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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人生的糖》冉语
文案:
那一世,你把我打入冷宫,我懂你,不怨,只求以后你我无缘相识相爱!
那一世,你将我送于他人为妻,我理解你,不怒,只求以后苍天眷顾,你我安好!
这一世,我遇着他,他爱我,才能把我刻在心上,他虽骗过我,但那不曾消失的印记,让我不舍得忘记;更何况,他从未放弃过我。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冉冉,林木森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而你,只在我的回忆里
“我看到一句话: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你看你,到死了,连个尸体也没有。五年了,谁还记得你。”
凌晨的墓地格外的安静,细雨轻轻入土,安静温柔,似那人的思念浅浅而又绵绵,点点却又厚重。他抚摸着碑上的照片,时隔多年,一想起她与自己的过往,眼眶还是会红。
“我去找过他,那个你最爱的人,他结婚了,一年前有了个女儿。他不记得你了,你知道吗?从你离开那天起,他完全不记得你了,所以你说你这死的到底有多值得,你对我说,你之所以执着,是因为他一样爱着你,为他做一切傻事都值得;现在呢?”
情绪就像酒越喝越醉,越想越浓。泪悄悄述说着想念,嚎啕是为别人喊,平静大多数是为自己而泣。
“其实吧,我觉得那句话本来就有错,人死了到最后不都是一抔黄土吗?哪来的轻重啊,就算有很多人记得又怎样,生前不能快乐,死后有人缅怀有个屁用,对吧。”他搽掉眼角的泪,站起来道:“毛毛虫,我决定放弃了,我可不要做你,为别人耽误了一輩子,最后却看着他结婚生子。我不玩了,我林晨,没有他,还有音乐,还有朋友,还有自己,我一样能活得很开心。毛毛虫,真的,我真的好想你。”
转身,却很沉重,她若在还能有些只言片语,还能有个拥抱,甚至有句嘲笑。身无负重,脚却很沉,路还很远,步却缓慢,远方,还有谁,能让他快马加鞭;远方,还有什么事,能让他行色匆匆。最好的朋友埋在自己身后,最爱的爱人,哦!连恋人都不是。确实喜欢音乐,确实有些朋友,可都微不足道。
一道琴声响起,他连忙掏出手机,阴郁的心情犹如雪遇火,立马就化。点“接通”的手微微颤抖,耳边短暂的安静又把他的激动冷却。对方迟迟不说话,他也不说,还说什么,他要说的,说了这么多年,对方一句都不听。他想着:该放手了,干脆点,果断点,痛快点,还有,争气点。挂断,放回兜里,一气呵成。快步往外面走,心里委屈的道:你以为我真放不下里吗,太把自己当回事了,要不是因为你曾养过我,我会和你亲近才怪,从今后,你再也别想见到我。越这么想,脚下越如生风一般。
突然,他停住了。铁扇公主的风遇到定神珠了。那个日日思念的人,就在他的车旁,笔直的站着,一生黑西装,撑着把黑伞,眼神平淡中带点威严。彼此就这么看着,他呆在原地,惊讶他为何在此,又吐槽他的着装,又想到自己刚刚的决定,立马恨恨的瞪着他,看他要怎样。
哪知,他走过来,那么的自然,走到他的面前,看着他道:“她再重要,也得注意自己的身体。虽然是小雨,淋久了,也是不行的。”林晨再一次愣住,这是关心?有听他说:“帮我把伞拿着”林晨拿着伞,看着他脱下衣服,披在自己的身上。他又拿过雨伞,握住林晨的手说:“我们回去吧”那么温柔,他拉着林晨欲走时,林晨不动。他说:“我····想和你过完这辈子,我爸妈也同意了。你,愿意嫁给我吗?”林晨低着头,就像一个沉入深海的人,这声音就好像海面的救援声。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奋力往上游,直到看到那救援的人。泪如水流,匆匆湍急,无法言语,他用拿着伞的手臂,将林晨拥入怀中,轻轻地说:“对不起,让你等这么久,”这一刻,林晨,有感受到他的温柔了,还是像以前一样,把他抱在怀里,安静不说话,却很幸福。
