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采觉得他喝醉的时候,甚好,只有那个时候,才可以肆无忌惮地打量他的眉眼,轻轻触碰他的指尖,偷偷地,轻轻地。
薛采二十岁生辰的时候,湖面上飘着莲花灯,烟花璀璨了夜空。
“喜欢吗阿采”
“我不喜欢你,不要白费功夫了。”依旧是冰冷的语调,却生生冻住了身后轻轻拥着他的魏阙。
本以为情投意合,原来终究是一厢情愿。那一日的魏阙,头一次像个孩子般,不知所措。
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不过人世常态,最悲不过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
一个彻夜难眠,一个醉不忘忧。
一个视而不见,一个求而不得。
世间几多伤心人,都不过入骨相思。
“魏阙,此次任务危险重重,若是薛采和你一起去,或许......”百晓生负手立于窗前。
“我自己去就可以。”
可是等他到得时候,只剩下奄奄一息的薛采,该死的都已经死了。
“我带你......去找医师,阿采,再坚持一会儿。”魏阙颤抖着抚上那已经苍白不见血色的脸庞,心如刀绞。
“过来......”那是薛采说的最后一句话,而后用尽最后力气抬起了头,轻轻吻上了心心念念的人的嘴角。
墓碑前,玄衣男子长身而立,雨水打在他俊朗的脸上,分不清雨水和眼泪。
只见那男子躬下身子,良久一拜,他的声音很低很轻,几乎微不可查。
他说,我不管,这样你就算过门了。
第37章 玄机楼之傅丑
玄机楼是一座披着神秘外衣的杀人楼,凡付得起银子,朝夕之间取人性命。
楼主百晓生。
玄机楼里有天下最烈的酒,最快的刀,最好的杀手。
还有傅丑,一个脸上带着银色面具遮挡面容的毒师,据说是因其丑陋无比遂不以真面目示人。
看,傅丑傅丑,连名字当中都含一个丑字。不过在玄机楼,没人在乎他丑不丑,毒术使得漂亮就好。
他来玄机楼的时候,上一位惯会用毒的杀手在一次任务中丧失,傅丑补了他的缺,入了玄机杀手榜。
不知说是幸,还是不幸。
做杀手的,一般都没有什么好结局,要不死在他人的手上,要不死在自己的手上,可是这一行当,确实一本万利。
傅丑需要银子,他要杀一个人,可是他自己杀不了,只要存够了银子,那就当一回玄机楼的买主,买一条人命。
可是这世上,冤家路窄狭路相逢太过常见,两个人活在世上,再如何避之又避,终究还是会有相见的一天。
“真是自甘堕落,死不悔改!”那人一柄雪剑直指傅丑,面容端正,气势汹汹道,俨然一派卫道士模样。
“宋言之,我已被逐出师门,莫忘了,当初是谁不顾情意亲自逐我出去......”傅丑看着眼前男子,与预料的有所不同,没有狂怒伤心,反而多了些波澜不兴。
原来做杀手做久了,连喜怒哀乐也都可以渐渐抹净。
不等傅丑说完,宋言之像是害怕什么被揭露一般,怒道:“休要再次胡说八道,自以为戴上面具,就能遮了降灾的印子吗妖邪就是妖邪!傅珑,你这种人,就不该留在世上!”
傅丑看着眼前丝毫不顾仪态的男子,非怒反笑。这样一个铁石心肠之人,自己当初如何瞎了眼。他虽然打不过眼前的男子,却也毫无惧意,只是死在对方的手中,还是有三分不甘。
剑光迎面劈来,傅丑几个闪躲,将将避开,他自幼修毒,正面相击本就薄弱,不过十来个回合,渐渐落入下风,眼见一道凌厉的剑光直扫咽喉之处,傅珑心中一痛,那个人竟真的要取他的性命。原先负他,如今杀他,招招狠厉,毫无留情之处。
傅丑以为此次定要身死人手,千钧一发之际,一道紫电穿透空气,那雪剑被挑到地上,抬眼看去,竟是位俊美眉间含笑的年轻男子。
落情山庄庄主纪忘情!
“纪庄主,你这是何意”那落败的宋言之气急败坏质问道。
傅珑也是惊诧万分,万不曾想到他追杀了几日的纪忘情会出手相救,难道不是让自己死在这里更好吗?
