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老爷不服地咬了郑峪翔的脖子一口。
“你属狗吗?”
属狗的余老爷非常自觉地,“汪!”
郑峪翔笑得瘫坐下来,仍止不住地对余丛一说,“再叫一声。”
余丛一立即学了他刚才的动作,反压回去,“你先叫声余哥来听听。”
“休想!”
没谈拢的两人打到了门口,开门时余忠被两个身长180往上的汉子相互扯裤裆的幼稚行为吓了一跳。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新篇章,正式开启神棍夫夫模式。
第26章 食人鬼
夕阳落土, 天边一片红霞,余丛一和郑峪翔走下楼时余锦荣正抱着他的猫回屋,在进门是斜斜地瞥了余丛一一眼, 然后掩进了门后。
“小爷!”
突如其来的声音惊得余丛一眉角一挑,一个白影突地就从他眼前闪过, 直扑向郑峪翔,但不等他扑上就被余从一逮住, 一把甩开。接着那团白影在楼梯下定形, 竟然是那个自认如花似玉的沈白玉。
“余老爷,对不起,刚刚没看到您。”沈白玉在石板地上也毫不犹豫地跪下。
在这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动不动就下跪让余丛一觉得跟封建残余似的,他恨不得直接把沈白玉提起来地说:“你这么喜欢下跪,干脆跪一晚上吧!”
沈白玉直起身来又恭敬地磕了一个头下去,“是, 余老爷。”
余丛一想果然是封建残余, 他几步跑下楼把那只鬼拧起来, “世界那么大,你跟到这里来干嘛?以为有人会给你发工资嘛!滚!”
“老爷, 他已经在账上登记过了, 欠了324尺功德, 赎完便能转世,在此之前他永为余家家仆。”
余忠的解释反而让余丛一糊涂了,他抽着嘴角问:“什么意思?”
“回老爷,这就是余家的职责?”
“帮鬼还债?”
“老爷, 是捭阖阴阳,镇鬼守衡,承一方福报,化凶煞戾气——”
“打住!”余丛一果断地打断了余忠的话,他觉得这个什么职责让他脑仁疼,放弃了考虑,转过头问沈白玉,“你为什么每次见了郑二爷都跟狗见了骨头似的?”
余丛一指向郑峪翔,沈白玉寻着他的手望过去,明显有个吞口水的动作,等把目光收回来才说:“余老爷,小爷身上有您的阳气,却不如您灼得无法靠近,就好比,好比您是太阳,小爷就是晚上的月光。”
余丛一似懂非懂,不过郑峪翔却听得明白了,鬼魂虽属阴惧阳,却不是绝对的,相反适当的阳气反而能增长鬼魂的力量,就像太阳太炽热,可是通过月亮反射过后就恰到好处了。简而言之,他大概就是拜余丛一所赐,真的变成了阴物喜欢的一盘菜,这真不是什么好消息。
“行了,你滚吧!”余丛一还记得有人在等着见他,喝了一声就往前厅走去。
郑峪翔见余忠随着余丛一的脚步跟上去,他忙叫了一声,“忠叔。”余忠停下来回头看他,他慎重地说,“您能不能跟我说说魏宁风的事?”
“郑爷,这都是过去的事了,不提也罢。”
余忠毕恭毕敬地拒绝,一成不变的表情看不出任何变化,郑峪翔也不好现问下去,回了句,“冒昧了。”然后也往前厅走去。
郑峪翔进屋时余丛一正跟人谈到报酬,余丛一土匪一样的翘着二郎腿斜眼望向和黄小仙坐在一排微胖的中年男人,嘴里咬着烟将土匪演得淋漓尽致地说:“没什么好谈的,老爷我从来说一不二,没诚意就滚吧!”
“等等,余——老爷!”黄小仙旁边的中年男人突然开口,“报酬我们可以慢慢谈,还请余老爷务必走这一趟。”余老爷这个称呼他喊得十分别扭,毕竟对方是个和他儿子比也大不了几岁的年轻人。
“没得谈,十万,先付钱。”余丛一随便地吐着烟,显得心不在焉。
中年男人犹豫了一下回道:“先付一半,所里一下没有这么多钱。”
余丛一突然坐直了,对着中年男人说:“先付,就这规矩。”
“付六成。”中年男人咬了咬牙。
余丛一突然起身毫不犹豫地往外走,他从来都不做讲价还价的生意。不过他这一走对方急了,忙喊道:“七成!……八成!”