这一刻,林晨又知足了,甚至于,毛毛虫的离开也没那么伤心了。
“猫咪,人生短暂,前十年,迷迷糊糊,快乐悲伤不能由自己;很几十年,昏昏噩噩,无法有所作为;只得这中间几十年,是悲是喜,是甜是苦,还是能由自己决定的,然而,死又未知。所以他们总是在努力寻找自己的价值,存在的意义,归根到底,只不过是渴望有更多的人肯定罢了。有的人要全天下的人肯定,而有的人,只需要一个人肯定。他的一个眼神,能容下天下万物;他的一句话,能抵千言万语;他的一笑,能胜旷世美景。”
作者有话要说:
好激动,终于把自己想的写出来了。
第2章 生,为何
林晨坐在副驾驶,刚刚的一切短暂却有那么长久,以前的他面对他滔滔不绝,现在却变得格外安静,这回他才真正像他自己了,想他一只尊贵又威严的狸花猫,从来都是人哄他,还嫌人类唠叨麻烦,自从他变成人后,就变成他哄人。这人是谁,是他的小主人,是他的家人,是他的爱人-----林爱旻。他为他变成人,历经艰辛,为他变得唠叨,为他流了这一生中的第一次泪;也因为他,他才会遇到冉冉,那个让他深深想念的朋友。
林晨沉浸在自己的思想中,突然感觉到有东西在摸自己的头,往旁边看,那个占据自己所有思想的人正在看自己,眼神温柔的问道:“你今天看的那个人就是以前经常和你一起的那个女孩子吧,” 林晨点点头,只见他又说道:“她五年前来找过我,说了很多你的事,你是谁,你为我做过那些事,她还说,林晨这个名字是她随便乱起的,我学识渊博,让我再给你取个好的名字。”林晨有点乱了,他的真实身份居然被那只毛毛虫这么草草的说出来,爱旻会怎么看他,他看向林爱旻,林爱旻好像懂他的疑惑一样,微笑着道:“说实话,一开始知道你的身份很惊讶,她一说我和你的过往,我就更加明白了,然后,又很开心。本来打算立马找你的,可我又要出国了,就想着也许等我回来,你已经遇到对的人了吧。阿晨,对不起,其实从你第一次拿着玫瑰在图书馆时,我就喜欢你了,那个时候被你的外表惊讶,真的,太美了。”那个时候,林晨从天君那里借来的钱把自己捯饬的人模人样,让冉冉给他抱着九十九朵红玫瑰跟着,自己就揣了枚男士戒指,双手插兜里走进图书馆,可是找了一圈却没找到要找的人,反倒收到一篓筐的羡慕嫉妒恨,没想到,他居然看到自己了。
“可是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还有你这一身打扮是怎么回事?”
“我问了你的助理,他好像认识我,一见到我就很激动,就把你的位置告诉我了。我想着你到这里的原因只有一个,所以就想顺道来拜拜她,看你在她碑前说着话就没上前,你迟迟未出来我担心你,天又下雨,所以给你打了电话,却不好开口。她对你来说,非常重要吧,你在她碑前很伤心,你,喜欢她对吗?”在他嘲笑林晨的爱意后,他很长时间都没看到林晨主动出现在他的面前。那次,因为好奇gay的这一群体,和测试一下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男人,他去了gay吧,确实刷新了他的三观,可却更加证实了,他不喜欢男人。当他看到在台上狂舞的他时,他发现他真的喜欢上他。然而接下来的一幕,让他心酸,他看着他跳到台下那女孩的身上,脑袋一直在她的脖间动着,像一只撒娇的大型犬,女孩一只手搂着他的腰,一只手摸着他的头,很是幸福。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失恋,
林晨嗅到了他话里的酸味,心里有点小得意,嘴上却解释道:“她一开始只是我任务的对象,相处久了,一起经历多了,就成了很好的朋友了,我喜欢她,是朋友、家人那般的喜欢。
