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不是。”沈一岑把手机拿下来一看时间,嗬!还真是起晚了, “春困秋乏知不知道啊?我昨儿在家睡的,不是我一不小心睡过头,这床认我,不让我早起呢。”
“你的床成精了。”
“也许成仙了。”
说完两个人一起笑出了声,孟余忘觉得秦唯给他带来的“伤害”简直瞬间被治愈了,心情明朗地邀请沈一岑晚上吃饭,说这会儿在湳杭有事,回去会给他带湳杭的小点心。偷听的秦大少爷腹诽道:还小点心,都要把心掏出来给了。
这边的沈一岑困意如潮,关键话倒是没停漏,迷迷糊糊地应了,卷着被子一角滚来滚去,好不容易从舒适的被窝里爬出来了,还是躺倒在床上,半眯着浮肿的眼睛看天花板。
不是春谢里一人小窝素净的模样,沈家大宅里属于他的房间里满是少年时候捣蛋的痕迹,就连天花板都被涂上了颜料,仰着脖子可是件苦差事呢。
睡懒觉的心久违地复苏,起床也是件苦差事。
十分钟之后他顶着睡乱了的头发爬了起来,换了衣服洗漱完,拉开窗帘打开窗户,对着满院子的□□伸了好大一个懒腰,敲着肩膀出房门寻早饭去了。
沈家固定时间有钟点工阿姨来打扫,做饭从来都是曾好期的工作,偶尔沈白也下厨做些药膳,沈一岑回家来果不其然被抓壮丁,早中晚自负,运气好曾爸爸愿意帮个厨。
教会儿子不怕饿死老子,显然沈一岑挺有天赋,做菜水平年年提高,俨然是家中大厨,大部分时候都要自力更生。
沈大厨下楼走进厨房,先喝了杯温水,就没心思给自己做早饭了,还是决定转身去找曾爸爸。
四十四岁的曾先生有些发福,头发不像年轻时候染成张狂的白金色,而是岁月沉淀的黑,带着些自然卷,卧在沈白腿上的时候就像只餍足的老猫,沈一岑寻过去的时候看见他们交握的双手,能想到他们今后水墨画一样安静默然地岁月。
本来这样的场合做儿子的应该自觉回避,沈一岑被教养出的偏不是这样的性格,他明目张胆地走过去争宠,说:“帅哥,给我个位子呗。”
然后曾好期就被沈白赶了起来。看着儿子满足地占据了伴侣的膝盖,他幽怨地窝在沙发里,挑了块饼干狠狠地啃。
电视里放着近来很火的一部剧。
“你今天不上班啊?”
曾好期掰了块饼干给他送到嘴边,说:“你睡傻了儿子,今天周末。”
沈一岑吃了饼干又伸了个懒腰,说:“我忘了。失策,要看你俩谈情说爱一整天了。”
“不挺好?刺激你赶快找一个!”
“不好。我饿了。”
曾先生“啧”了一句,起身做早饭去了。沈一岑伸着脖子看他往厨房里走,才放松下来,躺在沈白的膝盖上,撒娇让他按按脑袋。作息习惯崩坏的影响有些大,用冷水洗了脸还是昏昏沉沉的,也可能是低血糖。
“等下拿温度计量量。”沈白帮他揉着太阳穴,觉得体温有些高,但沈一岑面色还好,眼下阴影不重,就是双眼无神。就问:“昨天睡得不好?”
“不是,睡得太好了,有点醒不过来。早上朋友打电话响了快四十秒呢,我都差点没听到。”
沈白又摸摸他的额头,让他把舌头伸出来看了看,问:“发苦么?”
“有点儿……”沈一岑缩缩脖子,“感冒啊?没事儿等会吃点药……”
沈白“哼”了声:“年纪轻轻忘性真大,和你说了‘春要捂’,天气有点转暖你就把衣服减了,寒暖反复,吃亏了吧。等会儿吃了药乖乖回去躺着,晚上还难受我就给你炖碗鸡汤。”
“不行啊爸爸,晚上我约了人吃饭的。”
“哦?有喜欢的人了?”
沈一岑:“……”
看着宝贝儿子闹别扭撇过头不让他按了,沈白才笑说:“你这个年纪了,说约人吃饭难道还能是单纯的朋友关系?是的话你就直接领回家吃了。不过儿子啊,抓人抓胃,凭你手艺,带回来一顿饭还怕没好感?”