他仍不为所动地继续往外走,中年男人忙追上去说:“全付就全付。”
然而,此刻余丛一已经不买账了,无所谓地耸耸肩说:“不要挡着路。”
中年男人表情一懵,立即反应过来,“余老爷,我私人再出一万,我工资不高,还要养家,只出得了这么多了。”
余丛一终于站住,转身盯着中年男人却不说话,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两万,真的不能再高了。”
“成,现金。”余丛一倏地一笑,侧目对站门口的郑峪翔眨了个眼,对方却摇了摇头用唇型说,“价开低了!”他觉得外面的神棍一笔生意十万太高,换他连十块都要考虑给不给,想难不成其实这个行业很赚钱?看余家这宅子大概真的很赚钱。再看那仿佛被剜了一层肉的中年男人,他也觉得自己少了一层皮,可他没有敲定了的买卖再反悔的习惯,只得咬牙想下回一定开口叫一百万。
原来的‘余丛一’也不知是个什么食古不化的老头,没有手机没有社交,连个手机都没有,余承骞给他的两张银|行|卡他还不知道密码,他开口下问余承骞换回一句你的卡密码问我怎么知道?平时只能刷信用卡,好在信用卡免密,但他也不知道额度,什么时候还款,所以这钱对他来说还是挺有用的,虽然少了点。
不过此时银行玻璃,镇上也娶不出这么多钱,于是隔了一天黄小仙才再次和中年男人一起来交钱。
余丛一把装钱的纸袋递给郑峪翔,什么也没说,郑峪翔也什么都没问,直接把钱收起来。以前王征的私人账户都在郑峪翔手里,在郑峪翔离开之前王征甚至从来不知道自己账上到底有多少钱。
给了钱生意算是达成,中年男人坐下来开始讲起故事。
不是余丛一想将这说成是故事,只是一开头就显得很不真实。故事的开头就是这个中年男人,他叫洪珂琛,是市考古所的副所长。他有一个教授级的学长,长他七八岁,都在市考古所工作,名叫李学璋。一星期前李学璋带队发掘了羊宝山一具深洞里的古棺。虽说我国历史上确实有洞葬的传统,但羊宝山并没有发现过洞葬,而发现的棺材奇怪的地方在于没有任何随葬品,洞里独独停放着一口红色的棺材,棺材用料上好、通体红漆仍保存完整。山洞又极深,周围没有能推断年代的物品,李学璋当即决定连棺材一起出土。
更怪的就是棺材出土后竟然无论如何也无法打开,随行的除了个别实习生外都是老手,开棺下地都已经做出了经验,却全束手无策,最终只得决定连棺材一起运回所里,而怪事就发生在棺材到达所里的那天晚上。
那晚所有人都走了,只有小刘一个人留在所里值班,到第二天上班的时候,有人发现小刘犹如雕像似的跪在棺材前,目光呆滞地瞪着双眼出神。而之前一直无法打开的红棺材不知怎么被打开了,棺材里是一具保存完好的女性尸体,身穿一件大红嫁衣,光从材质上无法推断出年代。
当天李学璋对棺材里的女尸进行了解剖清理,不出所料的仍没有发现任何随葬物品,让人更惊讶的是女尸的心脏不知所踪,取而代之的是一截刻成心脏形状的木头,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女尸胸前竟然没有缝合的切口。也就是说木心脏是在人活着时换上去的,伤口经过良好的愈合。
但是,什么人在一颗木心脏的支持下还能存活?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在坐的几人显然都不相信洪珂琛的说法,洪珂琛长长吁了口气继续说:“就在当晚,红棺材里的女尸消失了,所里的监控录像没有任何画面记录有人接近过棺材,但第二天就只看到了空无一物的棺材。”他顿了口气才继续道,“同时失踪的还有李学璋,门从房间里面上锁,并且我们在他的家里发现了一只绣花鞋,与女尸脚上的鞋一模一样。”
余丛一心里一声唏嘘,见洪珂琛的目光扫过接着说:“老李是我的学长,几十年的交情,他也没个一子半女的,我不能眼睁睁看他就这么不见了。”
“失踪不是该报警吗?”郑峪翔接着洪珂琛的话开口。
洪珂琛面色微不可见地一滞,打量起郑峪翔说:“本来对于此类的事,所里是有章程的。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人下来,再者所里正在晋级审查,不得以才来请余老爷帮忙的。”
余丛一缓缓点了下头像是了然于胸,但实际他由始至终都只当成故事在听,此时他还想谁能告诉他故事的结局。于是他故作高深地转头望向郑峪翔,对方微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翔子,你有什么看法?”