”
林爱旻笑笑,他当然知道这只猫咪爱的是他,只是那些暧昧,他无法释怀,如今听他亲口解释,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那你可以讲讲她和你的事吗?我想知道。”林晨想了想,讲道:
“在我们妖族,蝶族和九尾狐一族都是等级最高的,她们的王都是由上天来决定的,蝶族的王被尊称为‘公主’而判断她为公主的方法就是在她化蝶时,不是因情······”
琴声悠悠,一弹引万蝶来朝,一拨如流水湍湍,风扬起发丝拂过脸颊,那双眼如秋水微波粼粼,红唇微起,一双修长洁白的手在古琴上拨弄,着一身淡蓝色古装,犹如天上仙子。树上桃花灼灼,片片花瓣飞落,落在她的发上,落在她那淡蓝色长裙上,蝴蝶围绕,琴声由缓到急,直逼云霄,骤然一停,所有蝴蝶都向南方飞去,穿过一片花海,来到一悬崖瀑布前,往东,绕进一洞里,洞内有一潭水,水中有一块空地,地上又高出一块石,石上躺着一人,身上爬满了花。那群蝶来到潭前,却不敢在前行,水虽不深确是天河之水,牛郎织女尚不能跨越,何况这些小小妖族。这天河之水养着起死回生的花,花色蓝,三瓣,本来只有一株,如今三百年过去了,花已爬满了那人的全身。
那群蝴蝶绕潭一圈,又原路飞回那桃树下,到那女子前,说道:“姐姐,花已经爬满了四姐姐的全身了,连衣角都看不见。”女子闻言,喜道:“果真如此,快去告知大姐和三妹,我先去看看。”说完那群蝶又往北飞去。女子来到洞内,从袖中取出一玉瓶,收了这天河之水,又引进洞外活水,灌满着潭,踏着水面,来到这石块前,找i到当初种下的起死回生花,挖出它,那些花全都消失,将根收入袖中,露出一女子,着一身淡紫的衣,面若冰霜,双眼阖着,姿色姣好。
“小虫子醒了吗?”女子回头发现是自己的三妹问道,和大姐都来了,便说道:“还未醒”
突然,潭里升起一股水直朝那躺着的女子的身上去,那蓝衣女子迅速施展法力,却来不及,怒道:“大姐,你这是作甚,”那被称为大姐的女子道:“我族蝶公主,居然被情所伤,为一个男人而舍弃性命,哼,简直就是耻辱,若不是天君要求,我早送她归西,”“他再不济也和你我同族,更况她是下一任蝶公主,大姐既不喜欢她,又来看她作甚。冉冉的事,以后也不用大姐操心,自然有我。”“你以为我愿意,要不是看某人在那桃树下弹了三百年的琴,弹的辛苦,我才不会来帮你叫人”“不需要你的好心,你现在就给我出去。”“你······哼”大姐甩袖便飞了出去。
“二姐,你也太绝情了吧。这大姐吃了三百年的醋,现在又被你这一顿骂,唉,可伶啊!可怜啊!啊!
”“她可怜?当初若不是她出的馊主意,冉冉用得了吃这么多苦吗?”
“这还不是天君要求吗,她奉命行事而已。你又不知道,她忠心惯了,听到命令就执行,你看,你一让她出去,她就出去。”
“我管她忠不忠心,只要冉冉度过这一劫就好了,”
最后她醒了,然而却一点也不开心,精神不振,眼神忧伤,少语。
这样持续了半月,这一日,二公主端着一壶酒,来到洞内和她饮酒,酒至数杯道:“你睡着的这三百年,人间可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你三姐姐都喜欢的不得了,经常到人间游玩,就是嫌没伴,你大姐和我都不喜热闹,你要不就下去陪你姐姐玩玩,也好给她解闷。”
“ 三姐姐是不需要伴儿的,她潇洒自由,豁达率直,喜美景,不求名利。二姐应比我更懂三姐姐的性情吧,而且,我现在也不喜热闹了”
“冉冉,为了那妖放弃自己的性命,已经不值得了,何必再为他放弃自己的一生呢?这世间有那麽多美景美人,何必为他错过更多的风景。”
“我跳崖不是为他,有他的过去已经变得肮脏;保留着有他的记忆活着,实在无趣;更何况这副皮囊被他碰过,太恶心;这张脸被他夸过,我看着厌烦。你让我怎么欣赏美景,我连自己都欣赏不了了,活着为啥?努力为啥?”
