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段严格的排练之后,终于迎来了第一次正式演出。
那一天,全场客满,最好的观影位置上,坐着不少业内大拿,影评人,还有顾阳那所学校的校长,老师,老亚索。说实话,在看到最后的来人的时候,顾阳也有一些惊讶。
“准备的怎么样了?”
见到他的时候,老亚索依然表现的非常严厉,似乎完全没有把他破格推荐的那份温情,如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顾阳笑了笑,说:“我会竭尽全力。”
老亚索点了点头,看着他,忽然说:“我不是为了投资,才推荐你的。”
顾阳怔了一下,看着他。
“我只爱表演,只有表演能打动我,你算是那群蠢货里不太蠢的那一个,所以我给了你机会,可是如果你没有表现好,我不会为你说话。”
“只有表演,是决定胜负的唯一标准。”
少年沉默了一会儿,对着老人严肃刻板的面容,微微笑了起来,认真地说:“我知道,谢谢您。”
老亚索挥了挥手,严厉地道:“注意你的手臂!伸直它!不要让我看到你在课堂上的失误在这里出现!去准备!我会时时刻刻盯着那里看的!”
顾阳抿唇笑了一下,转身去了后台。几个化妆师冲过来,给他换上蓬松雪白的服装,带上亮晶晶的头饰珠宝,化妆师用金粉摩挲他的眼角,涂上大红的腮红。舞台妆要比平日的妆容重上很多倍,这样在大灯的照耀下,才看得出颜色来。
镜子里的他,头发被盘起,面容酡红,衣服华丽而繁重,真的就像一只来自东方的娇小夜莺。
“Great.”造型师说:“去惊艳他们吧,男孩。”
大厅暗了下去,舞台上亮起了一束光,随着音乐声悠扬地响起,百老汇经典剧目,备受瞩目的《夜莺与玫瑰》,亮相。
这场戏,可谓是万众瞩目,大家都知道了主演前所未有地启用了一个新人,是纯正的东方面庞,是那所顶尖大学的一年级学生,戛纳影帝,学院派。这个选角实在是太有噱头,让他们不得不关注。
随着淡黄色的灯光在舞台上亮起,一串让人眼花缭乱的光影也一略而过,伴随着科技的发展,百老汇也与时俱进地使用了电子光线等等现代技术,打光打的好,就会非常的漂亮,比如现在。
舞台的布置很简单,又到处都充满了细节。学生穿着白色灯笼袖荷叶边上衣,戴着一顶歪歪的帽子,坐着台阶上,他的手中拿着一本厚重的书,他说:“我要一朵红玫瑰,给教授的女儿,那样她才会和我跳舞,跳到凌晨。”
一群穿着红色薄裙,金色舞鞋的少女舞蹈演员从后台涌出来,走上台,跳起一支热烈的群舞,她们眨着天真无邪的大眼睛,唱:“哦~悲伤的学生~他在哭……”
学生呜咽了起来,他站起身,对着舞台下喊:“给我一朵红玫瑰!我需要一朵红玫瑰!”
这个时候打在他身上的灯光暗掉了,顾阳从后台走出,他的脸小巧无比,在镁光灯下被照得一清二楚,他站在那里,引发了台下小小的惊呼,至少,从长相上来看,这个东方的男孩子,出乎了很多人意料。
“他长得很合适。”一个影评人想:“他的眼睛很大,脸很小,带上花冠也不滑稽,他不像那些其他的东方人,眼睛非常狭长,倒不是说不美,可在舞台上,是不大适合的。”
长相这一关,很轻易地就过了,还有不少人对有异国情调的新面孔感到好奇,对别出心裁的选角充满兴趣。他们注视着那个男孩子,看着他站在舞台中,开始了表演。
顾阳凝视着下方的一张张的脸,大厅里的温度不算热,他却觉得自己要被融化了。
浮现在眼前的,是茂密的树丛,月下的花园,潺潺流动的小溪。
他说:“我……”
“我遇到了一个痴情的人。”
夜莺开始歌唱。
他唱的歌,是从相遇开始,从情人间对视的第一眼,从少年少女脸上的红晕,从清晨升起的那一缕薄雾,到潺潺的湖水,晃荡的涟漪,到女人丰满的嘴唇,印在男人脸上的红印。他唱的歌,像是面前缓缓升起一面镜子,镜子里照耀出他的脸,夜莺的翅膀。他通过那面镜子,看见了人间一切的所有的悲欢以及离合,嘈闹以及宁静。他从树叶的缝隙之中望过去,望见了学生哭泣的脸。
“他为什么要哭呢?”
