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故事完本[耽美]—— by:台北人

作者:台北人  录入:08-01

我没在意,转身走进诊所。陈仪伶手术的时间比我想象的要快很多,快到我有点诧异,怀疑是不是有点草率?我问了问护士,护士似乎笑了下,只说:「做手术是不简单,但也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复杂,这是有分的,胚胎期是……」…..
.......
一个多小时后,陈仪伶慢慢走了出来。我赶紧跑过去扶着她。
她脸色不是太好,看上去有些虚弱,也不太说话,我有点紧张,也没有过带女人去堕胎的经验,只能一直牢牢牵着她的手,随时注意她的脚下。
后来我放弃了那部提在忠孝东路的摩托车,直接在诊所门口拦了出租车,在后座,她安安静静靠在我的肩膀上,那一段路程,我们的手掌始终没有分开,那是第一次觉得这个女人非常脆弱,脆弱到让我无法袖手旁观,我不知道自己可以为她做什么,只能这样牵着她,一直牵着她────
她似是睡着了。
把她送到家门口,看她提着药袋走进刚打开的电梯里,正式分手时,她一直按着开门键不放
我们一个人站在电梯外,一个人在电梯内,我以为她还对我要说些什么,过了一会儿,她只是有点气虚地说了句:「过阵子再打给你。」
我点头,说:「赶快上去吧,好好休息。」
转身时,还是没听见后面电梯门阖上的声音,于是我又回头看了看,她人还在那里,我顿了顿,才又说一遍:「好好照顾自己。有事打给我。」
她轻轻笑了一下,笑容苍白美丽,「嗯。」
接着电梯门才缓缓在眼前密阖,隔断我们的视线。
这一次,我不再先掉头离开,而是站在原地看着陈仪伶,直到她的身影彻彻底底的消失后,才转身步出这栋大厦。
第13章 十二.
有时候我觉得日子过得很快。
陪陈仪伶去堕胎之后,晃眼又过去几个月,生活琐碎又零散,陈仪伶没有再找我,有几次,我想传封简讯给她,问问她好不好,可每次开头才打了几个字,又通通作罢。
那年的冬天特别的冷。
台湾遇上十年来最冷的一波寒流,我跟高镇东去泰国玩了五天四夜,很久没有这样轻松过;回来时,依然觉得像是做了场梦,很不真实。我发现我跟高镇东一样都不喜欢冬天,夏天再怎么热,对我们来说都是可以忍耐的,可一到冬季,早上起床,就成了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每一天早晨理智都在与感性作激烈拔河,明明打死都不想起,却也不得不向现实屈服。这一点,身为『睡仙』的高镇东深感同意,外面那么冷,我跟他更加不愿出门,于是我们挖掘出一个共同的新爱好────租录像带。
在那反复寒冷的两个月,每次见面,几乎都待在他家理,肚子饿了下碗面,看电影,□□,然后睡觉。
记得有回周末,我们躺在那张床上看周星驰的电影。女主角是袁咏仪,许多桥段与台词极为无俚头,但很好笑。其中有一幕是袁咏仪饰演的那金鎗客正躲在远处准备狙杀零零柒(周星驰),结果那头周星驰什么都不知道,嘴边黏根烟,正在一架白钢琴前自弹自唱…...就两分多钟的画面,我头一回发觉周星驰其实长得也挺帅。周在耳机里问袁:小琴,妳觉得我怎么样?当时她正在远处拿着枪对准他的头,说:除了帅没什么好说的……
对了,那戏里头还有陈宝莲。看见她出场时,我不免又想起陈仪伶,不知道她最近过得如何。只是转念一想,又觉得她不是那种能在生活上亏待自己的女人────每每我跟她相聚,总是逃不开伤心事,或许她不联络我才是一件好事。没消息,就是好消息。
……我对高镇东说,「其实周星驰还满帅的。」
高镇东似乎觉得我的眼光有问题,挺不屑的:「拜托,你说刘德华我还能接受。他───也就那样吧!」
我笑笑:「唱得很深情啊。」
高镇东拆了包可乐果说:「对嘴的吧。」
