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死病人完本[科幻耽美]—— by:阿辞姑娘

作者:阿辞姑娘  录入:09-11

即使男人如此严加防守,乔希·希利尔还是在一个有着月光的夜晚,躲在书架后面偷偷看到了男人的脸。他用魔法把他画了下来,除了他一个人以外,没有能看到这幅画上面到底画了什么。
他为他取名为“风”,因为在他看来,男人就像是风一样,不知道从哪里来又去往哪里,他只是在他身边短暂的停留,然后又悄无声息的离开。
在他十五岁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和男人抱怨:“为什么你的血那么难喝?”
男人说:“因为我血液里有光明的味道。”
“我讨厌光明。”乔希·希利尔说,“它使我痛苦。”
男人沉思了很久,忽然问他:“那我能尝尝你的血吗?”
“当然可以。”乔希·希利尔把自己的手腕递到男人的面前。
男人咬破了他的手腕,笑了一下:“真是独特的味道,你喜欢自己的血吗?”
“喜欢。”
“那你等等我,等我再回来的时候,你一定也会喜欢我血液的味道。”
“好啊。”乔希·希利尔很快就答应了。
“但请别忘了我,我亲爱的乔希。”
“不会的,我一定不会忘了你的。”
可男人却再也没有回来过,也没有人再为他提供血液了。乔希·希利尔开始偷仆人为老乔希、玛丽、还有两位少爷准备的鲜血,没过多久就被发现了。
玛丽惊讶地发现当年那个她以为死了的孩子依旧没死,身上也还是一点伤疤也没有,他像是世间最美丽的宝石和鲜花娇艳出来的少年,精致漂亮得令人挪不开眼睛。也许他身上的血液有什么魔力,能让人变得如此漂亮,卑鄙的老乔希一家开始计划杀了他,夺取他身上的鲜血,却反过来被乔希·希利尔杀死了。
乔希·希利尔继承了老乔希的爵位,成了黑天鹅堡的新主人,他找到当初那几个打死伯蒂折磨他的仆人,痛饮他们的鲜血,又放干他们的血液泡澡——他想要看看这些的血是否是热的,否则他们怎么能做出那样的事呢?
因为这样,他“妖精伯爵”的名声就传出去了,可是乔希·希利尔一点也不在意,他的灵魂早已卖给了魔鬼,心脏也是黑的。而且不管他愿不愿意承认,他身上流的也是希利尔家族的血液,他和每一个希利尔家族的人一样嗜血残忍,冷血变态,像他们这样的人,永远没有资格站在阳光底下。
甚至连一直生活在黑暗里的人,也不愿意长久地待在他的身边,迫切的想要离开。
他明明是人,却像血族一样需要可怜巴巴的喝着鲜血才能活下去,而有的高阶血族还能在阳光底下犹如常人行走,他却只能日复一日地躲在寒冷的利兹山脉上和暴风雪相伴。
所以在知道圣殿有个很可能想要杀了他的圣骑士来了之后,他也没有立刻将他撵走,而是把他留了下来——这样的人生,没有继续下去的意义。
他看着那个圣骑士灰色的眼睛和黑色的头发,忍不住开口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里维斯,我叫里维斯,乔希大人。”他这样回答道。
里维斯,意思是“吹过山谷的清风”。
乔希·希利尔沉默了一会,对他说:“你留下来吧,做我的仆人。”
“是。”里维斯笑着抬起头来看着他,“我会成为您身边最忠实的仆人,您的生命将凌驾于我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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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之第二天醒来很是悲伤,不只是因为昨晚那个太过真实的梦,还因为他的屁股痛。
他醒来的那一刹有些怔然,因为昨夜梦里的情景历历在目,仿佛就是昨日之景,是他亲身经历过的事,并不是那个名叫乔希·希利尔的一段记忆。
而是他的回忆。
但这只是他的错觉。
苏锦之好半天才从这种情绪中回过神来,才发现昨晚那件被他们弄得皱巴巴的睡裙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里维斯脱掉了,他□□地躺在被窝里,胸前颈子上全是被亲出来的淡红色的吻.痕,印在雪白的肌肤上十分明显。
但昨天里维斯重点亲的不是他的上半身,苏锦之忽然有点不敢自己穿裤子了。
里维斯就睡在他的身边,一只手箍着他的腰,脸埋在他的颈侧,呼吸间喷出的热气弄得他痒痒的。要是换在之前,他不知道里维斯就是拯救总目标之前他很可能会一巴掌呼过去,但是现在借他一百个一号他也不敢了。
“乔希大人,您醒了吗?”察觉到少年的呼吸变了,里维斯也跟着醒了,手肘撑在床上抬头想要亲一亲少年,但苏锦之却下意识地侧过头避开了他的吻。
里维斯顿了几秒,勾唇笑了一下,赤条条的从苏锦之的大软床上下去穿男仆的衣服,又拎起昨晚扔在毡毯上的脸皮面具问苏锦之:“乔希大人,您希望我继续做里维斯呢,还是做您的‘风’?”