“是为了一朵红玫瑰。”
他被打动了,被征服了,他的歌,被这个学生所听懂了,他知道,爱情,是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他展开双翼,飞翔起来,划过天穹,降落在一颗玫瑰树上。
“给我一朵红玫瑰吧。”他说:“我会为你唱最动听的歌。”
第一颗玫瑰树拒绝了他,夜莺没有气馁,他继续飞翔着,找到了最后的红玫瑰树,他请求对方,给他一朵玫瑰,哪怕是以生命为代价。
在月光下,他飞回了学生的窗边,继续凝视着他,也许,他注视的不是学生,而是爱情本身,这只夜莺飞到了玫瑰树上,用胸膛贯穿了尖刺,随着心血源源不断的流出,玫瑰被染红了。
“靠得再紧一些!小夜莺!”红玫瑰树喊,女演员一层层繁复的裙摆在地上如花一般展开,她凝视着他,眼中充满了泪水,她喊:“唱你的歌!”
夜莺继续歌唱着,唱上一整夜,舞女的裙子重重叠叠,缭乱的灯光反反复复,她们雪白的手臂搭在一起,连成一朵盛大的玫瑰花,伴随着顾阳的每一个颤抖的转音,这朵花在台上盛开,绽放。
“给我——一朵红玫瑰——”
“我要——一朵红玫瑰——”
他放声高歌,用了全身的力气,灯光耀得他看不清前方,可他还是要尽全力睁大眼睛,注视着朝霞,注视着那朵用心血灌溉的玫瑰。他闻到了茶叶被煮开的香气,闻到了精致的瓷器本身的味道。他高歌着,旋转着,眼前的世界一阵阵天翻地覆,是裙摆,是香水,是哭泣,是高跟鞋。他掉落在地上,有东西从他的心口绽开了,那是一个璀璨高贵的灵魂,那比什么都要贵,人们光是看着它,都忍不住流下泪来。
他来到你的花园,为爱情而高歌,他飞到树枝上,用尖刺刺穿自己的胸膛。他用心血染红的那朵玫瑰,比世界上任何一朵玫瑰都要红,都要美,没有人见过那么美的玫瑰,那是死亡和爱情的象征。
“……我看见了。”顾阳躺在地上,喃喃道:“我看见了。”
泪水从他的眼角流下来,台下是如同死寂一般的安静,学生再次走上舞台,摘下那朵玫瑰,送给教授的女儿。
那个姑娘不屑地看了他一眼,轻蔑地说:“这和我的衣服不配,有人送我珠宝,珠宝可比花值钱多了。”
那朵玫瑰被扔了出去,落在阴沟里,被车轮碾成了碎末。光缓缓地暗下来,照在一个角落里,顾阳躺在那里,无声无息,嘴角带着幸福而骄傲的笑容,正如他所说——一只鸟的心,怎么能和一个人的心相提并论呢?
灯光暗下了,戏剧结束了。
演员们接二连三地走上舞台,进行闭幕,有人把顾阳扶了起来,少年被推到最前方,他神情茫然,眼中还带着泪水,就这么看着台下乌压压的观众。
先是短暂的静默,接着,从校长那里开始,响起了第一声掌声,很快,掌声越来越多,震耳欲聋,伴随着尖叫,呐喊,掀翻了天花板!
“夜莺!”
“小夜莺!”
“夜莺与玫瑰——这是真的夜莺与玫瑰!”
“我要见那个男孩子……替我安排……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演员……”
“顾阳!顾阳!”
顾阳随着演员退场,他走到后台,看见了熟悉的面庞,老亚索望着他,眼神复杂而包含泪水。
“我……我的手臂是直的吗?”