“冉冉,不要这么悲观,也许,你会再遇到一个爱你的人呢,让你痴迷。”冉冉一听,用力放下酒杯,眼色暗淡,冷冷道:“姐姐若是没有什么事,就回去吧,大姐都派人来看好几回了。”二姐听闻,转头往洞外看,恰看到一只小蝶闪过,便道:“我改日再来和你喝酒”
走到瀑布前,果然看到大姐在瀑布下等着,因为在洞内惹冉冉生气了,自己被她赶出来,心里不舒服,就没理大姐,直接从她身边走过,大姐见状,连忙拉住赔笑道歉的说:“素雅,我错了,你别不理我,我就是派小的去看看,什么都没做,真的,”很真诚的看着素雅的眼睛,还有点小无辜,老实说,还真无辜,以前这儿只有她和素雅时多么自在,她舞剑,素雅弹琴,三妹来时,也没打扰到他们,反倒是这四妹,一来就缠着素雅,素雅怜她从小没和族人一起,就多分疼爱,又见她可爱漂亮就更加的疼爱她。为了她,在那桃树下弹了三百年的琴,现在醒了,还得操心。她摸着素雅手指上的伤痕,想到:等那只虫子好转了在好好教训她。然而她的手被狠狠的拍一下,听到素雅警告道:“冰影,我警告你,你别再想伤害冉冉,要是你再动她一分一毫,别怪我狠心。”冰影一听,直得连连保证道,再也不敢了,想也不想。
第3章 我想祢
自那日后,素雅便很少去看望冉冉,只是派人送些酒食与她。这样过了七八日,洞内依然没啥动静,时间越久,素雅越心慌。冉冉本是死过一次的,多亏有天君帮助才能再活过来,然而,她的寿命有限,只有三年的时间做一只毛毛虫,三年后,若还不能化蝶成仙,就只能灰飞烟灭了。想到这里,素雅眉头紧锁,冉冉本是一个可爱的孩子,机灵活泼,第一次接她来这翩舞谷时,那双大大的闪着光的眼就吸引了她,对什么都好奇,缠着她问东问西。而如今,唉,人间的那一次劫已经伤害了她,冰影出的馊主意,更是狠狠打击了她,伤心之下便跳下绝命崖。
素雅正在回忆中,突然听见,有小妖道:天君派人来信了,便连忙到大殿迎接使者,一番礼后,使者递与苏雅一本折子,素雅疑惑的打开看,看完之后很是惊讶,这本折子记录着冉冉与天君的几世邂逅,恩怨。然后恍然大悟,天君为何要让冰影那么做,为何要救冉冉。素雅合上折子道:“天君要素雅如何帮忙?”使者道:“天君已派人炼制消除刻骨铭心印记的药,药一旦服用,天后娘娘便能和那树妖断了关系。三年后的三月三日,天君会给她举办一场大会,以众仙之力助她渡过天劫,飞升为仙。只是这三年期间,娘娘还得到人间去一趟,再历一次劫。她得先凭自己的能力化为蝶,才能再渡天劫成仙。”素雅想了想道:“让冉冉到人间去,这容易,可让她化蝶这却有点困难,冉冉因那树妖的事,现在还没从伤痛中恢复过来,这化蝶的事······若那药真能炼出来,便能成,若炼不出来,却有点难了。”使者道:“这事儿公主不用担心,您只可把娘娘送入人间,助她化蝶即可,其余的,天君自有安排。娘娘既已知,那小仙先回天宫去,向天君汇报,别过”素雅点点头,使者便离去。
第二日,素雅来到洞内,冉冉正在石桌前喝酒,左手顶着下巴,右手拿着酒杯轻轻摇晃,小口小口的喝着。素雅走到她的面前,坐下说道:“人间又出了一种新乐器,弹出的曲宁静愉悦,可喜可悲,很是丰富。我且给你弹一曲,以助酒兴如何?”冉冉对她的话充耳不闻,只是把玩着手中的酒杯,素雅无法,起身走到潭前,施展法力,水面上便出现一架水制的钢琴,晶莹剔透,美不可言,她看冉冉还是没反应,便踏着水来到钢琴前,弹起了曲,这是一首安静的,缓慢的,平淡的,却又很丰富的曲子;仿佛在一个下雨天里,在屋檐下,看着雨,这世界都安静了,只剩下雨声,这一刻,不急不赶,不喜不悲,无比的轻松自在。一曲终了,冉冉却还是保持着刚刚的姿势,不为所动。素雅完全败下阵来。叹道:“冉冉,你打算一辈子沉浸在悲伤中,这样到死吗?你自己调整一下吧,后天我会送你去人间,你必须尽快化成蝶”说完,起身往洞外走,到洞口时,听到冉冉说:“我是不会再到人间去的,”素雅无奈的想到:“这由不得你呀,冉冉。”
《你是我人生的糖》冉语
文案:
那一世,你把我打入冷宫,我懂你,不怨,只求以后你我无缘相识相爱!