纪忘情细眉一挑,道:“你是......万分道歉,我记性不太好!”说完还不忘对着傅丑眨了眨眼。
宋言之承袭毒医谷掌门之位,虽算不得赫赫威名,但其年轻气盛,心气甚高,如今被人当面打脸,心中一阵恼怒,但奈何技不如人,只得咽下闷气,道:“在下毒医谷宋言之,谷中料理门内之事,还望纪庄主不要坏了江湖规矩!”
纪忘情道:“恐怕不能遂了宋掌门的心意了,他是我的人,说也不能动,别说你,就是你那闭关的师父过来了,我也是这句话!”
言语之间,纪忘情已经快步移到傅珑身前,弯腰俯身,一手抄过膝弯,一手拢过后背,抱起他几个跃身,不见踪影。
宋言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心中一阵怆然,自言自语唤了一声阿珑。
可笑又讽刺!
“我要杀你,你为何方才要救我”傅珑冷冷地问道。
纪忘情半坐在树桠上,回眸一笑道:“你叫傅珑,也叫傅丑,我倒是想看看是否真如传言,玄机楼擅长毒术的傅丑,到底丑到何种地步”
“无聊!”
也许是被人堂而皇之地戳到了痛处,傅丑扭过头去,肩头微微颤动。
一年前,毒医谷中来了一位神算子,指着他左额处嫣红的花状胎记,信口凿凿声称此乃妖邪之征。以前谷中众人虽觉得此印怪异,却也只觉丑陋,之后便化成了恶语相向。
后来,宋言之奉师命逐他出谷,承了掌门之位,他才知晓,原来往日的欢颜,在宋言之的面前,什么也算不上。他的心中,装的永远都是名声权势,从来也不曾有他。
走投无路之时,恰逢百晓生收留,入了玄机楼。人活在世上,总要有个念头,杀了宋言之就是他的念头,他傅珑不喜欢别人负他。
纪忘情见他肩头微动,心底一柔,不动声息移到他的身后道:“傅珑,你问我为何救你那我问你,你可知你腰间所悬的双鱼玉佩从何而来”
傅珑愣了半响,虽不知他是何意,倒也解下腰间玉佩,端详一阵后老老实实道:“是宋言之的,这玉佩也是个祸害,弃了也罢!”
宋言之
“谁告诉是宋言之的你......我以为......”纪忘情脸上既喜又怒,他平素言语流利,绝不会出现今日这般断断续续,见傅珑要砸了那块玉佩后,连忙拦道:“明月光,亮堂堂,照亮天山不归家。”
傅珑惊诧万分,喃喃问道:“你......你如何知道”
“恶人洞里黑黢黢的,那么多小孩子当中,就你哭得最厉害,我给你吵得耳朵出茧子,临时唱了这句给你听,还送了你有神明保佑的双鱼玉佩,后来得救之后,本欲带你回落情山庄,谁承想你跟着宋言之去了毒医谷后来......”纪忘情说到后来,目光黯淡无光,不是没有去过毒医谷,只是那时的傅珑满心满眼里只有宋言之,往后,傅珑被逐出师门后,他多方寻觅无果,直至前几日知晓玄机楼的丑毒接了要他命的任务,本来一开始就准备永绝后患,可在见到那枚双鱼玉佩的时候,终究还是认出他。以前苦苦寻觅是一回事,如今找到又是一回事,许多的话不知如何去说,相识不敢相认,傅珑要杀他,那就让他跟在身后,就这么跟着也挺好。
傅珑遇见宋言之的时候,他在暗地里看了半天,本欲不露面,可当雪剑刺向喜欢的人的时候,还是会惊慌失措,喜欢就是喜欢,即使知道他心里有别人,还是不舍得放下。
却不知真相是这样!