“啊。”老人说:“是的,还不错,不过那也不是很重要了。”
少年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忽然冲过去,抱住了对方,这突如其来的善意,让这个一直饱受非议的老人僵直了身体,他僵硬许久,终究是回抱了过去,闭上眼睛,任眼泪流了下来。
在一一和疯狂的观众,戏迷道过别之后,顾阳冲回了房间,他确定,他看到了——就在刚刚——舞台下面——
他喘着气,打开了房门。
楚今夜坐在房间里,抬眼看他。
男人伸出手,指尖夹着一只娇艳欲滴的红玫瑰,他把它别到少年的发上,温柔地说:“欢迎回来,小夜莺。”
作者有话要说: 一只鸟的心,怎么能和一个人的心相提并论呢?是原文中的句子,可以说是非常讽刺了。
我爱小夜莺。
昨天看了大家的留言,很感动,爱你们,比心儿~我会努力写,希望能带给大家更好的阅读体验=v=
谢谢小天使的地雷,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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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花朵的触感,是冰冷柔软的。
顾阳酡红的脸色, 在这样的温度之下却越发鲜艳起来, 好像喝了酒,醉醺醺的。
他盯着楚今夜, 环住了男人的身体, 两具年轻的身体亲密地结合在一起,男人抱起他, 亲吻他的眼睛,鼻子,嘴唇。
“我是今天刚到的。”
“你的朋友也到了。”
“他们让我向你问好, 明天再来看你。”
“你演的很棒,我为你骄傲。”
“我想你了。”
“小夜莺。”
他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 顾阳闭上了眼睛, 抱住了对方。
“我也很想念您。”
“很高兴能见到你。”
“我爱你。”
楚今夜低下头, 把他压在了身下。
那一朵红玫瑰, 掉下了一片花瓣,落在雪白的床褥上。
一夜无眠。
第二天, 在顾阳起床的时候, 他刚打开手机,轰炸一样的信息就弹了出来。
《夜莺与玫瑰》大获成功。
学院派的胜利:真正的夜莺。
神秘的东方男孩!
总之,这些新闻中,大多数都是赞誉,那些苛刻的影评人被他的表演所征服, 给予了最高的评价。艺术,能跨越国家语言的限制,对于那种真正意义上精彩的表演,是很难有人能指鹿为马强行说不行的。观众又不是瞎子,像木偶一样任你摆弄。
不出一天,各大媒体就报道了,百老汇来了个神秘的东方男孩,他就是夜莺的化身,将这出戏剧演绎的十全十美。这种和以往截然不同的大力度宣传,无疑能激起人们的好奇心。剧目的排场是场场爆满,邀请他接受采访的杂志也有有多,其中不乏几家欧美有名的大杂志。
为此,许空专门来找了他一趟,这个理智的经纪人带着一束漂亮的花束,送给顾阳作为贺礼。
“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出色很多。”他很直白地说:“现在我完全相信,你能成名不是因为运气,那些人已经被你征服了,看你就像Y国人在看莎士比亚。”
顾阳抿唇笑了一下,说:“我确实运气很好。”
“好运气也是需要实力支持的。”许空若有所指地看了少年的双腿一眼,那双腿上的青紫不断,脚底结出的厚厚的茧还没有消。他说:“你确实非常敬业,我很欣赏你这一点,不是谁在成名之后,都能再狠得下心吃苦头的,这也注定了他们得不到最好——唯一,第一名只有一个,也许需要一些运气,可不能总靠运气。”
“不管你是出于什么原因,这步棋都走的很漂亮。百老汇会给你的履历添上漂亮的一笔,学院派为了不自砸招牌,以后也会配合你的宣传,这样你就能走进好莱坞很多人的眼里,拿奖的路子会顺利很多,不过,现在还有一个问题。”
“什么?”
“选戏。”许空实话实说道:“你需要一部正宗的好莱坞电影来坐稳位置,不过……近段时间即将制作的大片里,留给华人演员发挥的空间并不大。”
闻言,顾阳也颦起了眉头,因为这是个非常严峻的事实。
在好莱坞,白人演员的空间是最大的,很多大制作大片,都是以白人为主角,留给黄人的,一般有个戏份重的配角都不错了,而这些年,这种空间还在被不断的压缩。请问,一个整部电影就出场三十秒,两分钟的角色,有什么意义?