那一世,你将我送于他人为妻,我理解你,不怒,只求以后苍天眷顾,你我安好!
这一世,我遇着他,他爱我,才能把我刻在心上,他虽骗过我,但那不曾消失的印记,让我不舍得忘记;更何况,他从未放弃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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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而你,只在我的回忆里
“我看到一句话: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你看你,到死了,连个尸体也没有。五年了,谁还记得你。”
凌晨的墓地格外的安静,细雨轻轻入土,安静温柔,似那人的思念浅浅而又绵绵,点点却又厚重。他抚摸着碑上的照片,时隔多年,一想起她与自己的过往,眼眶还是会红。
“我去找过他,那个你最爱的人,他结婚了,一年前有了个女儿。他不记得你了,你知道吗?从你离开那天起,他完全不记得你了,所以你说你这死的到底有多值得,你对我说,你之所以执着,是因为他一样爱着你,为他做一切傻事都值得;现在呢?”
情绪就像酒越喝越醉,越想越浓。泪悄悄述说着想念,嚎啕是为别人喊,平静大多数是为自己而泣。
“其实吧,我觉得那句话本来就有错,人死了到最后不都是一抔黄土吗?哪来的轻重啊,就算有很多人记得又怎样,生前不能快乐,死后有人缅怀有个屁用,对吧。”他搽掉眼角的泪,站起来道:“毛毛虫,我决定放弃了,我可不要做你,为别人耽误了一輩子,最后却看着他结婚生子。我不玩了,我林晨,没有他,还有音乐,还有朋友,还有自己,我一样能活得很开心。毛毛虫,真的,我真的好想你。”
转身,却很沉重,她若在还能有些只言片语,还能有个拥抱,甚至有句嘲笑。身无负重,脚却很沉,路还很远,步却缓慢,远方,还有谁,能让他快马加鞭;远方,还有什么事,能让他行色匆匆。最好的朋友埋在自己身后,最爱的爱人,哦!连恋人都不是。确实喜欢音乐,确实有些朋友,可都微不足道。
一道琴声响起,他连忙掏出手机,阴郁的心情犹如雪遇火,立马就化。点“接通”的手微微颤抖,耳边短暂的安静又把他的激动冷却。对方迟迟不说话,他也不说,还说什么,他要说的,说了这么多年,对方一句都不听。他想着:该放手了,干脆点,果断点,痛快点,还有,争气点。挂断,放回兜里,一气呵成。快步往外面走,心里委屈的道:你以为我真放不下里吗,太把自己当回事了,要不是因为你曾养过我,我会和你亲近才怪,从今后,你再也别想见到我。越这么想,脚下越如生风一般。
突然,他停住了。铁扇公主的风遇到定神珠了。那个日日思念的人,就在他的车旁,笔直的站着,一生黑西装,撑着把黑伞,眼神平淡中带点威严。彼此就这么看着,他呆在原地,惊讶他为何在此,又吐槽他的着装,又想到自己刚刚的决定,立马恨恨的瞪着他,看他要怎样。
哪知,他走过来,那么的自然,走到他的面前,看着他道:“她再重要,也得注意自己的身体。虽然是小雨,淋久了,也是不行的。”林晨再一次愣住,这是关心?有听他说:“帮我把伞拿着”林晨拿着伞,看着他脱下衣服,披在自己的身上。他又拿过雨伞,握住林晨的手说:“我们回去吧”那么温柔,他拉着林晨欲走时,林晨不动。他说:“我····想和你过完这辈子,我爸妈也同意了。你,愿意嫁给我吗?”林晨低着头,就像一个沉入深海的人,这声音就好像海面的救援声。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奋力往上游,直到看到那救援的人。泪如水流,匆匆湍急,无法言语,他用拿着伞的手臂,将林晨拥入怀中,轻轻地说:“对不起,让你等这么久,”这一刻,林晨,有感受到他的温柔了,还是像以前一样,把他抱在怀里,安静不说话,却很幸福。