为什么拯救总目标总爱给他出送命题?苏锦之很痛苦。
尤其这个世界的拯救总目标不仅会杀人,还会精分,昨晚还“强.奸”了他。
苏锦之正思考着要怎么回答里维斯的问题,结果里维斯已经在他沉默的这段时间里带好了面具,拿了新的衬衫和衣服走到床边捏着他的下巴不容抗拒地吻了他一会——还是个舌吻。
“我白天做您的‘里维斯’,晚上做您的‘风’好不好?”里维斯舔着他的唇,沙哑着声音问他。
“走开。”苏锦之斟酌掂量了好一会,拎出一个不那么难听又不会被捅的词回应里维斯,别过头看向床的另一侧。
“可是,是您要求我做您的贴身仆人的,我有义务时刻陪伴在您的身边。”
苏锦之:“……”
他给自己挖的坑可真深,爬都爬不出来。
“您不拒绝的话。”里维斯低低地笑着从背后抱住他,轻轻咬他的耳朵:“那我就当您答应了。”
苏锦之今天没能下床,昨晚里维斯把他的腰都快做断了,腿根处也是酸的不行,苏锦之怀疑自己可能长了个假的下半身。
在里维斯出去给他端早饭的时候,一号出现了:“早啊宿主,你还活着吗?”
苏锦之阴测测地说:“我快死了。”
一号说:“这不还没死吗?”
苏锦之逼问一号:“你是不是早就知道里维斯就是拯救总目标这件事了?”
“是啊。”一号大大方方地承认了,“我不是一直在提醒你要安慰他,稳住他吗?怎么,他又捅你了?命,我都说了这是命。”
苏锦之现在已经弄不懂一号说的捅是哪个捅了,一个见红一个见白,他两个都不喜欢。
“那我现在已经看穿他的真实面目了,为什么还是没有任务进度条?”
一号冷冷地笑了一声:“呵,天真,你以为惩罚世界是那么容易过的?”
苏锦之:“……那意思就是说我还会继续被他捅?”
“看情况吧,看他会不会捅死你。”一号说,“如果没死的话过任务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苏锦之顿时觉得二捅选其一,他还是选见白的那个好了,屁股痛就屁股痛吧,总好过回档重来红的白的一起上再被捅一遍。
里维斯办事的效率很高,他很快就对黑天鹅堡里的人宣布伯爵有了两个贴身男仆,白天由他继续服侍伯爵,晚上就换成阿格力,城堡里的人纷纷感叹里维斯先生就是不一样,在伯爵大人有了新欢之后还能留住他的心。
苏锦之恹恹地躺在他的豪华大软床上,喝着里维斯端过来的甘露。今天的血是亚裔奴隶提供的,草莓味,酸酸甜甜的,配上他身上的痕迹十分应景。
“乔希大人,您好点了吗?”里维斯捧着一本诗歌坐到他的身边,“我为您读几首诗好不好?”
苏锦之瞥了他一眼,冷淡道:“你读吧。”
然后里维斯就真的给他念了几首情诗,一边念还一边看着他笑。也不知道那些诗歌是谁写的,遣词用句又露骨又肉麻,听得苏锦之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念完诗之后,里维斯又凑过来亲亲他的脸:“乔希大人喜欢吗?”
苏锦之心不在焉地回答他:“喜欢。”
里维斯又笑了一下,亲昵地贴着他的脸:“那乔希大人是喜欢诗呢?还是喜欢我?”