纪忘情又如何能知道,当年那宋言之就在他们的身后,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山洞中漆黑一片,谁又能看清谁的相貌
得救之后,那宋言之告诉傅珑,自己就是刚刚和他在山洞中紧紧相依的人,也因为如此,傅珑跟着他回了毒医谷,此后,一片痴心十年不变,眼里心里只有那名叫宋言之的男子。
“纪忘情,我......我......”傅丑完全未料到,自己一腔心意错付他人,十数年竟不知所爱非人,可到底,还是该庆幸的,宋言之心上的结,总算是解脱了。至于纪忘情,已经错过的人,如何后悔也是徒劳无功。
纪忘情静静地看着他,心中闪烁着异样的神采,伸出修长的指尖摘去那银色面具,那面具背后藏着他爱了十余年的人。
“不要!我脸上有妖邪之花,很丑。”傅珑说得很小声,如蚊呐一般。
可是那枚面具已经被摘了下来,傅珑忙低下头去,纪忘情挑起他的下颔,如蝴蝶轻吻花朵一般贴上了傅珑左额那朵嫣红如花状的印记。
第38章 戏莺
书上记载,花虫鸟兽之中,莺甚痴心不改。所失钟情后,从此春花风秋霜,只为一人候。
说不上是褒是贬,世人总喜欢将自己的一些臆想强加在一些所谓的存在之上,是谓意象。
当真是可笑!
之所以能说出这样一番话,也不是全无由头。这几百年间,物转星移,沧海桑田,我流转于世间红尘,换了一副又一副的皮囊,到最后,连自己最初的名字也不曾记得,自以为见惯风月情浓逢场作戏,一夜笙歌过后,烟火渐凉,谁还记得昨夜醉后的痴话。
如你所料,我是妖,本身是一只夜莺,这恐怕也是唯一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变化的印记。
幻化成凡人总有个不好的弊端,凡人有生老病死之痛,一世太过匆匆,也因于此,每过二十年,我总得假死一次,后再重新以另一个身份沉溺其间。
都说了,我是一只夜莺,得了一副好嗓子,走的也是优伶的行当。我又不是人,管他什么偏见。这世上的人本就奇怪的很,明明一掷千金只为戏子一笑,却又偏偏瞧不上这些不上道的下九流,岂不是自相矛盾
“笙吟,小祖宗啊,可算是找到了,来来,赶紧装扮一番,咱妙音楼的贵人到了。”
说话的是楼里的老妈妈,平素惯会算计逢迎,眼光老道毒辣,最是一只老狐狸,谄媚样,刻薄脸,瞬间转幻毫无压力。我瞧着,她倒是应该去演个变脸的把戏,准保赚他个钵盆瓢满。
贵客
来妙音楼的哪一个不是恩客也不见她如此大费周章,非得死乞白赖求了我去应承
那老婆子也说不出那人的身份来历,只道华服贵饰,非富即贵。
起妆描眉,束发留缨,挑了件樱草色的织锦深衣,不显寡淡即可。
妙音楼里流光溢彩,脂粉气甚浓烈,新来的琴师是个人才,一曲已尽余音缭绕,只不过红尘情爱之中求得不过是个附庸风雅罢了,甚是可惜。
我推开那扇一码三箭式样的木门,里面窗户大开着,清风吹拂镂花的丝幕,一轮明月洒在地上,还真有几分意境,只那两根红蜡烛实在煞风景得很。
那对面的公子显然以前没来过这样的地方,一张苏绣帕子给他揉了又揉,都快绞出个洞来,涨红了脸好个天真!
“不知公子想要听些什么”
照着平素的流程,我踏着步子询问了一句。
“我、我、我第一次来,不、不知道,随意就好,随意就好!”他结结巴巴断断续续总算是把一句话说齐整后,重重吁了一口气,而后抬起头来瞧了我一眼,怔了一会应该觉得盯着看不合适,重又低下了头。
以往那些人见了我,一双眼中能放出半厢的光,妖物就是占了副皮囊的光,免不了有勾魂摄魄之力。如今碰上这么个含羞内敛的主,以往那些招数倒是不顶用的。
我给他唱了一支竹枝词。
东边日头西边雨,道是无情亦有情。
一曲终了,那公子跟着呢喃一声:“东边日头西边雨,道是无情亦有情。”
声音轻柔似羽,举手投足间尽是青涩。
来妙音楼这种地方的,不外乎两类,一类寻得欢做得乐,一夜风流;还有一类寻枝解语花,一吐愁肠,反正戏子优伶见惯了恩怨情仇,听过也就罢了,故事而已。
他姓夏,名晏归,当朝太子太傅独子,天下储君的陪读,风光无限,前程似锦。
可是他自称病得严重,我道是什么顽疾恶根,原来是他不喜女色,怀疑自己有那啥断袖之好,特地来妙音楼求证一番。
我吃吃一笑,问道;“夏公子,那你现在可确认了?”