这一刻,林晨又知足了,甚至于,毛毛虫的离开也没那么伤心了。
“猫咪,人生短暂,前十年,迷迷糊糊,快乐悲伤不能由自己;很几十年,昏昏噩噩,无法有所作为;只得这中间几十年,是悲是喜,是甜是苦,还是能由自己决定的,然而,死又未知。所以他们总是在努力寻找自己的价值,存在的意义,归根到底,只不过是渴望有更多的人肯定罢了。有的人要全天下的人肯定,而有的人,只需要一个人肯定。他的一个眼神,能容下天下万物;他的一句话,能抵千言万语;他的一笑,能胜旷世美景。”
作者有话要说:
好激动,终于把自己想的写出来了。
第2章 生,为何
林晨坐在副驾驶,刚刚的一切短暂却有那么长久,以前的他面对他滔滔不绝,现在却变得格外安静,这回他才真正像他自己了,想他一只尊贵又威严的狸花猫,从来都是人哄他,还嫌人类唠叨麻烦,自从他变成人后,就变成他哄人。这人是谁,是他的小主人,是他的家人,是他的爱人-----林爱旻。他为他变成人,历经艰辛,为他变得唠叨,为他流了这一生中的第一次泪;也因为他,他才会遇到冉冉,那个让他深深想念的朋友。
林晨沉浸在自己的思想中,突然感觉到有东西在摸自己的头,往旁边看,那个占据自己所有思想的人正在看自己,眼神温柔的问道:“你今天看的那个人就是以前经常和你一起的那个女孩子吧,” 林晨点点头,只见他又说道:“她五年前来找过我,说了很多你的事,你是谁,你为我做过那些事,她还说,林晨这个名字是她随便乱起的,我学识渊博,让我再给你取个好的名字。”林晨有点乱了,他的真实身份居然被那只毛毛虫这么草草的说出来,爱旻会怎么看他,他看向林爱旻,林爱旻好像懂他的疑惑一样,微笑着道:“说实话,一开始知道你的身份很惊讶,她一说我和你的过往,我就更加明白了,然后,又很开心。本来打算立马找你的,可我又要出国了,就想着也许等我回来,你已经遇到对的人了吧。阿晨,对不起,其实从你第一次拿着玫瑰在图书馆时,我就喜欢你了,那个时候被你的外表惊讶,真的,太美了。”那个时候,林晨从天君那里借来的钱把自己捯饬的人模人样,让冉冉给他抱着九十九朵红玫瑰跟着,自己就揣了枚男士戒指,双手插兜里走进图书馆,可是找了一圈却没找到要找的人,反倒收到一篓筐的羡慕嫉妒恨,没想到,他居然看到自己了。
“可是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还有你这一身打扮是怎么回事?”
“我问了你的助理,他好像认识我,一见到我就很激动,就把你的位置告诉我了。我想着你到这里的原因只有一个,所以就想顺道来拜拜她,看你在她碑前说着话就没上前,你迟迟未出来我担心你,天又下雨,所以给你打了电话,却不好开口。她对你来说,非常重要吧,你在她碑前很伤心,你,喜欢她对吗?”在他嘲笑林晨的爱意后,他很长时间都没看到林晨主动出现在他的面前。那次,因为好奇gay的这一群体,和测试一下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男人,他去了gay吧,确实刷新了他的三观,可却更加证实了,他不喜欢男人。当他看到在台上狂舞的他时,他发现他真的喜欢上他。然而接下来的一幕,让他心酸,他看着他跳到台下那女孩的身上,脑袋一直在她的脖间动着,像一只撒娇的大型犬,女孩一只手搂着他的腰,一只手摸着他的头,很是幸福。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失恋,
林晨嗅到了他话里的酸味,心里有点小得意,嘴上却解释道:“她一开始只是我任务的对象,相处久了,一起经历多了,就成了很好的朋友了,我喜欢她,是朋友、家人那般的喜欢。
”