“爸你和我说实话,到底是你们想抱孙子,还是不想二人世界被打扰啊?”也不对呀,隔几天就一个电话叫回家吃饭啊。沈一岑很难理解,“什么这个年纪,我才二十六啊!”
“我二十五的时候就有你了。”
“不是女孩子。”沈一岑叹气,盯着沈白温和的眉眼,说,“爸爸我要是能遇上你这样的帅哥,我带回来了,你们会怎么办?”
沈白摸摸他的脑袋,说:“你喜欢就好。”
“是嘛,爸你真好。所以我这不是还没找着一个我喜欢的嘛,就这样呗。”
饶是沈白脾气温和,也上手捏着他脸上的肉,沈一岑嗷嗷地叫唤,曾好期端着他早饭过来了,见这场面,曾先生把碗往茶几上一放,抓着沈白的手训沈一岑:个小兔崽子,不怕你爸手疼。
妥妥地从电视剧里学来的肉麻桥段。
沈一岑抖着浑身鸡皮疙瘩躲远了,还不忘端走自己的早饭。曾好期给他煮了碗面条,外头买的手工面条,自家种的小葱,清汤两点油花,卧着一个土鸡蛋,要是再有一碟辣椒酱就完美了。
他爱吃辣,回家沈白不让见一点辣椒,说是给他养胃。可纵然味道对他来说有些寡淡,还是家里味道,沈一岑乖乖吃完,喝了两三口面汤,碗一推,正色道:“晚上我约人吃饭欸,帅哥欸,拐回家有人有意见么?”
餐桌对面是空气,并无人回答。沈一岑扭头看着客厅里沉迷电视剧的俩位爸爸,倒是想叹苍天不公,要不离家出走算了,末了还是乖乖去洗了碗,收拾的时候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到脸上的笑意。
第10章 第 10 章
很久不生病的人,一病如山倒,说来夸张,可就溜去书房开电脑玩了一盘游戏的功夫,沈一岑就从脑袋昏沉升级体验了一回发烧的滋味,眼眶发热,稍稍一闭目就能流下泪来,很是脆弱。
还好,低烧而已,休息加上多喝温水就行,他对着手机自拍了几张眼角发红的照片,耍了一回我见犹怜的贱,就乖乖回了房间,把自己裹得严实,坐在床上看起书来。那是一本从书房顺手拿起的科普书,他正好看到讲解多巴胺的篇章,想到沈白那一句“你喜欢就好”的宠溺,他不由得多想了,要是真的拐了一个男人回家来,倒不是不被接受的事情。
问题是那个人是谁,孟余忘么?听起来就像是开玩笑。
多巴胺是一种奇特的物质,主宰一个人的□□、感觉,传递兴奋以及开心的情绪,也有关上瘾。
沈一岑一直觉得爱就是一种上瘾,这个参照他家两位家长的感情史就可窥见一二,可是上瘾之前的感情又如何区分呢?沈白和曾好期属于不打不相识,他们俩的存在是互补的,那时一起经历的轰轰烈烈,才有如今的相濡以沫,腻歪了二十年,看来看去都是岁月静好。
沈一岑不是这类的人,他对感情的态度是一见钟情,他相信这个,可惜他不知道什么算是一见钟情,像小说故事里那样一个照面就坚信面前这人是此生唯一?
有点傻,他从没这样傻过,也不知道那个关键的“钟情”的标准是怎样的感觉。再说男女,男女他不是都喜欢,也不是不喜欢,是喜欢恋爱了再谈,所以没遇上那个人,他也没办法给人一个方向。
就像春谢里那些漫无目的生长的蔷薇蔓,总不是知道哪里有人喜欢才往哪里长的。
沈一岑摸出手机给燕池打了个电话:“燕儿啊,我生病了。”
“哦。”燕池的回应很快也很冷漠,“我在准备搬家呢。你若姐有事回总公司去了,我这边才把孩子安顿在托儿所,没空去看你了,你自个儿撑着吧,不行了再找我‘临终嘱托’啊。”
他是听得出来沈一岑还有精神的,要真是病得难受了还有心思打电话来求唠嗑?从小到大那些架可不是白打的,这点心思都摸不出来,他也不用自称青梅竹马的交情了。
沈一岑心里也不堵,眸一定,问:“今天?”