我无言以对,索性不说了,从他手里抓过一把可乐果就往嘴里丢,房间里一时诠是喀啦喀啦的声响,高镇东忽然转过头对我说,「我有跟你说过我会弹吉他吗?」
我略感惊讶,他还真没说过。高镇东见我的表情便明了了,哈哈笑了两声,挺欠揍,他兴致一来,将那包可乐果塞到我手里,叫我等着,接着开始一阵翻箱倒柜。我细数,若不算中间我当兵那两年,那时我们『在一起』也差不多快四年了,老实说,对于高镇东这个家,我仍是不太熟悉,我不会去翻他家里的东西,如果这里真还藏着一把吉他,也不是没可能,只是比较出人意料而已。
......高镇东还真的翻出了把吉他。
一把看起来普普通通的木色吉他,看得出来有些旧。高镇东面带兴奋地关掉了音响,拖来一把铁椅,自信满满地正对着床前坐下,手指随意地在琴弦上拨动几下,撩出阵阵清脆不成调的和弦。乐器我一窍不通,但看他抱吉他的架式好像真有两把刷子,我没见过他这副模样,一时觉得新鲜也心痒────我忽然明白,为何以前学校那些懂得说学逗唱的男生把学妹的成功率总是特别高,拿着乐器的男人,有种别样的魅力,看起来深情专ㄧ,就像现在的高镇东,最要命的是当那双眼睛看着你的时候,让人有种错觉────好像他爱你。
......我有些恍惚,彷佛已能想象出少年时的高镇东是什么样子。
人不痴狂枉少年。他在那个年纪里对某个漂亮女孩一见钟情,跑去刺青、跑去学弹琴,这些都像是他会做的事,疯狂────那是他的青春。一生只有一次的青春。青春过去了就不会再回来,就像他自己嗤之以鼻过的,那些不过都是傻事,他不会再去做一次,可我猜他这辈子,肯定都忘不了那个女孩。
高镇东咳了两声,装模作样地说:「来,点歌吗?」
我有点狐疑:「能点歌?」
他严肃瞪了我一眼,我低声笑出。
「来个深情的。」我坐在床上,一脚翘起,手搭在膝上,像个大老爷,我考虑等下要不要塞个两百块到他内裤里。
高镇东不再废话,随手来了一段。我原以为他是骗我的,没想到真有两手,起码听在我这个门外汉耳里,还是觉得挺厉害。美中不足的是他没唱歌,只是弹,弹了一段不知名的旋律,高镇东侧低着头,嘴唇微抿着,神情认真,开始还看得出有些紧张,后来也完全投入,那瞬间,他看起来竟跟那些大学校园中的文艺青年也没什么两样────我有点舍不得眨眼,悔恨手边没有相机。
后来弹到一段明显是『□□』的部分,我震了一下,觉得这段旋律有些熟悉!
电视机定格在周星驰中枪的那一幕,他面色苍白靠在墙上,腿上全是血,袁咏仪的眼睛大得跟金鱼一样……床边那枝落地灯散发令人昏昏欲睡的黄光,地上躺着几卷录像带的盒子、一只可乐罐,高镇东抬头看了我一眼,笑得迷人;我张开嘴,没能发出声音,想破了头也想不起来他弹的是哪一首曲子,我只肯定自己一定在哪听过这首歌……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感情,大概就是一碗菠萝冰,或芒果冰,刷地一下全倒进滚烫的心窝里,化成一滩黏腻的滋味,一塌糊涂的,然后,一直这么胡涂下去。
窗外的台北太冷了,冷到让人经常想就此睡去,一觉不醒;而窗内无疑会是一场好梦……
那个下午我不知道高镇东到底弹了多久,当我一觉醒来,外面已经天黑。窗上的玻璃起了一层白雾,晕开了万家灯火,我以为自己睡了很久,看看闹钟,也不过一个多钟头。我似做了场梦,记不太清了。梦里的我在骑车,什么也没干,就是一直骑、一直骑……突然间,我脑子一动,想起来了。
高镇东看起来一直没睡,他坐在旁边看电视,电视机的声音被调得很小,要不是那一把木吉他就躺在地上,我几乎要以为下午那件事是自己在作梦。
我终于想起来高镇东弹的那首是什么歌,
见我醒了,他问我:「笑什么?作好梦啦?」
我说:「你弹的那首─────」
高镇东有些诧异:「你还在想这个?」
「想起了,天若有情,Beyond嘛。」刘德华一脸鼻血、骑着重机载着身穿白纱的吴倩莲,最后被人砍死在大街上。