林爱旻笑笑,他当然知道这只猫咪爱的是他,只是那些暧昧,他无法释怀,如今听他亲口解释,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那你可以讲讲她和你的事吗?我想知道。”林晨想了想,讲道:
“在我们妖族,蝶族和九尾狐一族都是等级最高的,她们的王都是由上天来决定的,蝶族的王被尊称为‘公主’而判断她为公主的方法就是在她化蝶时,不是因情······”
琴声悠悠,一弹引万蝶来朝,一拨如流水湍湍,风扬起发丝拂过脸颊,那双眼如秋水微波粼粼,红唇微起,一双修长洁白的手在古琴上拨弄,着一身淡蓝色古装,犹如天上仙子。树上桃花灼灼,片片花瓣飞落,落在她的发上,落在她那淡蓝色长裙上,蝴蝶围绕,琴声由缓到急,直逼云霄,骤然一停,所有蝴蝶都向南方飞去,穿过一片花海,来到一悬崖瀑布前,往东,绕进一洞里,洞内有一潭水,水中有一块空地,地上又高出一块石,石上躺着一人,身上爬满了花。那群蝶来到潭前,却不敢在前行,水虽不深确是天河之水,牛郎织女尚不能跨越,何况这些小小妖族。这天河之水养着起死回生的花,花色蓝,三瓣,本来只有一株,如今三百年过去了,花已爬满了那人的全身。
那群蝴蝶绕潭一圈,又原路飞回那桃树下,到那女子前,说道:“姐姐,花已经爬满了四姐姐的全身了,连衣角都看不见。”女子闻言,喜道:“果真如此,快去告知大姐和三妹,我先去看看。”说完那群蝶又往北飞去。女子来到洞内,从袖中取出一玉瓶,收了这天河之水,又引进洞外活水,灌满着潭,踏着水面,来到这石块前,找i到当初种下的起死回生花,挖出它,那些花全都消失,将根收入袖中,露出一女子,着一身淡紫的衣,面若冰霜,双眼阖着,姿色姣好。
“小虫子醒了吗?”女子回头发现是自己的三妹问道,和大姐都来了,便说道:“还未醒”
突然,潭里升起一股水直朝那躺着的女子的身上去,那蓝衣女子迅速施展法力,却来不及,怒道:“大姐,你这是作甚,”那被称为大姐的女子道:“我族蝶公主,居然被情所伤,为一个男人而舍弃性命,哼,简直就是耻辱,若不是天君要求,我早送她归西,”“他再不济也和你我同族,更况她是下一任蝶公主,大姐既不喜欢她,又来看她作甚。冉冉的事,以后也不用大姐操心,自然有我。”“你以为我愿意,要不是看某人在那桃树下弹了三百年的琴,弹的辛苦,我才不会来帮你叫人”“不需要你的好心,你现在就给我出去。”“你······哼”大姐甩袖便飞了出去。
“二姐,你也太绝情了吧。这大姐吃了三百年的醋,现在又被你这一顿骂,唉,可伶啊!可怜啊!啊!
”“她可怜?当初若不是她出的馊主意,冉冉用得了吃这么多苦吗?”
“这还不是天君要求吗,她奉命行事而已。你又不知道,她忠心惯了,听到命令就执行,你看,你一让她出去,她就出去。”
“我管她忠不忠心,只要冉冉度过这一劫就好了,”
最后她醒了,然而却一点也不开心,精神不振,眼神忧伤,少语。
这样持续了半月,这一日,二公主端着一壶酒,来到洞内和她饮酒,酒至数杯道:“你睡着的这三百年,人间可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你三姐姐都喜欢的不得了,经常到人间游玩,就是嫌没伴,你大姐和我都不喜热闹,你要不就下去陪你姐姐玩玩,也好给她解闷。”
“ 三姐姐是不需要伴儿的,她潇洒自由,豁达率直,喜美景,不求名利。二姐应比我更懂三姐姐的性情吧,而且,我现在也不喜热闹了”
“冉冉,为了那妖放弃自己的性命,已经不值得了,何必再为他放弃自己的一生呢?这世间有那麽多美景美人,何必为他错过更多的风景。”
“我跳崖不是为他,有他的过去已经变得肮脏;保留着有他的记忆活着,实在无趣;更何况这副皮囊被他碰过,太恶心;这张脸被他夸过,我看着厌烦。你让我怎么欣赏美景,我连自己都欣赏不了了,活着为啥?努力为啥?”