男人熟悉的声音压得很低,温柔又沙哑,笑声也是低低地从喉咙间传出,有种莫名的性感。苏锦之觉得他的耳朵有些烫,双颊也不受控地发热起来。
可他却说:“不喜欢你。”
“可我喜欢乔希大人。”里维斯把诗歌集扔到被子上,双手捧着苏锦之的脑袋低头吻了下去。
苏锦之有些羞恼,这个人怎么一言不合就开亲呢?
但他自己也不能否认,他似乎有那么一点点的心动。可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里维斯和宋明轩长得一模一样吗?还是因为他们不管从外貌、声音还是习惯上的高度相近,让他把对宋明轩的喜欢转移到了里维斯的身上?
苏锦之觉得爱情真是宇宙里一个难以解开的谜题。
野兽被繁殖的本能所驱使,进而寻找健康合适的配偶交.配,它们不会在意忠诚或是其他什么问题,更不会在乎肉.体的快.感,有的雄兽为了防止母兽挣扎,甚至会用牙齿扣住她的脖颈,以保证交.配的顺利进行。
而有的人类会被肉.体快.感所征服,也会臣服在繁衍的野兽本性之下。那么把人和野兽区分开来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如果说当把肉.体上的快.感和繁衍的目的抛开之后,仍能把两个人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东西,才能被称之为“爱情”,那么这种东西是否只出现在同类物种之中?
难道就因为我们的物种不同,就因为我们的相爱会带来死亡,就因为我们永远互相不能触碰,所以我们就注定不能在一起吗?
苏锦之不知道他这些念头和想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但它们偏偏就在那么一瞬间出现在了他的脑海里。
这似乎是诡辩,像是某个人强硬地塞进他脑袋的一番观点,可他仔细回忆着,又记不起是谁给自己说的这些话。
苏锦之仔细回想了一下他是怎么喜欢上宋明轩的,最后得出一个有些可悲的结论——因为宋明轩对他很温柔,而他耐不住寂寞。
人类都是群居动物,而且说到底他们不过就是高级动物,身上还保留着一些野兽的本能,他对一个长得俊美,身强体壮每天都和无比亲昵的人产生感情实在是太容易了。
我可真是一个渣男。
苏锦之怔怔地想,他亲爱的阿爸才死了没多久,他就快要移情别恋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苏锦之把里维斯拦在了门外。他还没有理清他对宋明轩的感情,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对里维斯到底是怎么一个想法,他只是无比清楚地知道,他不讨厌里维斯的亲近,他和他做.爱的时候也有快.感,他甚至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忘了宋明轩重新开始的卑劣念头。
苏锦之满脑子都在纠结这件事,因此没有注意到里维斯被他拒绝后有些阴沉的脸色。
“唉,可惜一号下班了,零号也不在。”苏锦之长长地叹了口气,这时候要是有人能陪他说说话就好了。
谁知道这时零号有些生嫩的电子音忽然就响起来了:“宿主大人,我在的呀。”
苏锦之很惊讶:“零号你居然在?”
“是哒。”零号脆生生地应道,“我在替一号哥哥值夜班呢。”
苏锦之问它:“值班?你们也有工作?”智能AI的工作是什么?
零号说:“以前是没有的,不过现在有了,一号哥哥今天有点忙,所以我来替他值班啦。”
“替他值班,你和一号的感情真好。”苏锦之感叹道,“不过我有些好奇你们也会有感情吗?”
“当然是没有的,我们怎么会有感情呢?”零号很惊讶地反问苏锦之。
作者有话要说: 诡辩是谁辩的,你们都猜得到吧?
话说各位天使有人在看《人渣的本愿》吗?
爱上一匹野马,注定头顶青青草原……
我看了后现在满脑子都是一句话:如果真爱有颜色,那一定是绿色。
第55章 伯爵的贴身男仆9
“也对。”苏锦之叹了口气, “你们都是AI啊,是程序设定出来的,还得遵守三大定律,怎么会产生感情呢?”