室内暗香浮动,月影泠泠,我捞起细颈宽肚白净瓷壶,自顾自饮起来。
夏晏归踌躇半天,幽幽道:“原先、原先可、可能尚有怀疑,现在确定无益。”
我斜斜瞥了他一眼,故作轻松道:“哦”
他一脸羞赧,道:“我看见余笙吟的第一眼,就心无旁骛地喜欢上了。”
灵台一震,停在杯盏上的指尖微微停顿,余笙吟啊余笙吟,风月之地混了几百年,今天多喝了几杯混酒,就叫青头楞小子一句话乱了心魄,枉你白做了几百年的人!
也许见惯了逢场作戏的戏言,少年公子的真心剖白,显得有些稀罕罢了。
他望着我,目光痴迷。
目光像是一层无暇的纱,罩在我的身上,有些烫人。我嗤笑了一声,道:“不少来妙音楼的,可都曾说过夏公子口中的欢喜。”
他的目光迟滞良顷,与我四目想接的时候,慌不择路仓促离开了妙音楼。
今夜说是不得趣,却也有些意思。
只可惜,好像有些晚了,我也不明白为何徒生怅然之感。
可能是因为夏晏归中途离开,我这也是头一遭遇了冷场,难免怏怏不乐。
一连一月有余,那夏公子不知着了什么魔怔,一掷千金,夜夜邀我至城外映雪阁,可是阁中除了丫鬟小厮外,并不见他的影踪,酉时至,辰时归。
罢了,罢了,反正他们家家私甚厚,不过是腾个窝睡觉,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后来,他也会出现陪我喝上两杯清酒,说上几句话,目光沉沉,全然不复初见时的模样,眸间泛着一股子隐忍劲。
他说,他要的是余笙吟的一颗真心。
我笑了,笑的有些花枝乱颤,真心,真心,妖哪里来的心?
这是我这几百年听到了最冷的笑话。
情爱偷欢不过是欲驱使所致,于妖而言,更是如此,要知道一旦将真心交付他人,不就等于往马头上套了笼头缰绳,自己纯属给自己找不痛快嘛!
后来,老皇帝驾崩,太子成为新君。夏晏归一十八岁越其父位居高位,成了本朝自始以来最年轻的丞相,少年得意,鲜衣怒马一夜望尽长安花。
其实我有庆幸,也有些失望。
相遇终究相疏,总有这么一天 。
夏晏归喜欢的是第一眼的余笙吟,是迟迟不肯抛出真心的余笙吟。世人都是如此,所求的无非是求不得,太容易得到的反而弃之敝履。
我还是进了丞相府。
妙音楼中的人都说余笙吟祖坟上冒了青烟,将当朝夏丞相迷得神魂颠倒。
对此,我其实很想辩解两句的,首先,我是一只夜莺,家中没有祖坟。再则,祖坟上冒青烟不一定是好事的。
这世上再没有人像夏晏归一样能将紫色朝服穿得那般......嗯......那般好看!
不可否认,夏晏归朝夕相处这一招,徒求个日久生情,还真他妈的有用处。
我好像,好像喜欢他!
可我只是一只能幻化人形有副好嗓子的妖,并不能预卜先知,也不知道丞相府外雨幕中的那个人——竟然是当今天子。
我见他浑身湿漉漉的,魂不守舍的站在丞相府外,心中生疑,可瞧见那一副痴人样子,噗嗤笑出了声。
顺着声音,他应该也看见我了,那目光,似有些哀伤。
也许是觉得不该笑人家,遂匆匆回屋讨了柄雨纸伞,冒着雨塞给他。
夏晏归刚好从内室出来,见我衣裳潮湿,忙唤来丫鬟替我更衣。
我瞧了瞧方才那人站的方位,此刻已经人去不留踪。
真是个怪人!我想。
天子口谕送到丞相府的时候,夏晏归怔住了,我也半天没有缓过劲来。
连同口谕送来的,还有一柄油纸伞,正是当日我随手取出送给那个淋雨的痴人的。
“宫中有什么好玩吗”不知怎么,明明是很让人难过的事情,倒叫我说的跟去游玩一般。
“笙吟,我不许!任何人都不能!”夏晏归攥紧拳头,狠狠地捶向了静堂梨花木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