“冉冉,不要这么悲观,也许,你会再遇到一个爱你的人呢,让你痴迷。”冉冉一听,用力放下酒杯,眼色暗淡,冷冷道:“姐姐若是没有什么事,就回去吧,大姐都派人来看好几回了。”二姐听闻,转头往洞外看,恰看到一只小蝶闪过,便道:“我改日再来和你喝酒”
走到瀑布前,果然看到大姐在瀑布下等着,因为在洞内惹冉冉生气了,自己被她赶出来,心里不舒服,就没理大姐,直接从她身边走过,大姐见状,连忙拉住赔笑道歉的说:“素雅,我错了,你别不理我,我就是派小的去看看,什么都没做,真的,”很真诚的看着素雅的眼睛,还有点小无辜,老实说,还真无辜,以前这儿只有她和素雅时多么自在,她舞剑,素雅弹琴,三妹来时,也没打扰到他们,反倒是这四妹,一来就缠着素雅,素雅怜她从小没和族人一起,就多分疼爱,又见她可爱漂亮就更加的疼爱她。为了她,在那桃树下弹了三百年的琴,现在醒了,还得操心。她摸着素雅手指上的伤痕,想到:等那只虫子好转了在好好教训她。然而她的手被狠狠的拍一下,听到素雅警告道:“冰影,我警告你,你别再想伤害冉冉,要是你再动她一分一毫,别怪我狠心。”冰影一听,直得连连保证道,再也不敢了,想也不想。
第3章 我想祢
自那日后,素雅便很少去看望冉冉,只是派人送些酒食与她。这样过了七八日,洞内依然没啥动静,时间越久,素雅越心慌。冉冉本是死过一次的,多亏有天君帮助才能再活过来,然而,她的寿命有限,只有三年的时间做一只毛毛虫,三年后,若还不能化蝶成仙,就只能灰飞烟灭了。想到这里,素雅眉头紧锁,冉冉本是一个可爱的孩子,机灵活泼,第一次接她来这翩舞谷时,那双大大的闪着光的眼就吸引了她,对什么都好奇,缠着她问东问西。而如今,唉,人间的那一次劫已经伤害了她,冰影出的馊主意,更是狠狠打击了她,伤心之下便跳下绝命崖。
素雅正在回忆中,突然听见,有小妖道:天君派人来信了,便连忙到大殿迎接使者,一番礼后,使者递与苏雅一本折子,素雅疑惑的打开看,看完之后很是惊讶,这本折子记录着冉冉与天君的几世邂逅,恩怨。然后恍然大悟,天君为何要让冰影那么做,为何要救冉冉。素雅合上折子道:“天君要素雅如何帮忙?”使者道:“天君已派人炼制消除刻骨铭心印记的药,药一旦服用,天后娘娘便能和那树妖断了关系。三年后的三月三日,天君会给她举办一场大会,以众仙之力助她渡过天劫,飞升为仙。只是这三年期间,娘娘还得到人间去一趟,再历一次劫。她得先凭自己的能力化为蝶,才能再渡天劫成仙。”素雅想了想道:“让冉冉到人间去,这容易,可让她化蝶这却有点困难,冉冉因那树妖的事,现在还没从伤痛中恢复过来,这化蝶的事······若那药真能炼出来,便能成,若炼不出来,却有点难了。”使者道:“这事儿公主不用担心,您只可把娘娘送入人间,助她化蝶即可,其余的,天君自有安排。娘娘既已知,那小仙先回天宫去,向天君汇报,别过”素雅点点头,使者便离去。
第二日,素雅来到洞内,冉冉正在石桌前喝酒,左手顶着下巴,右手拿着酒杯轻轻摇晃,小口小口的喝着。素雅走到她的面前,坐下说道:“人间又出了一种新乐器,弹出的曲宁静愉悦,可喜可悲,很是丰富。我且给你弹一曲,以助酒兴如何?”冉冉对她的话充耳不闻,只是把玩着手中的酒杯,素雅无法,起身走到潭前,施展法力,水面上便出现一架水制的钢琴,晶莹剔透,美不可言,她看冉冉还是没反应,便踏着水来到钢琴前,弹起了曲,这是一首安静的,缓慢的,平淡的,却又很丰富的曲子;仿佛在一个下雨天里,在屋檐下,看着雨,这世界都安静了,只剩下雨声,这一刻,不急不赶,不喜不悲,无比的轻松自在。一曲终了,冉冉却还是保持着刚刚的姿势,不为所动。素雅完全败下阵来。叹道:“冉冉,你打算一辈子沉浸在悲伤中,这样到死吗?你自己调整一下吧,后天我会送你去人间,你必须尽快化成蝶”说完,起身往洞外走,到洞口时,听到冉冉说:“我是不会再到人间去的,”素雅无奈的想到:“这由不得你呀,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