他骂了声靠,脸上却是笑的。我忍不住将手伸进被窝,握住他的手,暗示性地抠了抠。
过了会儿,我问他:「来吗?」
高镇东将烟丢进烟灰缸,一丝白烟飞扬着,笑得有些色气:「为什么不?」
第14章 十三
高镇东不爱吃苦。
所有能入口的食物饮料,但凡带点苦味的他碰都不碰一下────尤其是苦瓜。偏偏他又喜欢金沙炒苦瓜和苦瓜鸡这两道料理,每次跟他去吃热炒,桌上必然会出现这两道菜,点了咸蛋苦瓜,他负责吃咸蛋我,负责消灭苦瓜;点了苦瓜鸡,他喝汤,我仍然在消灭苦瓜。
他曾一脸不解地问我:「你怎么那么喜欢吃苦瓜?」
当时我扒着碗里白饭,几乎白他一眼。「我不吃,你吃啊?」高镇东愣住,似是没料到会得到这个答案,见我又要伸手夹苦瓜,他突然挡住我的筷子,那刻,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古怪,我没看明白,他将那盘几乎只剩下苦瓜的咸蛋炒苦瓜直接挪开,才憋出这么一句话:「不喜欢就别吃……我又没逼你,放着不就好了。」
我原以为他是不好意思了,可后来想想,又觉得不是。
他大概是无法理解我这种『明明不喜欢,还要全吞进肚子里』的行为。我说过,他是个享乐主义者,在能力范围之内,不是个会让自己吃亏的男人。记得我问过他为什么不喜欢吃苦瓜,他则玩笑地反问我,「那你何必自讨苦吃?」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说不想浪费,其实有点牵强。我自己清楚,那跟浪不浪费的关系不大,大概,就是我愿意而已。我愿意这么做。而我不知该如何对他解释这个『愿意』的意思,他先入为主的认为我这种『清菜尾』(閩南話:吃剩菜)的举动没有任何意义,我也只能沉默以对。
我几乎是苦笑的,他不懂也正常,他不是同性恋嘛。
我并非多么浪漫的男人,不像他,曾为了追一个女孩,跑去刺青、跑去学吉他。我没有太多表现热情的方法,除了上床之外,也就是吃吃对方剩下的东西,或者在他需要我的时候,跑去帮他打一架而已。这些都是我愿意去做的,而我因此满足──── 甚至感到快乐。
那些被他剩下的苦涩味道,能有效地暂缓体内叫嚣的空虚。
爱究竟是什么呢?它有太多说法了。有人说它是布满凹坑的月亮。有人说它是一块得不断翻面烘烤的五花肉。它是一滴墨。它是十二月底的烟火。它是重感冒。它是一层淋在熊掌上的蜜。它是一本诗经。它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它是首永垂不朽的情歌。它是一把开了又枯的红白玫瑰。它是子虚乌有。它是至尊宝对紫霞说的一万年。……
有女人说爱的味道是块朱克力,根本是放屁。
我也吃过金莎,华丽的包装下,滋味腻到让人头皮发麻,我每次都没能吃完,就全吐到卫生纸里,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或许是女人与男人的味蕾有区别。关于那种接近『爱』的滋味,我所尝到的最真实的味道,唯有高镇东留给我的那盘失去咸蛋金沙后,重油重香的苦涩而已。
往后我们再出去吃饭,高镇东越来越少再点些带着苦瓜的菜,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有时是我主动帮他点,他没拒绝。他开始尝试吃点苦瓜,但每每吃两口就放弃了;我吃,但他也不会让我多吃。这个多吃的定义是:吃完。他不会让我吃完,我不知道他心里是如何盘算的一套标准,或者不过是看心情,就会伸出手来将盘子移到最远的地方。
我以为我跟高镇东多少有了点真感情。
这种以为是十分阴险的陷阱,不慎掉下去势必伤筋动骨,否则那天我大概不会如此不要命地与高镇东痛打成一团。
最好的时候,我曾恨不得把什么最好的都给他;最糟的时候,也几乎想把他就这么打死,最好他也把我打死,从海阔天空────爱情────我□□妈的爱情!
