都留着,左右他们跟着你那么长时间,再回王府,只怕也不得重用, 索性让他们继续跟着你。”
“我命人在大通票号存了五十万两银子, 兑银子的印章你收好了。”
夕阳下,已然两鬓苍白的唐邕楝依然儒雅, 行动却再不如往日那般利落。年轻的时候被刺杀留下的暗伤, 终究还是给他留下了致命的后遗症, 刚过完五十大寿,整个人就仿佛秋风落叶一般, 迅速枯萎。
自知大限将至, 唐邕楝也没有什么遗憾的, 摄政王府如今的地位牢不可破, 世子也算争气, 即便他不在了, 有他留下的那些班底,继任世子也不会差到哪里。
唯一遗憾的,就是他和白灵,至今都不曾有属于他们血脉的幼崽。或许是白灵不愿意生,又或许是他真的年纪大了……现在想想, 或许这就是报应吧?
回想自己这一生,双手沾满了鲜血,为了他的青云之路牺牲的性命何其多?他从不后悔,做大事就要做好这样的心理准备。唯一觉得对不起的,就只有白灵了。
原本,在白灵找到自己幼崽的时候,他是应该放她回去和幼崽们团聚的,毕竟,天底下那么多女妖,个个温柔妩媚、娇俏可爱,堂堂摄政王,难道还缺了女人不成?
可是,那些女妖,都不是白灵啊。
所以,他自私地以幼崽为要挟,留下了白灵,这一留,不知不觉,竟然已经十八年了!
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权势滔天,声名显赫,还有自己最喜欢的人陪在身边,作为一个男人,一辈子最想得到的东西都得到了,按理说,应该也没有什么遗憾了不是吗?
可是,只有唐邕楝自己知道,他用权势和财富强行捆在自己身边的这个女妖,从来都不曾爱过自己。
自从白灵找到了自己的幼崽和外甥之后,老实说,他确实高兴过很长一段时间,因为他发现,只要他给白灵各种金银珠宝,又或者是稍微照顾一下她的幼崽和外甥,白灵就会对他很好。
作为一个合格的政客,他对这样的付出回报比非常满意。
可是,在这场注定会是单相思的爱情里,他从一开始,就彻底输了。
渐渐的,他不再满足于白灵收到贵重礼物时的欣喜,他开始奢望,如果没有那些奢华值钱的礼物,白灵还会不会继续喜欢自己?
事实证明,这是不可能的。
白灵已经养成了这个习惯,只有摄政王这个金主带着值钱贵重的礼物来看她,她才会露出笑脸热情以待,没有礼物,对不起,老娘今天不开森。
如果鱼哥在这里的话,应该就会发现,他家姨母自从被他开启了财迷脑洞之后,简直像是一只安了开关的招财猫,只有源源不断的往里面投硬币,招财猫才会笑眯眯地对摄政王殿下招手……
从愤怒到无奈到失落再到麻木,唐邕楝已经不知道自己继续留着白灵到底意义何在了。
可是,他已经习惯了每天都要看到这个没良心的女妖,没办法,只能每天命人四处寻找合适的礼物,好在他如今富有四海,倒是不差钱,今天是南海的珍珠,明天是东北的百年老山参,后天又是半人高的珊瑚树……总之,送什么不重要,关键是要值钱!
然后,他就眼睁睁地看着白灵每隔一个月,都要把自己积攒的这些财物,不远千里地命人送到大荒山,还美其名曰“养老钱”,谁让她没有子嗣呢?不趁着年轻多捞点银子,等以后老了谁给她养老啊?
对此,摄政王殿下简直气得肝疼!
难道他在白灵眼里就这么渣?再怎么样,对于没有子嗣依靠的白灵,他都必然会替她预备好养老银子的,现在他还活的好好的呢,就这么迫不及待地给自己预备养老金了?
这是巴不得让自己早点去死吗?
然而,唐邕楝也只是白白把自己气得半死,始作俑者,那个在王府活的愈发滋润的灵猫女妖,已经不满足于只从他这里搜刮财物了,她开始盯上了王府的其他“买卖”……
整个王府后宅的女眷都知道,他们家王爷每天必须去的地方有三个:朝堂、书房,还有白侧妃的院子。
王府后宅高达三位数的女眷,哪个不想得到摄政王殿下的恩宠?
可是,王爷不来,她们也没办法啊。
但是,白灵却告诉她们,只需要每次给她五百两银子,她就能让她们在自己的院子里见一见摄政王殿下。
“一个人五百两,每天只要接待两个客人,就有一千两银子的进账呢。”摸着刚到手的银票,白侧妃娘娘得意地笑了。
然后,唐邕楝就发现,他好像,被他的侧妃给“清仓大甩卖”了……
唐邕楝觉得,如果有人问白灵,给你十万两银子,你愿不愿意把你夫君卖给我,她肯定毫不犹豫就答应了。没毛病,这就是耿直的妖族!