然而零号沉默了一会, 忽然说道:“也不一定呀, 我听说奥利弗恩设计的仿生人有可能会产生自主意识呢,虽然目前还没有一例仿生人产生了自主意识,不过我和一号哥哥都不敢冒险, 所以我们现在都还只能住在古董机器人里呢。”
“怎么可能。”苏锦之笑了笑, 只把这个当做笑话来听。
早在第一个机器人被造出来的时候,科学家们就考虑过这个问题了。
造人。
这种类似于上帝的行为,吸引了无数机械大师和科学家们为之疯狂。但是他们又深深地恐惧着,自己造出来的“人”会不受控制。
上帝降下洪水审判人类, 所以人类定下三大定律束缚机器人。
——如同枷锁。
他们终于安心了,于是他们赋予它们各自带来情绪的程序, 就如同零号的哭泣惊讶或是一号的不屑, 乍看之下, 它们似乎也拥有着人类的一切情绪,但实际上, 这一切都是程序制定好的规则,它们不会产生超出这些程序以外的其他感情, 也不能明白人类复杂的感情。
“难怪你们不喜欢奥利弗恩设计的仿生人。”但零号这么说,苏锦之又有些懂它们为什么不住在奥利弗恩设计的仿生人里了。
零号也学着他叹了口气,有些好奇地问苏锦之:“可是宿主大人, 机器人和仿生人不管做得再怎么像生物,他们也是没有意识的机器啊,也是需要遵守三大定律的呢,宿主大人,奥利弗恩是怎么让他们产生自主意识的呢?”
“我也不懂……”苏锦之被问住了,他想了想,“这个问题仔细想想也有一些奇怪,人类的大脑说到底不过也就是一团肉,为什么会产生意识呢?”
“或许是灵魂。”
苏锦之继续问它:“那零宝贝,你相信灵魂的存在吗?”
“相信呀。”零号很快就回答了他,“一号哥哥说了,虽然我们住在电脑里的时候很像AI,住在机器人里时又很像机器人,可是真正把我们和机器区分开来的,是灵魂。”
苏锦之觉得零号的回答有些奇怪,但是他又找不到怪在哪里,只是怔怔地笑了一下:“灵魂,这可真是一种虚无缥缈的存在。”
零号说:“每个人的灵魂都很独特,如果你深深地爱着一个灵魂的话,不管他的外表如何变化,你都会爱上他。这就像是宿命,你们的灵魂天生互相吸引,分离得再远,终有一天也会重新聚在一起。”
“是这样吗……”苏锦之低声喃喃着。
“而且上个世界宿主大人您死的时候,不就感受到过灵魂的存在了吗?”
苏锦之顿时怔住了。
今夜没有暴风雪,只有轻轻簌簌飘落的细小雪花,还有着月光——月亮雪,这是一种很奇特罕见的天气。
传说中当这种雪出现的时候,代表着有个人在思念你。他的思念化为白色的雪,和从广袤宇宙里来的银色月光一起飘落到你的身边,悄悄进入你的梦中,和你在一起。
他静静地看着这些晶莹剔透缓缓坠落的雪花片,那个曾经在他脑海里灵光一闪而过的念头再次出现。
倘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灵魂存在,他们□□,哪怕暂时分离,重新相遇时依旧会不可自拔地爱上彼此。
那是否代表着……
里维斯拥有着和宋明轩同样的灵魂?
——他们同样的温柔,同样的满含爱意,所以他才会不由自主的,完全不受控制的对他动心。
苏锦之忽然有些明白一号说过的,当他对拯救总目标的好感度达到100即意味着被他杀死这句话的含义了。
爱是一种不受控的东西,它没有具体的形状,看不见也摸不着,是宇宙里唯一不受任何规则约束的东西,但它却能轻而易举地约束它所想要俘虏的人,能将作恶多端的匪盗,高贵优雅的皇族,纯洁圣悯的牧师通通变作它的座下奴隶和不二之臣。
如果,里维斯真的和宋明轩拥有着同样的灵魂……
苏锦之觉得,他可能已经被这个独一无二的灵魂征服了。
但这是个秘密,绝对不能让一号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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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之后,利兹山脉的夏季悄然来临了。
黑天鹅堡如一块巨大瑰丽的黑曜石矗立在山脉顶端,周围皑皑的白雪一直蜿蜒至山麓附近深绿色的针叶林,它们会在日出后微微消融,露出被掩埋住的深黑色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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