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是演员的恶性竞争,那些国内的小鲜肉,为了到国外去镀金,只要是个电影,也不管角色多少,就拼命去抢,还愿意自降身价。于是,好莱坞就知道,无论怎么看轻你,你都是愿意的。那为什么要付出更多的东西呢?另一方面,从受众上来讲,东方人留在这里的刻板印象,就是书呆子,不擅长交流,不受女孩喜欢,路人缘不好。
真正在好莱坞混出头的华人明星,一般走的都是打星的路子,货真价实的拳脚功夫上阵,正好吻合了“z国功夫”的传言,所以,这一块的竞争也很激烈。
可是,顾阳不能,也不适合走这条路。外型是一方面,以许空敏锐的眼光来看,他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文艺天赋,哀伤气质,注定要在文艺片,商业片里大放异彩。如果把重点放在拳脚功夫上,是暴殄天物,何况,你见过哪个戛纳影帝单纯地去卖花拳绣腿?那太降身价了。
在没有一部合适的电影出现之前,绝不能耐不住寂寞,要静候和忍耐。因为一旦演了一部烂片。受到损伤的名誉就很难弥补回来。许空说这些话,也是想要告诫顾阳,让他冷静下来,安心学习。
不过……
他看了看少年始终平静而温和的脸,很难得地笑了起来。
“你真可怕啊。”
“?”
这样多的,能把人重重压垮的荣耀和赞美,在眼前这个男孩子身上,就如投入湖底的石子,激起了一点点涟漪,然后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好像根本不存在一样。
——他的眼神,始终那样清澈,干净。
也许正是这样的人,才能演绎出哀伤婉转的夜莺,才能跨越文化与种族的界限,让刻板的老亚索心甘情愿地为他担保,承认他是最好的学生。让狡诈的约翰尼都做了不像商人的事,保护着他在剧团里的地位,开辟出一条坦荡的星途。
正是这样的,像虚幻的梦境一样的男孩子。能够让许空在看到他的资料的时候,不惜放下在这里蒸蒸日上的事业,穿越海洋,来到大陆。答应楚今夜,成为他的经纪人。因为他身上,有着巨星的气质,好像上个世纪好莱坞的黄金时代。在那个时候,每个能出头的明星都有着独一无二的气场,优雅,性感,端庄,冷艳。和现在的流水线工程不一样,能被史书记载的,现在都让人们无法忘怀的,才是真正的巨星。
百年之后,红颜枯骨,只有影像能记录一切。到了那个时候,人们还会回想起你演绎的角色,为你的表演赞叹,这才是演员最大的荣耀。
许空站起来,拍了拍少年的肩膀,你能走到哪一步呢。他想,就让我用双眼来见证吧,是像流星一样划过天穹,还是成为永恒的太阳。我从未这样期待过一个演员,顾阳,你真可怕。
在那天之后,顾阳继续在剧团演戏,楚今夜陪在他的身边,两个人在空闲的时候,会穿过大街小巷,做一些普通的情侣会做的事情。这样的时光被打断来自于秦绍的电话,之前约定好的广告片拍摄时间到了,在档期空闲的时候,顾阳和他一同去Dior的总部,拍摄下半年的广告大片。
场景布置是在一个鸟语花香的草地,与人齐高的金笼子里摆放着道具,有抱枕,香水瓶,花篮等等。Dior的设计总监亲自来见他们,对顾阳表现的相当热情。
“他很喜欢你。”在人走后,秦绍低声对少年说:“我很少看见他对一个演员产生这样大的兴趣,如果你想要它的代言,你可以多接触一下。”
明星接代言,是一件可以提升逼格的事情,特别是和这种奢侈品牌。在选用人方面他们一直很谨慎,喜爱名模多过演员。秦绍曾经担当过顶尖奢侈品的全球代言人,国内有这种殊荣的不过三位,主要原因是,时尚圈和娱乐圈的审美其实不大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