于是,从那以后,每次唐邕楝去白灵的院子里,总能“偶遇”两个以上“恰巧”到白灵这里聊天喝茶的美貌女子,王妃当然不屑于这种小道,但是,还有辣么多等着摄政王宠幸的后宅女眷啊。
大家都是有背景才能进来的,也不差那五百两银子,如果用五百两能换来摄政王殿下宠幸一夜,甚至运气更好能换来一个子嗣的话,那简直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我就值五百两银子?”第一天被清仓大甩卖,摄政王殿下气得半死,按住该死的灵猫狠狠欺负到哭,咬牙切齿地找她算账。
“不止啊,”没想到白灵还振振有词地给他算了一笔账,“我听王妃说了,现在后院的姐妹,有位份的三十八人,没有位份、但是都是各位大人和王爷们送来的有三百多人,我每天只安排两个名额,再除去您在宫里值夜不回来的日子,每年至少可以赚三十万两银子呢!”
“那可真是一笔大买卖啊……”摄政王殿下黑着脸,再次将这只不知死活的财迷猫压在床榻上。
很好,一年三十万两,看起来他的“身价”还不低。要知道,他们王府的庄子,大一点的一年收成折算成银子也不过两三万两,这样说来,他这个王爷,光是“卖身”一年就抵得上十个庄子的收成了?
再生气,摄政王殿下也舍不得不来看白灵,他也尝试过“顺应”白灵的推荐,宠幸了几个看得顺眼的女人,结果发现,白灵非但没有吃醋的感觉,反而一脸的“终于没有白拿别人银子”的释然,并且因为他负气宠幸了这些花钱买关注的女眷,竟然让白灵趁机把“入园费”提高到了八百两一次!而且看样子踊跃报名交钱的还挺多……
一来二去,唐邕楝已经不想再去试探自己在白灵心里的地位了,不用试探,他这个夫君,肯定没有银子亲!
白灵如此作为,自然也被王妃“约谈”过。
只不过,自从被自家外甥洗脑后,加上白灵本身也非常聪慧,对于王妃有意无意的敲打,她的应对方法也是非常的一针见血——
“我又不像各位姐姐一样都有子嗣傍身,只能趁着年轻多捞些养老银子啦。”
“不捞银子也成,不如王妃您让妹妹我生个儿子,或者抱养一个认在妹妹名下也成。”
王妃简直快被气死了!
白灵本就是侧妃,而且还是非常受宠的侧妃,真要让她有了儿子,那她们的儿子如今的地位可就岌岌可危了!就算王爷依然会维护正统给他儿子世子的位置,所能享受到的待遇,也必然会被分薄,以王爷对这个女妖的宠爱,说不定还会将自己在西北的地盘分出来一部分给白灵的儿子。
这怎么可以?!
王府的一切都必须是她的儿子的!她已经老了,连孙子都快有了,本就对王爷的宠爱不再计较,可是,再怎么样,只要她还活着,就绝不容许这女妖有自己的儿子!
想到这里,王妃也顾不上再训斥白灵趁机敛财的行为了,匆匆打发了出去,也算是默许了她这种给自己攒养老银子的作为。
不然还能怎么办呢?
她也算是想明白了,就算白灵自己不敛财,等到王爷百年之前,也一定会为他这个爱宠安排好养老的,她现在只剩下庆幸了,庆幸王爷没有被爱情冲昏头脑,给这个该死的女妖过继养子,否则的话,她就是拼死,也要弄死这个可能和自己儿子争夺王府遗产的小畜生!
离开王妃的主院,白灵忍不住冷笑一声,还真把她当成什么都不懂的妖兽了?
不就是担心自己有了儿子,会为亲生儿子谋夺爵位?呸!
别说她不会和摄政王有孩子了,就算是有,她也会立刻送回大荒山,也省得被后宅那些阴损手段给谋算了。
或许,连摄政王自己都不知道,他命人给白灵按时服用的压制妖力的丹药,竟然会有避孕的效果吧?
只不过,就算感觉到了,白灵也不会说出来的,这正是她想要的结果啊。
她从来就不曾爱过那个男人,也从来都不曾想过要给他生崽子。
他们,不过是一场单纯的银钱交易罢了……
只是,为什么,在看到他撑着病体命人给自己收拾行李的时候,心里还是会有些难过呢?
或许,自己和这些凡人在一起久了,也沾染上了凡间女子多愁善感的性格了吧?
第146章 番外之回2
“你不送我了吗?”所有的行李都收拾好了, 满满两个储物袋,这储物袋, 是唐邕楝花了大价钱从叶霜华手里买来的, 就是为了给白灵搬家用的。
他也知道,以王妃的性子,要是真被她看到白灵带走了王府这么多珍奇异宝,等往后世子继位, 说不定会寻借口找大荒山的麻烦, 与其如此,倒不如省点事, 直接装进储物袋里, 反正这些财物都是他历年来自己积攒是私库里的, 并没有过王妃的手,究竟有多少, 她也不清楚。
再说了, 他留给王妃和世子的, 已经够多了。除了这显赫无比的摄政王府和爵位之外, 还有西北广袤的粮仓, 以及王府所有明面暗面上的势力, 世子就算是头猪,有了这些资本,也足够他立足朝堂了。
相比之下,他留给白灵的,不过是遗产中的九牛一毛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