“没有。”郑峪翔干脆地回答。
他凑到郑峪翔耳边,压低嗓音说:“你钱都收了,敢说没有!”
“你觉得这点钱能收买我?”郑峪翔嫌弃地看向他。
余丛一想了想确实少了点,不说见钱眼开的郑峪翔究竟存了多少钱,就是他以前也看不上这点钱。只是如今挥霍的日子一去不返,他死皮赖脸地搭着郑峪翔的肩膀说:“下回我给你赚十倍回来,这回先委屈你了。”
郑峪翔倏地一笑,贴到余丛一耳边,余丛一以为他有什么指示,结果耳朵里却被灌了一口热气,然后那人若不其事的移开了。
操!余丛一心里不禁大骂,觉得这人真是没事不撩拨他一下不自在,一眼横向旁边装得风轻云淡的男人,然后起身对洪珂琛说:“洪所长,这件事光说也没用,只有现场看了才好下结论。”
洪珂琛连忙点头,“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午后。”余丛一伸了个懒腰,昨晚被郑峪翔折腾画符睡得太晚,他决定先回去睡一觉。
第27章 食人鬼
余丛一睡醒时下午已经过了一半, 他坐起来睁开眼就见郑峪翔坐在床头,手里玩着一根烟,目光深沉地对着他, 如同他是那片让人眼中常含泪水的土地一样。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脸问:“你看啥?”
趁他睡着在他脸上画王八这人不是没干过,还曾经额头上顶着一个‘王’去见十里八乡的兄弟们, 结果谁也没告诉他,还是他回家洗澡才发现, 当天晚上他把郑峪翔的整张脸都涂黑了。
郑峪翔定身般地连目光都没动一下地说:“你还想回来吗?”
“什么意思?”余丛一被这没头没脑的问题问得莫名其妙, 转眼对上郑峪翔仿佛有重量的视线忽地明白了什么,可还是不懂‘还想回来吗’指的是什么。
“不是要去市里吗?这荒山野岭差不多的小镇很无聊吧,所以你去了,还想回来吗?”郑峪翔收起视线起身要走,余丛一忙扑过去拽住他的手。
“翔子,你跟着我, 或者我跟着你, 没有第三条路。”余丛一对郑峪翔的言不由衷像是大梦初醒般突然能够心领神会, 那个问题不管是什么意思,但肯定不是郑峪翔上面说的那样, 他怕若是在这里松手这人又要一去不回。
郑峪翔背着余丛一四肢倏地一滞, 然后笑意连眼角的睫毛都沾上了, 他回过身抓起余丛一拉住他的手,慎重过头地说了一声,“谢谢。”
从他记事起,他就已经父母双亡, 辗转在各家亲戚之间来来回回,最后连那间他父母留下的小房子也不属于他时,他终于一无所有的被弃在孤儿院里。不过八|九岁的年纪他却有种看破尘世般的恣意,那时他大概是孤儿院里有史以来最想直接扔出去的孤儿,别说里面的孩子,连院长都被他揍过。他认为自己无所畏惧,因为他无所留念,世界对他来说是多余,而他对这世界来说也是多余的。他浅薄的见识里还没有生无可恋的解释,可他却潜意识地不断渴望在他不要命地对这世界张牙舞爪时,哪天世界也会反给他一下真要了他的命。但是在那之前他的身边突然多了王征,将他仿佛飘浮在人世之外的灵魂神不知鬼不觉地拉回了身体里,自从听过了那句‘有我王征在你永远都不会一个人’,他再也没有想过不要命。
而二十年后,他们仿佛又回到了起点,是不是结果又会走到同样的终点?他不敢保证,但至少他再也不想替那人报一次偿命之仇了。
“喂!翔子!你到底想说什么?”余丛一跳下床,连鞋也顾不上穿好,郑峪翔这两个字像铁锤一样敲在他头顶,如同一年前说要走时一样,他有些后怕,不由地提着嗓子喊起来,“你他妈有什么就说出来!别再跟老子藏着掖着!老子没你聪明,猜不透!”