那是九八年。我们终于迎来第二次『分手』。
高镇东跟一个叫小丽的酒家女搞在一起,并且在那张我们□□过无数次的床上,跟她□□。
……那天我正要去找高镇东,爬着那栋公寓楼梯时,我见到那个叫小丽的漂亮女人正从高镇东家门口走出来,我提着塑料袋站在楼梯上,没动;她侧身与我擦肩而过时,还抬头对我笑了笑,大约以为我也是住这栋公寓里的某个住户。
后来我拿钥匙打开高镇东家的门,走到他房间口,就见高镇东只穿着条内裤坐在床边抽烟,床上还躺着只桃红色胸罩。
房间里那股刚翻云覆雨过的气息都还没散掉,高镇东见到我,也不慌乱。
我们对看了很长一段时间,也似乎很短,回过神后,手中的塑料提袋已经摔在地上,我二话不说冲过去,一脚把他踹翻在地上。
暴力不能解决问题,但男人之间的恩怨,拳头,往往是最直白的宣泄方式。
......床边那枝落地灯锵地倒落地上,香烟落在床单上,烫出泛黄焦黑的洞。
我跟他打了起来。
......起初高镇东并没怎么还手,只是躲、闪,后来应该是发现这样下去不行,因为我下手还越来越重,根本没留情,他鼻子流了血,痛哼了声,不知道是骂了声操,还是冷笑,他扶着墙站起来,高鎮東体格本不输我,手长脚长的,抹了把鼻子后,就跟我打了起来。
他房间里的东西,所有能摔的几乎都摔了一遍,能遭殃的都遭殃了,一下『刷啦!』、一下『铿锵!』的,宛若龙卷风过境,尸横遍野。
这么说一点也不夸张。
我们就像杀了彼此全家的仇人。
我每一拳都往高镇东脸上打,他一度把我压制在地,甚至掐住我的脖子,当我觉得自己接近窒息时,他又松手了,一松手,我又打回去────不知疲倦,没完没了。
......我眼框酸涩,后来高镇东疲惫的倒在地上,不再动了。
『啊!』我大吼一声,转身将音响上的CD和卡带ㄧ把扫到地上,再一脚踩下去,啪、啪、啪,几个塑料壳直接爆裂开来。我全身酸痛,体内那股怒火像外漏四窜的瓦斯般,濒临爆炸的边缘逼的人近乎窒息,后来我不再打高镇东了,只是专注拿些无辜的唱片及卡带发泄,地上片片卷卷的盒子被我践踏得粉身碎骨,壳子上每道狰狞的裂痕,同步蔓延在我身上,每踩一脚,都要跟着皮开肉绽……
我难受的控制不住自己。不时大吼,踩到最后,我猛地转过头去,听见自己几乎带着痛哭的声音,喊:「干!高镇东,我操/你妈!」
我成了头崩溃的困兽,只能不断反复这句话;高镇东跌坐在墙边,胸口分明也在剧烈起伏着,却面无表情地死盯着我。
「我操/你妈!」
「高镇东────」
「我□□妈!」
□□────我还是哭了。
手背用力擦过脸,一阵湿意,定眼一看,红的。
是我的血。但我知道,这血里,还有我的什么。
高镇东被我打得头破血流,我也没好到那里去,我蹲在地上,双手气到发抖,几根手指的关节,皮都掀了起来,握拳,伤口裂得更开。
我将头埋在手臂里,没多久,衣服也湿了一片。
.......
房间安静下来。
地上到处是大大小小的碎片残骸,张学友的CD裂得不成样子,
从光盘的反射里看见自己的颓样,嘴角破了,颧骨肿了,腥红的眼眶────这就是程瀚青,是我自己。
我突然笑了,笑得比哭还难看。
......从地上爬起来,还好进来的时候我没有脱鞋子,否则这样赤脚走出去,非得扎出一脚血不可。
拖着一只被高镇东踹过两脚的左腿,往大门走去,我那时在心里对天发尽各种毒誓:要是再回来,我就不得好死!
后面传来刷啦一声,我没回头,拉开门锁,才跨出门坎,就听高镇东叫了我一声。
心里顿涌出一股报复的欲望。
我紧咬牙关,将口袋的里的钥匙抽出来,往门内一扔,正巧锵啷地砸到被我丢在地上的那袋塑料袋上,里面的东西全是我早上买的,但现在用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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