“对啊,你舍不得啊?”燕池一咧嘴,“哎呀你小子脾气好了很多嘛,要以前别说两个月,两天我都得被你踹出门去。”
“那是,我现在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助人为乐侃侃而谈,大好人一个。”
“听起来你脑子有点糊涂了,不过我也不会去看你的,多大人了,小伤小病就来叫唤,你要进了医院再来电话求探望吧,那我肯定去。”
“无情!”
“哼,学你。诶过几天我家请客啊,这几天的行程都清空了,等老子通知。”
倒不是燕池不关心自己发小,是太清楚对方的性格了,知道沈一岑在家住着肯定能活蹦乱跳的,所以不需要操心,反正过几天请客的时候打一架确认下他好没好就行了——简单明了,直接粗暴。
沈一岑才喊一句“你看小的敢拒绝么?”那边已经挂断了。燕池风风火火,一向是这个性格。他十多岁的时候就敢将自己的退路断得一干二净,要不是沈一岑仗着两人一起长大的情分,看记忆里同班同学都不剩几个了,还能和他一个浪迹天涯的人继续有联系?
第二个电话自然是打给死党魏林的。
刚刚结束短期出差的魏林蒙头睡得天昏地暗,早起的闹钟已经被睡梦中的人丢出去分尸了,手机也是丢到床下,调了静音一干二净。这算是常事了,沈一岑电话轰炸没找到人,自然就想到这个,也就放弃了。
就是有那么一瞬间感受到了孤独寂寞。
沈一岑挂了电话翻出通讯录,他朋友实在是少,平辈之间竟只剩一个孟余忘的电话存在手机里,还是存了才一天的新号码,通话记录一条,倒是提醒了沈一岑晚上还有约。他看着联系人页面,想了想还是没拨过去,就发了条短信——“旧苏古城,小花园,晚上见。”
这时候孟余忘正在餐厅等着客户,收到这短信捧若珍宝,谈判的时候因为想着晚上的约饭,越谈越有劲,给了客户莫大的精神压力,连连朝秦唯眼神求助。
很遗憾,秦大少爷也是来谈判的,别说爱莫能助,他根本是乐见其成。
旧苏的古城远离新城区,其实离老城也有些远,多年前着手开发的时候有意识地把古城建筑分离保护了起来,后来变成旅游景区,在如今旧苏的地图上已经是郊区地段。
因为是旅游名胜地,原本已经搬离古城的人很多都选择回去开一家小店铺,和游人做些纪念品的生意。唯有几家原本就没搬走的百年老店,文房四宝、古玩花鸟,藏在巷陌之中,没有熟人带路根本进不得这些店门。
沈一岑正在一家铺子里挑纸笔。可能是中午被沈白强灌下去的那碗加了料的鸡汤起了作用,现在他不但体温正常了,还比平时来的精神,笑起来唇红齿白,搭配上深蓝格子外套和水洗蓝的牛仔裤,确实像是还未从象牙塔中走出来的男孩,乖巧得惹人喜欢。
可惜对老板完全不奏效,刷这么一张帅脸都不能打折,根本是因为这家店掌柜的是谢锦的常客,早就亲眼见过谢锦小老板耍贱的嘴脸。帅还是帅啊,什么?打折?想都不要想!
女孩穿着荷叶边小碎花长裙,挺不怕冷的样子——虽然现在确实不冷——她走到沈一岑身边,看他认真在看砑花纸的图案,手边已经挑了几套人物故事的,大概是在爱情故事和单纯的线条图案之间摇摆不定。
砑花纸是古法制纸,有本色纸和色纸,有厚有薄,图案也有多种,放透光处看,能显出一幅美丽的暗纹图画。沈一岑的谢锦玻璃窗上用了这个来装饰,可他看起来并不是要重新装修咖啡店的样子。
“小老板,你这是——”女孩看了看他挑的,皱起眉,“前几天给你刺激了,说让你谈个恋爱,你这就打算着结婚了?”
沈一岑那手边的可全是婚庆套装里的精品,也算他眼光好,无论选了哪个都是能让人见了就念念不忘。
沈一岑抬头看看她,觉得脑袋又开始疼了——他身边的人怎么一个一个都想让他谈恋爱,这是个不谈恋爱就不能生活的世界么?
“我想给朋友送礼。一个婚庆相关的设计工作室,最近新装的,太素了老板不满意,我就想门口装个这样的隔断,还能让人眼前一亮是不?”