郑峪翔忽地轻握住余丛一的手,贴上凑近的胸膛,靠到人耳边故意用压得只剩唇舌间的气息的声音说:“我想说我他妈爱死王征了,他怎么能这么惹人爱。”
余丛一张着嘴没发出声来,听到郑峪翔说爱王征,他莫名觉得有点不爽。
“说完了,你睡醒没?可不可以出发了,我的小余老爷?”
郑峪翔还是那暧昧的姿势和声调,拂得余老爷耳朵发痒。两人就这么搂着不动地站了一会儿,余丛一才打着哈欠推开郑峪翔去找衣服。
十分钟过去,终于到了余家大门外,看到洪珂琛的小别克余丛一突然很想李泉的牧马人,可惜李泉昨天把他们送回来就走了,说什么也不肯把车留给余老爷。
“老爷,这您随身带上。”余忠上来,恭敬地给余丛一递上一个黑色小锦囊,余丛一随手接下就要打开,他连忙按住他的手说,“三爷说不能打开,您随身带着就行。”
“不要。”听说是余锦荣的东西余丛一立即扔开。
“老爷,三爷说话是难听了些,可他心里对您是好的。”余忠捡起来又递给余丛一,苦口婆心地劝解,他实在不想两人的关系比以前还要水深火热。
余丛一皱着眉又接过来,虽然余忠说的余锦荣是对他好,可他觉得指不定里面藏了什么让他倒霉的玩意,所以一拿到他就打开,取出一块像玉片一样的东西,手感却极轻,透体冰凉泛金。他看半天没发现什么门道,倒是余忠微微一惊说:“老爷,您保管好了,这是三爷的命根子。”
余丛一立马嫌弃地又扔回给余忠,命根子他能联想到的只有男人身上某个器官,找不出什么好感,“还给他,说老子不稀罕。”
这回余忠倒是没再劝他收下,而是叮嘱道:“老爷,您出门办事把您的狗带上,能帮上您的忙,还有每月初一您一定要回来。”
余忠这样啰啰嗦嗦让余丛一很不耐烦,但最后一句还是让他压着不耐问:“要是我不回来,会怎样?”
“您的身体会非常难受。”余忠诚惶诚恐地回答,像是怕他真的不回来。
仅仅难受没让余丛一放在心上,他挥了挥意思他明白了,接着注意到大门口那只大黑狗从门里走出来,以门为界,它的身形开始变小,最后四肢完全落在门外时他看到的赫然是一只黑猫,琥珀色的双瞳闪着冰冷的寒光。他心里嘀咕这分明是猫,多眼瞎才能看成是狗?
郑峪翔在旁边同样满是惊讶,不过其他人都只看到一只黑突然出现在门口。黑猫无视旁人的视线径直走到余丛一脚边,脑袋拱着他的裤脚喵喵地轻叫。
“这到底是什么?”郑峪翔不可思议地问。
余丛一把黑猫一脚踢开,“鬼才知道。”
或许真的只有鬼才知道!郑峪翔想。
接着几人都上了洪珂琛的车,黄小仙想挤到后座表现他对余老爷的敬仰,但直接被余老爷挡在车门外,义正严词地说:“你大爷我旁边的位置永远是你郑二爷的,懂吗?”
黄小仙似懂非懂,却只能乖乖地坐前面,不时偷偷往后瞟一眼坐在一起的两人,他没觉出不对先被一猫爪子抓过来。他忙往后闪开,然后赞扬道:“余老爷,您这猫真聪明,叫什么名?”
“叫你大爷!”余丛一煞有介事地回。
黄小仙十分配合地逗猫,“李大爷,您好!”结果又被李大爷一爪子抓过去,然后李大爷若无其事的蹲在余丛一腿上舔爪子。余丛一不由地想这像猴的狗扮猫真是扮得跟真的一样,赞赏地摸了摸猫头大方地赐名,“决定了,以后就叫你李大爷!”
一车人除了那一人一猫之外,都噗地笑喷出来。
从圩镇到目的地要差不多四小时车程,他们到的时候天刚黑不久,由于老警察的意外郑峪翔那份通缉令的事无疾而终,出发前余丛一就有言在先,‘一不住记名酒店,二不跟其他人接触,尤其是警方’。所以洪珂琛把三人带到他父母以前住的一套老房子,是考古所的旧宿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