他听杜若说过工作室准备齐全,就是装修时候是孟老板亲自监工,风格太多硬朗,她就想挑些柔和的装饰,总不能一家婚庆相关的工作室看起来不浪漫吧。再说他们工作室多是精品复古路线,挑这个也应景。
“嵌在玻璃里和刻花玻璃有什么差,你还不如直接定一幅画。”
“拒绝,你的墨宝太贵了。”
“等我毕业了能出名,你想要我还不给呢。”女孩翻翻图样,帮着挑了一个,说,“你们男人想事情就是复杂,看你挑的图案都这么精美,放门口做隔断,人家还以为是做文房四宝生意的呢。喧宾夺主不太好哦,这个差不多了。”
沈一岑其实也对自己眼光不太自信,就听她的,定了下来。
时间已经是黄昏,女孩帮他包好东西,不过没交到他手上,反而是自己挽了上去,说:“我还几天就离开旧苏去上学了,小老板陪我走走呗,以后就吃不到你的点心了。”
沈一岑看看两人交握的手臂,了然:“你是想拿我刺激你男朋友吧?先说好哦,我打架不行的,你得保护我,不然放假回来也没有点心吃。”
女孩挺豪迈一拍胸脯,说:“放心,会瞅准时机救你一条命的。”
等她关好了店门,沈一岑看着巷外渐起的灯火,笑说:“我觉得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能打个电话喊救命么?”
“别想!”女孩特凶,又一愣,“诶?女朋友?那我还是不用你帮忙了。”
她嘟着嘴,声音低下去,可沈一岑更低落,实话说了:“男、的、朋、友。”
咬牙切齿的。
所以说为什么都想他谈恋爱啊?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砑花纸借用的是明、清间名纸砑花纸的一些特征特点。
第11章 第 11 章
俊男靓女一起游古城,半小时沈一岑就后悔了。
彼时小老板心想老好人不做白不做,总归是打发时间,能见证一对小情侣的始末他倒也有兴趣。“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和事佬当一当,也算是功德。可想的轻松,全被此刻现实打击得体无完肤,恨不能对着小姑娘“五体投地”只求放他走了。
不能,这摩肩接踵的,还没个能躺下去的空间!
女孩挺兴奋的,她住在这边,却很少有机会随着人流四处逛逛,临街的铺子很多是后来人开的,大部分也是从这里搬出去又回来的游子,乡音未改,有机会交谈几句,没准还能找到儿时邻家的哥哥姐姐。
人挤人走了一段路,女孩从一个店面里出来,脖子上花朵形状的锁骨链换成了颇有民族特色的手工链子,沈一岑不禁心想,买东西真是女孩子的天性。
吃好吃的那就是人的天性了。
小老板赶紧给孟余忘发了条短信,问人到哪儿了。孟余忘坠入爱河,对先前那一条“旧苏古城,小花园,晚上见。”的只有地点的短信颇有不满,这回看到新短信,充分发挥了他谈恋爱变傻子的特质,赶紧回了“快到了”这一句话,然后看着车窗外流逝的夜景发呆。
那边却秒回过来:“快来救我出火海。”
一来二去几条短信,孟余忘才知道今天沈一岑“艳福不浅”。
秦唯今天这单生意谈拢了,全是靠着孟余忘,所以晚上回旧苏他自告奋勇揽了开车的活,孟余忘生意事了,只顾享受老板待遇,学长学弟这辈分半点不提。
不过也好多年了,他们俩开公司一直就是这样,学长在人际关系上游刃有余,涉及到生意就要靠学弟的本事,内外兼修,合作起来让人忍不住拍手叫好,要不是他秦大少肯定自己对孟余忘不是爱情上的不舍得,他才不会放任自个儿学弟去爱一个男人。
同迂腐无关,单纯就是在秦唯的印象里,沈一岑还是少年时候就很不好惹。你能指望一个被打趴过的人对动手的人存有什么好感么?倒是这小子被女孩子缠着这事让秦唯深感意外,用他积攒了三十年的智商,愣是想象不出来,难道真有“男大十八变”的说法?
沈一岑这时候可苦了。陪女孩子逛街的耐心他倒不是没有,可在一个旅游景区里逛街,光是穿越人海就得要去了半条命,往左往右前前后后都是人头,不能让人丢了,还得见缝插针去买些小吃回来填肚子……